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3日讯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昨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黔南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黔南银处罚〔2020〕0002号)显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银行”,601997.SH)黔南分行存在支付结算类、货币金银类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黔南州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合计4万元。 其中,对于支付结算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黔南州中心支行对贵阳银行黔南分行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人民币罚款。 对于货币金银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3号)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0号〕第四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黔南州中心支行对贵阳银行黔南分行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人民币罚款。 资料显示,贵阳银行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32.18亿元,总行位于贵州省贵阳市。2016年8月,贵阳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股票代码601997。 相关规定: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二)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本办法规定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行。 (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 (四)为储蓄账户办理转账结算。 (五)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 (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开展货币鉴别和假币收缴,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授权的鉴定机构开展假币鉴定业务,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涉及假人民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涉及假外币的,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用现金机具鉴别能力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组织开展机构内反假货币知识与技能培训,未按本办法规定对办理货币收付、清分业务人员的反假货币水平进行评估,或者办理货币收付、清分业务人员不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的;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采集、存储人民币和主要外币冠字号码的; (四)未按本办法规定建立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的; (五)发生假币误付行为的; (六)与客户发生假币纠纷,在记录保存期限内,金融机构未能提供相应存取款、货币兑换等业务记录的; (七)发现假币而不收缴的; (八)未按本办法规定收缴假币的; (九)未按本办法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 (十)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 (十一)无故拒绝受理收缴单位或者被收缴人提出的货币真伪鉴定申请的; (十二)未按本办法规定鉴定货币真伪的; (十三)不当保管、截留或者私自处理假币,或者使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以下为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1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近日公布的人民银行乐山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乐银罚字〔2020〕1号)显示,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虚报统计数据、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及时备案两宗违法行为。根据《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9号)第三十八条、《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5号)第六十七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5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大股东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农商行”),持股比例为80.00%。 相关规定: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9号)第三十八条:金融机构统计及相关部门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含地、市)以上机构和有关部门对该金融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金融机构或者上级金融机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纪律处分。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纪律处分。(一)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的;(二)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的;(三)拒报或者屡次迟报金融统计资料的;(四)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自行编制发布金融统计调查表,造成恶劣影响的;(五)违反本规定有关保密条款和《金融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规定》,超越权限,自行公布金融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强迫和授意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七)对坚持原则实报统计数据或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违规行为人员进行刁难、打击报复的;(八)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造成重大损害的;(九)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手段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依法认定的其他行为。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5号)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二)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本办法规定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行。 (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 (四)为储蓄账户办理转账结算。 (五)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 (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关婧)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杨明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明基简历 杨明基,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甘肃金塔县人,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1995.09-1998.12任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会计处处长 1998.12-1999.11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副主任 1999.11-2003.01任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支党委委员、副行长 2003.01-2009.02任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支党委书记、行长兼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局长(副厅局级) 2009.02-2012.03任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支党委书记、行长兼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局长(正厅局级) 2012.03-2014.04任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4.04-2015.08任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副董事长 2015.08-2018.06任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许臻简历 许臻,男,汉族,1957年6月出生,浙江慈溪人,1975年3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2月至1998年12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会计处办事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 1998年12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会计财务处处长; 2000年12月至2003年10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司局级); 2003年10月至2009年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 2009年1月至2009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正司局级)、上海清算所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组长; 2009年11月至2010年8月,任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0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任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1月起,政协上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杨明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明基简历 杨明基,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甘肃金塔县人,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1995.09-1998.12 任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会计处处长 1998.12-1999.11 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副主任 1999.11-2003.01 任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支党委委员、副行长 2003.01-2009.02 任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支党委书记、行长兼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局长(副厅局级) 2009.02-2012.03 任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支党委书记、行长兼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局长(正厅局级) 2012.03-2014.04 任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4.04-2015.08 任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副董事长 2015.08-2018.06 任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 甘肃省纪委监委)
据中国人民银行9月14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原行长周小川9月13日出席三十人小组2020年秋季全会视频会议。会议讨论了新冠病毒治疗、快速检测和疫苗研发进展,以及如何重建经济增长、创造就业。
想把“个人钱包”里的钱转给他人,只需两台手机碰一碰,不用绑定银行账户,甚至连网络都不需要——未来,伴随着数字人民币走进生活,这些都有望实现。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负责人透露,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正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在深圳、成都、苏州、雄安新区以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随即,中国建设银行于8月28在手机银行系统就数字货币开展了短暂的测试。此前,8月14日,商务部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宣布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什么是数字人民币?现金是否会被全面取代?何时能用上?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数字人民币什么样? ——功能属性与纸币一样,形态数字化;使用起来与现阶段移动支付没有明显差异 畅想2022年,北京冬奥会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游人,买点冬奥会周边产品、再来点中国特产美食,结账时不用费劲计算汇率,也不用担心网络问题,刷一刷手机,账单就支付了。这一切或将随着数字人民币的推行而变成现实。 今年以来,数字人民币屡屡被提及,究竟什么是数字人民币? “数字货币的功能和属性跟纸钞完全一样,只不过它的形态是数字化的。”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介绍,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研发的数字人民币,并不是一些人理解的加密资产,而是人民币的数字化。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此前表示,将推出一揽子计划,把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结合起来,目标是替代一部分现金。 对于使用者来说,未来使用数字人民币跟现阶段使用移动支付没有明显差异。“从已出台的文件中可以看出,数字人民币的发行机制和运行机制与现有人民币不同,与现有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例如微信财付通和支付宝,也不一样,但对使用者来说不会感到明显差异。”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 既然使用起来差不多,为啥还要花大力进行研发?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赵锡军分析,由于互联网、计算及通讯等技术不断进步,经济运行方式也在发生变化,涌现了许多新业态。未来,数字资产规模将越来越大,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计价、清算支付等活动,是跟经济的数字化相匹配的。 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还涉及到人民币国际化、与其他货币竞争以及数字经济安全等问题。赵锡军表示,随着数字经济规模越来越大,用别国的数字货币进行交易,存在安全隐患。 “一方面,各国都加紧研究数字货币,这一领域我们不能落后;另一方面,公众对支付的安全性、便捷性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国家顶层设计。”易纲表示。为此,中国人民银行自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2017年末,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部分商业银行和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DC/EP)研发。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在8月2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数字人民币仍在封闭测试阶段,正式推出没有时间表。 将带来哪些改变? ——将和现金并行;不会对现有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较大影响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移动支付技术的进步,现金的使用场景越来越少,手机里的电子钱包越来越鼓。未来推出数字人民币,是否意味着现金将被全面替代? 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看来,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的大国来说,用户习惯各有不同,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将长期共存。 从中国人民银行对数字货币的定位来看,数字人民币的研发不是为了完全替代现有人民币,而是起到补充发挥人民币现金的作用。穆长春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数字人民币是要从数字化货币替代流通中的纸钞和硬币入手,并非要取代所有的人民币。在商业银行账户里的余额,实际上已经是以数字化形态存在了,没有必要再进行替换。” “数字人民币和现金并行或将持续一段时间,这不仅取决于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也取决于消费者的接受情况。”赵锡军说。 发行数字人民币,是否会增加流通中的人民币总量? 数字人民币采用的双层运营体系决定了其发行既不会对现有金融体系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对整体经济带来影响。据介绍,中国人民银行不直接对公众发行和兑换,而是先把数字人民币兑换给指定的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民众,运营机构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缴纳100%准备金,1∶1进行兑换。这种双层运营体系和纸钞发行基本一样,因此不会对现有金融体系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对实体经济或者金融稳定产生大的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此前也表示,数字人民币目前的封闭测试不会影响上市机构商业运行,也不会对测试环境之外的人民币发行流通体系、金融市场和社会经济带来影响。 何时能用上? ——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催生新业态;先在“4+1”地区试点 数字经济是全球经济增长日益重要的驱动力,也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易纲表示,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和应用,有利于高效地满足公众在数字经济条件下对法定货币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伪水平,助推中国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未来数字人民币落地后,有望催生一批新业态。赵锡军表示:“数字人民币的使用必将对经济活动产生一定影响。例如,电子游戏中的虚拟产品未来可能会变成数字化资产,进而产生相关交易平台;歌曲的录制、存储以及购买,都可能进一步数字化。” 同时,数字人民币也将为人民币国际化带来新内容和新机遇,有利于促进人民币结算在世界范围内的进一步普及,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益处多多的数字人民币,何时才能用上? 据了解,目前,全球已有许多国家的央行在计划发行数字货币,中国在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进度上处于国际前列。 今年以来,好消息不断。7月,滴滴出行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研究探索数字人民币在智慧出行领域的场景创新和应用。8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0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指出,法定数字货币封闭试点顺利启动,下半年将积极稳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研发。 目前数字人民币具体试点地区为深圳、成都、苏州、雄安新区等地及未来冬奥场景。为何选择这“4+1”作为试点地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分析,选择这4个地方进行试点,有经济和技术等多方面考量。经济方面,深圳、成都和苏州的GDP在全国排名前列,数字经济发展迅速,具有良好的先行条件;在技术方面,这4个试点地区都具有先进的科技条件;此外,雄安新区是正在建设的国家级新区,便于同步推进数字人民币。 “在新型货币这一领域,中国似乎再次获得了领先于以美国为首的其他国家的优势。”欧洲时报网近日报道称。 尽管央行一再强调,数字人民币落地没有时间表,但随着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临近,很多人已在期待届时能体验一把数字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