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规范机构改革后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提升金融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起草过程中,银保监会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对于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完善行政处罚信息管理等科学合理建议予以充分吸收采纳。 《办法》着眼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效能,提高执法公信力,对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作了全面规范,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整合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办法》整合优化了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确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程序合法、过罚相当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建立“查审分离”的处罚工作机制,规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明确了立案调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 二是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办法》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审理审议、权利告知与听证、决定与执行等处罚工作全流程做了规范,将实践中成熟的做法加以总结固化,同时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完善处罚工作流程,加强工作环节之间的有机衔接,提高行政处罚工作效率。 三是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办法》在规范处罚工作流程的同时,也注重推动加大处罚执法力度,例如优化管辖规定,便于及时就近执法,加强查处协同,提高处罚效率,明确对屡查屡犯、不配合监管执法、危害后果严重、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等行为,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强调人员责任追究,规定在处罚银行保险机构时,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强化行政处罚与党纪问责的衔接,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应当按照规定报送纪检监察部门等。 四是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法》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听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明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图片来源:微摄 近几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营管理乱象得到有效遏制,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得到有序化解,资金脱实向虚问题得到有力纠正,为当前金融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巩固拓展乱象整治成果,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按照“六稳”和“六保”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依法严查严处为导向,防止乱象反弹回潮,推动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通过持续集中整治,实现屡查屡犯的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银行保险机构内控合规长效机制建设明显进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明显提升。 《通知》明确,对连续三年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一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二看实体经济是否真正受益,三看整改措施是否严实有效,四看违法违规是否明显遏制,五看合规机制是否健全管用。要求全系统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意义,把握好治乱象、防风险与稳增长的有机统一。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把普惠金融政策红利切实传导到民营小微企业,不断推动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依法严厉打击通过融资政策便利获得的贷款违规进行资金套利行为。持续深入开展宏观政策执行、股权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对打着“金融创新”幌子花式翻新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大力推进根源性整改,做到深自查、真整改、严问责,建立健全全员管理制度,把治理金融乱象与培育稳健风险文化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水平。各级监管机构对违反宏观调控政策、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屡查屡犯等违规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因金融腐败和违法犯罪破坏市场秩序、造成重大损失甚至诱发风险事件的一律严惩不贷。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图片来源:微摄 为统一规范机构改革后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提升金融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下称《办法》)。 起草过程中,银保监会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对于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完善行政处罚信息管理等科学合理建议予以充分吸收采纳。 《办法》着眼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效能,提高执法公信力,对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作了全面规范,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整合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办法》整合优化了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确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程序合法、过罚相当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建立“查审分离”的处罚工作机制,规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明确了立案调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 二是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办法》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审理审议、权利告知与听证、决定与执行等处罚工作全流程做了规范,将实践中成熟的做法加以总结固化,同时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完善处罚工作流程,加强工作环节之间的有机衔接,提高行政处罚工作效率。 三是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办法》在规范处罚工作流程的同时,也注重推动加大处罚执法力度,例如优化管辖规定,便于及时就近执法,加强查处协同,提高处罚效率,明确对屡查屡犯、不配合监管执法、危害后果严重,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等行为,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强调人员责任追究,规定在处罚银行保险机构时,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强化行政处罚与党纪问责的衔接,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应当按照规定报送纪检监察部门等。 四是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法》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听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明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为统一规范机构改革后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提升金融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下称《办法》)。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办法》的起草原则是什么? 《办法》在起草过程中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全流程规范。对行政处罚从立案调查到决定与执行的基本规则进行了全流程规范。二是融合统一。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在取长补短、相互借鉴融合的基础上,对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作了统一规范。三是优化完善。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监管处罚法治化水平。同时以制度整合为契机,将监管处罚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予以固化,提升监管处罚效能。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共10章104条,整合优化了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第一章总则,规定了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的种类,确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程序合法、过罚相当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建立“查审分离”的处罚工作机制,明确了从轻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等裁量情形。第二章至第四章规定了处罚案件管辖、立案调查的流程及程序要求、证据的种类,以及各类证据取证要求。第五章至第六章规定了案件移送审理的标准和材料要求,审理案件的基本规范,以及行政处罚委审议案件的议事规则。第七章至第八章规定了行政处罚的事先告知与听证、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复核、处罚决定的作出与执行等。第九章规定了违法实施处罚的法律责任。第十章为附则,明确了相关概念、《办法》实施时间等。 三、《办法》在进一步加大处罚执法力度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办法》构建了银行业、保险业统一协调的处罚工作机制,为加大处罚力度提供了制度保障。作为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规定,《办法》坚持依法严格处罚的基调,推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 在处罚管辖方面,优化管辖权限规定,加强监管联动,统筹调配监管资源,便于及时就近查处。在查处衔接方面,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标准,加强查处协同,提高工作质效。在处罚适用方面,明确从重处罚的情形,强调对于危害后果严重、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在人员问责方面,规定查处银行保险机构的同时,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步进行调查和追究。在纪法衔接方面,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强化行政处罚与党纪问责的衔接。 下一步,在《办法》贯彻落实工作中,银保监会将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问责的高压态势,持续深入治理金融市场乱象,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办法》规定了哪些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措施? 一是构建“查审分离”工作机制,规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行立案调查、审理和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权力,形成有效制衡。二是明确回避规则,规定参与行政处罚的工作人员存在与处罚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等情形的,应当依法回避。三是规范调查取证,要求调查人员进行案件调查时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调查(现场检查)通知书。对案件事实的调查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并依法充分收集证据。四是规定事先告知,要求作出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适度延长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期限,对拟处罚决定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对当事人进行事先告知。五是明确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看上去文质彬彬 ,却内心坚定,步履有力的杨云鹏,一晃儿已经加入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十年了。十年前一个跨界转行的选择,在今天看来也印证了杨云鹏坚毅果敢的人物性格。 从贸易到金融的抉择 本科毕业,杨云鹏便进入一家经营集装箱班轮运输的国际贸易公司,从事市场企划工作。这份工作一干便是六年,经历贸易行业从高速发展走向平稳发展,同样杨云鹏也走到了自己职业生涯的十字路口,这时一个前往韩国作为驻韩代表的机会出现在杨云鹏面前,是继续在贸易行业深耕,还是选择跳出行业去外面看一看,成为杨云鹏的一道选择题。 这时处于临近研究生毕业的阶段,杨云鹏的导师和同学建议他尝试一下金融行业,金融行业更具挑战和机遇,于是他辞掉原来的工作,一头迈进金融领域重新开始新的历程。 从市场企划到产品经理的转变 2010年8月杨云鹏加入到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就职于企业金融部。曾经的市场企划变身为金融界“小白”,杨云鹏也承受着初到民生的压力。他用“生存阶段”来形容最开始的时期,所幸遇到了非常包容和团结的团队,对他这样的初到银行领域的新人,团队的领导和同事都非常愿意帮助他,给他很大的鼓舞和助力,也让他能够较为快速的度过那段最初的“生存阶段”。当然,这也离不开他自身的努力学习,在产品案例中学,在团队运作过程中学,可以说无时无刻不敢懈怠,努力跟上同事们的节奏是杨云鹏心中对自己的要求。 犹如一粒种子浸入在一片肥沃的土地里,努力汲取养分,终有一日会破土而出,生根发芽,拥有强大的生命力。杨云鹏在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的最初阶段亦是如此。作为产品经理,杨云鹏自身便努力加快对金融银行业、对民生银行的熟悉、适应和学习,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快速掌握银行产品及业务知识。一年多的时间里协同部门同事参与客户营销和产品设计,获批多个授信项目,涉及市级大型国企集团和部分重要民营企业,累计投放信贷资金20亿。这对于一个初入银行业的新人来说已是不俗的业绩。 从一线到二线的切换 适应了初入银行的工作节奏后,杨云鹏因为出色的工作能力很快被调任到公司银行部,这便是一个可以在整个分行的视角下去更全面的了解、感受民生银行的机会。这时的他专职负责推动全行公司业务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正是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杨云鹏对民生总行、天津分行的整体运营有了更全面的、更系统的认识,这也为自身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认知平台。 2011年杨云鹏参与撰写的现金管理项目获得了民生银行总行2011年度最佳金融关键产品服务方案“金策划”二等奖。 2013年杨云鹏再次调回一线,在机构金融一部担任产品经理以及市场总监助理,由于拥有之前在公司银行部的经历,这为他重回一线开展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年间杨云鹏在天津分行的工作从一线到二线的不断切换下,让他快速成长起来,努力的付出收获了令人满意的业绩和荣誉。2016年参与中标天津市政府债发行有史以来单次金额最大的银行项目; 2017年先后开发国内医药流通行业的龙头企业,天津市大型国企集团,央企下属子公司,天津市混改业务核心企业及金融租赁公司等6家客户,获批额度16亿元; 2018年度累计获批发债项目3个,获批额度61亿元。 就是这样杨云鹏一步步扎实的在民生银行深耕,在每一个岗位上都付出自己的百分之百的努力。 从产品经理到支行副行长的成长 2019年4月杨云鹏被调到天津华苑支行任副行长,职位的再一次变动充分说明了他工作能力的突出,更反映出他敢于接受挑战,不断超越自我的坚毅性格。 杨云鹏认为,今天的银行业与他刚入行时已大不同,互联网的大环境下,产品迭代速度日益加快,客户需求不断提高,简易模式已经不符合现在的金融行业,银行要从传统走向现代,从被动走向主动,从单一走向多面,银行从业人员要不断学习,随时随地掌握行业信息,客户动态,主动了解客户需求。 打造学习型团队是杨云鹏作为支行领导的工作方式之一,他经常向同事们强调持续学习的必要性,他认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是每一个客户经理或者产品经理必须的要求,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民生银行的“团结、高效、专业、创新、合规”十字方针一直印刻在每一个民生人的内心,成为民生人对自己的要求。 对于杨云鹏来说,银行工作的忙碌是很多行业不能相比的,经常和团队一起挑灯夜战,做调研、写方案、立项目都是在平常不过的。即便是工作之余也时刻保持着行业的敏感。他说如果有时间来一场短途的旅游那么正好是他短暂“放空”自己的机会。旅行归来,再次以满满元气投入到团队和工作中。 在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的十年间,杨云鹏通过自身的努力拼搏、积极进取收获了属于自己的成绩和荣誉,多次获得天津分行“先进个人” “公司业务能手”的荣誉以及“四星级客户经理”荣誉称号。杨云鹏时常会说,感恩有民生银行天津分行这样的平台给他施展的机会,感激有民生银行天津分行这样的团队给他鼓励和支持,也感谢自己当时职业生涯中勇敢无惧的选择,未来还会有下一个十年在等待他去奋勇前进,书写更加精彩夺目的篇章。
近日,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以“无条件通过”成绩正式获得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医学教育认证机构认定,标志着我国医学教育标准和认证体系实现国际实质等效,医学教育认证质量得到国际认可。 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是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和世界医学协会(WMA)于1972年联合创办,以保障全球医学教育质量为宗旨的非政府国际组织,在全球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和推动医学教育改革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各国医学教育认证机构只有通过WFME机构认定,其认证结论才被认可,认证过的医学院校的毕业生才能被全球健康卫生行业所接受。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四新”引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一是树立医学新理念。从诊疗拓展到预防、诊疗和康养。二是确定医学教育新定位。医学教育是“四大”:大国计、大民生、大学科、大专业。三是强化医学生培养的新内涵。强化“五术”培养:加强学生救死扶伤的道术、心中有爱的仁术、知识扎实的学术、本领过硬的技术、方法科学的艺术的“五术”教育。四是加快推进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要提出所有医科专业标准的新要求,要根据新变化论证布局新的医科专业,特别要强力推进医工医理医文深度交叉融合。以“四新”引领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发展,调结构、提质量,加快建立更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持续提升服务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能力。 我国自2006年开展医学专业认证试点工作,认证伊始就坚持建立中国质量和国际标准的认证体系,并邀请美国、澳大利亚、韩国和欧洲等认证专家参与中国认证实践。2008年正式成立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实践,工作委员会已建立了与国际实质等效的认证制度体系,组织完成了全国106所医学院校(占比76.3%)的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2018年,工作委员会启动机构认定申请工作,并于2019年10月接受WFME认定专家组的现场考察。2020年6月,WFME通报中国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机构认定获得“无条件通过”的优异成绩。WFME资格授予证书正式确认:全面认可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的资质、认证标准与流程、认证后的监督、决策过程;工作委员会所认证的高校的医学教育质量已达到合适且严谨的国际标准。 截至2020年6月,通过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机构认定的医学教育认证机构遍及五大洲,包括来自中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西兰、俄罗斯联邦、荷兰、墨西哥、埃及、巴西等国家或地区的医学教育认证机构。
《办法》着眼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效能,提高执法公信力,对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作了全面规范。 6月23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统一规范机构改革后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提升金融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办法》共10章104条内容,主要涵盖总则、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审议、权利告知与听证、决定与执行、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办法》着眼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效能,提高执法公信力,对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作了全面规范,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整合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办法》整合优化了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确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程序合法、过罚相当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建立“查审分离”的处罚工作机制,规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明确了立案调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 二是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办法》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审理审议、权利告知与听证、决定与执行等处罚工作全流程做了规范,将实践中成熟的做法加以总结固化,同时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完善处罚工作流程,加强工作环节之间的有机衔接,提高行政处罚工作效率。 三是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办法》在规范处罚工作流程的同时,也注重推动加大处罚执法力度。 逐一来看,在处罚管辖方面,优化管辖权限规定,加强监管联动,统筹调配监管资源,便于及时就近查处。在查处衔接方面,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标准,加强查处协同,提高工作质效。在处罚适用方面,明确从重处罚的情形,强调对于屡查屡犯的、危害后果严重、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在人员问责方面,规定查处银行保险机构的同时,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步进行调查和追究。在纪法衔接方面,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强化行政处罚与党纪问责的衔接。 四是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法》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听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明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下一步,银保监会表示,在《办法》贯彻落实工作中,将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问责的高压态势,持续深入治理金融市场乱象,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蓝鲸保险 雷赛兰 leisailan@lanjinger.com)
今年的毕业季非常特殊,也尤为艰难。在此,我们提供一份金融行业的就业指南,帮助有志于在金融行业开启自己职业生涯的学生朋友找到心仪的工作岗位。 金融包括哪些行当?金融的功能是调配资金余缺,本质是风险的配置。资金的供给方和资金的需求方对资金的期限要求、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有非常显著的差异,因此需要设计不同的金融产品来满足这些差异化的需求,也由此生发出不同的金融门类,例如银行、证券、保险等等。目前,国内与金融业务相关的牌照就多达十多种,包括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期货、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销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额贷款、典当、保险、保险销售等等。这些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行当加上上层的监管机构(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底层支撑金融业务开展的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以及各类交易所)就构成了整个金融的组织生态。 金融行业工作岗位面面观每一个金融行当都有若干的核心业务,例如银行的核心业务包括存款、贷款、中间业务等等;券商的核心业务包括经纪业务、信用业务、投行业务、资管业务和自营业务等等。各个金融行当围绕核心业务组成若干职能部门,也自然衍生出不同的工作岗位。这些职能部门根据其和业务的关联强弱,一般可划分为三类:前台、中台和后台。以私募证券基金为例,前台是直接和利润创造相关的部门,例如交易(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研究(为基金经理提供研究服务,例如对宏观、行业和个股走势的判断)和营销部门(直接向合格投资者或者通过各类渠道间接向合格投资者兜售基金产品);中台是为前台提供直接支持的部门,例如产品(负责基金产品的研究、发起成立等)、法务(各类合约的审定等)、合规(销售过程等方面是否符合监管的规定等)、风控(策略风险、交易风险的把控)、IT(研究支持系统、交易支持系统的设计、实施、部署和运维等)等;后台则是为整个公司运营提供基础支持的部门,例如人事、行政、财务等。 哪个岗位适合你?在介绍完金融的行当和相关的工作岗位后,我们就要开始琢磨哪些工作岗位适合你。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强调的是没有一岗定终生这回事。我们的职业生涯很长,长如马拉松,第一份工作好与不好,就好比在一个马拉松比赛开始时,你领先或者落后别人一两个身位,这种优势或劣势微不足道,并不能影响整个比赛的胜负,在长长的职业生涯中你有大把的机会实现超越。我们在考虑自己和岗位的适配性时,建议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专业、能力、志趣和机会,前三个因素也是面试官非常看重的。专业是一种硬实力。对于初入职场的学生来说,面试官往往通过你毕业的学校、专业排名、专业知识的笔试和面试来衡量你的专业水平。不同的行当、不同的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差异很大,几乎所有的专业都可以在金融行业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例如券商、基金公司的行业研究员,就非常希望招收与特定行业相对应专业的学生;而量化分析师,则非常青睐数学、物理学和生物学专业毕业的学生。能力可看作一种软实力。例如你的创造力、团队合作的能力、领导力、抗压能力等等,业界现在已经发展出了非常多的方法来测试这方面的能力,例如无领导小组讨论等等。不同的岗位对软实力的要求有很大的差异,例如交易员要求你的抗压能力极强,而研究员则非常看重你的创造力。第三个是志趣。也就是你的职业志向和你对特定职业的兴趣,志趣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可以形塑的,但你面对一个具体的工作岗位时,你要问一问这个工作岗位是你感兴趣的吗?是你达成职业志向不可或缺的一环吗?如果是,那么你就要向面试官展现你对这个岗位的热情。向面试官展现志趣最好的方式是讲述你为这个岗位做了哪些准备,最有力的是你的实习经历。最后一个决定性的因素是机会。机会是创造出来的,这往往也是很多初入职场的学生最欠缺的。首先要积极主动发动一切资源来寻找工作机会,包括你的父母、老师、学长、实习导师和公开的求职渠道。其次对求职机会要珍惜、要重视,包括了解你面试的单位、岗位,精心准备求职材料和面试,在准备求职材料的时候切记不是突出你自己,而是突出你和这间公司、这个岗位的适配性。最后要注意的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我们不能一味追求求职的最优解,有时满意解也是可以的。这句话什么意思?对于伸过来的工作橄榄枝不要轻易说不,它可能不是你最满意、最理想的工作,但却是一个可接受、也能为你整个职业生涯提供敲门砖、垫脚石的工作。求职是职业生涯、人生历练的开始,走好这一步非常重要。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祝初入职场的莘莘学子们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