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晚又要加班到至少10点。”创业板受理通道开启首日,深圳某券商投行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站,同时上线了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并推出了“深证服”APP,对于新上线的创业板上市审核系统,某北京券商人士称赞“系统很好用”。 “由于有科创板申报经验,且此次创业板的规则、指引也颇为清晰,外加此次改革铺垫和酝酿的时间也较长,因此准备材料的难度并不大。”上述人士表示。 投行已启动创业板拟IPO企业的申报,那么首批申报企业何时能“揭面纱”?投行人士指出,企业申报和正式受理并预披露之间还有一个最长为5个工作日的“时间差”。 根据最新发布的深交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交所收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对文件进行核对,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告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并在深交所网站公示。 “深交所需要先核对一下,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是否与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文件目录、名称与内容是否相符;文档格式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签章是否完整或者是否清晰;文档能否打开或者是否还存在其他不齐备情形等。”有券商投行人士告诉站的项目动态专区还处于“暂无数据”状态,但有关发行上市申报与审核业务相关的规则、操作指南,如上市审核问答、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上市申报与推荐指引等文件,已在“业务通知”专区上线,全面解答了市场对申报、审核业务的相关疑问。 当然,也有券商因材料不全,没赶上首日申报。“因某份材料缺了保荐代表人签字,我们负责的一个在审项目准备第二天交材料,晚上大家加班,把材料再检查一遍。”深圳某券商投行部人士说。 华南某大型券商投行人士则告诉记者,公司的储备项目非常多,虽然目前没有在审项目,但也在加紧准备新项目的报送。因为前期已做了大量准备,所以并没有特别手忙脚乱。 有企业选择先观望 也有投行告诉记者,有的拟申报企业属于制造业,因为吃不准这项目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所以准备先观望,不急于冲刺首批。“虽然客户也有做一些数字化改造,但到底算不算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还要看深交所的审核尺度,稳妥起见,我们建议客户先看看其它企业被审核问询的情况。” 此次创业板改革重新明确了板块定位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企业想要申报创业板IPO,首先要符合创业板的定位。 结合创业板定位,以及现有上市公司以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为主的板块特征,深交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设置了上市推荐行业负面清单。 原则上,创业板不支持包括农林牧渔、农副食品加工、采矿、食品饮料、纺织服装、黑色金属、电力热力燃气、建筑、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住宿餐饮、金融、房地产、居民服务和修理等传统行业的企业申报。但上述行业中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仍可以在创业板上市。 不过,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在审企业无需适用相关负面清单的规定。在审企业在报送申请文件时,不需提交有关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
中新网5月21日电 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消息,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近日发布《关于实施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财政资金综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万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 政策实施相关内容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方向 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进行综合奖励,切实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营造全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良好氛围。 二、资金奖励对象 资金奖励对象为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车辆必须为初次登记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购买及初次登记日期均须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三、资金奖励标准 新能源汽车综合奖励实行总额控制,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万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具体按照奖励对象材料申报时间先后排序。 四、资金申报 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行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1月15日(含),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消费者,不再给予奖励。具体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如下: (一)个人用户:下载“海南充电桩”手机APP,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发票、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完成“人脸识别”等技术校验。 (二)非个人用户:登录“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行驶证、购车发票、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五、资金申报审核及拨付 资金审核采取“月度审核、年终清算”方式。 (一)月度初审。省公安厅提供每月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数据统计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车辆注册登记数据统计情况对机动车所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定期通过“海南充电桩”手机APP和“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发布通过初步审核的车辆数据并向社会公布。 (二)年终清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1年2月底前对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进行清算,形成清算报告报省财政厅并抄送各市县新能源汽车主管部门。省财政厅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下达资金给各市县,各市县将综合奖励资金拨付至消费者。 六、工作要求 (一)全省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要把产品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奖励区别开来,严禁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扣除政府财政奖励后开具销售发票。 (二)申请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的机动车所有人,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将追缴奖励资金、取消奖励资格。 (三)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公安部门要落实市县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