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亚星客车(600213.SH)今日跌停,截至收盘报8.48元,跌幅9.98%。 12月23日,亚星客车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95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亚星客车表示,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季报显示,截至三季度末,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价值成长1期私募投资基金持有亚星客车106.72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0.485%,是其第四大流通股股东。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持有亚星客车71.57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0.325%,是其第六大流通股股东。 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明汯价值成长1期成立于2017年8月30日,截至其最新净值披露日2020年12月18日,该基金的最新净值为2.3661元,今年来收益率为47.76%,成立来收益率为136.61%。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创始人、总经理为裘慧明,此前在美国长期从事量化投资策略,事件驱动和宏观套利的投资工作,历任对冲基金HAPCapital高级投资经理,Millennium投资经理,还曾在德意志银行、瑞士信贷投资银行、瑞银投资银行的自营量化交易部门担任投资经理。其也是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60%。解环宇在2018年加入明汯投资担任合伙人、投资总监,持股40%。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3日,为中国香港企业。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管理信息系统25日发布通告,2020年第6期小客车指标申请配置工作安排公布,12月26日10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配置。配置现场将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选取申请人代表,操作设备,生成随机种子数,产生配置结果。据悉,北京48.7万人申请新能源车指标。 通告显示,经审核,截至12月8日24时,普通小客车指标申请个人共有3559650个有效编码、单位共有72867家;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个人共有487232个有效编码、单位共有12825家。 对比来看,本期普通车、新能源指标申请人数相比上期有所增加。 10月25日公布的第5期摇号数据显示,截至10月8日24时,普通小客车指标申请个人共有3509124个有效编码、单位共有70117家;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个人共有466453个有效编码、单位共有11887家。 按此计算,本期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个人增加20779个有效编码。 通告指出,审核结果于12月25日9时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北京缓解拥堵网站(www.bjhjyd.gov.cn)或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本期将配置个人普通小客车指标6370个;配置单位普通小客车指标270个。 按照《关于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轮候配置有关规则的通告》规定,个人和单位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已用尽,审核通过的有效申请编码按照规定将继续轮候配置。 通告明确,指标配置工作结束1小时后,申请人可在北京缓解拥堵网站公布栏下载文件查看配置结果,也可通过拨打电话12580查询当期配置结果。 12月27日至12月31日,网站调整、暂停服务,期间仍然可以在公布栏下载文件查看配置结果。2021年1月1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网站用户中心查询配置结果。由于指标配置当日网站访问量较大,建议申请人错峰查询。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4日讯亚星客车(600213.SH)今日跌停,截至发稿报9.47元,跌幅9.98%。此前,亚星客车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12月1日,亚星客车收报8.69元,涨幅10.00%;12月2日,亚星客车收报9.56元,涨幅10.01%;12月3日,亚星客车收报10.52元,涨幅10.04%。 昨日晚间,亚星客车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12月1日、12月2日、12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函证,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季报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价值成长1期私募投资基金与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自有资金现身亚星客车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前者持股数量为106.72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0.485%,是亚星客车第四大流通股股东;后者持股数量为71.57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0.325%,是亚星客车第六大流通股股东。 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明汯价值成长1期成立于2017年8月30日,截至其最新净值披露日2020年11月27日,该基金的最新净值为2.3847元,今年来收益率为48.92%,成立来收益率为138.47%。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创始人、总经理为裘慧明,此前在美国长期从事量化投资策略,事件驱动和宏观套利的投资工作,历任对冲基金HAPCapital高级投资经理,Millennium投资经理,还曾在德意志银行、瑞士信贷投资银行、瑞银投资银行的自营量化交易部门担任投资经理。其也是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60%。解环宇在2018年加入明汯投资担任合伙人、投资总监,持股40%。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3日,为中国香港企业。
1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计划于明年起开始实行摇号新政,无车家庭可以家庭为单位参与摇号,新能源车方面,每年将有80%的指标向“无车家庭”优先配置。 与此同时,北京市交通委对相关文件进行解读。 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三个文件的内在联系是什么?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是将以政府令形式发布的、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政府规章,从法律文件层面为北京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提供依据,原则性规定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总体目标、总体路径、调控措施等内容。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是由北京市交通、公安、发展改革、监察、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联合印发的文件,在《暂行规定》的框架内,对小客车数量调控涉及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对具体适用的标准及执行程序进一步明确,从而使《暂行规定》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则是基于上述两个文件中的规则,制定的临时性、一次性措施方案。 三个文件将在履行完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实施。其中,《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计划于明年实施;一次性增发指标配置工作计划于今年8月份启动实施。 和既有政策相比较,政策优化方案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为加强小客车指标配置的针对性,并做好新旧政策衔接,政策优化方案在保持现行调控政策连续稳定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国家层面有关要求、政策施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调整: 一是在以个人为单位参加普通指标摇号和新能源指标轮候配置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同时,指标配置向“无车家庭”倾斜照顾,通过赋予“无车家庭”明显高于个人的普通指标摇号中签率和新能源指标配额数量,优先解决“无车家庭”群体的拥车需求。这是本次政策优化方案中最核心的内容。 二是增加对个人申请更新指标数量的限制,并配套放开名下多车的个人向符合条件的近亲属转移登记车辆。具体来说,就是每人最多只能保留1个小客车指标。1人名下如果拥有多辆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车辆更新时可以选择其中1辆申请更新指标,其余车辆不予办理更新指标,但允许其向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多余的车辆,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但要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条件。 三是取消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限要求。现有政策规定,个人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从这些年的施行情况看,一是出于个人主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更新指标,对个人造成重大损失;二是许多不急于新购置车辆的个人,不得不赶在时限到期前申请更新指标,不利于实现调控政策关于放缓机动车增速的目标。因此,政策优化方案拟取消这一时限,方便市民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间,同时起到减少存量小客车,减轻道路拥堵、停车矛盾和生态环境压力的作用。但是,一旦申请到更新指标以后,指标有效期仍为12个月不变。 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随着近年来申请指标人数不断增多,个人普通指标摇号的平均中签率持续走低、个人轮候新能源指标所需的时间不断加长。有的家庭一辆车也没有,全家人参与摇号却长期无法获得指标,而有的个人或家庭却拥有多辆车。这种不平衡逐渐衍生出非法租售指标、通过婚姻登记有偿转移指标、购买外埠车、皮卡车,违规改装封闭式轻型货车等一系列规避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的行为。近年来社会各界关于调控政策的意见建议当中,反映此类问题最多,呼吁“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的诉求最为集中。 实际上,北京市有关部门也早已开展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方案的研究,但由于前些年大数据应用和共享的基础还不足以支撑精细化的指标调控措施,因此一直处于研究储备状态。当前,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集成创新应用,国家及本市的人口、婚姻登记和车辆管理等不同部门间的数据融合共享不断深入,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具备了技术和数据基础。一是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更加精准地识别出“无车家庭”;二是群众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享受到“一网通办”的便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对于经过数据比对核验后,还需要进一步核查证明的信息,将引入公证服务。另外,社会信用体系的愈加完善也为政策实施提供了保障,此次政策优化方案将要求家庭申请人要共同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守信承诺,并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实现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后,将有效提高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使有限的公共资源发挥出更大的效用。 可以共同申请指标的家庭成员范围是怎么确定的?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夫妻间相互扶持、赡养老人、养育子女既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更是法律赋予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配偶、父母、子女作为联系最为紧密的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血缘、婚姻等亲属纽带更为牢固,有着良好的共同生活起居基础,其亲属关系和权利义务也有着更为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在宪法、婚姻法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刚审议通过即将于明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均有明确规定。所以,政策优化方案将可以共同申请指标的家庭成员范围限定在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此外,综合考虑小客车的出行效用、乘员空间、拥车用车便捷性等因素,将“家庭申请人”范围限定在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的范围内,能够保障更加合理的出行需求。 如何从个人申请指标转换为以家庭申请?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是否只能组成一个家庭申请指标,还是可以组成多个家庭申请指标?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目前正在以个人名义参加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如果想转换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有配偶的,首先判断配偶是否符合“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及“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两个条件,符合这两个条件了,夫妻就可以共同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没有配偶的可以考虑和父母或子女共同申请,当然,有配偶的也能和符合条件的子女或双方父母共同申请。 判断父母是否可以加入申请,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是名下是否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只要一方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双方都不符合条件;如果双方均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再看是否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条件,符合的一方能共同申请(不要求双方均满足才能参与申请)。 判断子女是否可以加入申请,除了要符合“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及“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两个条件外,还要看子女的配偶拥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情况,配偶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子女不能作为家庭申请人。 如果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均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这是可以共同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的最大范围。当然,如果家庭成员中有多名成员符合作为家庭主申请人的条件,是可以组合成多个家庭来申请指标的,不过,作为一个家庭来申请时,家庭申请人越多,家庭总积分就越高,获得指标的概率也更高。 如何在指标配置中体现对家庭的照顾?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政策优化方案引入了家庭积分的概念并合理设置积分规则。在普通指标配置时,通过家庭积分赋予“无车家庭”远高于个人的中签概率;在新能源指标配置时,除分配给单位和营运车的指标配额外,首先拿出80%的指标根据家庭积分高低向“无车家庭”优先配置。在计算个人积分时,对家庭申请人以往参与过摇号的次数或轮候的时间均转换为积分进行累加。计算家庭总积分时,一是充分体现夫妻作为家庭核心成员的因素,夫妻双方都在摇号的中签倍率高;二是家庭成员在摇号池中人多的中签倍率高;三是家庭有老有小、代际数多的,中签倍率高。 根据家庭积分规则,以当前个人摇号平均阶梯积分为5进行测算,举例说明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的优势如下: 案例1 三代同堂大家庭 家庭申请人包括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2名子女及双方父母共三代8人,其中有4人正参加摇号,个人阶梯数均为5。 即该家庭如参加摇号,中签倍率是个人首次参加摇号中签率的126倍,是主申请人个人参加摇号中签率的25倍多。 案例2 一家三口 家庭申请人由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一名子女组成共两代3人,夫妻均在摇号,个人阶梯数均为5。 即该家庭如参加摇号,中签倍率是个人首次参加摇号中签率的54倍,是主申请人个人参加摇号中签率的10倍多。 案例3夫妻两人小家庭 家庭申请人由主申请人及其配偶2人组成,只有主申请人在摇号,个人阶梯数为5。 即该家庭如参加摇号,中签倍率是个人首次参加摇号中签率的16倍,是主申请人个人参加摇号中签率的3倍多。 为什么要对申请更新指标的数量做出限制?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近年来,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严重“背户”行为,公安部门多次开展专项行动,通过依法撤销车辆登记等措施进行治理。对于利用一人名下多车非法租售指标、通过婚姻登记有偿转移指标的行为,指标调控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管和司法部门加强打击,一经查实将收回指标,已经购置车辆的,将纳入黑名单不予办理更新指标。 此次政策优化方案提出限制名下多车的个人只能申请一个更新指标,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小客车指标作为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应当确立“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个指标”的原则。而车辆作为个人财产,车辆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报废,需要更新时可以选择其中一辆申请更新指标。同时,为方便其家庭成员拥车用车,允许名下有多辆车的个人,可以向其符合一定条件的配偶、父母、子女转移登记多余的车辆。 在车辆转移登记环节设置亲属关系存续年限的考虑是什么?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为有效打击通过结婚登记买卖小客车指标的违法行为,提高行为人的违法风险和成本,维护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的严肃性,政策优化方案提出,在办理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离婚析产车辆转移登记时,需满足婚姻存续期满1年的条件;个人名下有2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在办理向配偶、父母、子女转移登记车辆时,受让方与车辆登记所有人的亲属关系存续期也需满1年。启动实施后,将借助婚姻、人口信息大数据进行严格审核。 今年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考虑是什么?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拉动消费、稳定经济、切实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市政府决定今年下半年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无车家庭”配置。具体配置办法总体上与政策优化方案中关于按家庭积分排序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方案保持一致。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启动实施,让2万个“无车家庭”尽早受益。 此次修订政策实施后,年度指标配额是否会有调整?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这次政策优化方案主要是调整配置方式,原则上对明年年度指标配额数量暂不做调整。关于中远期调控思路,相关部门将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关于“按照控拥有、限使用、差别化的原则实施交通需求管理,到2035年小客车出行比例和车均出行强度降幅不小于30%”的要求,专项进行研究。(中新经纬APP)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8月12日消息,为不断提高燃气汽车和客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安全性能,加强对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客车结构安全的行业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行业机构、重点企业等开展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燃气汽车燃气系统的安装要求》和《客车结构安全要求》的研制工作,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GB 13094-201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docGB 19239 燃气汽车燃气系统的安装要求(征求意见稿).doc
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通过调整小客车限购限行政策,更好释放汽车消费潜力。该措施将从2020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中提出,2020年内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000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每月具体指标配置额度由市交通运输委统筹安排。放宽京、冀户籍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条件,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与竞价的,将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调整为近12个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天津5月22日讯 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优化小客车限购政策,更好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措施》中,天津小客车调控政策有了不小变化,部分政策有所放宽。 《措施》中提到,今年天津市将新增35000个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并全部以摇号方式进行配置,个人摇号指标今年将达87800个。新增指标原则上将按月平均进行分配,具体额度及配置方式将以每个月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通告上发布数据为准。 《措施》允许持有效本市居住证的京、冀户籍人员参加个人竞价,需要注意的是,竞得指标后必须在天津购车,放宽个人小客车竞价指标申请条件。 《措施》中提到,将设置小客车区域指标,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在本市购置小客车(不含面包车)可直接申领小客车区域指标。 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 2020年内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000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每月具体指标配置额度由市交通运输委统筹安排。 二、推动京津冀同城便利化 京、冀户籍人员,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可参加本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竞得指标后须在本市购车。 三、放宽个人增量指标申请资格 放宽京、冀户籍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条件,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与竞价的,将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调整为近12个月。 四、放宽企业增量指标申请资格 放宽大额投资企业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条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与摇号或竞价的,将纳入统计企业的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或当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调整为5000万元及以上。 五、完善小客车限购限行措施 设置小客车区域指标,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在本市购置小客车(不含面包车)可直接申领小客车区域指标。通过该类指标登记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上述车辆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两个时段,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行驶。 六、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积极组织本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继续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或注册地在本市的单位在本市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0000辆。 七、推进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 采取严格超标排放监管、限制使用、适当补偿等综合措施加快推动老旧柴油货车的淘汰报废工作。2020年力争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报废任务70%以上。 八、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 培育引进二手车经营企业,稳步提升本市二手车出口规模。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二手车流通。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推动维修企业应用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引导车主使用系统或手机应用程序(APP)跟踪维修过程,为二手车交易提供信息支撑。 九、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建设。落实本市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推动老旧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支持公交场站充电设施建设,引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体、商场、公共停车场、产业园区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内新建各类充电桩不少于1.5万台,2020年内新增公共充电桩4000台。进一步加快停车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合理配建停车位,科学划定路内停车泊位,提高停车设施信息化水平。 十、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 落实国家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购买新车交易信贷支持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十一、鼓励企业促销 组织汽车经销商或汽车品牌厂商开展汽车体验式消费,鼓励汽车经销商开展网上看车、送车试驾等服务,推出赠送保养和保险服务、补贴竞价、延长质保等系列优惠,加大购车优惠促销力度,释放消费潜能。 本措施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2025年5月31日废止,文件中有明确施行期限的除外。本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