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保监会网站2月3日消息,近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3号通报《关于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根据对光大银行实施的消保行为检查,《通报》指出,该行存在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和代销产品、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等6类违规问题。 具体看,一是违规代客操作。消费者通过光大银行自助设备购买理财产品时,存在银行员工违规代客操作的问题,涉及哈尔滨、太原、上海等地4家分支机构。 二是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与代销产品。光大银行成都、济南、青岛等地7家分支机构在短信营销中存在片面夸大产品收益、混淆自营理财和代销产品等问题。 三是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光大银行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管控不力,导致大量高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高于实际等级。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该行客户年龄超过70周岁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年龄选项失真,涉及554家分支机构,其中北京、河北、吉林、福建、大连等地分支机构问题较为突出。 四是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光大银行与某财险公司合作开展的“联合I贷”和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未区分消费者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限定承保机构、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严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五是存贷挂钩。光大银行石家庄、沈阳、南昌、郑州、广州、南宁、重庆、成都、深圳、鞍山等10家分行存在存贷挂钩的违规问题,要求借款人以办理本行结构性存款、单位定期存单、预存“还款保证金”等作为贷款审批发放条件。 六是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光大银行总行、武汉分行、苏州常熟支行收取财务顾问费但未向企业提供实质性服务,涉及6269.5万元。 《通报》指出,光大银行上述违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基本权利,银保监会消保局已要求其进行整改。《通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自上而下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因在无抵押个贷中强制捆绑搭售保证保险,增加小微企业负担,又有银行遭监管通报。 2月3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3号通报《关于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通报了对光大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适当性及消保情况检查中发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相关问题。其中,涉及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等。 当日,光大银行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通报内容“系银保监会2019年对本行开展服务收费、理财产品适当性及消保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于通报指出的问题,上述人士称,“本行已按照监管要求,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并将“持续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落实监管规定,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管理原则,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推动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通报,光大银行与某财险公司合作开展的“联合I贷”和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未区分消费者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限定承保机构、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严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比如,2019年4月,光大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开办了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主要面向稳定受薪人士和小微企业客户,该类客群多数有房产/车辆或有社保/寿险保单记录。 “除借款保证保险外,该类客群应有权利选择其他增信方式,但该业务借款人的授信准入条件仅为‘已向相关保险公司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未区分借款人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强制捆绑借款人购买指定财险公司的保证保险。该业务涉及北京、上海等8家分行,截至2019年6月末,该业务累计贷款金额59.56亿元。”银保监会称。 通报同时称,光大银行石家庄、沈阳、南昌、郑州、广州、南宁、重庆、成都、深圳、鞍山等10家分行存在存贷挂钩的违规问题,要求借款人以办理本行结构性存款、单位定期存单、预存“还款保证金”等作为贷款审批发放条件。比如,2019年1月25日,广州分行给予某借款企业授信额度3400万元,要求该笔授信中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须办理该行结构性存款。2019年2月13日,该借款企业在光大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2100万元,2019年2月15日,光大银行向借款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 光大银行还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经查,光大银行总行、武汉分行、苏州常熟支行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涉及6269.5万元。比如,2019年6月,武汉分行与某借款企业签订《财务顾问协议》,约定财务顾问服务期限为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并收取697.5万元财务顾问费。该行提供的服务成果《并购融资建议书》于2019年1月出具,早于《财务顾问协议》签订时间,也早于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且部分内容从贷前调查报告中摘抄,设计的并购融资方案与借款人贷款申请方案基本雷同。 此外,光大银行也存在违规代客操作、短信营销片面夸大产品收益等问题。银保监会称,消费者通过光大银行自助设备购买理财产品时,存在银行员工违规代客操作的问题,涉及哈尔滨、太原、上海等地4家分支机构。光大银行成都、济南、青岛等地7家分支机构在短信营销中存在片面夸大产品收益、混淆自营理财和代销产品等问题。光大银行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管控不力,导致大量高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高于实际等级,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
2月3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了2021年第3号通报《关于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光大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适当性及消保情况检查发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 根据对光大银行实施的消保行为检查,《通报》指出,光大银行存在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和代销产品、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等6类违规问题。 关于违规代客操作,银保监会消保局通报指出,消费者通过光大银行自助设备购买理财产品时,存在光大银行员工违规代客操作的问题,涉及哈尔滨、太原、上海等地4家分支机构。比如,2019年6月11日,哈尔滨东大直支行有14笔理财产品销售,除输入密码外,其余流程均由银行员工违规代客操作。 其次,光大银行存在着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与代销产品的问题。《通报》指出,光大银行成都、济南、青岛等地7家分支机构在短信营销中存在片面夸大产品收益、混淆自营理财和代销产品等问题。 针对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这一问题,《通报》显示,光大银行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管控不力,导致大量高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高于实际等级。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光大银行客户年龄超过70周岁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年龄选项失真,涉及554家分支机构,其中北京、河北、吉林、福建、大连等地分支机构问题较为突出。 光大银行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的现象也较为突出。银保监会消保局指出,光大银行与某财险公司合作开展的“联合I贷”和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未区分消费者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限定承保机构、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严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光大银行此项业务涉及北京、上海等8家分行,截至2019年6月末,此业务累计贷款金额59.56亿元。 此外,光大银行石家庄、沈阳、南昌、郑州、广州、南宁、重庆、成都、深圳、鞍山等10家分行存在存贷挂钩的违规问题,要求借款人以办理本行结构性存款、单位定期存单、预存“还款保证金”等作为贷款审批发放条件。 银保监会消保局举例指出,如2019年1月25日,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曾给予某借款企业授信额度3400万元,要求该笔授信中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须办理该行结构性存款。这一行为显然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最后,《通报》还披露了光大银行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的问题。据披露,光大银行总行、武汉分行、苏州常熟支行收取财务顾问费但未向企业提供实质性服务,涉及6269.5万元。 银保监会《通报》指出,光大银行上述违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基本权利,银保监会消保局已要求其进行整改。 同时,《通报》中也表示,银保监会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行为监管,不断加大行为检查力度,聚焦银行保险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
13日,浙江杭州通报两起涉疫案件,其中一起通报案件为41岁男子擅自研发“健康码演示”App并上传至应用市场,扰乱社会秩序。该男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男子擅自研发上传“健康码演示”App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前,有网友称,在某应用软件商店中,一款名为“健康码演示”的软件能够根据个人所需,模拟各地健康码、复工码、通行码的不同演示风格。功能上,该App不仅能够展示不同健康码,还可展示绿码、黄码、橙码、红码状态,并可自定义显示数据,如地区、城市、姓名等。 这款App被曝光后引发网友质疑。很多网友认为,如果利用这款应用提供虚假的健康码,防疫部门将难以追踪到患者的准确轨迹,不利于疫情防控。 据杭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3日消息:经杭州市公安机关查明,解某某(男,41岁)于2020年4、5月份擅自研发“健康码演示”App并上传至应用市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目前解某某已被西湖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 (责任编辑:DF537)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7日讯(记者何潇马先震)12月16日,工信部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信部通报下架26款侵害用户权益APP》称,12月3日,工信部向社会通报了60家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APP企业的名单。截至目前,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核查复检,尚有19款APP未按照工信部要求完成整改。各地通信管理局按工信部APP整治行动部署,积极开展手机应用软件监督检查,此次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仍有7款APP未完成整改。依据《网络安全法》和《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号)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工信部昨日组织对上述26款APP进行下架。相关应用商店应在通报发布后,立即组织对名单中应用软件进行下架处理。 其中,下架应用软件名单第4项显示,由九元航空有限公司开发的应用“九元航空”(应用版本:2.0.8)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被工信部下架。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九元航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日,于2014年12月2日成功首航,于2015年1月15日正式投入商业运营。该公司隶属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祥航空”,603885.SH)控股设立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7.56亿元。该公司大股东为吉祥航空,持股比例为95.24%。 吉祥航空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06年9月正式开航运营。2015年5月19日,吉祥航空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885。目前公司拥有76架空客A320系列客机与波音787-9梦想客机,已开通160多条国内、地区及亚欧目的地定期航班;2019年年运输旅客超2000万人次。
图片来源:微摄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3号通报《关于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对光大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适当性及消保情况检查发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相关问题。 银保监会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行为监管,不断加大行为检查力度,聚焦银行保险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根据对光大银行实施的消保行为检查,《通报》指出,该行存在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和代销产品、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等6类违规问题。 一、违规代客操作。消费者通过光大银行自助设备购买理财产品时,存在银行员工违规代客操作的问题,涉及哈尔滨、太原、上海等地4家分支机构。 二、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与代销产品。光大银行成都、济南、青岛等地7家分支机构在短信营销中存在片面夸大产品收益、混淆自营理财和代销产品等问题。 三、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光大银行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管控不力,导致大量高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高于实际等级。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该行客户年龄超过70周岁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年龄选项失真,涉及554家分支机构,其中北京、河北、吉林、福建、大连等地分支机构问题较为突出。 四、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光大银行与某财险公司合作开展的“联合I贷”和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未区分消费者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限定承保机构、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严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五、存贷挂钩。光大银行石家庄、沈阳、南昌、郑州、广州、南宁、重庆、成都、深圳、鞍山等10家分行存在存贷挂钩的违规问题,要求借款人以办理本行结构性存款、单位定期存单、预存“还款保证金”等作为贷款审批发放条件。 六、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光大银行总行、武汉分行、苏州常熟支行收取财务顾问费但未向企业提供实质性服务,涉及6269.5万元。 《通报》指出,光大银行上述违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基本权利,银保监会消保局已要求其进行整改。《通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38号),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自上而下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网科技12月16日讯据“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3日,工信部向社会通报了60家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APP企业的名单。截至目前,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核查复检,尚有19款APP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此外,各地通信管理局按工信部APP整治行动部署,积极开展手机应用软件监督检查,此次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仍有7款APP未完成整改。 通报显示,由小蚁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小蚁摄像机(5.2.9_20201208)APP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工信部强调,相关应用商店应在本通报发布后,立即组织对其进行下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