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消息,话题“糖水燕窝曝光者隐私遭辛选泄露”登上微博热搜。据媒体报道,辛巴直播间糖水燕窝曝光者张红个人隐私被辛选泄露,张红遭遇了网暴、电话骚扰,本人辞职后确诊为抑郁症,搬离住所。此前张红在辛巴直播间购买了糖水燕窝,随后本人发布了质疑视频,表示“喝的时候没什么固体是糖水”,这一视频播放量高达千万级,燕窝品牌方找到了张红本人,欲出万元求删掉视频。随后辛选泄露其隐私指其敲诈,张红辞职后确诊抑郁,搬离居所。如今辛巴方面承认在直播间推广销售时存在夸大宣传,承诺退一赔三,广州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辛巴带货地燕窝事件展开调查。律师表示,辛巴作为“广告经营者”,有义务提供燕窝品牌方的真实信息及联系方式,否则消费者可以要求他先行赔付。此外,辛巴团队如果明知或者应知燕窝存在虚假宣传,仍为品牌方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燕窝品牌方承担连带责任。- THE END -转载请注明出处:快科技#燕窝#辛巴
从李佳琦、薇娅、辛巴等带货主播的崛起,到罗永浩、李雪琴、杨幂等流量明星的加入,2020年,直播带货俨然成了全民追捧的热门行当。然而,直播带货“火”了的同时,也显现了很多问题。 此前,中消协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点名李雪琴、汪涵直播数据造假、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等事件。报告还显示双十一期间,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已达33.41万条,日均在1.24万条左右,虚假宣传、售后服务差成为消费者吐槽的高频关键词,直播带货风口下的行业乱象逐渐显现。直播带货虽然火爆,但相当一部分只顾着聚流量、扩销量的商家其实并没有相应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商家、主播之间责任界定不清晰,遇到售后问题时互相“踢皮球”的情况时有发生,进而引发消费者的围观吐槽。 近日,行业头部主播辛巴、李佳琦、罗永浩接连被指”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问题,直播带货模式再次受到公众质疑。众声喧哗之下,行业是否也应该多一层理性思考:在直播营销活动中,面对消费者投诉,哪些参与主体应该为此负责?各方责任又该如何界定?带货主播和机构在直播营销中应该尽到哪些责任?相关的直播营销规范和选品原则是否已建立行业共识?在销售主体不作为的情况下,作为产品推广者的主播是否有义务为消费者维权“兜底”? 以最近一直占据热搜的辛巴燕窝事件为例,最终辛巴承认该产品在直播间推广销售时,确实存在夸大宣传,并先行拿出近6200万元,召回直播间所售产品,退一赔三,优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在赔付计划进行的如火如荼的同时,辛巴却又成为网络舆论众矢之的:“辛巴涉嫌虚假宣传”“辛巴被立案调查或涉嫌刑事犯罪”等“口诛笔伐”的言论甚嚣尘上,引一众看客“在线吃瓜”。 首先,带货主播的法律责任边界何在?也就是说辛巴和燕窝品牌方的责任该如何划分?有法律人士将带货主播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经营类主播,二是推广类主播。经营类主播在直播间推广销售的产品通常为自创品牌或自家生产、经营的商品,将消费者引流到自家店铺,并承担所有售后服务。消费者直接从主播处购买商品,主播的获利模式是赚取销售利润。而推广类主播一般是通过直播向观看者展示产品,并加以解说,同时将产品链接附在直播间内,消费者可以直接点击购买,商家通过合作主播达到销售商品的目的,并承担所有售后服务工作,而主播收取是广告推广服务的佣金,而非销售利润。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黄伟认为,两种类型的带货主播所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经营类主播实际上承担的是销售者角色,网络直播带货实际上是销售行为,因此,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假一赔三、假一赔十等。而推广类主播在直播间的营销活动更类似于广告代言人,虽然相对商品销售者的法律责任较轻,但仍然对于所代言的产品负有初步审查和试用的责任,如果不能证明以上两点,则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辛巴燕窝事件中,辛巴旗下主播应该属于推广类主播。而根据此前辛巴公布的和品牌方之间的协议,品牌方提供虚假信息从而误导推广者,辛选在选品上存在一定的疏漏,导致出现直播推销时的夸大宣传,起到一定的连带责任。所以,网传“辛巴被立案调查或面临15年刑期”的说法实际上并不成立。相关法律人士指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立案调查是行政执法程序,不是刑事侦查程序,行政立案调查与刑事立案侦查是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仅凭带货“燕窝”行为本身尚不能推断辛巴是否涉嫌犯罪,根据行政机关的立案调查行为也不能推断辛巴已涉嫌犯罪。 那么带货主播要为产品质量把关承担多大责任?目前,大部分主播机构的选品机制主要依据商家提供的企业经营资质、商品质检报告、商品在主流电商平台的销售口碑、选品团队亲自试用或试吃等方式完成。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曾向媒体表示,原则上主播对于自己宣传推广的产品需要履行基本的审核义务。“比如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批文批件,但如果商家或品牌提供了虚假的证明使其看似证件资质都齐全,那主播也不可能每个都去查证,所以主播的审核义务还是需要限定在一个合理范围。” 在辛巴燕窝事件中,辛选官方声明指出,辛选团队在选品、质检方面因为对燕窝行业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够,未能甄别出品牌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存在夸大宣传的内容,存在疏漏。基于此,辛选内部也启动了整改升级,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品控审查力度,引入各行业“专家”,与专业检测机构、高等院校实验室建立战略合作等。 燕窝事件最后辛巴自掏近6200万元为此事件兜底,在直播电商的营销场景中,很多时候主播作为商品推广者走在最前台,那么作为商品广告代言人的主播,在合作商家不作为的情况下,是否有义务为维护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兜底”呢? 有电商行业从业人士认为,先行赔付是某些成熟、服务比较完善的电商平台,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服务感受,采用的一种兜底服务方案。虽然在很多直播营销活动中,主播与商家签署的是商品推广协议,主要扮演“广告代言人”的角色,但是考虑到主播和粉丝之间的信任关系,如果遇到粉丝在售后服务方面遇到问题,主播也应该代表消费者向商家协商,为消费者维权。“某种程度上来说,主播与消费者属于利益共同体。” 辛选所采取的主播先行赔付消费者模式,开创了直播带货界的先河。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或将成为未来行业趋势:主播带货都要做担保,向消费者承诺商品一旦出现问题主播会先行赔付,这能让主播团队更重视选品,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面临巨大损失。 标准和规范的明确从来不是终点,而是一个新的开始。直播带货行业想要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消费者保护、刷单控制等各项法律法规。一旦标准和规则完善,直播带货行业将迎来真正的爆发式增长,也将推动经济内循环,催生更多“直播销售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涉及到的销售金额高达200万以上的,就要处以15年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受消息影响,A股上市公司起步股份闪崩跌停,此前获“快手电商一哥”辛巴入股,股价遭到爆炒,连续5个一字涨停。 快手一哥辛巴带货假燕窝事件依旧在发酵,微博上又刷屏了。 从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辛巴假燕窝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涉及到的销售金额高达200万以上的,就要处以15年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 受消息影响,A股上市公司起步股份(行情603557,诊股)闪崩跌停,此前获“快手电商一哥”辛巴入股,股价遭到爆炒,连续5个一字涨停。 广州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辛巴带货假燕窝”事件 据媒体报道,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辛巴燕窝造假事件调查的重点产品是相关公司售卖的燕窝,同时其售卖的其他产品也在调查范围之内。目前该案正在处理过程之中。 其相关执法人员表示,因主播是在广州白云区直播,其所售卖燕窝还涉及广州南沙区、海珠区以及实际生产地址厦门。还要和其他辖区的监管部门一起配合调查处理此案。 近期,辛巴直播售卖的茗挚品牌燕窝被质疑为糖水事件引起各方关注,11月19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发布一份检测报告称:“经过检测,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蔗糖含量4.8%,而成分表里碳水化合物为5%,确认该产品就是糖水。” 针对王海的检测报告,11月20日,辛选官方微博曾回应称,“王海提供的质检报告中,含有燕窝成分唾液酸;如果消费者对产品有任何不满可向商家申请退货退款”。 不过,11月27日辛巴再转话锋,承认所售燕窝产品存在问题并提出赔付方案。辛巴在微博回应称,“经检测,这款‘茗挚’品牌燕窝产品在直播间推广销售时,确实存在夸大宣传,燕窝成分不足每碗2克,实为一款燕窝风味饮品,不应当作为燕窝制品进行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辛巴承认了所售茗挚燕窝存在夸大宣传,但“茗挚旗舰店”似乎并不认同这一说法。黑猫投诉平台多条涉及茗挚燕窝的投诉显示,在消费者向“茗挚旗舰店”提出退款时,该店铺客服表示:“赔付方案为辛选单方面发出的声明,此声明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接下来我们也会做出澄清。”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事情起源于11月4日,有消费者质疑辛巴徒弟"时大漂亮"在直播间售卖的即食燕窝“是糖水而非燕窝”,并要求辛巴对此作出解释。具体涉及的产品,是10月25日"时大漂亮"在直播间售出的茗挚牌“小金碗碗装燕窝冰糖即食燕窝”。 随后,辛巴在直播间做出回应,现场用漏勺过滤出了一瓶所售茗挚即食燕窝中的“干货”,并称这些都是燕窝,还拿出了产品检验报告自证清白。同时表示是一些黑粉在对其刻意抹黑,自己“倾家荡产也要告这些人诽谤”。 11月14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就燕窝一事发文称,真相:1、辛巴燕窝是风味饮料不是燕窝,2、辛巴的风味饮料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十,3、若进价4.2元,忽悠消费者说赔钱卖、贴钱卖属于欺诈。 11月19日,王海其微博发布了中广测出具的检测报告,直指辛巴所售的即食燕窝产品“就是糖水”,且“该糖水不含蛋白质和氨基酸,检测结果唾液酸含量高达万分之一点四”,而市场上每100g含量的唾液酸售价是500元,0.014G价值也只有7分钱左右,加上包材、内容物、加工费、工业成本不超过1块钱。 11月27日,辛巴在其微博上写下公开信,承认在直播间推广销售“茗挚”品牌燕窝产品时存在夸大宣传,因为“燕窝成分不足每碗2克”。辛巴称,这款产品实为燕窝风味饮品,不应当作燕窝制品进行推广。 辛选直播间共销售了“茗挚”品牌燕窝产品57820单,销售金额为15495760元。为此,辛巴需先退赔近6200万元给消费者。 12月7日,根辛选官方消息,截至6日中午已向27270名消费者完成近2400万元的赔付。 辛巴还可能要被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涉及到的销售金额高达200万以上的,就要处以15年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律师表示,制假贩假金额特别巨大的,在我国属于刑事犯罪,根据金额和后果当事人最高量刑可达无期徒刑。 不过律师也表示:“假设最终调查显示燕窝确实存在掺假、以次充好,辛巴团队在此案中的角色属于销售者。但如果辛巴对于燕窝的质量问题不知情,没有主观售价的故意,至少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也就是不构成刑事犯罪。” 上市公司闪崩跌停 受消息影响,“辛巴”概念股起步股份闪崩跌停,起步股份本是一家儿童服饰企业,通过股份转让,辛选(辛巴持有辛选95%的股份)成为起步股份第二大股东。在公布辛巴入股消息后,起步股份一度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随后股价开始逐步回落,截至目前累计跌幅超45%,亦完全吞没之前的全部涨幅,创下4个月新低。 另外一家概念股盛迅达也暴跌了5%。手游企业盛迅达曾发布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受激励对象包括辛选创始人辛巴及联合创始人宋铁牛等。该计划同时宣布,向辛选转让其子公司盛讯云商49%的股权。公告当日,盛讯达(行情300518,诊股)股价开盘即获20%触及涨停。
孚日股份(行情002083,诊股)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5.17已经和汪涵一起直播带货,效果很好。目前正在和罗永浩、华少、辛巴等团队洽谈合作。公司正在积极运作促销活动,包括洋葱、1688、云集、快手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