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的有两类人员 ●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可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6月29日,记者获悉,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政策的通知》,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通知》明确,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缴费满1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缴费6个月包含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执行;缴费6个月以下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的50%执行。 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2020年5月至12月,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其中,累计参保不满6个月的,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累计参保满6个月,包含不满1年的,发放3个月临时生活补助。 2020年3月至6月,将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通知》规定,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不得跨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也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停发情形参照失业保险金停发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核实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条件时,应以社保信息系统中该人员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为依据,至少有1个月以上的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记录,不得要求参保失业人员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证明材料,不得增加其他义务、条件或时限要求。要定期对本地区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的人员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对冒领、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基金行为的,除追回违规发放的资金外,依法追究申领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农行大连分行推出面向全市医保参保人员的“参保人e保贷”,为收入受到阶段性影响且有实际就医购药等基本民生需求的参保人提供贷款服务,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是全国范围内首个基于医保平台开展的个人融资项目。 此前,农行大连分行先期推出“医保贷”专属产品,供大连市医保局为医保结算稳定且履约记录良好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房(下称“两定机构”)提供线上纯信用融资服务。 据了解,农行“参保人e保贷”采用线上服务模式,由大连市医保局联合农行大连分行共同开发。该市医保参保人员只需在市医保局微信公共服务平台主动申请,系统即可自动跳转至农行掌上银行,根据医保共享数据进行线上核定、线上授信,给予低利率、无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满足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等的资金需求。 农行大连分行第一时间积极响应大连市医保局号召,率先推出面向医保参保个人的自助小额消费贷款产品。客户发起业务申请后,医保缴存数据通过直连端口实时传输,农行后台系统自动测算,实时展示预授信结果,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跳转农行掌银贷款界面,客户即可签约、用信。 “为做好金融支持保障基本民生工作,在大连市医保局的支持指导下,农行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创新推出‘参保人e保贷’产品,进一步扩大服务客户群体。相比其他贷款产品,‘参保人e保贷’可实现批量化、线上化、自动化运行,客户申请后1至2分钟即可下款,十分方便快捷。”农行大连分行个人信贷部副总经理殷弘介绍说。 大连市医保局联合市金融发展局,推出助力定点医药机构复工复产的“医保贷”专属服务后,农行大连分行已为全市50余家“两定机构”发放贷款2212.8万元,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生存发展必需的融资需求。后续推广的“参保人e保贷”把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市医保参保人员,将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更大助力。
为更好保障民生、特别是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新疆今年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失业农民工纳入常住地社保保障体系,减轻其就业和生活压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闫科明介绍,按照自治区最新出台政策,今年5月-12月,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新疆将参照其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则可按照参保地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今年3月,新疆已将参保缴费满1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纳入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新政策执行后,已有2700余人因此受益。 过去,失业农民工需在户籍所在地登记才可领取失业保险金,还需返回就业地寻找工作。受益于这项最新政策,流动性就业人员将得到更好的社保保障,申领失业保险金渠道和方式也更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