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微摄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召开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工作视频会议,总结2017年以来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并对2017年度至2019年度打击地下钱庄97个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依法予以表彰。 会议指出,2017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外汇局和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破获汇兑型地下钱庄案件300余起,查处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6000余起,维护了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会议强调,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推动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共同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一是坚持重拳出击,继续保持对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定不移开展专项行动。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运用监管科技,强化全方位分析研判,着力提高监管和打击效能。三是坚持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工作机制,推动联合打击治理向纵深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公安部经侦局有关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外汇管理分局和各省市公安机关代表,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完)
7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通报了10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与以往案例通报有所不同,此次通报主要是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典型案件。 梳理发现,此次案例包括8起个人案例和2起企业案例。外汇局对这些案例进行了严厉查处,共涉及违规金额3600余万美元,总计处罚金额2400余万人民币。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地下钱庄为涉赌、贪污、走私、贩毒、恐怖融资等上游犯罪资金提供了非法跨境转移通道,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危害经济金融安全与稳定。外汇局持续保持对地下钱庄的高压打击态势,仅2020年以来,配合公安机关重点破获一批地下钱庄大要案,查处交易对手500余起,罚款8700多万元。 个人最高罚了1372万元 8起个人案例均涉及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涉案金额和处罚金额最多的为赵某的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至3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4笔,金额合计2211.5万美元。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72万元人民币,同时,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通报中的8起个人案例 近年来,个人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其中个人私自买卖外汇、以分拆或通过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资产是典型的违规行为。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通报与以往案例通报不同,是针对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典型案件的一次专项集中通报,旨在及时加强宣传警示,向广大市场主体揭示地下钱庄的非法性和严重危害性,提醒远离地下钱庄,并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办理外汇业务。 严打涉地下钱庄违规机构 通报的两起企业案例也均为非法买卖外汇案。其中,涉案金额和处罚金额较大的为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301.4万美元。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是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4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此外,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北京金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6万美元。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通报案例涉事主体主要通过地下钱庄,多采取境内外资金对敲方式,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和跨境转移,资金运作手法隐蔽化、多样化。外汇局在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的同时,协同相关部门将其纳入征信记录,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加大惩戒力度。 当前,打击和整治地下钱庄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和复杂。 上述负责人强调,外汇局将继续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证企业个人合法合理用汇需求的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地下钱庄及交易对手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