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果麦文化)创业板发行上市获受理。 招股书显示,果麦文化拟发行不超过180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计划募资3.5亿元。募集资金将被用于版权库建设,即在三年内采购图书版权550种。 凭借股东关联方韩寒、股东易中天等作家的图书热卖,果麦文化近年发展迅速,其最近两年的营收、扣非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速分别为25.8%、35.9%。2019年,其实现营收3.84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5931.14万元。 但由于版权资源竞争激烈、图书行业经营特点等原因,截至2019年末,果麦文化预付款项、存货、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重也上升至58.3%。2019年,其存货跌价损失、坏账损失及以著作权许可为主的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672.87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若以申万平面媒体行业目前31.12倍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负值和极端值)估算,果麦文化上市后的市值或可达到18.46亿元,韩寒及其关联方、易中天所持股份对应的市值分别有可能达到8360万元、351万元。 股东韩寒、易中天的著作,跻身果麦累计销量TOP10 果麦文化的主营业务为图书策划与发行(下称图书业务)、数字内容、IP衍生与运营,其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以纸质图书为主。 2017~2019年,图书业务分别实现营收2.16亿元、2.77亿元及3.57亿元,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超过94%。 在图书业务中,文艺类图书占比较大。2017~2018年,文艺类图书分别实现营收1.24亿元、1.44亿元及1.95亿元,占图书业务的比重均超过52%,排名第一。社科类图书、少儿类图书则位居二、三位。 (图书业务分类别收入 单价:万册、万元) 按照版权属性分类,图书业务又分为公版图书和版权图书。公版图书使用的作品,为作者逝世50年后、超过保护期的作品。截至2019年末,《小王子》、《浮生六记》、《人性的弱点》等中外名著,分居果麦文化公版图书累计销量前三名。 版权图书业务,则需要公司向作者或版权代理机构购买版权。果麦文化称,其与易中天、杨红樱、韩寒、蔡崇达、张皓宸、严歌苓等众多作家、学者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截至2019年末,易中天的《中华史》系列、张皓宸的《我与世界只差一个你》、韩寒的《我所理解的生活》,分别以635.32万册、195.49万册、135.1万册,在果麦文化公版图书与版权图书累计销量榜中第一名、第五名、第七名。 (韩寒 来源:CFP) 在这种情况下,能否与作家实现利益绑定,就显得尤为重要。招股书显示,截至今年6月28日,果麦文化董事长、实控人路金波持有果麦文化32.62%的股份,果麦合伙、周巧蓉分别持股7.01%、4.53%。周巧蓉为韩寒之母。 而果麦合伙为果麦文化的员工和合作作家持股平台,张皓宸、易中天分别持有果麦合伙2.83%、2.66%的股份。以此计算,易中天约持有果麦文化0.19%的股份。 (果麦文化股权结构 截至今年6月28日) 此外,果麦文化的机构股东也具有较强的“文化气息”。其中,持股9.25%的博纳影业是国内知名电影集团,拥有张涵予、黄晓明、章子怡等明星股东,韩寒亦持有博纳影业0.06%的股份。以此计算,韩寒及其关联方约持有果麦文化4.53%的股份。 持股2%的浙江传媒,为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2019年,博库数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3169.68万元的销售金额,位居果麦文化第三大客户。博库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均受浙江传媒控制。 预付款项、存货、应收账款占总资产之比为58.3% 纸质图书为主要收入来源,当代知名作家的图书销量靠前,这意味果麦文化的采购内容以图书采购和版权采购为主。 2019年,图书采购金额为1.33亿元,版权采购金额为5794.19万元;两者占总采购金额的比重分别为69.6%、30.4%,与之前两年差异不大。 果麦文化2019年的前三大版权供应商,分别为韩寒及其控制的上海有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易中天文化传播工作室、拥有作家冯唐相关商标的上海垂扬文化传播工作室,采购金额分别为654.69万元、580.86万元、454.25万元。 2017~2019年,果麦文化对韩寒及上海有树的累计版权采购金额为2236.87万元,对易中天工作室的累计版权采购金额为1806.19万元。 (易中天 来源:CFP) 为了提前锁定优质版权和译者,果麦文化近年的预付款项也大大增加。2017年末至2019年末,其预付款项净额由2613.38万元上升至1.13亿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重由15.3%上升至26.4%。 2017年末至2019年末,果麦文化的预付款项净额均绝大部分由版税及翻译费构成。截至2019年末,其对杨红樱、蔡崇达、张皓宸的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360.47万元、876.7万元、537.1万元,均属于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 (果麦文化近年预付款项) 果麦文化称,其预付版税及翻译费在2018年末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其在通过外部融资获取了相对充足的营运资金补充后,对市场潜力大、竞争较为激烈的优质版权进行了较多储备。 但果麦文化也提示,2017~2019年,预付版税给其经营性现金流带来了一定压力。未来如果预付版税相关图书不能顺利实现销售,将可能对其经营业绩及经营性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2019年,其计提预付款项减值准备33万元。 果麦文化资产方面的风险还来源于存货和应收账款。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其存货账面净额由6609.26万元上升至1.13亿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重由38.7%变更为26.5%;应收账款净额由2033.83万元上升至3493.3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重由11.9%变更为8.2%。 截至2019年末,其预付款项、存货、应收账款净额合计为2.6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61.1%,占总资产的比重为58.3%。 (果麦文化近年流动资产) 2019年,果麦文化的存货跌价损失为461.17万元,坏账损失为25.36万元。其无形资产主要为冯唐八部作品的著作权许可,由于这些图书在2019年销售情况不如预期,果麦文化当年的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为186.34万元。 除此之外,果麦文化的资本结构相对健康。截至2019年末,其资产负债率为17%,流动比率为5.6倍;持有货币资金1.55亿元,无有息负债。 民营出版公司能否搭上创业板注册制快车? 由于我国现行政策尚未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内出版权,允许和鼓励民营企业进入的环节主要为图书内容策划和图书发行流通,所以目前国内实力雄厚的出版公司基本上为国资背景。 搜狐财经检索同花顺数据发现,在申万三级行业平面媒体的23家A股公司中,大部分企业的实控人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仅新经典、中文在线、世纪天鸿三家公司的实控人为个人。 实际上,A股最早的民营出版公司,可以追溯到2010年上市的天舟文化。其当时被称为“中国民营出版传媒第一股”。 从上市至今,天舟文化策划发行的图书产品始终以教辅类、少儿类为主。不过,在并购多家游戏公司后,图书出版发行及其他业务为其贡献的营收在2019年已降至40.8%。 2015年,被称为“数字出版第一股”的中文在线挂牌创业板。但该公司的核心业务为数字出版,同主要从事纸质图书策划与发行的果麦文化存在较大差异。 而新经典、世纪天鸿在2017年的先后上市,真正为民营出版登陆资本市场打开了想象空间。 其中,新经典的业务模式与果麦文化十分接近。它核心业务为文学、少儿、社科等自由版权图书的策划与发行,拥有马尔克斯、村上春树、东野圭吾、张海玲、三毛等中外著名作家的中文版权,作家安妮宝贝、止庵为其股东。 世纪天鸿的主要产品则是以教辅图书为主的中小学助学读物,与果麦文化差异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读客文化抢先一步于今年6月披露了招股书。其核心业务为文艺类、社科类和少儿类纸质图书的策划与发行,累计销量前十的图书包括“半小时漫画”系列、“藏地密码”系列、《微微一笑很倾城》等,业务模式与果麦文化类似。 (民营出版公司图书策划与发行业务毛利率 发行人系果麦文化) 2019年,新经典、果麦文化、读客文化图书策划与发行业务的收入分别为7.53亿元、3.57亿元、3.32亿元,毛利率分别为50.46%、48.6%、39.67%。从收入规模与盈利能力来看,果麦文化在已披露财务数据的非教辅类民营出版公司中均位居第二。
国家版权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加大图片领域版权整治力度。 国家版权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大图片领域版权整治力度,对摄影作品相关版权问题进行厘清。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日前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再次要求深入开展图片市场版权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未经授权传播他人图片的侵权盗版行为。 版权局1号文件来了!规范摄影版权 今年6月,国家版权局通过官网发布《通知》,这也是版权局今年的一号文件。《通知》回应业界呼声,着力解决一直备受争议和关注的摄影作品版权问题。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刊文称,这是国家多年来首次单独针对某个艺术门类出台的规范性措施,也是历史上首个关于摄影版权的文件。《通知》将对我国摄影作品的有序传播和广泛使用产生重要影响,对维护摄影家合法权益和繁荣摄影创作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原主任刘宇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充分肯定了《通知》内容,刘宇说,无论对于创作者、经营者还是用户来说,《通知》出台都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有利于加大对图片领域版权的保护力度,能够推动摄影版权保护长效机制的建立”。 此次《通知》明确了“以新闻事件为主题的摄影作品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时事新闻,受著作权法律法规保护”,在刘宇看来,摄影著作权有其特殊性,“《通知》厘清了以往一些模糊的认识”,作为一名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老摄影记者,刘宇说,“以往拍摄的作品都受保护了,感觉吃了一颗定心丸。” “是该规范了”“摄影艺术纳入法律保护是件好事”“规范摄影版权,原创有了保障”……不少网友也对《通知》的发布予以点赞,纷纷表示“支持”与“期盼”。 作品被擅自篡改?作者人身权受保护 对于《通知》的出台背景,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摄影作品在网络传播中大量使用,图片侵权盗版现象较为严重。 刘宇坦言,图片领域的侵权盗版情况确实特别多,近期他就遭遇了一回。之前,刘宇把自己在武汉一线拍摄的260多张战“疫”作品刊登在了个人微信公号上,却被一些影响还挺大的电视台擅自使用,“既没有提前打招呼,也没有署名”。刘宇透露,不光自己的作品被侵权,武汉的一位摄影界同仁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刘宇转述同仁的话说,“这种情况太普遍了,觉得很无力,基本上以往都选择忍气吞声。” 刘宇解释说,作为创作者,自己是希望也欢迎大家转发作品的,但前提是要尊重创作者的署名权。对于包括自媒体在内的一些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经常出现不经授权就转发摄影作品的现象,“就是因为维权非常困难,而违法成本却很低。”刘宇表示。 此番出台的《通知》针对创作者维权困难现象,明确指出,“为摄影作品的传播提供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应当严格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提供公开、便捷的维权渠道,及时处理侵权纠纷投诉,切实履行“通知——删除”法律义务。” 《通知》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篡改摄影作品标题或作品原意等问题,特别强调了对作者人身权的保护。刘宇多年参与中国摄影家协会工作,经常征集摄影作品,他在采访中提及了自己曾遇到的一些侵权情况,例如举办展览时,主办方可能未征求作者同意就擅自修改摄影作品标题,“以往大家并不当回事,但其实题目一改,有可能就破坏了摄影作品的完整性。”对于这种对擅自修改摄影作品的问题,《通知》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未经摄影作品作者许可,不得对摄影作品的构图、色彩等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摄影作品标题和作品原意。”对此,刘宇深表认可。 虚假授权、恶意索赔?不正当行为要规制 国内知名的图片版权网站“视觉中国”曾在2019年4月因一张黑洞照片深陷争议,伴随着舆论发酵,也引发了全社会对摄影版权问题的广泛关注。当年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也将图片版权整治纳入其中,查办了一批涉及摄影作品侵权盗版的案件。 《通知》要求图库经营单位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活动,特别针对图库经营单位的虚构版权、虚假授权、不正当维权等行为进行规制。“剑网2020”专项行动再次要求着力整治图片机构、版权代理公司存在的假冒授权、虚假授权、恶意索赔等行为。为了更好地保护版权和激励原创,也有网友留言希望严查“碰瓷”式的图片维权,“应该严厉打击把图片或作品发布到网上,故意诱导他人使用,而后再索赔的牟利行为”。 不管是摄影作品著作权人还是使用者,亦或是图库经营单位、摄影行业组织,只有各方合作、形成合力,才能共同推动图片市场版权传播秩序进一步规范。 新媒体时代,对于每天都会产生的大量图片作品,刘宇说,如何既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同时也给创作者带来收益,商业图库是这两者之间的一个重要“中介”,此外也可以作为一个国家视觉资料档案库,“多年过去后,我们能在图库里边相对完整地看到当时正在发生什么”。对于一些图库经营单位的不合法、不正当维权行为,刘宇也认为确实需要加以规范和整治。 (来源: 人民网 记者燕帅赵光霞宋心蕊)
本次专项行动于6月至10月开展,针对网络版权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聚焦5个重点领域。 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于6月至10月开展,针对网络版权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聚焦5个重点领域。 专项行动将开展视听作品版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短视频领域存在的侵权盗版行为;开展电商平台版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网店销售存储盗版作品的网盘账号密码等行为;开展社交平台版权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百度等重点社交平台版权秩序,关闭一批多次侵权、恶意侵权的社交平台账号;深入开展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工作,着力整治通过非法转载、“标题党”、“洗稿”等方式侵犯主流媒体新闻作品著作权的行为,通过版权手段深入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图片市场版权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未经授权传播他人图片的侵权盗版行为,着力整治图片机构、版权代理公司存在的假冒授权、虚假授权、恶意索赔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传播秩序;同时,巩固重点领域版权治理成果。 (来源:国家版权局)
本文作者:杜明怀律师 近年来,有关短视频的著作权争议不断:谷阿莫因解说迪斯尼等享有版权的电影而被起诉,据传最高可能被判处三年徒刑;知名网红papi酱旗下的papitube,因为使用他人歌曲而被认定侵权;知名财经UP主巫师财经陷入洗稿争议… 上述争议的共同点,是UP主、视频主播等(以下简称UP主等)创作者在视频中使用了他人的作品,而这也体现了短视频著作权问题的新特点:与传统上著作权通常集中在盗版问题不同,短视频中使用他人作品或是借鉴他人情节、思路的情况非常普遍,直接将他人作品完整上传、盗版的很少。摆在许多短视频创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合理合法地使用他人作品。本文便是希望通过厘清短视频中著作权的相关情况,帮助创作者减少与著作权相关的风险和争议。如何合理合法地使用他人作品 合理合法的使用他人作品,最好的方法,无疑是获得授权。对于许多视频的版权方而言,由于UP主等往往是因个人兴趣而制作视频,少有商业动机,许可其使用作品通常并不会侵害其商业利益。同时,很多UP主、主播有相当大的粉丝基数。对于版权方而言,允许UP主等在短视频加入自己的作品片段,不仅不会损害己方的利益,反而有助于作品提升曝光度。因此,很多作品的版权方对于他人引用其作品制作短视频并不反对。在这种情况下,当引用来源比较容易联系时,及时联系对方获取其授权是一个比较可行且稳妥的方法。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版权方发现自己的视频被他人引用或未经许可上传时,要求也不过是事先告知,并注明出处、保留水印。 UP主发现视频被引用时的留言 许多UP主吃一堑长一智,开始寻求原作者的授权 然而,并不是所有创作者都能够有足够手段联络原作者,也并不是所有的短视频创作都有利于版权方,更不是所有版权方都愿意他人无偿使用自己的作品。因此,寻求版权方授权的方法并不具有普适性。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著作权法合理使用的原则使用视频,是另一个可行选择。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原则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使用他人作品一般应当首先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其例外则是使用符合合理使用原则。所谓的合理使用,是指在法律允许的特定情况下,他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亦未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自由使用著作权的情形。 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了十二种合理使用的情形,对于短视频制作者而言,考虑到短视频会被发布到网络供大家欣赏,合理使用主要包括“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一种情形,即允许以他人作品作为素材在适当情形下进行二次创作,但不能将他人作品全盘的引用而不做任何评论或介绍。将他人作品直接上传或分割成多个片段上传至视频平台与网友分享,将他人音乐完整地植入视频作为背景音乐,就明显不属于合理使用,而这也是视频领域最传统也最典型的侵权情形。 对于如何判断上述情形中的“适当引用”,实践中没有非常明确的标准和方法。通常而言,判断适当性时会考虑使用目的、使用对作品的影响、使用比例、原作品性质的等素,并要求使用不得与作品正常利用冲突、不得损害版权方合法利益。 当然,合理使用也存在一个前提,即必须注意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能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部分UP主有意识地在视频最后将参考/引用的资料一一列明短视频如何遵守合理使用原则 与传统上直接或间接地将他人作品原封不动的上传不同,随着自媒体的发展,许多视频制作者通过加入自己的创意,将原有的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形成了自己的新作品,并发展出了新的视频类型,典型的如影视评论类视频,其特点是会对特定影视作品进行概要解说。此类作品通常被归类为对原有作品的滑稽戏仿,其几乎全部画面都来源于原作品。 二次创作作品在短视频平台可谓不胜枚举 对于诸如戏仿类作品等基于他人作品二次创作的短视频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的原则,各方态度不一,且不同个案处理结果也可能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整体而言,使用的画面占原作品比例越大,短视频对原作品商业利益的不正当影响越大,制作视频本身的商业目的性越明显(如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商业广告),则其构成合理使用的可能性越小,被认定为侵权的可能性越大。 例如,如果受众观看某一影视评论类短视频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某一电影的细节,该短视频对于原电影的介绍非常详尽,足以替代观看原作品的体验,则该短视频明显对原电影有很强的替代作用,很可能被认定为侵权。相反,如果受众观看相关解说视频的目的不是为了替代观看原作品,而是为了了解主播、UP主对该作品的观点、看法,加深对该作品的理解,则该创作就更加符合“合理使用”中为评论某一作品而使用他人作品的情形。如果受众观看该短视频的目的只是为了了解原作品是否符合其兴趣,为是否走进电影院提供判断依据,则也很可能符合合理使用原则。 短视频对原作的介绍越详细,被认定为侵权的可能性通常越高 以我们之前所举的谷阿莫案为例,谷阿莫的作品因其诙谐幽默的风格,以及能够及时解说一些时下热门影视而曾大受欢迎,其最终被迪斯尼等公司起诉,也与此大有关联:版权方起诉的重要理由,是谷阿莫在其电影尚在上映期间、市面上尚无合法的电子片源流出时就制作了相关解说视频,其解说中包含了大量的剧透,导致版权方丧失了潜在票房,损害了其正当利益…. 虽然该案具体信息并未公开,我们仍可以找出一些合法制作影视解说视频的关键点:(1)视频来源应当合法;(2)越是在版权方获益的关键时刻,如电影上映期间,电子版片源发布不久,主播制作的解说视频应当越加注意,减少观众因了解作品细节降低兴趣而影响票房的情况发生。同时,经典、成熟的影视作品,其剧情介绍往往易于从其他渠道获得,版权方此时的商业利益也已经很少,短视频剧情解说可能对其造成的商业影响也就很小。此外,越是评论性强的解说,也就越符合“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的本质,也就越不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不剧透+使用宣传片,成为部分在上映期发布影评的创作者们的选择 除此之外,自媒体短视频中还常常包含他人的视频片段或图片(如鬼畜视频),引述他人文字等,这些都涉及到对他人作品的使用是否合法的问题。与戏仿作品相比,此类视频引用的他人作品比例通常较小,但仍然需要获得他人授权或符合合理使用的原则。如何合理地借鉴他人文学作品 除了通常意义上借用他人视频、图片等二次创作外,还有许多人并未直接采用他人的影视或图片材料,而是通过自己的演绎,借鉴他人的文学作品的文字、情节或思路创作短视频。其中最为极端的情况,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借梗、洗稿。 所谓借梗,是指借鉴他人作品的情节或思路创作自己的视频或文章,而洗稿是指对他人内容进行删减篡改后形成自己的内容。 与使用他人影视作品一样,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的文学作品,如果不符合合理使用的原则,也会构成侵权。但与直接使用他人作品中的画面不同,洗稿、抄袭者很少大篇幅地原封不动照搬某一作品的文字或情节,而是通过改编、变造或同时抄袭多个作品杂糅等方式花样抄袭,这就导致判断此类所谓的“借鉴”是否侵犯著作权存在相当大的模糊性。同时,文学创作的历史源远流长,在悠久的发展过程中,许多情节早已被前人发展,任何涉及到文学创作的人,都难免借鉴前人作品。即使一个人当真抄袭某人的作品,也往往可以举出其他经典作品,以辩驳其并非抄袭该作品。 著作权法上有“法律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的原则,抄袭他人表达构成侵权,而借鉴他人思想则不是。虽然有关思想和表达的区分标准莫衷一是,但通常认为思想包括观念、理论等较为抽象的概念,而表达则包括有独创性的情节、特定符号等更为具体的内容,通常而言,思想更加抽象,而表达更加具体。例如,当借梗者只是借鉴了他人作品较为抽象的创意时,通常并不构成侵权。又如,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对于综艺节目而言,,综艺节目是综艺节目创意、流程、规则、技术规定、主持风格等多种元素的综合体。其中,综艺节目的模式属于思想,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中的节目文字脚本、舞美设计、音乐等构成作品的,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因此,虽然许多人声讨他人抄袭、剽窃,此类手法往往不一定构成法律概念上的著作权侵权。 事实上,由于抄袭的主观色彩极为明显、且抄袭作品与原作相比一般为情节的相似,很少出现完全的相同,即使被认定为涉嫌抄袭,侵权方也往往以巧合、主观上没有抄袭故意等各种理由拒不承认,许多粉丝甚至对此种做法表示认同。在这种背景下,有关因持续抄袭而获利的故事更是层出不穷。 然而, 此类招数在传统媒体中可以获得成功,并不代表短视频创作者的也可以借鉴。在自媒体十分发达且泛娱乐化的今天,争议或许能够给一些人带来更大的关注度,却更可能导致大量粉丝迅速弃粉。就短视频而言,由于许多短视频创作者并不具备娱乐明星的运营能力,也并没有明星们的吸粉能力。粉丝们对UP主等的喜欢,建立在作品而非话题之上,单纯依靠短视频维持其热度的创作者,一旦内容本身出现纰漏,很可能因此衰落甚至被平台销号、全网封杀。同时,很多粉丝或十分擅长搜索、或对经典桥段十分熟悉并津津乐道,视频内容存在洗稿或经常性地抄袭他人创意时,往往能迅速被其发现,并通过留言、吐槽等方式迅速传播。因此,诸如洗稿、借梗等争议事件的频繁发生,虽然也许并不会导致UP主陷入法律纠纷,但往往会冲击粉丝对其的认识,留下不可磨灭的黑历史,给自己的后续发展造成重大障碍。 网站BiliOB观测者上显示的某UP主在争议事件发生后的粉丝变化 此外,对于鼓励创新的自媒体行业而言,虽然偶然性的创意类似或借鉴他人思想不可避免,邯郸学步式地反复抄袭他人创意,即使不侵权,也只能维持其平庸,难以在众多的UP主、主播中脱颖而出。因此,无论如何,依靠自己的独特创意而非抄袭,对于所有有志于在短视频行业长期经营的主播们而言,都是不二的选择。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核心—商业利益 以上我们讨论了如何做到法律上的合理使用,但似乎并不符合当前短视频领域的实际情况—几乎在任何一个自媒体平台中,都经常可以看到许多影视作品的片段或经典片段合集,但版权方往往并没有主张其权利要求相关制作者或平台删稿。 不止没有主张权利,版权方甚至亲自下场 某种程度上,版权方对于大众利用其视频进行个性化改编或评论还抱着积极的态度—前提是没有侵犯其商业利益。 Dota2 母公司Valve的上述说明,非常有代表性 上图Valve公司的态度,也恰恰解释了许多版权方做出放任或维权选择的原因:对于版权方而言,最重要的是维护其商业利益。 UP主制作视频往往纯凭兴趣,没有太多的利益因素,公众对其无偿制作此类视频分享通常持正面看法;同时,主播或UP主们的短视频、尤其是有较知名度的UP主的短视频,能够有效增强原作品的受关注度,提高受众对于作品的参与度,从而增加版权方的商业利益。在各类影视剧、自制剧、综艺节目竞争激烈的当下,增加曝光度、好评率,对于节目方而言至关重要。某种程度上,当一档节目或影视作品在所有自媒体平台都难觅踪迹,只能说明其受众或者很少,或与自媒体无缘。 一个没有周边短视频的作品,至少在宣传上是失败的 因此,出于维护自己形象以及商业利益的角度,版权方往往并不会过分苛求这些短视频制作者。实际上,随着移动网络的兴起,短视频往往可以对作品宣传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许多影视作品收视率或商业价值的提升,离不开喜爱该作品的UP主、主播们的大力宣传。 “神剧”们之所以能够持续维持关注度,短视频、动图等的贡献功不可没 与此同时,当短视频直接侵犯版权方的商业利益,导致其销量下滑、口碑变差、或短视频制作者因制作视频而获得较大利益,版权方却无法分利时,版权方便会更有动力去通过法律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 总体而言,版权方对于短视频作者通过其作品二次创作整体持较为容忍、甚至鼓励的态度——其中,对于没有商业利益的短视频,版权方的容忍度通常更大。其次,正面推动原作品热度、不影响甚至有利于原作品商业利益的短视频,通常更加安全。 然而,这并不代表UP主们可以就此高枕无忧。因商业利益而容忍UP主使用作品的版权方,同样可能最终为了商业利益而要求UP主承担侵权责任,将创作的基石放在版权方的宽宏大度,无疑是十分危险的。对于所有视频制作者而言,最好的选择,还是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制作短视频,获取版权方的授权通常是最妥当的方式——虽然并不总是能够成功。如果无法正常获得授权,那在使用他人视频时,也应依据合理使用原则制作视频。 综上,我们认为,对于短视频制作者而言,在制作短视频的时候正确使用他人作品十分重要。妥善处理可能造成争议的问题,发挥创意制作吸引粉丝的独特视频,既是创造自身独特价值的过程,也是所有专业UP主的应有之义。对于创作者而言,只有建立起对他人版权的较普遍尊重和保护,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版权,维护自己的创作成果。
在版权争夺这场持久战中,网易云音乐再次发力拿下重量级筹码——牵手华纳达成战略合作。而将时间线稍微拉长一些,在近两个多月的时间里,网易云已先后官宣与吉卜力、滚石、少城时代在版权方面的合作,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积极出击态势。 事实上,此前在业界普遍看来,网易云音乐在版权方面并不占优势,甚至可以说是其短板,“相比较来看,腾讯音乐手握国内最大的音乐版权库,在国内在线音乐平台竞争中占据着绝佳优势”,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不过随着今年部分独家版权合约的到期,各平台重新获取版权或将迎来新的转机。 5月20日,网易披露财报显示,一季度网易云音乐净收入保持同比增长,付费会员数不断增加,带动创新及其他业务板块净收入同比增加28%。这样的成绩也难免被拿来与腾讯音乐作比较。数据显示,一季度腾讯音乐总营收63.1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8.87亿元,同比下滑10.13%。 围绕流量争夺和用户付费,在线音乐平台之争尚未停歇。网易云补短板奋起直追 一直以来,网易云音乐身上似乎都带有一些后起之秀的意味。2013年4月份其正式上线时,腾讯系的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阿里系的天天动听,百度系的千千静听等,均已形成了各自的受众群体,市场份额各有高低。 独特的设计和交互性让网易云音乐异军突起。有用户向记者表示,最初选择网易云音乐,是因为其界面“简单高级”,而且“配置了歌单的形式,可以创建个人歌单、发表乐评等,感觉参与度更高”。 但随着行业加大对盗版歌曲的打击力度,在线音乐收费渐成常态,优质独家版权越发成为关系到平台用户去留的关键所在。而业界普遍认为,版权,此前一直是网易云音乐的短板。 往前追溯,相较于腾讯音乐早早集齐了索尼、华纳和环球这三大全球唱片巨头的独家版权,网易云音乐此前却面临着大量歌曲被下架、因版权问题涉及纠纷等情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用户转投其他平台。“我手机里同时安装了网易云音乐和QQ音乐的App,虽然喜欢网易云的界面,但它没有周杰伦的版权”,上述用户向记者表示。 今年,似乎是一个新的转折点。 5月12日,网易云音乐宣布与华纳版权(WCM)达成战略合作,将获得华纳版权130万首音乐词曲版权。后续双方也将在音乐IP开发和在线K歌等音乐产业上下游领域展开进一步的全方位合作。 公开资料显示,华纳版权是世界三大唱片公司之一华纳音乐集团旗下国际词曲版权公司。此次合作涵盖GreenDay、Jay-Z、KatyPerry、A-Lin、F.I.R.(飞儿乐团)、好妹妹乐团、李宗盛、方大同等众多音乐人的词曲版权。 “云村终于争气了!”“有钱买版权了”,消息一出,网易云音乐就登上了新浪热搜,更有大量粉丝留言称,“希望网易云再接再励,多搞点版权吧”。 事实上,今年以来,网易云音乐在版权方面动作频繁。3月13日,其宣布与日本吉卜力工作室达成版权合作,获得后者包括《龙猫》《千与千寻》等在内的旗下动画音乐全面授权;3月31日,宣布与滚石唱片达成战略合作;5月15日,网易云音乐宣布与少城时代达成版权合作,双方将在音乐版权、艺人推广、音乐演出、在线K歌等方面展开合作。 而从业绩方面来看,5月20日,网易公司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今年一季度,网易公司实现净收入170.6亿元,同比增长18%;归属于网易公司股东的持续经营净利润为35.5亿元,同比增长近30%。 具体来看,创新与其他业务实现营收30亿元,同比增加28%。其中,网易云音乐拉动作用明显。网易CFO杨昭烜在电话会中透露,网易云音乐在第一季度实现了同比三位数的营收增长,付费会员人数和会员收入持续增长,直播收入也在快速增长。腾讯音乐打响保卫战 在网易云音乐补短板、持续加码版权内容的同时,位于一梯队领先位置的腾讯音乐,或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 根据腾讯音乐5月12日发布的第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腾讯音乐总营收63.1亿元(约合8.91亿美元),同比增长10%,不及华尔街预期。路孚特IBES数据显示,分析师预期其营收为63.3亿元;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87亿元,同比下滑10.13%。 “增收不增利的背后,一部分原因是获客成本的增加。”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分析师向记者表示。2020年一季度,腾讯音乐运营支出11.6亿元,同比增长11.8%。运营支出占总收入比18.4%,去年同期为18.1%。一季度,腾讯音乐的销售和营销费用为4.81亿元,同比增长10.1%。 有业内人士指出,为了保持在版权方面的领先地位,腾讯音乐仍然需要不断地投入。而目前来看,在各平台纷纷加码版权内容的背景下,购买音乐版权的成本暂时还没有降低的可能性。 今年一季度,腾讯音乐与阅文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获得后者的网络文学内容库授权,用于制作特定的有声书;3月25日,腾讯音乐宣布与日本音乐厂牌Being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拿下《名侦探柯南》《灌篮高手》《中华小当家》等多部经典动漫主题曲的音源;同日,宣布与杰尼斯事务所合作,日本国民级男子偶像天团岚(ARASHI)出道以来16张团体专辑正式上线腾讯音乐旗下平台。 而在去年12月份,腾讯音乐宣布将加入腾讯控股牵头的财团,参与收购环球音乐集团的少数股权后。今年3月31日,腾讯控股宣布,该财团已完成收购环球音乐集团10%股权的交易。彼时有业内人士认为,资本层面的一致性无疑更为可靠,让双方深度绑定,也能使得腾讯音乐在版权方面具有更多确定性。 “必须提到的是,音乐版权费用,尤其是独家版权费用,对各方而言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考虑到平台的利润现状,或许应该更好的衡量一下类似的成本支出。”有业内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音乐版权的购买不是‘一劳永逸’的,在期满后就面临着重新出价、协商的过程,这也就意味着,想要维持住已有的版权库,就要不断的投入,想要扩充版权库,也要不断的投入”。
原标题:冯鑫案发背后:400亿暴风帝国崩塌 2018年6月20日,北京,暴风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冯鑫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朱骏 摄 从创立暴风影音到长视频版权鏖战,从高光登陆资本市场到多次并购定增被否,从提出四块屏幕(PC、手机、电视、VR)战略到全面投入暴风TV,很难说,当年站在舞台中央高唱《追梦赤子心》和《野子》的冯鑫到底是“幸”还是“不幸”。 7月28日,暴风集团(5.100, -0.57, -10.05%)公告称,实际控制人冯鑫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翌日,深交所对暴风集团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冯鑫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是否涉嫌单位犯罪,是否与公司有关。 这或许是冯鑫人生的至暗时刻,但这样的结果其实早已埋下伏笔。2018年7月,冯鑫在接受新京报专访时坦承,“我们现在最缺的资源可能还真是钱,肯定不会到百亿,反正是一个比较大的数字。”他还表示,有风投机构对暴风感兴趣,但不够,“失败的、成功的(事)都可以讲,还在努力的我不想讲”。 冯鑫“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一瞬间,很多人会回忆起他被幸运女神垂青的高光时刻。2015年3月24日,暴风科技登陆创业板,市值仅11.3亿人民币,此后它连续拉起30多个涨停板,市值升至369亿元。当时国内第一位的视频网站优酷土豆市值不过244亿元。7月29日,受冯鑫“被强制控制”一事影响,暴风集团开盘就封死跌停板,跌幅为10%,报每股5.67元,收5.67元,总市值为18.68亿元。 冯鑫“出事”或与收购MPS有关 暴风集团的公告中,并未透露冯鑫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根据多家媒体报道,及消息人士向新京报提供的线索,冯鑫此番涉及的是经济类刑事案件,很可能与当年收购英国体育版权公司MPS有关。 在2018年7月的专访中,冯鑫说自己不是擅长资本游戏的玩家,他的工作经历没有给予他这些技能,无法带领暴风做到像腾讯、爱奇艺和优酷这样熟练寻求流量支撑和大量运用资金。他在2018年表现出想急切离开长视频行业的念头,而在2016年他还在为长视频购买体育版权。 冯鑫喜欢体育赛事,他曾对记者表示,喜欢看非洲劲旅塞内加尔的比赛。体育和影视是冯鑫布局的用以支撑四块屏幕的核心内容生态。2016年,体育版权在视频网站间争夺正酣,乐视体育用数亿美元获得了英超在香港的独家转播权,腾讯以6亿元获得NBA五年独播权,苏宁旗下的PPTV以2.5亿欧元签下西甲独家全媒体版权。 同样是2016年,暴风集团与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资本)、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光大浸辉)共同发起收购英国体育版权公司MP&Silva Holdings S.A.(下称:MPS)。为了收购英国体育版权巨头MPS 65%股权,三方还设立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下称:浸鑫基金)。 光大浸辉、暴风天津、上海群畅金服担任浸鑫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余为有限合伙人。浸鑫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2亿元、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亿元、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亿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招商财富出资28亿元,嘉兴招源涌津出资6亿元,上海爱建信托出资4亿元,鹰潭浪淘沙出资3.15亿元,深圳科华出资2.5亿元,上海隆谦迎申出资2亿元,暴风科技出资2亿元,冠军昆泰出资1.5亿元,上海杏奈投资出资1.3亿元,贵安金融投资出资0.95亿元,光大资本出资0.6亿元,暴风天津出资0.01亿元,上海群畅金服出资0.01亿元,光大浸辉出资0.01亿元。 外界盛传,冯鑫可能涉及的指控包括在上述收购事项中行贿,甚至可能涉及职务侵占、挪用单位资金等。“公司、企业人员行贿一般是较轻的罪责,不太会涉及采取强制措施”,一位知名商事律师向新京报记者分析称。 在媒体报道中,与冯鑫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关人员还有8名,这8人既包括暴风集团内部工作人员、前工作人员,也包括在MPS并购过程中为冯鑫工作的公司外部人员,其中包括暴风集团前董秘毕士钧。 针对此事,暴风集团回应称,一切以公司公告为准。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管理层将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的稳定和业务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制定相应工作管理办法及应急预案,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平稳运行。 光大资本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其也是看到暴风集团的公告,才获悉冯鑫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具体情况不太清楚,会密切关注后续情况,也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当记者向其询问光大集团内部是否开始追查此次国有资产流失事件时,对方称,目前尚无法回复,需要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 收购体育版权引爆暴风危机 事实上,暴风的上述收购并未实现,反而引爆了一颗雷。后续,MPS在其创始人离场后,无法再获得核心体育版权,暴风集团也无法应对复杂的国际体育版权生意,MPS在2018年10月英国高等法院宣布破产。 这直接导致招商财富28亿元理财产品出现了偿付风险。上述商事律师分析称,招商财富在基金中应为优先级,而光大资本、光大浸辉、暴风天津为劣后级,也就是说责任在后三者,且根据相关协议后三者承担了相应的保底责任。 就此,招商财富对光大资本提起诉讼。2019年5月31日,光大证券(11.410, 0.08, 0.71%)公告称,光大资本收到法院通知,因《差额补足函》纠纷,招商财富向法院起诉,要求光大资本履行差额补足义务,诉讼金额约为34.89亿元。 而承诺将MPS装入上市公司的暴风集团也迎来了诉讼,光大浸辉和浸鑫基金2019年3月将暴风集团告上法庭,索赔逾7.5亿元,并要求暴风集团履行回购义务。 暴风集团今年5月8日公告称,2016年3月2日,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冯鑫与光大浸辉签署协议,浸鑫基金初步交割MPS股权后,根据监管规则,双方应努力尽快进行最终收购,原则上最迟于初步交割完成后18个月内完成。在符合约定条件的前提下,若18个月内未完成收购,暴风集团需承担赔偿责任。 但暴风集团称,浸鑫基金完成初步交割后,监管环境发生较大变化,MPS经营也陷入困境,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法进行收购。 此外,暴风集团在这笔交易上,权益性减值金额为1.4亿,还有4800万的坏账损失。而冯鑫已经将自己的1800多万股暴风集团股票质押给浸鑫基金优先合伙人招商财富。 冯鑫在2018年两小时的内部长谈中称,“没有认识到投资资金的属性和上市前VC融资的属性不同。上市后接受的部分投资带有退出承诺,多多少少都是有债权属性的。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达成,则由我来承担资金保本和回购的责任。”他以此来解释上述投资存在的问题。 但事实上,除了MPS他还承担了太多的“保本和回购的责任”。2015年、2016年暴风集团成立了大量“上市公司+回购装入”模式的基金。与歌斐资产合作成立了规模5亿元的产业基金;与平安信托等机构合作,成立了上海隽晟并购基金,基金总规模6.84亿元。但随着暴风系现金流的进一步枯竭,以及冯鑫本人发生的一系列变故,这种偿付责任正在下降。 上述商事律师则表示,承担“保本和回购的责任”并不会让冯鑫“被强制控制”,更多只存在民事领域。 版权:暴风无法逃脱的生意 长视频领域曾经是冯鑫最熟悉且取得辉煌的领域,他看得懂此前的产品战、用户战,但在版权和原创上的无限投入,让他心生退意,同时又难以迅速收手。“视频的生意真的很无趣,所以我说我做错了,但我不后悔,如果让我回去,我最多更早离开。”在上述专访中,冯鑫对新京报记者说。 2006年,成立仅1年的美国视频网站YouTube以16.5亿美元的价格被谷歌收购。这刺激了大洋彼岸的中国,数百家视频网站被吹上风口,其中就有同年成立的优酷、酷6,还有稍早成立的乐视网(1.690, 0.00, 0.00%)、土豆网。冯鑫在2005年出资50万元,创办了主打视频播放器的酷热影音,后来又以1200万元收购暴风影音。 2008年资本寒冬的到来,在带宽、服务器等成本上消耗过高的大批视频网站销声匿迹,而经过冯鑫技术改造的暴风影音可以支持多种视频格式,迅速成为视频播放器行业的头部玩家,甚至一度占据该领域第一的位置,这是冯鑫熟悉的产品逻辑。 2010年,版权大战搅动视频江湖,曾经白菜价买的电视剧版权,单集成本最高涨到100万以上,视频网站老板叫苦不迭。冯鑫评价称:“生买版权,生把钱消耗掉,这个不是我们(暴风影音)能熟悉的战场。” 2015年3月24日,暴风集团在A股创业板上市,成为国内仅有的两家上市视频企业之一。在上市的40天里,暴风拿下36个涨停板,股价从发行价7.14元暴涨至307.56元,市值飙升到369亿元。然而,暴风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在上市的多年时间,由于缺乏资本运作经验,没有完成一次融资和并购。 谈及登陆A股的“高光时刻”,以及接连在并购、定增过程中的受挫,冯鑫称,“每个股市都有它优劣的地方,但对在中国经营业务的公司来讲,在A股上市总是更正确一些”。 暴风最为外界乐道的莫过于,2016年3月,冯鑫宣布将以31亿元收购当时总资产不超过2.2亿元的稻草熊影业、立动科技和甘普科技三家公司。其中稻草熊影业更是由于深度绑定吴奇隆、刘诗诗夫妇而被外界熟知。 暴风集团本打算以收购内容标的,来支撑视频网站生意,在资本市场支撑市值的同时,再顺利完成一笔定向增发,实现少花真金白银、多买东西的目标。但2016年监管风向突变,影视、游戏、VR等四类企业装入上市公司体系的计划均受限制。2016年6月,经过多轮修改后,证监会否决了上述并购。 冯鑫在2018年的采访中回忆此事时曾说,“这次收购正是为影业布局,未能成功也的确耽误了影业布局时间。” 声称不愿意打长视频版权战,也与资金有关。暴风集团当年上市融资规模为2.14亿元,此后没有较大规模的定增和增发,广告营收在5亿元左右,也就是说,其实暴风集团能花费在版权上的钱是非常有限的。而腾爱优三大视频网站在版权上的花费规模都在几十亿以上,甚至更高,即使乐视网在即将崩盘时的版权投入也在30亿元左右。 冯鑫在上述采访中称,从2013年就开始意识到长视频是一门拼版权和烧钱的生意,决定退出,但他真正退出的节点却是在2018年。2018年6月上旬,暴风以5000万元的融资计划取代了一个月前被撤回的18亿元再融资申请。 冯鑫对暴风两次融资计划的更迭做了解释。据他说,去年提出的18亿元融资预计会将其中70%用于版权采购,但随着暴风确定将放弃烧钱补贴版权,这项融资规划已经不合时宜,所以被主动撤回。 冯鑫曾多次谈到雷军教会了自己顺势而为。在2013年雷军宣布小米达到100亿估值的那个夏天,冯鑫和自己金山时期的上司做了一次沟通,雷军告诉他,“你可能选错战场了”。 深陷困局的乐视门徒 离开长视频战场,冯鑫和暴风几乎通过穷举法实验了全部可能的选项,最后战略收缩聚焦后选定了智能电视这个落点。而这种类似“生态化反”的构架,也使冯鑫经常被拿来与贾跃亭相比,甚至被称为“乐视门徒”。 贾跃亭曾经逢人必说“生态化反”,冯鑫逢人则是说“通过DT大数据中心打通各个板块业务用户,充分发挥各个板块业务间的协同效应”,要依托4块屏幕打造以影业、体育为核心的内容再生平台。而事实则是,没有了核心的版权内容和自制内容,即使拥有再多的屏幕也不可能出现“化反”。 冯鑫承认,当时四块屏的提法有一些硬凑数目,“因为PC和手机两块屏幕我们不会赢的”,这又将绕回他极力远离的烧钱买版权战场。剩下的突破口是VR和TV,他寄希望于在未来的两块屏获得“非常高的地位”。 暴风切换赛道的首个尝试是VR。2014年9月,暴风发布第一代VR产品暴风魔镜,售价99元。其后暴风魔镜凭借低价策略迅速吸收用户,暴风集团2015年年报显示魔镜用户规模突破100万台。2016年初,暴风魔镜完成2.3亿元融资。 VR很快被证实是一个遭到资本透支的风口,市场发育不成熟导致产品体验难以上升。暴风魔镜已从上市公司体系剥离。据暴风集团2015年至2017年的年报,暴风魔镜的应收账款逐年上升。 2015年7月,暴风TV成立,原创维彩电事业部副总裁刘耀平担任CEO;2015年12月,暴风TV发布第一款电视产品;2017年5月,发布第一款人工智能电视。 冯鑫将自己90%的精力都放在电视上,暴风高管的考核也与TV业务挂钩。“暴风所有的VP都要想我今年能为电视做什么。如果今年他们谁能够为电视做什么,他们就跟上了;如果今年他们没有为电视做什么,他们其实也会有落后。”冯鑫说。 暴风TV采取了与乐视相似的策略:根据当时流行的“互联网打法”,乐视和冯鑫都设想,通过补贴做大出货量获得电视广告分成,补贴硬件亏损。但这在内容缺失的背景下,很难盈利,相当于卖得越多亏得越多。暴风2017年年报显示,暴风电视销量为84万台。传统电视以创维为例,其过去一年在中国市场销量为786万台。 目前暴风在资本扩张和战略决策中的失误正在纷纷爆雷。 2019年5月20日,暴风TV高管在工作群中称:“由于融资进度问题,公司决定所有人员遣散,后续问题公司统一回复。”这引起了多名暴风TV员工前去暴风总部讨薪。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此前暴风集团被列为被执行人80次,被上海、北京等地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6次,股权冻结1次。 3月9日,新京报记者查阅全国执行信息平台看到,暴风集团实际控制人冯鑫已被法院限制消费;2月22日,冯鑫卸任暴风控股法定代表人,工商资料上,暴风控股已出现股权冻结事项;2019年1月,冯鑫卸任暴风(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底,暴风体育(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冯鑫卸任法定代表人,接任者为姜自权。 茨威格曾在《断头皇后》中感慨:“那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