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我国经济运行秩序重回正轨,部分工业实物量指标明显回升。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6月16日例行发布会上表示,5月份经济社会秩序有序恢复,主要经济指标持续改善。接下来还要实施诸多政策,促进经济进一步恢复,具体包括积极推进家电、汽车等更新置换和回收处理等。 孟玮分析指出,从发电看,5月份,发电量同比增长4.3%,增速比4月份提高4个百分点。从用电看,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4.6%,增速比上月提高3.9个百分点。 5月份,CPI同比涨幅2.4%,比上月收窄0.9个百分点,这是近14个月以来的最小的涨幅。孟玮判断,后期猪肉等食品的价格有望进一步回落。 “我国粮食和食用油供应充足,粮油的价格有望平稳运行,蔬菜、水果等价格可能会有正常季节性的波动,但是食品价格总体将保持基本平稳的态势。”孟玮说,随着翘尾影响逐步回落,预计今年后期CPI涨幅有望继续收窄,全年可能呈现前高后低态势,物价总水平将处于一个合理的区间。 孟玮表示,接下来还要实施诸多政策,促进今年中国经济进一步恢复。具体包括积极推进家电、汽车等更新置换和回收处理;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就业;以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支持中小微物流企业降成本;帮助企业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等。 家电、汽车等是人们生活消费的主力军。当日,孟玮表示,要给予政策支持。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及电商平台等,开展覆盖城乡的家电以旧换新等更新消费活动。
*ST华塑公告,公司拟向湖北资管定向增发公司股份,发行价格为1元/股,募资不超247,644,935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后,湖北资管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湖北省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原控股股东麦田创投持股比例将从24.13%下降到18.56%。
中国太保公告,公司已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价格为每份GDR17.60美元。根据伦敦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国际市场惯例,本次发行的GDR预计于2020年6月17日(伦敦时间)开始附条件交易(conditional trading);在附条件交易期间,投资者交易的GDR将以本次发行的GDR正式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交割的前提条件。公司预计本次发行的GDR将于2020年6月22日(伦敦时间)正式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自正式上市之日起,投资者交易的GDR的交割将不附前提条件。
记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推动财产保险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监管部门已起草《加快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业内征求意见。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财险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到2022年,财险保费收入达到1.7万亿元,保险深度达到1.5%,保险密度达到1200元,98%以上的财险公司监管评级达到B级以上,努力实现结构合理、功能完备、治理科学、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 向精细化、科技化、现代化转型 从监管公开数据来看,2019年,全国财险业保费收入约为1.3万亿元。这也意味着,根据三年行动方案,到2022年,财险保费收入要较2019年增长约30%。 量化指标的提升,只是高质量发展的一部分。从监管制定的草案来看,未来三年内,财险业要脱胎换骨式的改革,要向精细化、科技化、现代化转型发展。财险产品和服务要向生产生活各领域进一步渗透,要成为企业风险管理居民风险保障的重要手段,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的有效工具。 转型升级主要体现在业务结构、驱动因子、功能定位等方面。具体来看,未来三年内,要推动财险业从以车险为主向车险、非车险发展并重转变,从销售驱动向产品服务驱动转型,从传统经济补偿向风险管理和增值服务升级,以此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这意味着,财险公司要改变“大而全”的发展模式,要走出费率低价竞争的怪圈,转而聚焦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路线,改进业态模式,深耕细分市场,开发多元化产品,推动服务创新,打造围绕保险的生态圈服务体系。 在未来三年的高质量发展中,科技被赋予前所未有的重任。征求意见稿显示,到2022年,主要财险业务领域线上化率要达到80%以上。关于这点,银保监会近日还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财险业务线上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科技化、线上化、数字化”驱动财险业进入新一轮转型,已成为行业共识。 强化服务经济和民生的能力 随着近年来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市场尤其是财险与宏观经济的紧密度日渐增强。因此,提升财险业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民生的能力,也是未来三年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中的重中之重。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支持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保障国民经济产业发展。具体来看,要提升财险业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国家重大战略的风险保障需求,探索提供重点项目一揽子风险管理与金融服务,有效支撑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等。 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影响力,也是财险业三年行动方案中的重要内容。这主要体现在:支持保险公司走出去、扩大财险业对外开放、加快再保险市场发展。 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为了给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开透明、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要形成聚焦高质量发展的监管政策和体制机制”。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深入推进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防范化解风险,维护高质量发展稳定;加强市场监管,规范高质量发展秩序;补齐制度短板,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提升监管质效,增强高质量发展保障。 具体要推进的事项项目包括:车险综合改革;设立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推动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创新型业务监管,防范交叉性金融产品风险;探索建立市场退出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如出台示范型商车险、农险等精算制度,修订准备金管理、条款费率管理、再保险业务管理等监管规定等。 为增强高质量发展保障,监管质效也将逐步提升。具体来看,将强化机构监管,深化监管主体职责改革。突出功能监管,进一步优化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全流程综合监管体系。积极运用现代科技丰富监管手段,进一步推进监管工作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等。
桂冠电力公告,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自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6月16日,长江电力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8,823,6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增持后,长江电力持有公司股份546,069,573股,占公司总股本6.93%。根据公司2019年11月26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书》,长江电力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桂冠电力股份不低于100万股。目前,长江电力已完成该承诺。
记者昨日获悉,近期监管部门就《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及通知附件《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向相关机构征求意见。通知显示,为规范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行为,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已批复同意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试点方式拓宽不良贷款处置渠道和处置方式。 “通知对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都将起到正面影响。”某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负责人告诉记者。 通知明确了初步试点机构范围和试点不良资产类型。试点银行包括6家国有大型银行和12家股份制银行。试点参与不良资产收购机构包括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试点范围内的银行和收购机构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参与试点业务。 试点不良资产包括:单户对公不良贷款、批量个人不良贷款。银行可以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 此前,根据《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等规定,仅允许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承接3户以上的不良资产组包,个人类贷款不得进行批量转让。“在不良压力持续增加的趋势下,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及经营模式难以满足商业银行对不良快速处置化解的需求。”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 对于试点批量个人不良贷款的转让,市场非常关注。上述文件显示,参与试点的个人贷款范围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性贷款。 此前,个人不良贷款批量处置仅能通过资产支持证券(ABS)渠道方式化解。由于可以发起不良ABS的银行有限,整个市场规模有限。 一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告诉记者,过去不准银行转让这两块不良资产,导致一些银行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现在虽然允许试点,但其实这个工作开展起来难度不小,因为个人不良贷款金额小、户数多,转给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处置成本很高。 “对资产管理公司是个利好,毕竟多了一个业务范围。”前述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从目前的信贷结构看,随着经济发展,银行个人业务整体处于上升趋势,司法部门对于失信人也有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如果资产价格合适,资产管理公司会愿意做这项业务,尽管业务相对小额、分散,管理成本可能相对较高。 在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的定价上,他认为,这将取决于底层资产。比如,消费贷款主要是信用类的,住房按揭贷款有住房抵押,信用类贷款估值会相对较低。 通知还要求,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个人贷款的相应催收制度、投诉处理制度,配备相应机构和人才队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受让的单户对公贷款,不得再次转让给原债务人及相关利益主体,资产管理公司对批量收购的个人贷款,只能采取自行清收、委托专业团队清收、重组等手段自行处置,不得再次对外转让,禁止资产管理公司暴力催收不良贷款。 关于处置成本,上述AMC资产经营部总经理表示,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方式主要是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资产管理公司的机构一般都只设到省分公司这一层级,个人不良资产转给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只能很快再分割、组小包转给社会投资者,或者委托有关机构托管处置,而此处就要涉及催收成本。” “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按照真实性、洁净性和整体性原则开展不良贷款转让,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通知要求,严禁在转让合同之外签订抽屉协议或回购条款等,杜绝虚假出表、虚假转让、逃废债务等行为,不得违规向债务关联人进行利益输送、转移资产。
东方精工拟斥资5亿至10亿元回购股份 东方精工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等资金,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不超过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6.42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