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政策措施,便利市场主体合规办理外汇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扩大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地区,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和浙江试点的基础上,支持其他地区按规定开展优化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简化进口付汇核验等试点业务。 实施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符合条件审慎合规的银行为信用良好的境内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可根据“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办理。推进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以信息共享方式实现银行电子化审核。 二、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 在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可依法依规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基础上,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不违反现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依法以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 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原币划转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被投资主体应按规定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资本金账户接收资金,无需办理货币出资入账登记;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结汇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被投资主体应按规定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接收相应资金。 三、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 允许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下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其资金使用应当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试点银行应遵循展业原则管控试点业务风险。所在地外汇局应加强监测分析和事中事后监管。 四、放宽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使用限制 取消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结汇使用限制。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境内股权出让方接收外国投资者股权转让对价款时,可凭相关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在银行办理账户开立、资金汇入和结汇使用手续。 放宽外国投资者保证金使用和结汇限制。外国投资者从境外汇入或从境内划入的保证金,在交易达成后,可直接用于其境内合法出资、境内外支付对价等。取消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不得结汇的限制,允许交易达成或违约扣款时将保证金直接结汇支付。 五、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 支付机构或银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的(不含)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以下简称名录登记)。外汇局依法对免于办理名录登记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六、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 取消非银行债务人需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管理要求,非银行债务人可到其所属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外债注销登记。取消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的时间限定。 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试点地区非金融企业可按净资产2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非金融企业可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借入外债资金,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购汇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 七、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 取消“每笔外债最多可以开立3个外债专用账户” “每个开户主体原则上只能开立1个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 “每笔股权转让交易的股权出让方仅可开立1个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等限制,相关市场主体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立多个资本项目外汇账户,但相关账户开户数量应符合审慎监管要求。 八、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 取消企业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业务的要求。外汇局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异常、可疑的辅导期企业开展重点监测和核查,并规范分类管理。 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实现网上办理,无需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贸易主体不一致特殊业务除外)。 九、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 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入,可自主决定是否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以下简称待核查账户)。对于企业未开立待核查账户的,银行按现行规定审核后的货物贸易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按现行规定需向外汇局提交待核查账户收入申报单的,企业可免于提交。 十、便利企业分支机构名录登记 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变更和注销名录登记手续,按照现行企业法人要求办理,提供自身《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但无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一、推进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 按照风险可控、审慎管理的原则,允许试点地区扩大参与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的主体范围和转让渠道,扩大可对外转让的信贷资产范围,包括银行不良资产和贸易融资等。 十二、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承包工程企业经外汇局登记,可在境外开立资金集中管理账户,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应符合境外账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的收入范围为从境外业主或境内划入有关工程款,以及从同一主体开立的境外同一国家(或地区)其他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入资金;支出范围为向境内调回工程款、有关境外工程款支出,以及向同一主体开立的境外同一国家(或地区)其他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转资金。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八条第二款因需升级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自2020年1月1 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10-68402450、68402163、68402250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本周央行累计开展5900亿元逆回购操作 25日,央行开展了30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Wind数据显示,25日有300亿元逆回购到期,因此央行此举实现等额对冲。上午,资金面略微收紧,截至10:50,银行间债券质押式回购利率多数上涨,DR001涨6bp报2.50%,DR007涨2bp报2.65%。 本周,央行持续5个交易日都开展了7天期逆回购操作,规模合计为5900亿元。Wind数据显示,本周仅25日有300亿元逆回购到期,因此央行在周内实现净投放5600亿元。 周内,税收高峰提前到来,周初期资金面较为紧张,但随着央行持续开展逆回购操作,资金面得到舒缓,此前连续3个交易日全线上涨的Shibor在23日出现回落,银行间债券质押式回购利率也多数下跌。 由于本周为第四季度首月第四周,按照此前规律,市场预期央行将在周内开展TMLF操作。但考虑到国庆假期因素,分析人士认为央行或于下周开展TMLF操作。
催收巨头湖南永雄逆势赴美IPO:三起事件导致部分地区业务暂停 在国家重点整治催收行业的同时,催收巨头湖南永雄逆势准备登陆美国资本市场,而早在2015年,湖南永雄就在考虑登陆新三板。 美东时间10月23日,美国SEC披露湖南永雄资产管理集团(以下称湖南永雄)递交的招股书文件。从其披露的文件来看,早在2018年10月11日,湖南永雄即向SEC秘密提交上市申请(DRS文件)。 据招股书,湖南永雄为一家催收服务提供商,提供全国性的消费者债务追收服务,合作客户主要为商业银行及消费金融公司,并称其为十大商业银行中的七家提供服务。艾瑞咨询提供的数据显示,就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总值和聘用的催收人员人数及2019上半年的佣金总额而言,湖南永雄是中国最大的拖欠信用卡应收账款催收服务提供商。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称,央行、银保监会已组成调查组,摸底大数据的使用边界和采集边界,将会涉及外包催收公司管理办法。首批排查和调研的机构包括一诺银华、万盛金融和平安普惠。 这并非湖南永雄首次冲击资本市场。早在2015年11月,即有多家媒体报道称湖南永雄与湘财证券正式签约,欲登陆新三板。湖南永雄董事长谭曼曾表示,“我们将以此为起点,进一步强化市场机制,深化公司内部改革,一步一步顺利登陆创业板。” 彼时,距另一家催收公司一诺银华提交新三板挂牌材料尚不足半月。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一诺银华取得挂牌同意函后,却因政策限制处于等待中。随后官宣的湖南永雄,也再未传出挂牌新三板的相关消息。 据招股书披露财务数据,湖南永雄2019上半年营业收入5.15亿元(7500万美元),同比增长75.8%;净收入3233万元(471万美元),同比下降31.9%;经非GAAP调整后,其净收入为5884万元(857万美元),同比增长24%。自2016至2018年,湖南永雄净收入分别为9765万元、1.1亿元、1.24亿元。 从收入构成来看,湖南永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信用卡催收业务。2019上半年,信用卡催收业务收入占总营收比重为72.3%,而在2016及2017年,信用卡催收业务曾占其总营收超过96%。其他催收业务收入占比自2018年以来持续增长,2019年上半年占比已超过27%。 截至2019年6月30日,湖南永雄在中国29个城市的运营中心拥有10915名全职催收人员,占其员工的95.0%。全职催收人员中包括1109名具有多年经验并能够与债务人进行直接谈判的催收人员。截至2019上半年,平均每位催收人员的收款额达到人民币2.74万元(3989美元),同比增长27.5%。 招股书显示,湖南永雄仅通过远程方式(例如电话和短信)或远程收款提供催收服务,而无需进行现场访问或与债务人进行面对面的谈判。其有目的地不进行面对面的互动,以避免与债务人潜在的肢体冲突,控制与合规性有关的风险,简化和规范收款流程,并提高收款效率。 在风险因素部分,湖南永雄提及,其经营的业务较为敏感,公众普遍对催收行业或对其的投诉可能导致监管风险增加,这可能对其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湖南永雄称,自成立以来发生过三起事件,导致部分客户因部分债务人的投诉而暂停了湖南永雄在某些地区的催收服务。湖南永雄已对每项指控进行了内部调查并恢复了与客户的关系,截至本招股书发布之日,其已恢复或有望尽快恢复特定地区催收服务。 如果在催收过程中员工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湖南永雄的客户将可能会终止其服务并停止与其合作。例如,由于湖南永雄员工的不当行为,其主要客户之一于2018年6月暂停了其在安徽省的催收服务。此外,政府可能会调查其运营是否存在潜在违规行为,这可能会中断正常运营,并且湖南永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或被暂停业务。 同时,湖南永雄称其严重依赖几个主要客户。按每个时期产生的收入衡量,其前五名客户合计分别占2017年,2018年和截至2019年上半年总收入的99.2%,90.2%和79.2%。如果其与这些主要客户中的任何一个的业务关系恶化或终止,或者其客户由于法律、合规性或任何其他原因而停止运营,则都可能对其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天眼查数据显示,湖南永雄于2014年4月成立,关联38家分支机构,其中29家经营状态为存续。除深圳分公司2017年因隶属企业终止而注销、长沙分公司2016年因被撤销而注销外,广州分公司、西安分公司、太原分公司等7家于今年6月至8月陆续注销。 据招股书,谭曼任湖南永雄CEO及董事会主席,张化桥任湖南永雄执行副董事长兼董事。张化桥同时还为中国支付通(HK08325)、复星国际(HK00656)、绿叶制药(HK02186)、龙光地产(HK03380)、众安集团(HK00672)、中国汇融(HK01290)6家港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10月24日下午3点就全国最高法院、最高检查院政策研习交流会在金号角网长沙研发中心多媒体会议室隆重召开。会议由金号角网创始人、金融湘军会长李军亲自主持。 (交流会现场) 长沙知名小贷公司黄总携公司核心成员与深圳金融领域驻长沙分公司武总及其骨干成员就“国家最新”政策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与学习。本次交流会主要是剖析行业政策、交流从业经验,并就企业间合作达成一致。交流会上大家积极发言、各抒己见,相互探讨,使本次交流会在轻松活跃的气氛中结束。 未来,金号角网将为更多的金融机构、商协会、企业搭平台,谋发展。
重磅!海南基本取消全省(除三沙外)落户限制,强调防高考移民和稳定楼市 《方案》明确,居民在落户地点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一律在其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10月25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海南省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表示要推进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便利非户籍人口落户,加快破除制约人口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障碍。 《方案》明确,基本取消本省(除三沙外,下同)落户限制。海南省内居民,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方案》表示,居民在落户地点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一律在其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居民也可在其自有产权住房以外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逐步清理规范各类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引导户口挂靠在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居民将户口迁移至其自有产权住房户口或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尽快实现城镇社区集体户全覆盖。 《方案》还强调,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维护农业转移人口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下简称“三权”),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迁出户籍的条件,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三权”,全面推行户籍变动与“三权”脱钩。 从落实层面,《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密切跟踪监测改革进展、落户形势、有关影响以及各方面反应,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衍生的各种问题、困难,在试行1年后开展一次评估。海南省公安厅将抓紧制定落户的公安机关具体操作办法,并尽早出台实施。海南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防范“高考移民”相关工作,科学预测普通高中入学需求增长,多措并举增加学位供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
与此前说法矛盾重重 蓝盾股份回函再引深交所重磅问询 | 问询风云 本是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但蓝盾股份部分内容却与舆情反应情况及此前的说明情况不一致,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远低于回购计划更是被质疑“忽悠式”回购 日前,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盾股份,300297.SZ)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注函,被要求详细核查截至目前加油卡无法加油所涉及的地区、油站情况及具体原因。 针对关注函中提到的问题,蓝盾股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下称回函)。然而就在回复后不久,10月23日,深交所又向蓝盾股份下发了新的关注函,指出回函其部分内容与舆情反映的情况不一致。 加油卡无法使用原因前后不一 蓝盾股份在回函内容中解释称,子公司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中经电商)的加油卡无法加油的原因是“对不同油站采取引流、限量、限油品等措施,且中经电商的个体客户对其优惠政策存在理解差异”。 但在2019年8月7日,蓝盾股份曾向深交所提交书面说明,称中经电商加油卡无法加油的原因是中经电商终止了与中石化(森美)的合作所致。前后不一的说法,实在很难令人信服。 就此,深交所要求蓝盾股份认真核实并说明加油卡无法加油的具体原因,并对油站进行引流和限量的具体情况,详细列示涉及的地区及油站名称,并说明对中经电商业务开展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回函显示,由于保险行业相关监管政策出台,中经电商向保险车主客户提供的服务中限制了加油应用。深交所要求蓝盾股份说明保险业监管政策出台后,中经电商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是否产生不利变化,是否存在保险公司终止、减少与中经电商合作的现象,对其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投资时报》研究员查询中经电商官网及相关广告内容了解到,其电信运营服务主要包括话费宝、翼汇通等产品,其中话费宝是其与广东移动联合推出的话费理财产品,客户向其支付款项购买话费宝,由其每月为客户充值话费,并将剩余金额用于理财运作,预计年化收益率为20%—22.3%。但自2019年7月起,部分公开投诉显示翼汇通、话费宝等返现存在不到账的情况。 对此,深交所要求其说明翼汇通、话费宝的具体业务模式,所得资金投入理财运作的情况,是否属于P2P业务,业务开展是否合规,是否拥有相关业务开展的资质许可,以及其业务开展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看好公司前景却不断减持股份 2018年11月28日,蓝盾股份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且不低于4000万元(含4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然而截至10月23日,蓝盾股份的回购金额仅为219.92万元,且实控人在此期间进行了多次减持,该公司因此被质疑存在利用回购信息炒作股价以配合控股股东减持的“忽悠式”回购嫌疑。深交所要求其具体说明目前回购金额远低于回购计划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在披露回购计划之时,蓝盾股份方面称,此举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且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但据《投资时报》研究员了解,2018年11月29日,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柯宗庆、董事兼副总裁黄泽华等9人通过资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49.09万股,其中7人为公司在任董监高;2019年3月21日至7月29日间,另一实控人柯宗贵及柯宗庆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58.72万股。这一系列的减持动作似乎并不支持这样的说法。 此外,10月11日蓝盾股份披露公告称,柯宗庆、柯宗贵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经汇通拟将合计持有的13.85%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经汇通系蓝盾股份收购中经电商时的交易对手方,其实际控制人为柯宗耀。柯宗耀与柯宗庆、柯宗贵是兄弟关系。对此,深交所要求蓝盾股份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原因,与回购报告书所述“对公司未来前景看好”是否矛盾。
云南跨境人民币累计结算突破5000亿元 新华社昆明10月25日电据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消息,云南省自2010年成为中国第二批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的试点地区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蓬勃发展,截至今年9月末,跨境人民币累计结算5021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经纬介绍,启动试点以来,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范围不断扩大。目前,跨境人民币业务已形成以云南为枢纽,辐射东南亚、南亚的结算网络,有效促进了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发展。截至9月末,云南省与境外92个国家或地区开展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其中“一带一路”国家36个,境外银行在云南省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85户,开立非居民人民币账户1760户。 同时,云南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已从试点初期的边境贸易拓展到全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投融资领域,结算主体从企业延伸至个人。截至9月末,跨境人民币业务已覆盖云南省16个州市、21个对外口岸,参与企业达3400余家,个人跨境人民币累计结算100.4亿元。 “人民币在云南省涉外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在周边国家影响力不断增强。”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国际收支处副处长刘虹说,人民币自2014年起成为并保持云南省对东盟的第一大跨境结算货币,周边国家和地区是云南省跨境人民币主要结算对象。 据悉,目前云南省跨境人民币呈现净流入态势。截至9月末,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累计收入3177.6亿元,主要来自向周边国家出口商品结算汇入;累计支出1843.4亿元,主要是对外投资、境外贷款结算汇出。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