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间1月13日,渤海租赁控股子公司Avolon顺利完成15亿美元优先无抵押票据定价工作。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Avolon拟以全资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Funding Limited作为票据发行人,向相关合格金融机构非公开发行总计15亿美元优先无抵押票据,其中,7.5亿美元优先无抵押票据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2.125%;剩余7.5亿美元优先无抵押票据期限为7年,票面利率为2.75%。 此次优先无抵押票据的发行获得了机构投资人的踊跃参与,亦创下Avolon债券融资利率的最低纪录,充分体现了资本市场对于全球航空运输业复苏前景的信心和对Avolon经营能力的认可。上述票据发行工作预计将于纽约时间1月21日完成,募集资金将用于企业一般用途,包括偿还未来到期债务等。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对全球航空业造成了史无前例的负面冲击。面对困难和挑战,Avolon持续加强风险管控,通过积极调整飞机引进计划、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有效减少资本开支、保证流动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并维持了国际“投资级”评级。2020年全年,Avolon共募集资金约44亿美元,截至2020年末,Avolon持有的非受限现金及可使用的贷款额度合计超65亿美元,保持了良好的流动性。 Avolon CEO Dómhnal Slattery表示,尽管全球航空业和飞机租赁业的全面复苏仍需时日,但全球市场对于航空旅行的潜在需求依旧强劲,航空业的恢复亦将拉动全球经济复苏。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和良好的机队结构,Avolon已在全球航空业的复苏进程中占据有利地位,我们也将在2021年继续保持积极的发展势头。
为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国发〔2020〕18号)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现就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四类动产抵押(以下简称四类动产抵押)登记的有关过渡安排公告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登记机构。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承担四类动产抵押的登记工作。 (二)过渡期。为保证当事人涉及四类动产抵押的登记和查询业务顺利开展,过渡期暂定2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过渡期内四类动产抵押登记和查询事宜适用本公告的相关规定。 (三)登记系统。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统一登记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动产抵押登记和查询服务。统一登记系统的网址为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 (四)登记规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4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操作规则》的规定自主办理涉及四类动产抵押的登记和查询,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过渡期内如遇制度调整的,按照新规定办理。 二、登记 (一)新增登记办理。自2021年1月1日起,当事人在统一登记系统自主办理四类动产抵押的新增登记及其变更、注销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再提供四类动产抵押登记服务。 (二)历史登记的变更、注销与公示。2021年1月1日前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四类动产抵押登记(以下简称历史登记),当事人如需变更、注销的,应当在统一登记系统办理补录登记后,自主办理变更、注销登记。 过渡期满后仍需要公示的历史登记信息,当事人应当于过渡期内尽早在统一登记系统办理补录登记。 (三)补录规则。当事人办理补录登记的,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财产等信息应当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原《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保持一致,并在统一登记系统上传原《动产抵押登记书》,如有抵押物清单、《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等材料,应当一并上传。 当事人按照本公告登记规则自主办理补录登记,并对补录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与原登记的一致性负责。补录登记不影响原登记的登记时间和登记效力,补录登记内容与原登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登记内容为准。 三、查询 (一)新增登记查询。当事人查询2021年1月1日后的新增四类动产抵押登记,以及历史登记的变更、注销信息,应当在统一登记系统查询,统一登记系统是唯一查询渠道。 (二)历史登记查询。当事人查询历史登记信息的,按照本公告历史登记数据处理方案相关安排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统一登记系统查询。 (三)过渡期满后查询。过渡期满后,对于已补录的历史登记,当事人可以在统一登记系统查询;对于未补录的历史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统一登记系统原则上不再提供查询服务,当事人可以向征信中心申请相关电子化登记信息的离线查询。统一登记系统可以视市场需要适当延长历史登记信息的在线查询期限。 四、历史登记数据处理方案 (一)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动产抵押登记数据。对于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办理的历史登记信息,2020年12月20日前发生且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统一登记系统自2021年1月1日起提供在线查询服务;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发生且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统一登记系统自2021年1月11日起提供在线查询服务。 (二)其他动产抵押登记数据。未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办理的历史登记信息,过渡期内仍由抵押人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查询服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步开展历史纸质动产抵押登记信息电子化工作,电子化数据全部移交统一登记系统后,当事人可以在统一登记系统在线查询。具体开放查询时间将在统一登记系统另行通知。
据自然资源部官微6月2日消息,今年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将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办理业务可在线“刷脸”、使用电子签名,不动产证书今后可以电子版的形式发放并使用。不仅如此,不动产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也将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以下为全文: 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 自然资发〔202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各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现就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建立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快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基础上,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向更高层级发展,尽快建立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具备条件的省份可以率先建立实施全省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使用自然资源部统一配发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通过网上“一窗受理”平台,与税收征管等系统无缝衔接,实现一次受理、自动分发、并行办理、依法衔接、一网通办,杜绝“进多站、跑多网”。线上“一窗”和线下“一窗”要融合衔接,实行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线上线下人员力量和窗口要科学配备,做到全面提供服务。今年年底前力争全国所有市县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并加快推进线上线下集成统一的“一窗受理”平台。 二、大力推进网上受理审核。利用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等网上受理审核。信息共享集成到位的地方,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由登记机构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申请人在网上验证身份,“刷脸”不见面办理,实现“一次不用跑”;信息共享集成暂时不能到位的地方,由申请人将纸质材料拍照或扫描后在网上提交,网上审核,核验原始材料,一次性办结,辅助快递邮寄,力争实现不见面办理。同时,要做好现场办理的优质服务。各地要通过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及其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推进网上便捷办、更快办、优先办,并逐步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今年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三、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地要积极推广应用。有条件的地方,应当核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书证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要努力提供纸质证书证明邮寄、自助打印等服务,方便企业群众不见面办理。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电子签名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通过共享获得的信息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事依据,电子材料可以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具备条件的地方银保监部门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联合制定不动产抵押合同示范文本。 四、进一步提升登簿和传输数据质量。规范登簿行为,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簿,不得随意填报或擅自减少数据项内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辅助登记簿的填写、审核和校验工作,确保登记簿内容全面、准确,不重、不漏。登记簿内容原则上不得空缺,确实无法填写的个别栏目,要用斜杠“/”填充并在登记簿附记栏中备注原因;能够通过已有信息反写的直接调用,不再重复录入。全面提高各级信息平台接入质量,确保做到在登簿环节通过系统自动上传数据,严禁人工上传;将登记业务类型和数量归集到登簿日志,并通过系统当天定时自动上报;利用国家级信息平台接入监管系统,监测本地接入情况,及时解决异常问题。 五、深化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健全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农转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土地供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权登记等土地、规划管理各环节要规范开展地籍调查,统一调查名目、地物标识、技术标准、成果管理和数据入库,确保调查作业协同衔接、地籍成果共享沿用。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开展首次地籍调查后,界址、权属、用途没有发生变化的,调查成果应一直沿用,避免重复作业。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要求,在宗地、房地一体不动产单元新设或变更时,编制统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建立不动产单元表。不动产单元代码要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抵押合同、完税凭证、登记簿册证等材料中予以记载,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起不动产交易、税款征收、确权登记等各项业务,实现“一码关联”,确保业务环节前后衔接一致、真实准确,便利共享查询追溯。 六、加强登记纳税衔接。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实现登记纳税有机衔接。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和涉及的相关税收等全部作为“一件事”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按照自然资源部26种流程优化图,尽快优化明确本地办理流程,坚决取消违法违规前置和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今年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受理当事人申请后要及时向税务部门推送征税所需的信息,税务部门要利用不动产登记机构推送的信息进行税款征收,尽快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反馈完税结果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结合完税结果信息及时登簿发证。 七、深化登记金融协同。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并深化服务内容。对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及涉及的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缩短办理时间、无缝对接转贷、减少过桥资金、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新申请贷款的,实现银行查询、贷款审批、抵押首次登记和贷款发放无缝衔接;对延期续贷或贷款展期的,实现贷款审批、抵押变更登记和贷款发放无缝衔接;对借新还旧的,实现贷款审批、抵押注销登记和首次登记、贷款发放无缝衔接。逐步扩大省级或地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银保监局按照“总对总”方式对接系统的范围,率先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抵押登记中应用电子登记证明,逐步取消纸质证明,积极稳妥拓展延伸服务点的领证、换证、查询等自助服务。保险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相关业务经营中,均可以按照《中国银监会 国土资源部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业务经营中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若干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7〕20号),作为抵押权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得以抵押合同未网签备案为由,不予审批贷款和抵押登记。今年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八、全面实施预告登记。落实预告登记制度,率先实现网上办理,积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延伸登记端口,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便民利企,防止“一房二卖”,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协同防范金融风险,支撑强化税收征缴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预告登记,积极推进存量房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的在办理转移、抵押登记时,不再重复收取材料,缩短办结时限。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主动将预告登记结果推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贷款,预售商品房未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审批发放贷款。税务部门可以运用预告登记结果开展税款征收相关工作。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移预告登记与抵押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合并办理。 九、不断延伸拓展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认真履行法定的登记信息查询职责,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积极提供优质查询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防范交易风险,避免强制核验,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加强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支撑房地产市场调控,为抵押贷款、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市场主体注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强制执行等提供便利。推进登记服务点向银行、法院、公证机构、乡镇和社区延伸,提供预约咨询、登记申请、信息查询等网络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参与交易资金监管、登记代理等商业服务,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进驻不动产登记大厅开展服务。颁发电子证书证明、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地方,纸质证书可以不再附记抵押权信息、不再粘贴纸质附图。今年年底前,东部和中部省份的所有市县以及西部省份地级以上城市力争全部推出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市县主体责任,落实经费保障,保障信息安全,加强宣传引导,扎实推进。要结合实际,确定本省今年年底前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县市名单,与地级及以上城市名单合并,建立台账、跟踪指导、挂账销号。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自然资源部登记局、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 自 然 资 源 部 登 记 局:许 培 (010)66558538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陈 金 (010)63417789 中 国 银 保 监 会 法 规 部:李筱琛 (010)66279604 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 2020年5月15日
2020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净归还抵押补充贷款197亿元。期末抵押补充贷款余额为34343亿元。
9月15日,有媒体报道称,A股上市公司獐子岛近日将其海底存货的虾夷扇贝进行动产抵押,从民生银行获得了一笔9000万元的抵押贷款。近两年来,其已用扇贝、海参等主要海产品进行过4次动产抵押,累计获得融资约2.5亿元。 搜狐财经9月16日查询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发现,不只是獐子岛,A股公司牧原股份、大北农,港股公司中地乳业,近年均开展过大手笔的生物资产抵押融资,它们所使用的抵押物为种母猪和奶牛。 一份刊登于2020年1月22日的动产抵押登记信息显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牧原股份)将其5.59万头种母猪作为抵押物,从中国农业银行内乡县支行获得5.03亿元贷款。 该登记信息称,这些种母猪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来源于牧原股份老庄场、樊岗场等6个生猪养殖项目。牧原股份履行债务的期限为2020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19日。 另一份刊登于2020年3月19日的登记信息显示,大北农子公司肇庆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将其9849头母猪作为抵押物,从广东封开农村商业银行长安支行获得1000万元贷款。 该登记信息还称,这些母猪平均重约300市斤,分布在广宁县横山镇罗锅猪场、南街镇早洞猪场。肇庆大北农履行债务的期限为2020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限同样为一年。 搜狐财经注意到,牧原股份、肇庆大北农开展动产抵押的时间均为2020年一季度。受猪周期叠加非洲猪瘟影响,生猪价格自2019年中起快速上涨。非洲猪瘟肆虐造成的种母猪短缺,还使得种母猪价格节节升高。 2020年1~2月,牧原股份商品猪的销售均价为32.5元/公斤,同比暴涨238.54%。2020年3月,大北农商品猪的销售均价也达到了34.64元/公斤。而承担育种任务的种母猪,其销售均价远高于普通商品猪。高涨的猪价,为上述公司开展生物资产抵押提供了契机。 中地乳业则是使用奶牛进行动产抵押的代表公司。自2018年至今,其旗下5家子公司共将2.98万头奶牛作为抵押物,累计获得融资6.78亿元。 登记信息显示,2018年11月,宽甸中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北京中地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将其3907头奶牛、1824头0~11月龄荷斯坦奶牛作为抵押物,从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获得贷款3亿元。 2020年5月,贺兰中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将其1.05万头健康状况良好并进行投保的成母牛作为抵押物,从中国农业银行贺兰县支行获得贷款4725万元。 2020年6月,天镇中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廊坊中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又分别将其8020头、5512头状况良好的荷斯坦奶牛作为抵押物,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获得贷款3.3亿元。 搜狐财经注意到,相比于种母猪只有1年的抵押期限,奶牛的可抵押期限要长得多。其中,宽甸中地、北京中地履行债务的期限约为5年半,贺兰中地履行债务的期限为3年,天镇中地、廊坊中地履行债务的期限为3年14天。 尽管已存在上述多个案例,但国内养殖或乳业公司开展生物资产抵押的比例仍然偏低。据搜狐财经统计,在A股2019年生猪出栏量TOP12的企业中,只有牧原、大北农可以查询到生物资产抵押信息。而在A股、港股上市的主流乳企中,也只能查到中地乳业以生物资产为主体进行过抵押融资。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生物资产抵押盘活难”长期存在,一是因为资产评估难,受畜牧存栏数量的周期性波动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较难对活体抵押物作出价值评估;二是由于风险控制难,即银行将贷款发放后,较难在贷后管理的过程中对活体抵押物进行查核管控,容易出现养殖户私自处置活体抵押物、抵押物意外死亡等风险。
椰树集团还曾被质疑广告虚假、低俗。 椰树集团一则招聘引发争议。8月20日,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椰树集团旗下的“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招生条件注明,“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8月20日,贝壳财经记者拨打招聘中的咨询电话,该公司内部人员表示,“抵押房产”是集团领导提出的要求,对房产是否有区域所在要求、房产价值要求、直系亲属房产是否可抵押等细节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向领导请示,自己不了解更多情况。 “除同意抵押房产外,年龄还需要在28岁以下,本科学历”,该公司内部人员强调,如果是椰树集团外的人员前来应聘,需要同时满足这些条件。 上述人员表示,如果符合这些硬性规定,可以将简历投至邮箱,附上关于房产的相关问题,收到邮件后,工作人员会根据情况向领导反映。 “椰树集团要求求职者‘抵押房产’之举明显是违法行为”,北京滳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立新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椰树集团的这条规定违反《劳动合同法》,属于无效条款,就算求职者在入职时签订了相关合同,进行了房屋抵押,由于合同与法律违背,员工跳槽时,椰树集团要求“以房产偿还公司”的诉求也不会被法院支持。 椰树涉多起劳动纠纷案件 椰树集团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上发布的招聘信息显示,除硬性指标外,还提出了三个要求,除了抵押房产外,还要求员工通过写作考试关,此外还要做到“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简称“两不”。 目前,“海南直聘”上的椰树集团招聘广告已经删除。 椰树集团官网显示,椰树集团前身为1956年建立的国营海口罐头厂,1981至1985年期间连续亏损,濒临破产。不过之后,“椰树”在创始人王光兴的带领下,“已发展成为中国最大天然植物蛋白饮料生产企业”。 海南省工商联发布的《2019海南民营企业100强榜单》显示,椰树集团2019年营业收入为39.16亿元,在海南省民营企业中排名第五。 工商信息显示,椰树集团的唯一股东为海南椰椰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海南椰树员工持股会。 早在2014年7月25日,椰树集团官网就刊文称,创始人王光兴先后五次为集团牺牲了个人利益,包括三年只领8成工资、连续数年拒绝涨工资、减少14%的持股从而少分红5968万元、5次放弃上市机会从而牺牲2000万元等。 不过,企查查显示,椰树集团有多起劳动纠纷案件。 举例来说,裁判文书网今年3月31日公布的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上诉人谢成吉因与被上诉人椰树集团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9)琼0106民初11434号民事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审法院查明,椰树集团应向谢成吉支付2011年至2016年未休年休假工资2289.12元。限被上诉人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上诉人谢成吉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曾被质疑广告虚假、低俗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劳动纠纷外,从一个国营罐头厂发展成为产品远销海内外的饮料企业,企业规模不断壮大的同时,椰树集团产品的广告宣传多年来也一直饱受消费者诟病。 记者根据公开报道搜索发现,2009年,椰树集团旗下产品曾打出“怕不行,喝椰树牌石榴汁”、“木瓜饱满我丰满”等广告词,被消费者呼吁应当将椰树广告归进扫黄打非范畴。同一年,因为在海口市公交车上印有“老婆喜欢老公喝椰树牌石榴汁”、“木瓜饱满我丰满”等广告字眼,被当地工商部门认定其为违规发布,责令立即停止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2019年2月13日,“海口工商”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近日,椰树集团2019年椰汁广告涉嫌内容低俗、虚假等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已对椰树集团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不过,同年2月16日,椰树集团在官网刊文回应称,公司广告词“我从小喝到大”并不低俗虚假;公司没有在媒体用过“丰胸神器”等宣传语;用丰乳美女代言广告不低俗。 截至目前,记者尚未查到此前对椰树集团进行立案调查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