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一心堂(002727.SZ)今日跌停,截至收盘报36.08元,跌幅10.00%。 值得关注的是,短短近一周时间内,一心堂先后发布了2份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与2份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部分股票质押融资到期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 12月11日,一心堂发布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称为偿还前期借款,阮鸿献与红塔证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850万股于2020年12月9日质押给红塔证券进行融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鸿献此次质押的冻结股数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4.6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此次质押开始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冻结申请人为阮鸿献。 12月12日,一心堂发布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部分股票质押融资到期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称阮鸿献与红塔证券达成协议,将2019年11月26日阮鸿献向红塔证券申请办理的股票质押融资业务进行到期还款并解除股票质押。根据相关资料,上述质押到期后自动延期,阮鸿献与红塔证券协商对上述1130万股股票质押融资进行还款解除质押。该笔质押业务质押股数1130万股,本次全部解除质押。 12月16日,一心堂发布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称阮鸿献先与红塔证券达成协议,2020年12月14日阮鸿献将所持公司股票部分质押给红塔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阮鸿献此次质押的冻结股数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4.6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此次质押开始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冻结申请人为阮鸿献。由于偿还前期借款,阮鸿献与红塔证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850万股于2020年12月14日质押给红塔证券进行融资。 12月17日,一心堂发布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部分股票质押融资到期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称阮鸿献与红塔证券达成协议,将2019年12月3日阮鸿献向红塔证券申请办理的股票质押融资业务进行到期还款并解除股票质押。根据相关资料,阮鸿献与红塔证券协商对上述1130万股股票质押融资进行到期还款解除质押。该笔质押业务质押股数1130万股,本次全部解除质押。 公告显示,本次解除质押后,阮鸿献所持股份仍累计被质押6679.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6.7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22%。 12月14日,中国银河发布研报《一心堂(002727)事件点评:大股东增持彰显信心估值有望持续修复》,研究员为孟令伟、刘晖。研报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阮鸿献以自有资金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80%。增持后,阮鸿献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上升至30.5589%。 中国银河称,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首先,看好公司未来业绩保持稳健增长的前景。公司摆脱了执业药师缺口影响,业绩重回良性增长通道。其次,看好公司估值修复的潜力。公司目前估值在四大连锁药店中最低,估值仍有修复空间。最后,大股东增持以及年初的股权激励计划均彰显了管理层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维持“推荐”评级。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0日讯中国证监会网站12月9日公布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对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红塔银行”)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9号显示,2020年9月14日至16日,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对红塔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实施了现场检查。经查,红塔银行存在对于个别基金销售培训情况无留痕;未建立年度监察稽核报告制度,未在每年年度结束后对基金销售业务进行监察稽核;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等问题。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第八十七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决定对红塔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基金销售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经营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等监督管理措施。 红塔银行官网资料显示,云南红塔银行前身为2006年5月26日开业的玉溪市商业银行。2015年,在引入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等有实力的企业法人投资入股,并向在册股东定向增发股份后,2015年12月21日,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批复同意玉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南红塔银行”。 以下为处罚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昨日晚间,红塔证券(601236.SH)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工投”)投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3月14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100.0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0%,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云南工投持有红塔证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8%,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0年7月6日起上市流通。
红塔证券“超越者杯”首届私募基金实盘交易大赛,10月19日在上海开幕。 红塔证券总裁李素明表示,2020年7月10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将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入、代理机构客户买卖证券交易金额、信息技术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等指标纳入了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体系。市场趋势和监管导向均非常明确,通过综合服务引进机构客户已成为证券公司业务转型的关键一环。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管理基金规模在5000万-5亿规模的私募数量接近7000家,成长型的中小私募数量庞大。为充分挖掘成长型私募,红塔证券与朝阳永续共同打造业务白名单服务合作,是首家与朝阳永续联合进行业务白名单服务的试点券商。本次交易大赛,重点聚焦于成长型私募,旨在通过白名单服务,替成长型私募量身打造一个脱颖而出的契机,报名成功,即可参与大赛角逐。 据了解,本次私募交易大赛有三大亮点: 亮点一:资金支持力度大。对于“超越者杯”参赛并上榜的私募而言,如能成功入围白名单,将被红塔证券、红塔期货、红正均方推荐给对应的种子基金管理部门,优先获得高达20亿的种子基金跟投机会。 亮点二:信用支持力度大。针对红塔组的所有参赛机构,红塔证券还提供2亿元专项融券额度、5.5%起的信用融资利率的支持。 亮点三:投研支持力度大。私募的成长离不开投研体系的支持,除了全方位高速交易系统及使用培训服务,红塔证券还会针对量化交易可能引致的异常交易风险提供持续的专业引导。 自2019年成功上市后,红塔证券开始在各大业务领域不断发力。2020年上半年,红塔证券实现营业收入24.56亿元,同比增长226.21%;归母净利润7.8亿元,同比增长167.10%,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8月20日晚间,红塔证券发布2020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红塔证券实现营业收入24.56亿元,同比增226.21%;净利润7.8亿元,同比增167.10%。 分业务看,报告期内,红塔证券的证券投资业务、投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增幅较大。其中,证券投资业务实现收入12.73亿元,同比增147.10%;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入3401.93万元,同比增430.38%;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4446.27万元,同比增400.77%。 此外,红塔证券期货业务表现亮眼。报告期内,红塔期货大力拓展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期货经纪业务收入为期货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报告期内新增2只产品,共计存续3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红塔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上半年开展了基差交易、仓单服务等与风险管理服务相关的试点业务。红塔证券期货业务上半年实现收入9.12亿元,同比增29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