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于昨日公布的《关于对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37号)显示,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日互动”,300766.SZ)于2020年12月14日披露《关于公司员工侵害公司利益并涉嫌违法犯罪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并要求公司就下列事项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1.就涉嫌虚增的合同,补充说明以下内容。(1)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涉及的客户、销售的具体内容、金额、结算期、结算方式、收入确认的金额、应收账款账龄、坏账计提情况等。(2)公司向上述合同涉及的客户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服务流程,公司参与上述合同签订与执行的员工情况,在执行合同过程你公司与客户的沟通对接过程,上述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异常。(3)请会计师补充说明:针对2019年度涉嫌虚增的合同及对应的收入所采取的审计程序;已采取的审计程序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通过执行审计程序是否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结合公司销售及回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说明上述涉嫌虚增的合同所涉及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及公司内控制度是否有效。保荐人及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补充说明上述涉嫌虚增合同事项是否涉及公司及其现任董监高,上述事项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影响。保荐人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深交所要求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每日互动成立于2010年12月7日,注册资本4.00亿元,于2019年3月25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9月30日,方毅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826.52万股,持股比例12.06%。 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员工侵害公司利益并涉嫌违法犯罪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显示,近日,公司开展了应收账款回款催收工作,针对大额回款不力的应收客户,公司抽调专人联合直接责任业务人员前往客户办公地进行现场催款。在相关工作推进的过程中,公司发现一名负责业务的高级总监李某,可能存在通过伪造客户印章、假冒客户有关人员身份、虚假确认对账单及询证函等一系列手段,虚增销售合同的情形。公司在了解到可能存在上述虚增销售合同的情形后,第一时间暂停了该名员工的所有工作,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查,李某涉嫌虚增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合同金额分别为3746.51万元、2858.19万元;为交付相应业务,公司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发生直接成本、费用和税金支出分别约为1070.12万元、901.68万元;由于公司为交付上述业务发生的成本、费用及税金等支出在未来能否追回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保守预计,上述事项对公司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最大影响分别为-3746.51万元、-2858.19万元。 此外,今日每日互动跌停。截至今日收盘,报20.00元,跌20.00%。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37号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员工侵害公司利益并涉嫌违法犯罪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下列事项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1.就涉嫌虚增的合同,请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涉及的客户、销售的具体内容、金额、结算期、结算方式、收入确认的金额、应收账款账龄、坏账计提情况等。 (2)你公司向上述合同涉及的客户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服务流程,你公司参与上述合同签订与执行的员工情况,在执行合同过程你公司与客户的沟通对接过程,上述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异常。 (3)请会计师补充说明:①针对2019年度涉嫌虚增的合同及对应的收入所采取的审计程序;②已采取的审计程序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③通过执行审计程序是否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请结合你公司销售及回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说明上述涉嫌虚增的合同所涉及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及公司内控制度是否有效。请保荐人及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补充说明上述涉嫌虚增合同事项是否涉及你公司及其现任董监高,上述事项对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影响。请保荐人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14日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4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河南银保监局驻马店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驻银保监罚决字〔2020〕18号)显示,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信人寿”)驻马店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驻马店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6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驻银保监罚决字〔2020〕19号)显示,杨恒恒对建信人寿驻马店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利益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驻马店银保监分局对杨恒恒警告,罚款1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建信人寿成立于1998年10月12日,因股权变更,2011年更名为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革,更名为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人寿大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银行”,601939.SH),持股比例51%。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韩艺嘉)
Palantir(PLTR.US)今天宣布,在2020年12月28日与SOMPO Holdings签订一份为期一年、价值2250万美元的有关“安全、健康和福利”真实数据平台(RDP)的合同。 SOMPO真实数据平台(RDP)为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的一套协作生态系统,致力于改善日本的医疗保健系统,精简行业供应链,并能提高安全性和弹性。 据悉,2019年11月,SOMPO和Palantir在日本共同成立了Palantir Technologies Japan K.K公司,来提供Palantir的平台和服务。该公司致力于支持老年人护理的转型,通过在数十家机构的协作,使护理计划更加高效,并改善机构的运营。
福莱特签订近142亿元光伏玻璃重大销售合同 福莱特公告,公司及子公司与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签订销售光伏压延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晶科能源在2021-2023年三年内向公司采购59GW(约3.38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具体价格每月协商确定。若按照卓创周报24日公布的光伏玻璃均价测算,预估合同总额约141.96亿元,占公司2019年总资产的约151.15%。 公司同日公告,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拟投资约43.5亿元,在凤宁现代产业园建设5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
14日晚,每日互动发布公告称,发现员工涉嫌虚增销售合同侵害公司利益并涉嫌违法犯罪。因此次事件影响,每日互动或亏6600万。 员工涉嫌虚增销售合同 每日互动透露,公司在近日开展的应收账款催收中,发现员工李某存在涉嫌通过伪造客户印章、假冒客户有关人员身份、虚假确认对账单及询证函等一系列手段,虚增销售合同侵害公司利益并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形。 每日互动称,公司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停止该员工一切工作,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公安机关已立案,该案件在侦查过程中。 每日互动介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查,李某涉嫌虚增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合同金额分别为3746.51万元、2858.19万元;为交付相应业务,公司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发生直接成本、费用和税金支出分别约为1070.12万元、901.68万元;由于公司为交付上述业务发生的成本、费用及税金等支出在未来能否追回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保守预计,上述事项对公司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最大影响分别为-3746.51万元、-2858.19万元。 中新经纬客户端根据公告计算,上述事项对每日互动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超6600万。 每日互动表示,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并采取一切措施挽回公司损失。公司立即就相关业务展开自查,梳理有关业务往来、内部各项流程,确定所涉合同金额、相关成本费用等,并根据后续事态发展变化,进一步评估与确认可能产生的相关影响。同时,公司将深化在合同签署、业务对接、应收账款确认等各环节的内控管理措施,强化价值观教育和把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2月29日晚间,内蒙一机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公告当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创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C70E型铁路货车采购项目合同》。 公告显示,采购项目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向北创公司采购400辆C70E型通用敞车,于12月31日在呼和浩特局新贤城站进行交付,合同总金额合计146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