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付一夫 “我们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3万元人民币,但是有6亿中低收入及以下人群,他们平均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 这是5月28日,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讲到的一番话,随即引发热议。 诚然,我国经济的发展壮大有目共睹,人均GDP已突破1万美元,消费升级热潮风起云涌,还有城市里的商圈林立、车水马龙、地铁上随处可见的iPhone手机都是国富民强的有力佐证。如此,在不少人看来,“6亿人月收入1000元左右”这件事着实有些不可思议。 可是,在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而又发展不均衡的泱泱大国面前,我们的认知都是狭隘且渺小的。若非王兴一言,很多人大概都意识不到在“大学生遍地走”的中国,拥有本科文凭的人居然只占总人口的4%;若非李迅雷一文,很多人大概都想象不到还有10亿中国人没坐过飞机、5亿人没用上马桶。 而这些,又都是真切的事实。 数据不会说谎,我们不妨扒一扒统计资料,看看这6亿人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1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733元,即人均可支配的月收入为2561元。不过,并非所有人都处在这一收入水平,平均数往往无法反映事情的全部,我们还需从结构上对不同人群的收入水平做一番深入考察。 按照《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口径,依据收入水平的不同,可以将全国居民人数进行五等份分组。从图1可以更为清晰地看到: 我国收入水平最高的前20%数量的居民,2019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6401元,折合每个月约6367元,大幅度领先于其他80%的人; 位于第二、三梯队的中等偏上收入群体与中等收入群体,2019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9230元和25035元,折合每个月为3269元和2086元; 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则分别为15777元和7380元,折合每个月为1315元和615元。 据此可知,占全国总人口四成份额的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刚好处在“月收入1000元左右”这一区间内,再加上中等收入群体中一小部分收入较低的人口,规模便与总理提到的6亿相当。 值得一提的是,从上图中我们也能感受到国人的收入差距之大,其中收入最低的20%人群,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还不及高收入人群的1/10。 这从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中也可窥探一斑。Wind数据表明,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自2000年首次超过警戒线0.4以来,总体呈现出先攀升后稳定的态势。但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至今,基尼系数从未低于0.46,而最近三年,更是逐年增大,由2015年的0.462升至2018年的0.468(见图2)。 另外,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也能说明问题。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9.04亿,其中有72.4%的网民(约6.5亿人)月收入不足5000元,而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网民群体占比达20.8%,约1.88亿人(见图3);从年龄分布上看,有将近90%的网民处于10~59岁的区间内(见图4)。 数据暗示着这样的现实:我国仍有近5亿人不是互联网用户。这5亿人当中,又以小孩和老人为主。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我国0-15岁人群占总人口比重为17.8%,约2.5亿人,而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为12.6%,约1.76亿人,共计4.26亿人。小孩由于还在求学阶段,基本都没有收入来源;至于老人,有些是依靠养老金维持生计,有些很可能还缺少最低的生活保障。在此基础上,叠加1.88亿月收入不足1000元的网民,其人口数量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6亿人月收入1000元左右”的判断,是对我国真实面貌的深刻理解。 2 那么,这6亿低收入人群又在哪里呢? 农村肯定是占据大头的。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9元,合月均收入353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021元,合月均收入1335元。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4389元,合月均收入1199元。结合60.6%的城镇化率可知,我国农村居民规模达到5.516亿,整体月均收入为1335元,而其中的2.758亿人,月均收入低于1199元。 其实不难理解,农产品的附加值原本就偏低,而农村又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旦上了年纪,农村居民便没有相应的养老金可领,也无法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进城务工,更何况还有相当规模没有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也是农村户口,整体收入也就难免偏低了。 从另一层面看,城镇拥有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即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根据各省份经济现状的差异,最低工资标准可分为不同档次。公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绝对数字最低的是安徽,其最不发达地区的“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为1180元。此外,城镇还有低保,这就意味着多数城镇居民的收入都在1180元以上。 当然,并非所有城镇居民都是如此,因为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前提是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因此那些失业者、个体户,以及很多外来务工的农村劳动力都不在最低工资的保障范围内,他们便很可能成为城镇中的低收入群体,这部分人群的规模亦是不容小觑。 更进一步,从区域分布的角度看, 2019年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板块,农村居民每个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665.7元、1274.2元、1086.3元和1279.7元,其中,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1)。这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呈现出高度的正相关态势。 从31个省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值也可看到,除了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江苏等10个省市外,其他21个地区都低于全国平均线,其中云南、青海、贵州、甘肃四个省份农村居民每个月收入低于1000元,最低的甘肃只有802.4元(见图5)。 这些低收入人群,特别是月收入只有1000元上下甚至更低的人,用总理的话来说,“在一个中等城市可能租房都困难”。现在又碰上疫情,其处境之艰难不言自明。 3 疫情过后,民生为要。 针对“如何保障与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民生”这一问题,最根本的解决方案仍然是促进就业,只有就业得到保障,才能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这也是为什么中央把“稳就业”列为“六稳”之首。 近日发生的另一件事情,吸引了大众的目光。 5月28日,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充分肯定了成都在允许流动商贩临时占道经营方面的做法:“我们西部有个城市,按照当地的规范,设置了3.6万个流动商贩的摊位,结果一夜之间有10万人就业。” 一时间,“地摊经济”站上了风口。 “地摊经济”,自古有之。从经营形式上看,其“三低”特质使之具备了一些独特优势: 创业门槛低,没有店铺租金的压力,没有太高的学历、技能要求,很多人支个小摊、打开私家车后备厢就能卖货; 失败风险低,船小好调头,从业者即便失利也能迅速“满血复活”; 商品价格低,能让居民拥有更多选择,享受更多实惠。 然而,近些年在各地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过程中,“地摊经济”却逐渐淡出了大众视野,而烟火气息也随着小店和小商贩们的“消失”而变得不再浓厚了。此次总理点赞成都,释放了一个无比积极的信号,在遵守城市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放开“地摊经济”,对相当一部分既无资本又无技术的低收入人群而言,无疑是多了一个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生存状态的机会,对于激活城市经济发展活力同样意义重大,亦是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 不过,让月收入只有1000元上下的6亿人增收致富这件事,并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就,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很多。 (本文作者介绍: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社科院管理学博士)
文/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付一夫 “我们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3万元人民币,但是有6亿中低收入及以下人群,他们平均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 这是5月28日,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讲到的一番话,随即引发热议。 诚然,我国经济的发展壮大有目共睹,人均GDP已突破1万美元,消费升级热潮风起云涌,还有城市里的商圈林立、车水马龙、地铁上随处可见的iPhone手机都是国富民强的有力佐证。如此,在不少人看来,“6亿人月收入1000元左右”这件事着实有些不可思议。 可是,在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而又发展不均衡的泱泱大国面前,我们的认知都是狭隘且渺小的。若非王兴一言,很多人大概都意识不到在“大学生遍地走”的中国,拥有本科文凭的人居然只占总人口的4%;若非李迅雷一文,很多人大概都想象不到还有10亿中国人没坐过飞机、5亿人没用上马桶。 而这些,又都是真切的事实。 数据不会说谎,我们不妨扒一扒统计资料,看看这6亿人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1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733元,即人均可支配的月收入为2561元。不过,并非所有人都处在这一收入水平,平均数往往无法反映事情的全部,我们还需从结构上对不同人群的收入水平做一番深入考察。 按照《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口径,依据收入水平的不同,可以将全国居民人数进行五等份分组。从图1可以更为清晰地看到: 我国收入水平最高的前20%数量的居民,2019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6401元,折合每个月约6367元,大幅度领先于其他80%的人; 位于第二、三梯队的中等偏上收入群体与中等收入群体,2019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9230元和25035元,折合每个月为3269元和2086元; 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则分别为15777元和7380元,折合每个月为1315元和615元。 据此可知,占全国总人口四成份额的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刚好处在“月收入1000元左右”这一区间内,再加上中等收入群体中一小部分收入较低的人口,规模便与总理提到的6亿相当。 值得一提的是,从上图中我们也能感受到国人的收入差距之大,其中收入最低的20%人群,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还不及高收入人群的1/10。 这从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中也可窥探一斑。Wind数据表明,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自2000年首次超过警戒线0.4以来,总体呈现出先攀升后稳定的态势。但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至今,基尼系数从未低于0.46,而最近三年,更是逐年增大,由2015年的0.462升至2018年的0.468(见图2)。 另外,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也能说明问题。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9.04亿,其中有72.4%的网民(约6.5亿人)月收入不足5000元,而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网民群体占比达20.8%,约1.88亿人(见图3);从年龄分布上看,有将近90%的网民处于10~59岁的区间内(见图4)。 数据暗示着这样的现实:我国仍有近5亿人不是互联网用户。这5亿人当中,又以小孩和老人为主。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我国0-15岁人群占总人口比重为17.8%,约2.5亿人,而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为12.6%,约1.76亿人,共计4.26亿人。小孩由于还在求学阶段,基本都没有收入来源;至于老人,有些是依靠养老金维持生计,有些很可能还缺少最低的生活保障。在此基础上,叠加1.88亿月收入不足1000元的网民,其人口数量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6亿人月收入1000元左右”的判断,是对我国真实面貌的深刻理解。 2 那么,这6亿低收入人群又在哪里呢? 农村肯定是占据大头的。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9元,合月均收入353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021元,合月均收入1335元。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4389元,合月均收入1199元。结合60.6%的城镇化率可知,我国农村居民规模达到5.516亿,整体月均收入为1335元,而其中的2.758亿人,月均收入低于1199元。 其实不难理解,农产品的附加值原本就偏低,而农村又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旦上了年纪,农村居民便没有相应的养老金可领,也无法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进城务工,更何况还有相当规模没有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也是农村户口,整体收入也就难免偏低了。 从另一层面看,城镇拥有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即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根据各省份经济现状的差异,最低工资标准可分为不同档次。公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绝对数字最低的是安徽,其最不发达地区的“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为1180元。此外,城镇还有低保,这就意味着多数城镇居民的收入都在1180元以上。 当然,并非所有城镇居民都是如此,因为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前提是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因此那些失业者、个体户,以及很多外来务工的农村劳动力都不在最低工资的保障范围内,他们便很可能成为城镇中的低收入群体,这部分人群的规模亦是不容小觑。 更进一步,从区域分布的角度看, 2019年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板块,农村居民每个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665.7元、1274.2元、1086.3元和1279.7元,其中,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1)。这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呈现出高度的正相关态势。 从31个省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值也可看到,除了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江苏等10个省市外,其他21个地区都低于全国平均线,其中云南、青海、贵州、甘肃四个省份农村居民每个月收入低于1000元,最低的甘肃只有802.4元(见图5)。 这些低收入人群,特别是月收入只有1000元上下甚至更低的人,用总理的话来说,“在一个中等城市可能租房都困难”。现在又碰上疫情,其处境之艰难不言自明。 3 疫情过后,民生为要。 针对“如何保障与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民生”这一问题,最根本的解决方案仍然是促进就业,只有就业得到保障,才能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这也是为什么中央把“稳就业”列为“六稳”之首。 近日发生的另一件事情,吸引了大众的目光。 5月28日,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充分肯定了成都在允许流动商贩临时占道经营方面的做法:“我们西部有个城市,按照当地的规范,设置了3.6万个流动商贩的摊位,结果一夜之间有10万人就业。” 一时间,“地摊经济”站上了风口。 “地摊经济”,自古有之。从经营形式上看,其“三低”特质使之具备了一些独特优势: 创业门槛低,没有店铺租金的压力,没有太高的学历、技能要求,很多人支个小摊、打开私家车后备厢就能卖货; 失败风险低,船小好调头,从业者即便失利也能迅速“满血复活”; 商品价格低,能让居民拥有更多选择,享受更多实惠。 然而,近些年在各地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过程中,“地摊经济”却逐渐淡出了大众视野,而烟火气息也随着小店和小商贩们的“消失”而变得不再浓厚了。此次总理点赞成都,释放了一个无比积极的信号,在遵守城市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放开“地摊经济”,对相当一部分既无资本又无技术的低收入人群而言,无疑是多了一个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生存状态的机会,对于激活城市经济发展活力同样意义重大,亦是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 不过,让月收入只有1000元上下的6亿人增收致富这件事,并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就,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很多。
意见领袖丨颜色(方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北京大学经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党崇钰 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两个翻一番目标:即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在GDP翻一番目标因新冠疫情客观上较难完成的背景下,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备受关注。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提“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假定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目标今年可以完成,则潜在或隐含GDP增速即使在今年不设GDP目标的背景下也应该存在。本报告测算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所要求的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并以此来估算2020年的隐含GDP实际增长率。 摘要: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我国近40年来历次翻番目标并不一定单一指向GDP,所以在GDP翻番完成困难的情况下,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实现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际同比数据显示GDP增速经常跑赢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以及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增速。但近年来居民人均收入增速与GDP增速背离大幅改善,两者基本同步,有利于提高收入翻番目标的可实现程度。 国家统计局从201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据始从2013年录得, 2010年的数据需要估算。经过最终测算,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需要达到2.52%才能满足GDP翻番目标。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提“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所以虽然2020年不设经济增长目标,但假设居民收入翻番可以实现,则对应了GDP隐含的实际增速。近5年来GDP实际增速与全国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速的差值最高在千分之五左右,所以在收入翻番假设所要求的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2.52%)的基础上浮动0.5%,则对应出2020年GDP的实际增速大约为2%-3%。 风险提示:中国疫后经济恢复不及预期、中国政策变化超预期、海外疫情防控超预期。 一 两个翻一番目标的回顾 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提“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而2020年在百年不遇的新冠疫情影响下,我国第一季度GDP下滑6.8%,而理论上要求今年GDP实际增速达到5.5%以上才能完成GDP翻番目标,所以今年在客观上完成GDP翻番较为困难。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主要因为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不确定性很大,我国发展面临一些难以预料的影响因素。而不设定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有利于引导各方面集中精力抓好“六稳”、“六保”。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那么两个翻一番中的另一个翻一番-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能否完成就显得更为重要。而图表1显示出我国近40年来历次翻番目标并不一定单一指向GDP,所以在GDP翻番完成困难的情况下,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实现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 近年来收入增速与GDP增速背离逐渐改善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标,但是当时有观点认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标并不容易达到,逻辑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际同比数据显示GDP增速经常跑赢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以及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增速。在图表2中,从1985年到2009的25年里,其中有19年GDP的实际增速超过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或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速中的最高值。但从2010到2019的10年里,其中仅有1年GDP的实际增速超过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或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速中的最高值。2013年之前,在国家统计局的城镇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中,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而国家统计局从201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把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指标合二为一(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因此在2013年之前只有城镇和农村分开计算的数据。所以在图表2中,从2013年开始才有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同比数据;图表2中,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同比数据从2013年开始用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同比数据代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实际同比数据从2013年开始用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同比数据代替。图表2和图表3显示GDP实际增速同比与人均收入实际增速的差值自2015年以来最大为0.44%,最小为-0.54%,体现了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两者增速不再大幅度背离。 三 满足翻番要求的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速测算 Bernanke(2020)介绍了量化宽松、前瞻指引、以及其他货 上文提到,2013年之前,在国家统计局的城镇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中,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而国家统计局从201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据始从2013年录得。所以若要估算2020的翻番要求,需先估算2010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本报告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估算2010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交叉验证。第一种方法是根据人口结构来估算, 2010年我国城镇人口数66978万人,农村人口数67113万人,总人口134091万人,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44元,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72.40元,则2010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人口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口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口总数=(66978*19109.44+67113 *6272.40)/134091=12,684.46元。第二种方法,启示来源于图表3最后一列,2013年以来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的两者均值相比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而言最大相差仅约为0.42%,所以可以考虑用此均值来代替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来逆推2010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但是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名义值,为了绕开通胀率问题,所以我们再考察城镇与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的两者均值与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的最大偏离度,仅为0.55%,用来估算较为合适,则可利用估算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名义增速以及名义值倒推2010年数据,经估算,则2010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590.76元,与第一种方法的计算误差仅为0.74%。基于简便和精准原则,本报告采用第一种估算方法,即认为201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684.46元。 若要完成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翻一番,则2020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684.46*2= 25,368.92元,而公布的2019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733元,所以名义收入在2019年已完成翻番,更需关注实际收入。利用2010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684.46元为基期数据,利用2011年-2019年的实际增长率(其中2011年和2012年的实际增长率采用城镇和农村实际增长率的两者均值估算,其他年份有公开数据)估计出2019年的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值=12684.46*(1+9.9%)*(1+10.15%)*(1+8.1%)*(1+8%)*(1+7.4%)*(1+6.3%)*(1+7.3%)*(1+6.5%)*(1+5.8%)=24744.36元。所以若要完成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翻一番,则2020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为25369.92/24744.36-1=2.52%。 四 从居民收入翻番看2020年GDP隐含的实际增速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提“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所以虽然2020年不设经济增长目标,但假设居民收入翻番可以实现,则对应了GDP隐含的实际增速。图表3第3列显示近5年来GDP实际增速与全国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速的差值最高在千分之五左右,所以在收入翻番假设所要求的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2.52%)的基础上浮动0.5%,则对应出2020年GDP的隐含实际增速大约为2%-3%。 (本文作者介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副教授。)
意见领袖丨颜色(方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北京大学经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党崇钰 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两个翻一番目标:即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在GDP翻一番目标因新冠疫情客观上较难完成的背景下,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备受关注。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提“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假定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目标今年可以完成,则潜在或隐含GDP增速即使在今年不设GDP目标的背景下也应该存在。本报告测算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所要求的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并以此来估算2020年的隐含GDP实际增长率。 摘要: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我国近40年来历次翻番目标并不一定单一指向GDP,所以在GDP翻番完成困难的情况下,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实现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际同比数据显示GDP增速经常跑赢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以及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增速。但近年来居民人均收入增速与GDP增速背离大幅改善,两者基本同步,有利于提高收入翻番目标的可实现程度。 国家统计局从201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据始从2013年录得, 2010年的数据需要估算。经过最终测算,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需要达到2.52%才能满足GDP翻番目标。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提“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所以虽然2020年不设经济增长目标,但假设居民收入翻番可以实现,则对应了GDP隐含的实际增速。近5年来GDP实际增速与全国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速的差值最高在千分之五左右,所以在收入翻番假设所要求的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2.52%)的基础上浮动0.5%,则对应出2020年GDP的实际增速大约为2%-3%。 风险提示:中国疫后经济恢复不及预期、中国政策变化超预期、海外疫情防控超预期。 一 两个翻一番目标的回顾 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提“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而2020年在百年不遇的新冠疫情影响下,我国第一季度GDP下滑6.8%,而理论上要求今年GDP实际增速达到5.5%以上才能完成GDP翻番目标,所以今年在客观上完成GDP翻番较为困难。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主要因为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不确定性很大,我国发展面临一些难以预料的影响因素。而不设定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有利于引导各方面集中精力抓好“六稳”、“六保”。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那么两个翻一番中的另一个翻一番-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能否完成就显得更为重要。而图表1显示出我国近40年来历次翻番目标并不一定单一指向GDP,所以在GDP翻番完成困难的情况下,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实现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 近年来收入增速与GDP增速背离逐渐改善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标,但是当时有观点认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标并不容易达到,逻辑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际同比数据显示GDP增速经常跑赢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以及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增速。在图表2中,从1985年到2009的25年里,其中有19年GDP的实际增速超过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或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速中的最高值。但从2010到2019的10年里,其中仅有1年GDP的实际增速超过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或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速中的最高值。2013年之前,在国家统计局的城镇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中,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而国家统计局从201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把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指标合二为一(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因此在2013年之前只有城镇和农村分开计算的数据。所以在图表2中,从2013年开始才有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同比数据;图表2中,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同比数据从2013年开始用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同比数据代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实际同比数据从2013年开始用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同比数据代替。图表2和图表3显示GDP实际增速同比与人均收入实际增速的差值自2015年以来最大为0.44%,最小为-0.54%,体现了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两者增速不再大幅度背离。 三 满足翻番要求的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速测算 Bernanke(2020)介绍了量化宽松、前瞻指引、以及其他货 上文提到,2013年之前,在国家统计局的城镇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中,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而国家统计局从201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据始从2013年录得。所以若要估算2020的翻番要求,需先估算2010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本报告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估算2010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交叉验证。第一种方法是根据人口结构来估算, 2010年我国城镇人口数66978万人,农村人口数67113万人,总人口134091万人,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44元,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72.40元,则2010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人口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口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口总数=(66978*19109.44+67113 *6272.40)/134091=12,684.46元。第二种方法,启示来源于图表3最后一列,2013年以来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的两者均值相比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而言最大相差仅约为0.42%,所以可以考虑用此均值来代替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来逆推2010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但是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名义值,为了绕开通胀率问题,所以我们再考察城镇与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的两者均值与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的最大偏离度,仅为0.55%,用来估算较为合适,则可利用估算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名义增速以及名义值倒推2010年数据,经估算,则2010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590.76元,与第一种方法的计算误差仅为0.74%。基于简便和精准原则,本报告采用第一种估算方法,即认为201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684.46元。 若要完成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翻一番,则2020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684.46*2= 25,368.92元,而公布的2019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733元,所以名义收入在2019年已完成翻番,更需关注实际收入。利用2010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684.46元为基期数据,利用2011年-2019年的实际增长率(其中2011年和2012年的实际增长率采用城镇和农村实际增长率的两者均值估算,其他年份有公开数据)估计出2019年的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值=12684.46*(1+9.9%)*(1+10.15%)*(1+8.1%)*(1+8%)*(1+7.4%)*(1+6.3%)*(1+7.3%)*(1+6.5%)*(1+5.8%)=24744.36元。所以若要完成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翻一番,则2020年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为25369.92/24744.36-1=2.52%。 四 从居民收入翻番看2020年GDP隐含的实际增速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提“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所以虽然2020年不设经济增长目标,但假设居民收入翻番可以实现,则对应了GDP隐含的实际增速。图表3第3列显示近5年来GDP实际增速与全国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速的差值最高在千分之五左右,所以在收入翻番假设所要求的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2.52%)的基础上浮动0.5%,则对应出2020年GDP的隐含实际增速大约为2%-3%。
2020年5月19日,世界银行发布了按新一轮(2017年轮)国际比较项目(ICP)结果计算的2017年世界各参与经济体本币对美元的比价、GDP及其支出构成项目和人均GDP等数据。根据发布结果,以美元为基准,2017年中国购买力平价(PPP)值为4.184,相当于当年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61.9%。因此,按新一轮ICP结果折算的中国GDP及其支出构成项目和人均GDP等数据与按汇率法计算的相应数据都发生了变化。 按PPP法计算的中国2017年GDP为196174亿美元,比美国同年GDP多出980亿美元,排在世界第一位;超过日本、德国、英国、法国和意大利五国GDP合计;占全球的比重为16.4%,与美国占全球的比重持平,比日本、德国、英国、法国和意大利五国GDP合计占全球的比重多1.3个百分点。有人据此认为,中国似乎已经不属于发展中国家。那么,中国到底还是否属于发展中国家? 按PPP法计算的结果,中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 衡量一个国家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指标是按PPP法计算的GDP吗?当然不是。世界普遍认为,北欧五国,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冰岛,社会福利体系处于全球领先水平,资源较为丰富、科技水平较为先进,属于高度发达国家,但是,这五个国家按PPP法计算的2017年GDP分别为3321、5300、3174、2615和191亿美元,占全球的比重,前四个国家仅分别为0.3%、0.4%、0.3%和0.2%,冰岛还不到0.1%。世界普遍认为,OECD成员国一般都是发达国家,但是,许多OECD成员国按PPP法计算的2017年GDP并不大,例如卢森堡、新西兰、爱尔兰、奥地利和比利时分别为673、1945、3756、4807和5775亿美元,占全球的比重分别为0.1%、0.2%、0.3%、0.4%和0.5%。这足以说明,按PPP法计算的GDP不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指标。 看一个国家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最主要的是看人民平均生活水平的高低,GDP不是反映人民平均生活水平高低的指标,反映人均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人均GDP,更能反映人民平均生活水平的高低。例如,北欧五国,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冰岛,按新一轮ICP计算的2017年GDP虽然不大,但这些国家人均GDP却分别达到62940、52693、55046、47471和55492美元,在全世界范围处于相当高的水平,更能反映这些国家相当高的人民生活水平。作为OECD成员国的卢森堡、新西兰、爱尔兰、奥地利和比利时按新一轮ICP计算的2017年GDP也不大,但这些国家人均GDP分别达到112701、40261、78211、54653和50771美元,在全世界范围处于相当高的水平,更能反映这些国家相当高的人民生活水平。 按新一轮ICP计算的2017年中国GDP虽然很大,但中国人口多,2017年为13.86亿人,占同年全球人口的19.2%,是美国的4.3倍,是日本、德国、英国、法国和意大利五国人口总和的3.4倍。按新一轮ICP计算的2017年中国人均GDP为14150美元,相当于同年美国人均GDP的23.6%,日本的34.7%,德国的26.7%,英国的30.8%,法国的31.7%,意大利的33.9%,OECD(这里的OECD人均GDP是按它目前的36个成员国计算的,其中包括2016年加入的拉脱维亚和2018年加入的立陶宛。)的31.7%。如果把OECD国家的人均GDP作为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的话,中国人均GDP不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 在金砖国家中,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按新一轮ICP计算的2017年人均GDP分别14520、26079、6149和12870美元,PPP法的中国人均GDP低于巴西和俄罗斯,高于印度和南非,居于中间水平。 与PPP法的世界人均GDP相比,PPP法的中国人均GDP也是比较低的。按新一轮ICP计算的2017年中国人均GDP相当于世界人均GDP的85.3%,在参加2017年轮ICP的176个经济体中排在第90位。 可见,即使按新一轮ICP计算,中国也属于发展中国家,根本谈不上发达国家。如果把中国归入发达国家,那么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属于发达国家,这显然是不符合世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的。 按PPP法计算的结果高估了中国的经济规模和人均经济发展水平 表1分别给出了按PPP法和按汇率法计算的2017年GDP世界排名前10位的国家。从中可以看出,与按汇率法计算的GDP世界排名相比,发展中国家按PPP法计算的GDP世界排名都跃升了,发达国家的排名都后移了。中国由第2位跃升为第1位;印度由第7位跃升为第3位,俄罗斯和印度尼西亚由世界排名第10位以外,分别跃升为第6位和第10位;美国由第1位后移到第2位,日本由第3位后移到第4位,德国由第4位后移到第5位,英国由第5位后移到第7位,法国由第6位后移到第9位,意大利和加拿大分别由第9位和第10位后移到世界排名10位以后。与按汇率法计算的GDP相比,发展中国家按PPP法计算的GDP提高的幅度明显高出发达国家。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尼西亚分别高出61.5%、215.4%、142.6%、46.3%和185.0%;美国持平,日本、德国、英国和法国分别高出6.4%、19.5%、13.8%和15.5%。这种排名的变化和提高幅度的差异存在不合理成分。 表1:2017年PPP法计算的全球前10大经济体的GDP情况 按PPP法计算的GDP 按汇率法计算的GDP 排名 经济体 GDP (亿美元) GDP占全球比重(%) 排名 经济体 GDP (亿美元) GDP占全球比重(%) 1 中国 196174 16.4 1 美国 195194 24.5 2 美国 195194 16.3 2 中国 121436 15.2 3 印度 80505 6.7 3 日本 48600 6.1 4 日本 51730 4.3 4 德国 36659 4.6 5 德国 43818 3.7 5 英国 26696 3.3 6 俄罗斯 38295 3.2 6 法国 25927 3.3 7 英国 30370 2.5 7 印度 25525 3.2 8 巴西 30177 2.5 8 巴西 20628 2.6 9 法国 29945 2.5 9 意大利 19618 2.5 10 印度尼西亚 28936 2.4 10 加拿大 16506 2.1 注:(1)表中数据取自世界银行;(2)“GDP占全球比重”为占176个ICP参与经济体经济总规模的比重。 在ICP中,规格品在各经济体之间的可比性和对各经济体的代表性是保证比较结果准确性的前提。但是,受各国发展水平、地理环境、文化习俗等诸多因素影响,具有代表性的规格品与具有可比性的规格品往往并不一致。尤其是对于较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往往比较突出,收入差距较大,消费偏好迥异,规格品的代表性与可比性很难统一。不同类型规格品具有不同的价格表现,具有代表性的规格品的价格往往要低于具有可比性的规格品。同时,一般来说,发达国家的规格品质量较好,价格水平较高;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规格品质量相对较差,价格水平也较低。如果将不同质量的规格品放一起比较,而不剔除将因质量差异产生的价格差异,导致的结果是产品价格实质上不可比,而实际比较中假设它们是同一个东西,在国际比较中造成对发展中国家价格的系统性低估,因此,发展中国家的PPP值往往存在系统性低估,从而按PPP法计算的发展中国家的GDP和人均GDP往往存在系统性高估。 经过有关国际组织和国际专家的长期努力,国际比较方法不断改进,但是到目前为止,仍然存在许多不完善的方面。针对一些细分类项目,例如建筑、房租、教育、医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等,所采用的方法不能客观地反映中国的实际情况。例如,2017年轮ICP针对建筑项目仍然采用投入品价格比较法,在假定各国建筑项目溢价(即利润和税金)相同的基础上,测算各国建筑项目PPP。但是,中国建筑项目投入品与产出品价格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建筑项目的溢价要高于其他国家,建筑产出品价格高于投入品价格。而其他许多国家采用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无显著差异。中国建筑投资占GDP比重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国建筑项目价格被低估,会导致PPP值被低估,从而使按PPP法计算的2017年中国GDP和人均GDP被高估。 综合以上因素,世界银行发布的按PPP法计算的GDP及其支出构成提供了分析研究的另一个视角,但中国仍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地位不会改变。 (作者: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主任 许宪春)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林采宜、汤咏仪 深圳是目前最具经济发展潜力的新兴城市。建城不过四十年,但无论是在吸引劳动力,还是在提高居民收入与消费方面都十分出色,由于城市本身年轻而富有活力,劳动力人口占比全国最优,因此拔得头筹。与之同为一线城市的广州、北京、上海分别排在了第3、4、9位。 厦门、杭州、合肥是二线城市中的翘楚。厦门、杭州除了人口数量与结构方面的优势,其居民消费能力也远超其他二线城市,仅次于北上广深。合肥不仅常住人口增长迅猛,且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在28座城市中名列第一,其发展潜力在二线城市中引人注目。 上海、成都、重庆不同程度受到人口结构老龄化影响。 作为一线城市的上海,由于老龄化严重,劳动人口占比仅66.28%,因此仅仅排名第九位。而渝、蓉二市除老龄化原因外,还有产出效率不高、消费能力相对较弱的问题。 一、人口是驱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1.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和劳动人口的增量密切相关 自从2000年加入WTO以来,我国凭借着庞大的劳动人口优势,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获得重要地位,也因此跃升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2005至2018年,我国劳动人口增量与国内生产总值的相关系数达0.68。 在2010年之前,我国的劳动人口比重呈波动性上升。2010年,我国劳动力人口占比达到峰值74.47%,之后逐年下行,随着人口结构老龄化,人口抚养比逐年上升。2018年,人口总抚养比超40%,其中少年儿童抚养比23.68%,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6.77%。同期,我国GDP的年增长率也从10.6%降至6.7%。 2.年轻人口是社会消费的主力军,人口结构影响社会消费总量和结构 年轻人口(儿童人口+劳动人口)是消费的主力军。人在幼年时只消费而不储蓄,是纯粹的消费者;在成年后收入增加,对于汽车、房地产的购置需求会上升,因此会增加在衣食住行各方面的支出;步入老年之后,随着收入逐渐减少,除医疗保健外其他各方面消费需求也相应减少。因此,一个国家的人口年龄结构直接影响该国的消费结构与消费增长动力。 从总量上看,根据2005-2018年间的数据,年轻人口增量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呈显著正相关。2010年以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迅猛,2004至2010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7.69%,2010年之后,随着年轻人口增量衰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也进入下行通道,至2018年仅为9%。 二、从人口指数看不同城市的经济发展前景 同样,城市的发展前景同样与人口的数量、人口的结构、人口的消费潜力密不可分。因此,我们选取了28个代表性意义的城市,从人口视角出发,编制了城市经济发展前景指数。 三、城市人口指数编制说明 1.人口数量(20%) 城市人口增长主要来自于户籍人口的自然增长(出生率-死亡率)和外来人口的流入。大城市凭借其资源优势,吸引大批来自周边乡镇或小型城市的务工人员,这些外来人口成为城市发展的生产力和消费力。从各城市常住人口变动情况来看,东北三个省会城市在28个城市中增长率最低,其中长春十年来几乎没有增长。吸引外来人口比例最高的是合肥,常住人口变动率为58.57%,其后依次是郑州、银川、深圳,也都分别超过了30%。 2.人口结构(20%) 从人口年龄结构看,深圳是最为年轻的城市,劳动年龄人口占83.23%,比第二名郑州高出六个百分点。而上海、苏州等经济发达城市却面临着人口老龄化难题,老龄化程度分别高达21.83%与21.02%,已经远远超出联合国对于老龄化社会的定义(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7%)。 3.人口产出效率(30%) 我们以人均GDP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两个指标衡量人口产出效率,前者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后者主要体现产出带来的居民收入水平及其转向消费的潜在能力。就人均GDP而言,苏州、南京两座城市已经可以与四座传统一线城市比肩,而在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北上广深则稳居前四,苏州、杭州等新一线城市紧随其后。综合考虑上述两项指标,深圳、苏州、北京、上海、南京、广州在人口产出效率上遥遥领先。 4. 消费潜力(30%) 在城市消费需求方面,我们选取了人均消费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与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变动率三个维度来综合考量。就人均消费水平而言,北上广深占据前四席位,这与当地人的收入水平以及城市消费环境建设完善度密不可分。在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合肥、厦门、重庆、石家庄、武汉等二线城市的增速均超过了9%,消费潜力可期。 居民储蓄增长率则是一个负向指标。数据显示,深圳居民的边际储蓄率最高,为24.37%,这一数据背后一方面是居民的财富在快速增长,但另一方面,当下消费动机不足,人们更多偏好延期消费。 (本文作者介绍:华安基金首席经济学家。)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徐奇渊、张子旭 复工以来,各地消费券政策引发了广泛关注。一方面,消费券起到了刺激需求的作用。在供给恢复快、需求恢复慢的情况下,工业产成品库存快速上升。1季度工业产成品实际增速为15.5%,达到5年来的新高。在此背景下,各地消费券的推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撬动消费需求。 另一方面,消费券也对特定人群起到了纾困作用。根据官方数据,1季度失业压力加大,3月就业人员规模比1月份下降6%以上,约18.3%的就业人员处于在职未上班状态。在此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向限定人群发放消费券,有的地方还规定了向困难人群提供消费券的总体金额。 但是既要实现刺激、又要实现纾困,同一项政策难免要做出权衡。对于这两个不同目标,本文并不试图做出价值判断,而是试图梳理现实:当前消费券政策的效果如何,在刺激、纾困两方面能够起到何种作用? 消费券规模较为有限 根据公开信息进行统计,本文只对42个城市数据进行分析,各省级单位数据通常缺乏足够的细节而未计入,截至时间为4月27日。在此基础上,对已经公布消费券发放细则的42个城市进行统计,结果显示:共计已经发放各类消费券65.2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金额为19.6元,中位数为8.9元。其中仅有29%的城市人均金额在30元以上。假设消费券的乘数效应在2-3之间,则总体效应为200亿元或以下,对比35万亿左右的居民消费支出,消费券对总体消费的刺激作用可能较为有限。另外,某省的消费券金额可能较大,但是其并未给出消费券总金额等细节,且有相当部分透支了未来的节日慰问金,因此没有纳入分析。而且即使纳入,消费券的相对规模也仍然较为有限。 经济越发达的地区,人均消费券金额越高 数据说明:(1)人均消费券=所在城市发放消费券总额/2019城市人口数量,缺乏数据的情况以相近年份数据替代。(2)由于部分城市缺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因此使用2018年人均GDP数据进行分析,缺乏数据的情况以相近年份数据计算。(3)剔除了温州和鄂尔多斯,因为前者人均可支配收支排名显著低于人均GDP排名,而后者恰恰相反。(4)没有计入某省。因为该省发放消费券是以省级为单位,和其他城市为单位的口径不统一。另外,该省并未给出消费券总金额数据。(5)剔除了杭州,因为杭州的人均消费券达到162元,远高于其他城市,加入杭州该图无法清晰显示其他城市。另外,加入杭州后不影响分析。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新闻进行整理。消费券数据截至2020年4月27日晚。 消费券政策也有地区分化 当前的消费券政策,由各个城市分别出台,由于各地财力不同,呈现出了地区分化。总体上,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其发放消费券的人均水平就越高。剔除温州、鄂尔多斯后的40个城市,人均消费券金额与人均GDP相关系数达到0.4。简单的线性回归,也揭示了人均GDP对人均消费券发放金额具有统计意义上显著的解释力。其中,消费券人均水平较高的城市,除了武汉疫区之外,一般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这些发达省份。而欠发达省区或城市,其发放的消费券人均水平也往往较低。目前所有发放消费券的42个城市,其人均GDP的均值为9.4万元,显著高于2019年全国人均GDP均值7.1万元。这意味着,没有发放消费券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普遍更低。 这显示出,消费券政策在地方层面的各自为战现象突出,缺乏全国层面的协调。对于各个城市而言,依据自身财力发放消费券,可以在一个城市的范围内进行纾困,有其合理性。但是从跨地区的视角来看,中西部地区有更多的困难人群,以及返乡待岗的农民工,而中西部地区的消费券发放力度恰恰相对较弱。因此,当前的消费券政策缺乏统筹协调,未能起到跨地区平衡、纾困的作用。 消费券发放侧重于疫情冲击最大的行业 当前的消费券政策使用,一般都有对行业的限定。从42个城市的消费券政策来看,主要侧重于餐饮、零售和文旅三大行业。在这三个行业投放消费券的城市数量占比,分别达到了81%、73%和48%。这与疫情对消费行业的冲击,具有高度一致性。1季度的服务业增速中,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旅游业等都受到了较大冲击。其中,前两个行业在1季度的增加值增速分别为 -35.3%、-17.8%,是服务业中遭受疫情冲击最大的两个细分行业。旅游业在国民经济核算中没有单列的分类,但与之相关的交通运输业也有显著下滑。从这一角度来看,消费券政策的出发点,主要是从行业、企业层面考虑更多。 消费券限定使用的行业比例:42个城市的数量占比 消费券发放惠及城市居民,但农村和困难人群得益受限 42个发放消费券城市中,15个城市提出了针对特定人群发放消费券,包括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和孤儿等,5个城市还给出了对限定人群发放消费券的金额,占比最高占总金额的15.3%,最低0.9%,中位数10%。但是由于以下原因,消费券难以真正惠及农村和困难人群。 其一,消费券金额有限。前文已经提到,按常住人口计算,42个城市的消费券人均金额为19.6元,中位数8.9元。虽然有的城市对特定人群有数百元的支持,但对于困难群体来说,这仍然是杯水车薪。 其二,交通距离和成本不利于农村消费者。对已有的消费券使用细则进行观察,许多地方发放的专属消费券限定在城市中心商圈的商铺使用,从而将消费券使用区域限定在城市中心。根据不完全的信息披露,有7个城市要求必须到现场消费,不允许同城外卖与同城配送行业进入。在消费券金额有限的情况下,农村人群面临的交通成本更高,这导致消费券的发放难以真正惠及农村消费者。 其三,限制条件过多。部分城市对消费券施加了各种限制条件,例如某城市420万元的餐饮消费券,仅限定13家餐饮企业使用。个别城市消费门槛设置过高,例如满800减50。还有一些地方,发放消费券重点面向非基本民生行业,例如某城市的汽车消费券金额占比高达69%。考虑到以上情况,消费券的纾困作用也较为有限。 其四,各地消费券几乎都通过数字平台发放,要使用手机支付进行消费。对于老年人、没有电子支付手段的困难人群,这也构成了技术上的门槛。而这部分人群往往最需要消费券纾困。因此,需要考虑线上与线下发放方式相结合。 当前的消费券政策存在的问题 消费券政策重点以纾困重点行业为主,但总体金额小。同时,除个别地方外,几乎所有地区的消费券都采用满减形式、限定具体行业,促销性质较为浓厚、价格效应多过收入效应。因此,这些政策实际能起到的刺激和撬动效应都较为有限。 在空间上,地方政府基于自身财力、各自为战。其结果是,东部地区、发达省份力度较大,而中西部、欠发达省力度明显较弱。同时由于前述原因,消费券难以真正惠及农村消费者的困难人群。不论是从空间、还是人群角度来看,纾困效果都难达预期。就业是滞后变量,失业人群在就业市场的匹配也需要时间,尤其是非正规就业人群如何纾困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消费券政策需要起到何种作用,仍然是一个有待讨论的问题。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研究部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