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的系统是不是崩了?投不进去!” “多试几次,单量太大,这几天常有的事。” 随着《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的过渡期正式结束,1月31日成了旧款重疾险的最后销售时机。 保险代理人赵鹏(化名)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31号当天自己的电话都被“打爆”了,许久以前有意向购买重疾险的客户,看到或者听到消息的,都一窝蜂地赶在这个节点上突然想买。 与此同时,核保人员的工作池里单量“井喷”,也成了重疾险销售的一个罕见现象。一位核保部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最近有人工核保的公司确实都忙到不行,持续透支身体在核单。由于体检等照会的处理都是滞后的,预计还要继续忙一个月时间。 赵鹏也表示,对于健康状况异常的客户而言,有购买意愿却没能“抢上车”的例子也不少见。如果代理人为了出单而忽略健康告知,很容易为理赔埋下风险隐患。 老产品停售最后一刻 “重疾新规实施倒计时X小时,还没买的抓紧上车!”当保险代理人朋友圈的倒计时数字越来越小,旧版重疾险最后一波抢购的氛围越来越浓。 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规范”,对应则称“旧规范”),新规范给产品相应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期,即旧规范下的重疾险产品将在2021年2月1日前予以停售。 1月31日,在老产品停售最后一刻,重疾险销售热潮也迎来了最高峰。 “最近出单出到脑壳疼,接电话太多也头痛,最后2小时了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主动找我出单。”有代理人在交流群里交上“凡尔赛体”小作文,以前爱答不理的客户今天主动说想买重疾险了,总归是一件难得一遇的场景。 不过,相比标准体客户有钱就能买的豪横,更多的代理人为自己的客户不能投保或可能被拒保而焦虑。 “我的客户在三年前体检查出过甲状腺结节,但是没有分级,是否可以投保XX重疾险呢?”保险新人小李在代理人交流群中向前辈求教,有核保人员回应,“必须先做分级,才能根据结节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能正常投保、或者除外承保。”这意味着,小李的客户至少在31号当天是不能投保这款产品了。 另一个代理人也遗憾表示,自己的客户前几天做了穿刺,但结果要几天后才能拿到。 由于单量太多,有不少保险公司的系统也频频出现异常。有代理人反映,客户多次填写信息都被系统提示错误,退出后还需要重新填写原来的信息,自己帮客户填写了好多次之后,才终于成功了。还有的产品未到下架时间就显示停售了。 跟着加班加点的还有保险公司的核保部门。 “昨天(31日)12点前,各家保险公司系统都还是忙碌的。”一位保险公司核保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核保员们的工作池里单量井喷,大伙都持续透支着身体在核单,非常辛苦。该核保人士补充道,还需要继续忙1个月吧,因为照会的处理都是滞后的。 据了解,照会主要分为几种情况,包括体检、补充资料或告知(完整的病例资料、问卷、复查资料等)、核保决定(拒保、延期、加费、除外等)、划款不成功(余额不足、账户有误等)、投保确认(投保资料、投保计划、保费等的确认)、撤单。 真的是“新不如旧”吗? 此次新定义之前,保险行业的重疾险产品均是参照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即“旧规范”)设计制定的。 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的革新和医疗技术的高速发展,旧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符合当前行业发展的现状。 举例而言,以前心脏手术只有满足“开胸”条件才能得到保险赔偿,而最新的微创手术却不在保险的赔付范围内,这点非常不符合当前的医疗现状。此次新规范就规定了消费者采用微创技术等医疗手段也能得到保险赔偿,大大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对一些消费者而言,旧版重疾险的理赔条件的确更有吸引力。以最受关注的甲状腺癌问题看,新规范将原属于恶性肿瘤的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级的甲状腺癌划归为恶性肿瘤(轻度),这意味着轻度理赔对应的理赔比例不超过30%。 但这并不能意味着新产品一定不如老产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依据新规范若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按照轻症赔付,重疾险保障仍然持续,而依据旧规范的100%赔付,则重疾险保障终止。 为何要对恶性肿瘤在内的核心疾病予以分级? 业内指出,一则符合现代医学诊疗技术水平,将部分过去一刀切的“重症”但目前诊疗费用不高、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赔付标准也更加合理。 其次,轻症疾病标准的不够清晰一直是行业痛点,此次针对性地规范了重大疾病保险市场行为,将有效减少不良竞争和理赔纠纷。 此外,新规范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显示新规范的优势亦十分明显。 有没有必要“抢上车”? 对于消费者而言,新旧规范各有特点,为何重疾险老产品在停售前会遭如此“疯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除了部分代理人夸大旧版产品的优势之外,此前保险公司纷纷打出的“择优理赔”概念,也成为不少代理人“炒停售”的一大卖点。 事实上,《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明确,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这意味着,保险公司“择优理赔”是应有之义。 近年来,随着人们保障意识和对健康的关注度不断提升,重疾险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 过去一年,健康险成为行业增速最快的险种。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健康险原保费收入8173亿元,同比增长了15.67%。值得一提的是,健康险的赔付增长速度超过保费增长速度,同期赔付数据为2921亿元,同比增长了24.25%。 水滴保险研究院报告显示,新规实施之后,重疾险产品的整体质量将得到明显提升,同时给保险公司提供了很多创新空间。互联网平台能够及时反馈用户的需求,帮助保险公司快速打磨和迭代新产品,有望成为新的重疾险产品主要推广渠道。 对于消费者购买重疾险,有保险专家建议,应结合家庭财务状况及自身需求,理性选择合适产品,切勿盲目跟风购买。特别是对于健康状况有瑕疵的消费者,更应仔细阅读健康告知,不能为了“上车”而“上车”。 亦有资深代理人告诫同行,如果仅仅为了出单在客户投保时有意或无意地忽略健康告知,很容易为理赔埋下风险隐患。
近年来,保险行业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发展较快,但也存在较多突出问题,特别是部分公司无序竞争,不利于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健康保险消费观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防范金融风险,推动人身保险高质量发展,规范各保险公司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行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明确监管要求,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向行业明确传达了短期健康保险业务规范经营的信号。一是规范产品续保。明确短期健康险不得保证续保,严禁把短期健康险当做长期健康险进行销售。二是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要求保险公司每半年披露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整体赔付率,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规范销售行为。严禁捆绑强制搭售,限制消费者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权利。严禁随意停售,保险公司停售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披露具体停售原因、停售时间以及后续服务措施等信息。四是规范核保理赔。要求保险公司规范设定健康告知信息,不得无理拒赔。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不断完善监管规则体系,压实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保险机构规范业务经营行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保障需求。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从今天起施行。相比现有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法对税目进行了统一规范,调整了具体税率确定权限,规范了减免税政策,并实行鼓励与约束“双向驱动”,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走绿色发展、安全生产之路。
[爱卡汽车 行业资讯 原创] 公路限速标志是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设施,但有些地方“断崖式降速”、“忽高忽低式限速”、“隐蔽式限速”等不规范问题也给不少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的司机造成困扰。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限速标志设计,科学论证和选取公路限速值,合理控制公路车辆行驶速度,更好地保障公路行车安全,在国家有关限速标准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组织完成了《规范》的制订工作。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范》规定,限速标志不得被路侧树木、沿线构造物和其他交通标志等设施遮挡,要保证限速信息具有足够的可辨认性、可识别性和易读性,能使驾驶人感知到环境变化,以便顺利、完整地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引导驾驶人快速、安全抵达目的地。 同时,根据《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几种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1、 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2、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3、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4、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除了规范限速标志,拆除不合理限速标志实现一目了然之外,湖北省、甘肃省、广东省、山东省等都推出了关于高速限速的改革措施。2020年1月1日起湖北省68条高速将提高限速值,湖北省大部分高速公路开始提速,最高限速视情提高10-20km/h;对原限速值100km/h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10km/h;对原限速值110km/h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20km/h。 自2020年10月1日起,山东省重点路段已全面启用区间测速设备,山东省公安厅曾出台了《全面改进和规范公路限速及测速八条工作措施》,对高速公路限速问题做出了规范,限速值与前后差值超过20公里/小时的,提前预告或逐级限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甘肃省自2020年5月1日起实行“提低限高”,高速公路隧道按设计速度80km/h设定限速;小客车最高时速120km/h,最低时速60km/h;其他机动车最高时速100km/h,最低时速60km/h。广东省测速点前设置提示牌,提高限速值,广深沿江、广三、广惠等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小型车的限速值由100km/h提高到120km/h;规定固定测速点位置必须在前方500米至1000米处竖立告示牌,公开告知;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或流动测速设备记录有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 山西省重点解决断崖式、隐蔽式不合理限速,已经于5月10日完成了全省隧道及重点路段限速标志整改工作,并于8月1日前完成山西全省高速公路、一级国省干线公路限速标志的整改完善,且重点解决“断崖式”、“隐蔽式”等不合理的限速问题。 11 条评论,一键看完
原标题:十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第一条就与你密切相关 自10月1日(周四)起,一大批全国性、地方性新规将开始实施,第一条就与国庆出行相关哦,快和中证君一起看下。 全国性新规 利用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被明令禁止 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15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该管理规定还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来了 国务院日前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部长刘昆日前表示,预算法形成预算管理新规范,为修订条例提供了细化、实化的基础。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进一步明确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政府预算体系更加清晰完整; 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强化全流程管理; 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 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增强预算透明度。 外汇局规范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下称《处罚办法》),规范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处罚办法》共八章83条,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外汇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二是强化对行政处罚权力的约束和监督;三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10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强化基金销售活动的持牌准入要求,厘清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基金服务机构职责边界;二是优化基金销售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着力构建进退有序、良性发展的基金销售行业生态;三是夯实业务规范与机构管控,推动构建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体制机制。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 农村农业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自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办法》指出,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当加强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地方性政策 北京:纳税期限调整,征期申报方式大改 9月11日,北京税务正式发布《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综合申报。综合申报主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按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企业,暂不涵盖按月预缴企业、核定征收企业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纳税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综合申报。此外,印花税按季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北京:实施三项医保减负新政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三项减负新政,包括将重性精神病等6种疾病纳入本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增加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两种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品种,同时对罗沙司他胶囊等9种贵重药品门诊用药按固定比例支付,进一步减轻群众的用药负担。新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浙江: 零售、房地产等四大行业大额取现受限 9月24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将于2020年10月10日正式实施浙江省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试点开始后,单位和个人在浙江省银行机构办理起点金额以上取款业务的,原则上需要至少提前1天通过各银行机构公布的预约方式和渠道进行预约方可办理。 另外,浙江省对批发零售、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建筑业等4个行业大额取现实行限额管理,单日累计限额标准分别是60万元、6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超出限额以上的取现业务,银行机构原则上不予办理,确需办理的凭取款用途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分级审核后方可为其办理。 湖北:优化营商环境 《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已经2020年8月17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生产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策的定价、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事项,不得对市场主体实施任何形式的摊派,不得非法实施行政强制或者侵犯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深圳:垃圾分类强制实施 10月起将正式开罚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垃圾分类正式步入“强制时代”。截至9月1日17时,深圳各级城管部门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23份。据了解,9月为警示期,10月开始,深圳将对违反《条例》的行为正式开罚。 深圳: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施行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两个条例的出台赋予了前海片区更多先行先试权利。 除由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将探索全面放开投资准入,《自贸片区条例》创新提出“非违规不干预”管理模式,对境外投资者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准入限制措施。同时,《自贸片区条例》还将探索对港澳企业在自贸片区内投资取消所有准入限制条件,推动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促进与港澳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 西安:租赁交易资金10月起将实施监管 为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维护房东、房客的合法权益,西安市住建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近日下发《西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从10月1日起,收储本市国有土地上的存量住房并通过西安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租赁交易的住房租赁交易企业,其租赁交易资金将实施资金监管。 洛阳: 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将有新变化 新政实施后,无论是买房提取还是还贷提取,房屋所在地应为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本次调整规范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人范围,将提取人范围从原先的职工、配偶、父母、子女,规范至职工及配偶。新政实施后,以上提取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父母、子女的账户余额无法提取。 河南: 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指出,从2020年10月1日起,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通知》明确,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等全省统一。今后各地不得自行出台养老保险政策,不得擅自增加待遇项目或提高待遇标准。
据9月11日消息,记者获悉,为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引导和规范,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安全有序发展,上海市地方标准《区块链技术安全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规范》)现已形成。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要求,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近日就《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意味着,国内首个地方区块链安全标准将在上海亮相,区块链“打假”将有规可依。与此同时,全国区块链技术标准也正在制定的过程中。 我国已明确要求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应用快速发展阶段,迫切需要关注区块链技术应用中存在的、潜在的安全隐患。《规范》进一步聚焦、细化了区块链技术的共性技术风险,提出对应的安全通用要求,对于促进区块链技术健康发展和保障区块链技术的安全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规范》是一项全方位、多层次的区块链安全通用规范,涉及区块链技术的各个层面。其中,扩展层中包括智能合约和服务访问;协议层中包括共识机制、密码学机制、个人信息保护及组网机制等;基础设施层中包括存储、网络和计算。 此外,区块链应用安全领域也是区块链安全不可忽视的关键环节。目前,区块链已经广泛应用在数字金融、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等诸多领域。不同行业的应用安全需求差别较大,《规范》聚焦区块链自身的技术通用性安全,重点分析区块链核心机制内在安全缺陷以及部署应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其中,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规范》要求,宜采用侧链技术实现个人信息保护功能,将用户业务敏感数据放到侧链上,而不是存储在公开的主链上。
记者获悉,为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引导和规范,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安全有序发展,上海市地方标准《区块链技术安全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规范》)现已形成。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要求,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近日就《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意味着,国内首个地方区块链安全标准将在上海亮相,区块链“打假”将有规可依。与此同时,全国区块链技术标准也正在制定的过程中。 我国已明确要求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应用快速发展阶段,迫切需要关注区块链技术应用中存在的、潜在的安全隐患。《规范》进一步聚焦、细化了区块链技术的共性技术风险,提出对应的安全通用要求,对于促进区块链技术健康发展和保障区块链技术的安全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规范》是一项全方位、多层次的区块链安全通用规范,涉及区块链技术的各个层面。其中,扩展层中包括智能合约和服务访问;协议层中包括共识机制、密码学机制、个人信息保护及组网机制等;基础设施层中包括存储、网络和计算。 此外,区块链应用安全领域也是区块链安全不可忽视的关键环节。目前,区块链已经广泛应用在数字金融、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等诸多领域。不同行业的应用安全需求差别较大,《规范》聚焦区块链自身的技术通用性安全,重点分析区块链核心机制内在安全缺陷以及部署应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其中,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规范》要求,宜采用侧链技术实现个人信息保护功能,将用户业务敏感数据放到侧链上,而不是存储在公开的主链上。 上海区块链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马小峰表示,区块链技术以安全可信著称,自身的安全保护机制和方法十分重要,很多区块链技术往往对应着相应的数字资产,因此,《规范》的出台十分重要。从区块链技术发展看,整个行业发展已经度过了初级阶段,需要对于基础标准进行明确,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