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从根源上治理直播乱象,光靠阶段性的整改还不够,出台标准规范也只是一个新起点。 编者按:疫情前后我国直播事业发展迅速进入全新阶段,但与此同时诸多乱象也相应出现。 近日,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剑指行业乱象,传递出鲜明导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虚拟空间不是虚假空间,以严格监管促行业健康发展势在必行。 人民日报海外版今日刊文谈直播问题。文章称,主播夸大和虚假宣传、有不能说明商品特性的链接在直播间售卖等成为消费者投诉最集中的问题。而在近四成遇到过直播购物消费问题的受访者中,只有13.6%表示会主动维权,近半数消费者因为“损失不大”自认倒霉。 文章指出,直播翻车常有,追责处理却不常有。因此,必须厘清直播电商的责任义务,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自觉诚信、规范经营。要想从根源上治理直播乱象,光靠阶段性的整改还不够,出台标准规范也只是一个新起点。相信随着相关政策法规的颁布落实、监管部门的重拳整治、直播平台的审核监管、商家主播的严格自律以及消费者维权意愿的不断提升,未来的直播平台会让人们看得更开心、买得更放心。 以下为全文: 目前,网络直播行业蓬勃发展。《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已达5.6亿,占网民整体的62%。然而,在行业竞争和利益驱动下,一些直播平台乱象丛生。 防疫期间,全国大多数网民上网时长明显增多,有的直播平台利用这一时机,为追流量、抓眼球,任由主播穿着暴露、言语粗俗、行为恶劣,通过“送福利”、低俗表演等方式吸引用户进行高额打赏,甚至诱导未成年人进行充值打赏,所涉及的举报案例居高不下;有的直播平台主播向网民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网络购物市场秩序……网络直播平台的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网络生态,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恶劣影响,必须坚决予以治理。 近日,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剑指行业乱象,传递出鲜明导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虚拟空间不是虚假空间,以严格监管促行业健康发展势在必行。尤其引人关注的是,此次相关部门将探索实施网络直播分级分类规范以及网络直播打赏、网络直播带货管理规则。这意味着红火的“直播经济”快车有了重要的“刹车”管控。 “名品”变赝品、“好货”变“水货”……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指出,近40%的受访消费者称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消费问题。主播夸大和虚假宣传、有不能说明商品特性的链接在直播间售卖等成为消费者投诉最集中的问题。而在近四成遇到过直播购物消费问题的受访者中,只有13.6%表示会主动维权,近半数消费者因为“损失不大”自认倒霉。 直播翻车常有,追责处理却不常有。因此,必须厘清直播电商的责任义务,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自觉诚信、规范经营。近日,中国商业联合会表示《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将制定并执行。这意味着首部全国性直播电商标准即将出台。设门槛、划底线、树标准、立规矩,用制度规范为直播经济这一新业态保驾护航,让直播行业远离“开播卖货,下播甩锅”的困局,运行在健康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上。 当然,要想从根源上治理直播乱象,光靠阶段性的整改还不够,出台标准规范也只是一个新起点。相信随着相关政策法规的颁布落实、监管部门的重拳整治、直播平台的审核监管、商家主播的严格自律以及消费者维权意愿的不断提升,未来的直播平台会让人们看得更开心、买得更放心。
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马换换)为进一步规范承销商参与企业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相关行为,中证协5月19日晚间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证协对证券公司开展新三板股票承销行为的自律要求整体上与科创板规则保持一致,并针对拟进入精选层企业的特点及新三板发行方式不同,集中制定了差异化的承销行为规范。 具体来看,一是进一步强化发行承销业务内部控制,针对询价发行、直接定价发行、竞价发行等发行机制的特点,补充和完善发行承销工作中承销商及相关人员的禁止性行为,明确竞价发行时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合规审查程序。 二是明确询价、直接定价、竞价等不同发行方式的路演推介要求,除采用互联网等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开路演推介,询价发行还可以采用现场、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向经协会注册、符合协会规定条件并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交易权限的网下投资者进行路演推介。 三是考虑新三板主要服务于创新、创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进一步加强对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出具规范,对报告内容、行业分类、可比公司、风险提示和风险因素分析、估值方法和结论等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在《承销业务规范》中,第四章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其中包含8条具体内容。据了解,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10日内,主承销商应当向中证协报送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另外,中证协指出,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承销业务,适用《承销业务规范》,《承销业务规范》未作规定的,参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等规则执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精选层承销业务规范的落地能够推动证券公司落实承销责任,提升新三板市场资产定价销售能力,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持续融资发展。
国内首个在线住宿平台服务规范发布,要求建立先行赔付机制 9月23日,中国在线住宿领域首个团体标准在京发布。 过去几年,共享经济快速发展,在线住宿平台在随之飞速发展的同时,相关行业规范的出台显得尤为重要。今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就要求合理设置行业准入规定和许可,提出要指导督促有关旅游民宿等领域的政策落实情况,优化完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加快平台经济参与者合规化进程。 9月23日下午,中国首个在线住宿平台服务团体标准《在线住宿平台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发布,界定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适用对象包括开展在线经营活动的酒店、旅馆、客栈、民宿等各类住宿设施,内容涵盖在线住宿服务的全流程。 《规范》由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提出,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归口,并联合携程公司共同起草完成。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看到,《规范》的条例设定非常细致,对在线住宿平台以及平台内经营者的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基本行为规范下除了对平台设立条件、登记许可、信息公示等的要求外,还涉及设施及运营环境维护、交易管理、用户协议等;在交易服务中则涵盖了产品信息展示、预订服务、用户权益保障等。此外,《规范》对搜索结果展示、产品和服务定价、先行赔付和快速理赔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具体举例来看,《规范》明确,“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平台上同一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应保持一致”、“应及时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告知用户由经营者确认的预定结果,并在入住前1天向用户发送入住提醒信息”等。 除了平台“应该”达到的规范,《规范》还规定了“不应”的规范,如“不应将接送机/站、打车或租车优惠券、景点门票、保险等收费增值服务设置为预定流程中的默认选项。” 值得一提的是,酒店行业有个存在已久的“退订矛盾”。此次发布的《规范》明确表示,经营者宜采用不同取消时间段的阶梯扣款政策,保障用户退改权益。2018年,携程网在业内率先推出“阶梯取消”政策;2019年,携程将“阶梯取消”优化为“有条件取消”。据了解,截至目前的11个月,加入此阵营的酒店数量已达20万家,有300万住客受惠。 而针对交易纠纷和用户权益受损问题,《规范》要求平台应建立先行赔付机制和快速理赔通道,经核实经营者确实存在过错的,平台应向用户先行赔付,包括退还预付款项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