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我们能够把一年来的各地抗疫措施梳理一下,去伪存真。 沈凌 最近疫情反复,不少地方政府出台了应对措施,以防止病毒扩散,这其中大部分都是合理也是必要的。但是笔者携夫人外出旅游归来,夫人却受到单位领导的批评,说单位并未批准她出省旅游,是违反纪律的事情。这就有点儿让人匪夷所思了。 首先,用人单位只是和职工签订了一个劳务合同。职工在工作之余的其他时间拥有基本的人身自由,法律上并没有给予用人单位管理职工业余时间的权力。我们依法享受年休假,理论上讲,我们去哪儿,既不需要单位批准,单位也是没有权力不批准的。 其次,即便是因为防控疫情这一特殊原因,想要限制居民的活动范围,也应该是由相应的人民政府颁布临时性的管制措施。因为依据法律,只有人民政府才拥有颁布这类行政条例的权力,同时,在防疫的实际需要中也是人民政府的管理措施才有效果。比如为了防止病毒在某个区域的扩散,地方政府可以规定在一个时间段内这个区域的居民不能离开或者其他地域的居民不得进入。 那么用人单位仅仅限制其职工的行动范围能达到同样的效果吗?显然不能。以我们家的旅行计划为例。如果我夫人遵守单位规定不出浙江省,但我还是可以照样出省去其他低风险区域旅游,我旅游结束回家,如果感染病毒,不是照样可以传给我夫人吗?你一个用工单位限制自己职工的行动自由,同时并不隔离职工和家属的接触,这是哪门子防疫措施啊? 最后,即便用工单位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出台一个非常特殊的限制职工人身自由的措施,也不应该由行政领导一拍脑袋就决定了,连个正式的书面通知都没有,开会讲一下就算是纪律,这也太儿戏了吧?难不成现在的领导都家长化了?以为管理职工和管自家小孩一样?说了不听就是一个耳刮子?现在的小孩你打耳刮子都不灵了,那么打下属呢?刚好最近河南有个案例,好好学习一下。 中国的疫情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控制,这归功于党和政府的全局领导和得力措施。这在全世界都是鹤立鸡群,独树一帜的。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的每一级政府的每一个行为都是完美的。胜不骄,败不馁。我们一年多来的防疫措施,还有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尤其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利用疫情,随意管控,限制人身自由,既不能防止疫情扩散,又付出不必要的经济代价。实在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这样的领导需要好好地自我批评,接受群众的监督。 幸好,我们最高层领导已经意识到这个层层扩大化的倾向非常不好,国务院下文定性为“懒政”行为。我更加希望,我们能够把一年来的各地抗疫措施梳理一下,去伪存真,既是对历史的交代对后人的启迪,也能帮助还在疫情中挣扎的其他国家。
头条系所属抖音近日宣布以反垄断为由,在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腾讯,此举被人称作“头腾”大战。 抖音方面主张,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 这次起诉的胜败,关系到平台是否可以限制竞争对手,或者潜在竞争对手,甚至无关第三方。是与否,可能会引起行业洗牌,也关系到行业巨头辛苦打造的护城河宽度。 互联网道路千万条,微信是最宽阔最平滑的高速公路,什么平台都想从这条高速公路通过,有了这条高速公路,就不用自己辛苦铺路。但是这条路让谁过,不让谁过,让谁以多快的速度通过,牵涉利益巨大。 目前看,腾讯拥有绝对话语权。这是腾讯打造的高速公路,腾讯维护这条公路畅通,这条路也给腾讯带来巨大收益,腾讯说要连接一切,主要就靠这条路。 要连接一切,按理说不能只允许腾讯的朋友连接一切,还应允许第三方应用连接。为何在头条系这里变成了断头路?听起来似乎很不公平。 但是自己修的高速公路,其他平台没有做什么贡献,为什么可以搭便车? 多数有知名度的平台,都有限制外部链接行为,就是这次发起起诉的抖音,本身也在限制外部链接。比如2020年8月,抖音就开始断绝第三方商品外链,要打造自己的交易平台,并在今年1月上线抖音支付,最近还宣布禁止用户展示微信、QQ等信息。而反观微信平台,其实还允许有抖音号的视频和照片传播。 互联网平台限制外部链接原因众多,当然不仅仅是对第三方公司,腾讯对旗下公司也有过禁止,比如1月13日,微信公告已对QQ音乐、QQ浏览器、知乎等多个应用的违规外部链接进行限制。 禁止有多种可能,除了限制对手搭便车,还有一种可能,是为了适应法律和监管规定,避免惹上麻烦,还有一种是不让用户过分被打扰,这是微信维持秩序、保持竞争力的一部分。 微信禁止链接行为到底属于哪种情况,是技术原因,还是主观故意,其实还有不少操作空间,外界很难判断。 在互联网平台自己圈占的一亩三分地里,到底有多少权力自由支配,别人是否可以闯进去使用这些资源,哪些权力属于用户自己,哪些属于互联网平台,这在全世界都是有争议的。 不过从过往案例看,法院支持平台拥有数据资源。此前新浪微博起诉陌陌,法院认为用户信息是微博合法获取并积累的,不仅是微博作为社交媒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基础,也是其核心竞争优势和重要的商业资源,陌陌无正当理由地截取了微博的竞争优势,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微博的商业资源。 这个判案保护了商业平台利益。商业平台保护自身利益是本能,应该允许企业保护自身商业利益的行为,问题是界限在哪里。
图源:视频截图海外网12月21日电 英国伦敦从20日开始实施最高级别“4级”的封锁限制,一对夫妇在新的限制措施生效前,匆忙完成了婚礼。据英国《太阳报》报道,31岁的科洛·柯林斯(Chloe Collins)和29岁的杰米·柯林斯(Jamie Collins)于19日晚10点在埃奇韦尔联合犹太教堂举办了婚礼。婚礼现场有15人,在线观看的人数超过100人。他们原计划于9月6日结婚,但由于防疫禁令的多次调整,他们的婚期已经3度改期。此前,婚礼计划在沃特福德的一家酒店举行,邀请了130位宾客。限制措施升级后,他们先是将婚期改到11月22日,之后又改到了12月20日。科洛说,当英国首相约翰逊19日下午宣布从20日起升级限制措施,她感到非常失望,“都要吐了”。图源:社交媒体杰米表示,婚礼经纪人建议他们把婚礼提前,“我们开始打电话,看有没有办法解决,结果越来越多人答应帮忙。这是一个奇迹,感觉像是一场梦。很多人耗费数年筹备婚礼,我们只花了2小时。”这对夫妇说,他们的伴郎开车2个多小时参加婚礼,结束后他“立刻开车回家”。婚礼结束后,他们外出拍照,直到凌晨2点才回家。他们计划在明年1月底去迪拜和马尔代夫度蜜月,但他们不确定能否实现。(海外网 李芳)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浏览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www.haiwainet.cn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信息。
万向系水产加工商大洋世家退出一家间接参股公司。 1月29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自工商资料获悉,西安大菱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西安大菱”)发生股权变更,原持股60%的股东浙江大菱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大菱”)退出,目前西安大菱由原先的小股东张啸尘全资持有。 记者注意到,1月13日,西安大菱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月28日下午,贝壳财经记者拨打西安大菱工商资料中登记的电话,显示为空号。记者随后向大洋世家发去采访邮件,暂未收到回复。 记者关注到,西安大菱去年年末已被法院下发限制消费令。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7日做出的(2020)陕0113执8392号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2020年11月09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杨师帆申请执行西安大菱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西安大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西安大菱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西安大菱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邵培军不得实施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退出西安大菱的浙江大菱共有两名股东,浙江大洋世家股份有限公司与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据悉,浙江大菱成立于2013年,致力于国内市场终端销售。万向系上市公司万向钱潮(000559)(000559.SZ)曾在2020年半年报中披露,浙江大菱作为其关联方,与万向钱潮同受母公司万向集团公司控制。 大洋世家数年前已展开上市准备工作,有望成为万向系继万向钱潮、万向德农(600371)(600371.SH)、承德露露(000848)(000848.SZ)、顺发恒业(000631)(000631.SZ)之后的第五家上市公司。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披露显示,大洋世家自2015年起曾先后接受东方花旗与国泰君安的上市辅导,后均因故终止。2020年8月,大洋世家重启上市准备工作,将上市辅导券商更换为财通证券(601108),后者已公布了两期工作进展报告。 大洋世家成立于2009年,鲁伟鼎任法定代表人。据介绍大洋世家主营远洋捕捞、水产品加工、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市场终端销售,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1.58亿元、进出口总额3亿美元。 股权结构上,大洋世家由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浙江省远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据浙江监管局去年8月情况披露,鲁伟鼎通过鲁冠球三农扶志基金控制万向三农,进而通过万向三农和浙江远洋渔业间接控制大洋世家100.00%的股份,为大洋世家的实际控制人。 大洋世家背后的万向系为知名民营资本,由鲁冠球于1969年创建,现已成为营收超千亿、利润过百亿的现代化跨国企业集团,有“中国企业常青树”之誉。万向以汽车零部件制造和销售为主业,并从事种业研发、远洋捕捞及海洋产品深加工等。在金融领域,万向系亦布局广泛,集团旗下现共有四家上市公司,成立于2002年的万向财务公司是全国第一家民营企业财务公司。 近年来,大洋世家继续推进海外布局。2018年9月,大洋世家与大洋洲国家基里巴斯签约,达成大洋世家投资基里巴斯集捕捞、加工和海水养殖的综合性渔业合作项目。 大洋世家官网消息显示,1月下旬,浙江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胡潍康调研大洋世家。胡潍康肯定了大洋世家在疫情冲击下所取得的实绩、两大投资项目进展顺利,并表示大洋世家是推进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企业,也是需要积极打造的本土民营跨国公司,在渔业行业细分领域全国领先,从战略布局上尤其对基里巴斯投资项目要予以重点关注、支持和培育。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朱玥怡 编辑 赵泽 校对 柳宝庆
8年前,陈蔓(化名)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在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 因无法还钱,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领着低保的陈蔓对此一无所知。生活在陈蔓周围的“亲人”中,唯一和她有血缘关系的是外公王某某。 近日,该案件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 12月16日凌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金水法院表示,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 金水法院指出,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该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该院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 15日,光明日报客户端发表署名为同济大学法学教授金泽刚的评论称,9岁孤女无力还父债被限制高消费是机械执法。 这篇评论文章称,就房产本身而言,买房人付款行为发生在2012年,2017年起诉要房。这五年房价肯定上涨了。法院以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为由不把房判给购房者,对女孩的保护无疑是有利的。在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即使背起这55万的债,受益人也是女孩。如果如报道所言,杀妻的丈夫拿走的55万有一部分用于抚养孩子,那孩子也是客观上的受益者。 但也有人同情买房者,认为买卖合同无效,买房者拿不到房,法院判决陈蔓还钱也没钱还,除了限制高消费,买房人没有其他救济途径。 诚然,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就是要解决申请人如何讨还被骗的购房款问题。由于债务人死亡,依据法律规定,应该以其遗留的财产进行清偿,但当财产仅仅只是一套房产,且有人居住时,拍卖房产还债就是个难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但本案陈蔓作为房产继承人似乎又成了义务的承担者,不符合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条件,这或许正是其作为被执行人的理由。 不过,仅依民诉法规定将9岁的陈蔓作为被执行人,与民事实体法明显相悖。因为根据民法总则规定,9岁的未成年人在民法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陈蔓继承财产利益可以,但涉及财产被执行之类则不行。 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将9岁的未成年人作为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决非规定之本意。如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可9岁的陈蔓哪里理解执行通知书意义何在,她又怎能实施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 还有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可见,限制消费令是一种很严肃的法律措施,适用一个9岁的孩子极不严肃。 最后,第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民事诉讼法可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对于9岁的陈蔓又能适用吗?姑且不说她是否违反规定,即便是违反了,也不适用拘留,更不能以犯罪论处。这亦是基本的法律常识。 所以,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规定根本不适用于一个9岁的孩子,法院做出这样的决定,顶多是一次机械执法而已。解决父亲的债务纠纷只有等到陈蔓成年以后,依据继承房产的情况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不仅如此,基于国家监护理论,今后,有关部门还应该时刻关注着陈蔓的生活,适当的时候介入救助。从报道看,陈蔓仅有外公照顾,但在小陈蔓的印象里,外公大多数时间孤身坐在电脑旁搜资料、看文书,特喜欢打官司,“很神秘,每次和人说话都关着门”。一旦失去外公的照顾,有关部门就应当担负起监护的职责。 即将于2021年6月1日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这些原则不应该只是停留于静止的文字表述,而是要落实到鲜活的个案中。让该法规定的社会保护、政府保护以及司法保护不是止于空谈。
12月24日,据上海金融法院近日发布的(2020)沪74执234号限制消费令披露,法院立案执行申请人郑州银行(002936)股份有限公司西建材支行申请执行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因中民投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中民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中民投及中民投法定代表人吕本献不得实施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吕本献,1966年1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厦门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吕本献于1992年加入交通银行郑州分行,后相继担任交通银行洛阳分行、哈尔滨分行(现黑龙江省分行)、武汉分行(现湖北省分行)、深圳分行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公司业务总监兼北京管理部总裁等职。 于2018年8月,中民投发布公告称,李怀珍卸任总裁一职,出任公司董事局常务副主席,吕本献接任负责经营层全面工作。 据悉,吕本献在担任中民投总裁的同时,还担任中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12月9日消息,昨日,据媒体报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罗永浩新增一则被限制消费信息。 据了解,该限制消费令案号为(2020)津0103执4190号,立案日期为2020年9月7日,执行法院是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与此同时,天眼查显示,近日,北京锤子数码科技(300079)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限制消费信息,该限制消费令案号为(2020)津0103执4190号,被限制消费人员为罗永浩。 资料显示,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注册资本为2000万,法定代表人为温洪喜,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 据了解,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关联数十条被限制消费信息。 《电商报》获悉,2018年12月,罗永浩退出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随后,锤子科技被证实资金链断裂、融资无门。2020年4月,罗永浩正式入驻抖音。 11月9日,尚纬股份(603333)发布公告称,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不超过5.89亿元收购罗永浩直播公司成都星空野望科技有限公司40.27%股权。 12月3日,尚纬股份再次发布公告,表示终止收购罗永浩直播电商业务运营主体星空野望40.27%股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