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沈建光(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数科首席经济学家 、研究院院长)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四大核心金融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坚持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部署,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提升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经济衰退已成定局、中美脱钩论盛行的当下,显示中国对外开放的决心毫不动摇。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也对城市群的发展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意见》的发布,将推动大湾区在金融领域实现进一步开放,助推大湾区成长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成为中国最具开放活力的地区之一。 在笔者看来,《意见》的发布发出了四大信号,一是在逆境中坚持对外开放,迎接内外挑战,二是中国资本项开放又进一步,三是粤港澳经济发展迎来重大利好,四是推动广东成为新一轮开放的桥头堡。 信号一:逆境中坚持对外开放迎接内外挑战 随着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成果,在生产和投资的带动下,中国经济正逐步复苏。但考虑到海外经济深陷泥潭抑制出口、部分防控举措限制消费增长以及疫情反弹的风险未消,接下来的国内经济恢复之路绝非坦途。与此同时,外部政治环境依然复杂多变。1月中美两国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但新冠疫情的爆发以及即将到来的美国大选,无疑对协议履行以及两国关系都蒙上了一层阴影。 回顾历史,中国经济发展之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曾几度面临外部冲击,但最终还是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态势。这其中的关键在于,无论遇到何种困难,中国都矢志不渝地坚持改革开放。2008年的金融危机曾给中国经济带来重创,经济增速从2007年14.2%的水平一路下滑至2009年最低时的6.4%。彼时我国不但没有停止反而加快了对外开放的脚步,抓住机遇开拓国际市场、获取先进技术、吸引高端人才,结果全球竞争力不仅没有被削弱、反而大大增强,国际影响力也得到明显提升。 回到当下,在国内经济形势、国际政治环境的双重压力下,坚持改革开放仍然是是最重要的应对策略。面对美国越来越浓厚的保护主义倾向,中国始终坚持合作而不是对抗,开放而不是封闭,在金融领域不断扩大开放新空间。《意见》明确提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这些举措释放出了进一步减少外商投资限制、加大资本项目开放程度的重要信号,是对逆全球化思潮的一个反击。正如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所说,《意见》的发布显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并未因疫情的影响而放缓,彰显了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鲜明态度和决心。 今年以来,国际资本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美股道琼斯指数在2月20日-3月21日一个月的时间内暴跌超过11000点,美元指数在3月9日-3月19日之间急剧拉升超过10%,NYMEX原油价格从1月初最高超过65美元一直跌到4月中旬最低不足10美元,美国原油期货WTI甚至跌入负值。在疫情大流行叠加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情况下,中国以粤港澳大湾区为平台推出系列重大政策,向全世界发出了金融体系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的重大信号。 信号二:中国资本项开放又进一步 疫情蔓延给国际经济带来沉重打击,多国封国封城给国际经贸往来造成负面影响。在此环境下,中国4月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8.6%,4月末外汇储备环比增加308亿美元,这些都反映出中国经济的强大韧性和吸引力。《意见》在人民币国际化、港澳与内地相互开放、促进跨境资本流动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顺应了中国资本项开放的现实需要,显示出中国资本项开放又进一步。 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是《意见》的重要政策指向,并在人民币境外流通、清算、兑换等方面推出了多项政策措施: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港澳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推动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便利流通和兑换,支持澳门建设成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等。 《意见》积极促进港澳与内地互相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意见》一方面支持港澳深度融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格局,另一方面鼓励内地投资者参与港澳资本市场。例如,既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理财产品,也支持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意见》积极促进跨境资金流动,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例如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进行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池业务实行宏观审慎管理。同时对已经落地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进行优化完善,特别提出要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意见》同时就可能出现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强调根据收支形势适时逆周期调节。 信号三:粤港澳经济发展迎来重大利好 粤港澳三地各有特点,《意见》推出的系列政策措施,立足大湾区发展,打响了落地实施的信号枪,有利于充分发挥香港、澳门作为自由开放经济体和广东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优势,对三地金融开放发展构成重大利好。 广东处于中国开放前沿,《意见》实施有利于推动广东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引领全国开放。《意见》给出了深化金融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扩大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外资金融机构“引进来”的范围和持股比例,包括但不限于外资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等;持股比例也充分体现了深化开放的态度,既可以是外资控股,又可以是不设外资持股上限。《意见》还要求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并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有利于促进广东金融科技、产业科技的快速发展,当然也是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战略定位的题中之义。 香港是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尽管过去一年乱港事件扰乱秩序,但《意见》仍然提出支持巩固和发展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强调了香港“在金融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帮助其在国际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中心、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发力。此外,澳门作为大湾区三角的另一极,是我国向葡语国家开放的“门户”,《意见》将澳门定位成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承接中国与葡语国家的金融合作服务。 信号四:推动广东成为新一轮开放的桥头堡 广东在推进形成金融全面开放格局中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和广东自贸区建设,金融开放力度前所未有。目前,共有187家港澳资金融机构入驻广东,其中港资银行营业机构实现广东地市级全覆盖;人民币已经成为粤港澳跨境收支第二大结算货币;广东在香港上市的企业达到257家,全国第一。2019年,粤澳首次共同成立首期200亿元人民币的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落户横琴。这些都为广东拓宽境外融资渠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金融条件。 2019年国家先后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对广州和深圳金融业改革开放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支持广州建设区域性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产权、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支持国际金融机构在深圳前海设立分支机构等。本次《意见》延续和拓展了金融业支持广东开放发展的诸多政策举措,必将更加有利于广东提升开放活力,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更大机遇,推动广东成为新一轮开放的桥头堡。 《意见》是对国家战略中涉及金融业政策的细化落实,同时也是对以往试点政策的进一步明确和推广,以加快金融开放步伐。以深圳为例,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大力推进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外汇、银行、保险、基金、支付等金融领域中,已有相当一部分政策得到不同程度的落地实施。例如试点企业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业务,试点QFLP、QDIE业务,开展香港代理见证开立Ⅱ类、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试点业务,香港WeChat Pay电子钱包获批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等。 此外,还有一些政策措施政策则正在持续推进,例如银行向优质中资企业试点开办驻海外员工薪酬便利化结汇业务,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确定落户深圳等。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等政策也正在积极研究落地。深圳还是金融科技的重要实践者。201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即在深圳上线,成功实现供应链应收账款多级融资、跨境融资、国际贸易账款监管、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等多项业务上链运行。随着《意见》推出的诸多金融开放政策加速落地,未来的深圳将为中国金融开放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开放经验。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是中央的战略部署,是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将会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经济发展。在今年两会前夕发布《意见》,正是发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信号,诚如大湾区发展规划所提出的,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提供有力支撑。笔者确信,在《意见》发布之后,粤港澳湾区的金融发展、科技进步、产业变革、城市协同都将随之再上新台阶。 (本文作者介绍:经济学博士,现任京东数科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任泽平石玲玲 方思元 曹志楠 王孟嫫 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我国经济遭遇负增长,广东、香港一季度GDP同比分别降6.7%、8.9%。当前复工复产持续推进,而粤港澳大湾区轻资产、创新型、科技类企业诸多,企业从研发到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对于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效率,对于恢复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事件 2020年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 解读 1、主要亮点: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大金融对外开放、新增诸多试点创新政策。 从主要内容来看,意见是对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金融部分的进一步细化,有三大亮点: 一是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程中存在的金融制度差异,配套各项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措施; 二是在我国金融对外开放整体框架下,在粤港澳大湾区支持银行业、证券业及保险业的进一步开放和实质落地; 三是新增诸多试点创新政策,包括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试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研究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扩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探索设立理财通机制等。 《意见》推出后,有助于粤港澳大湾区在金融合作、金融开放、金融创新领域进一步提升协同性,加强金融对于大湾区建设的支持作用,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引领作用。 2、背景:金融开放持续推进、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加强金融对于实体经济支持力度。 我国金融开放持续推进,政策陆续落地。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开放步伐明显加快。2018年4月,习主席在博鳌论坛中宣布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央行行长易纲推出11条措施,2019年7月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明确11条新开放政策措施。随着金融开放持续有序推进,目前多项措施已经实质落地,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开放的相关法律障碍已经陆续打通。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推进,金融领域合作有待加深。粤港澳大湾区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四个核心城市”背景下深化合作,涉及产业布局、土地利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交通能源等。从现实看,粤港澳大湾区人流、物流便利度越来越高,资金流还不够,信息流最薄弱。粤港澳大湾区下一步合作重点之一在于推进湾区内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协同、城市金融功能错位互补,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稳步增长。 全面推动复工复产,加强金融对于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我国经济遭遇负增长,广东、香港一季度GDP同比分别降6.7%、8.9%。当前复工复产持续推进,而粤港澳大湾区轻资产、创新型、科技类企业诸多,企业从研发到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对于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效率,对于恢复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3、政策解读:《意见》按照4大原则从5大方面提出26条举措,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加大金融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一)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意见》围绕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资金跨境融通渠道多元化等多方面,推出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跨境理财通机制等12条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的措施。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 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从政策变化来看,《意见》提出,允许港澳机构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参与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基金)。同时,有序推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支持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境外投资。从影响来看,将进一步提升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提升三地企业及金融机构投融资便利度。从推进程度来看,以深圳为例,此项措施已在全市落地,未来将进一步从宏观审慎角度完善监管。2013年、2014年,深圳市分别启动外商投资股权投资(QFLP)、境内投资者境外股权投资(QDIE)试点,截至2020年4月末,QFLP基金已设立54亿美元,QDIE基金已备案额度15.5亿美元。 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从政策变化来看,《意见》提出,支持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从影响来看,跨境理财通机制是有序开放个人资本项下跨境交易的有益尝试,可满足粤港澳三地居民对跨境理财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三地金融融合水平,促进人民币跨境流动。从推进程度来看,以深圳为例,目前尚未开展相关业务,随着《意见》落地,跨境理财通将加快推进个人资本项目的开放。 (二)加大金融合作与服务: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的金融合作 《意见》提出扩大金融业对港澳地区开放和合作,围绕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推出3条措施。 有序推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扩大开放。从政策变化来看,扩大银行业开放,亮点包括研究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等。扩大证券业开放,亮点包括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型企业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等。扩大保险业开放,包括支持在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控股的人身险公司、外资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等。从影响来看,继2018年“博鳌论坛11条”、2019年“金融委金融开放11条”后,本次《意见》出台推动证券、保险、银行开放进一步落地,金融开放沿着服务开放先行、投资开放稳步推进、金融制度审慎开放的路径有序推进。从推进程度来看,以深圳为例,部分措施如“三地合作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已经落地,部分措施如“试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尚待未来推进。 (三)促进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 《意见》提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发展绿色金融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等6条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措施。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研究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从政策变化来看,《意见》提出,依托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立完善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研究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鼓励更多大湾区企业利用港澳平台为绿色项目融资及认证,支持广东金融机构在港澳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从影响来看,广州期货交易所的设立将有助于研究发展碳排放权期货等商品期货新品种,探索利用市场化机制助力大气污染治理、实现低成本减排。从推进程度来看,以深圳为例,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相关措施已落地,2014年9月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在全国率先引入境外投资者,截至2020年4月末,深圳有境外投资者参与的碳交易额累计2.5亿元人民币;建立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探索统一标准等举措在持续推进中,2020年1月,深圳联合香港、澳门、广州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2020年4月,深圳启动全国首个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条例立法程序,未来仍将进一步探索。 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从政策变化来看,除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外,《意见》还提出,要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包括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企业在内地发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探索推进征信产品互认。从影响来看,有助于构建大湾区一体化的国际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发挥“以点带面、以小促大”的政策效应,便利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从推进程度来看,以深圳为例,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跨境合作等措施尚未开展,有待未来落地。 (四)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研究推进金融对接科技产业的服务模式创新、建设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等2项主要措施。 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建设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从政策变化来看,《意见》提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加强与外部创投机构合作,支持创投基金的跨境资本流动,建设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移动支付工具在粤港澳大湾区互通使用。从影响来看,有助于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实现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资源要素资源的高效流动和有效配置。从推进程度来看,以深圳为例,多项举措已经落地,如2013年已成为全国首批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城市,2018年9月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2018年10月香港WeChat Pay电子钱包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2020年3月,《深圳市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实施方案》部署11个项目。 (五)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构建金融风险合作监管机制,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意见》围绕加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加强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推出3条措施。 加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建立并完善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从政策变化来看,《意见》提出,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加强金融风险研判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强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从影响来看,有利于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创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动粤港澳三地金融监管部门和有关纠纷调解组织深化协作。从推进程度来看,以深圳为例,10条细则举措中,目前已有6条在持续推进中,包括“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推动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组建智慧反洗钱实验室、完善投诉管理与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等,还有4条尚待进一步研究落地。 4、影响与展望: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金融开放迈出关键步伐,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湾区。 一是服务实体经济,短期缓解疫情对经济冲击,长期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短期来看,在疫情后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意见》出台了跨境贸易、支付、结算、投资、融资等一揽子便利化措施,提高资金融通效率,降低结算成本,帮助企业充分利用我国在抗击疫情中的先发优势开拓海外市场,尽快走出疫情对经济的冲击。长期来看,《意见》支持境外私募基金参与创新型企业融资,鼓励创新型企业赴港澳上市,有助于借鉴海外PE/VC经验优势和资金优势,扶植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整合粤港澳三地金融资源,提升大湾区竞争力,实现国际一流湾区发展目标。恒大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一文提出,粤港澳大湾区与国际一流湾区相比,在人均水平、研发投入、产业结构、科技创新等层面仍存在不小差距,需要大力发展现代金融、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意见》整合粤港澳三地的金融资源优势,明确支持巩固和发展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支持澳门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广州发展绿色金融,深圳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有利于建立金融一体化市场,提高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实力,维护港澳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是丰富跨境资产配置渠道,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境外金融产品设计、服务体系更成熟,能与内地形成互补,更好满足个人和机构差异化资产配置需求。《意见》首次提出“理财通”,有望推动大湾区内银行理财、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互联互通,迎合居民与日俱增的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需求。考虑监管规则差异,未来还需要在市场准入、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层面做好跨境监管协调安排。 四是加快金融开放创新步伐,挑战与机遇同在。《意见》在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试点金融业务开放,对金融机构而言,不可避免将加剧竞争,但引入先进的业务及管理经验将提升整体竞争力;对金融市场而言,有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引入长期增量资金,同时随着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将催生利率、汇率衍生品工具、场外市场大发展;对金融监管而言,全球金融混业化浪潮将挑战我国分业经营和监管体制,需要完善审慎监管框架,与国际金融监管接轨。 五是提高人民币国际化水平,金融体系升级。一方面,美联储为应对疫情和经济衰退实行量化宽松,货币超发,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缺陷越来越凸显,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与第二大经济体并不相称,推行人民币国际化是大国崛起的必由之路。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做大做强离岸人民币市场、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关键制度将破冰,为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积累宝贵经验。 (本文作者介绍:恒大集团首席经济学家,恒大经济研究院院长。曾担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室副主任、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董事总经理、首席宏观分析师。)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近日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有三方面重大意义:一是表明了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坚定不移支持重大区域发展的决心。今年2月份,一行两会一局联合上海市政府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时隔三个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再次发布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至此,两大重点区域发展都有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为下一步具体贯彻落实指明了方向。二是表明了提升跨区域金融服务水平是当前深入推进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关键保障。区域同城化、一体化离不开高质量的跨区域金融服务,跨区域金融服务能级的提升,则需要靠突破性政策支持,本次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是在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期的及时雨。三是表明了国家坚定不移推动金融开放取得更大成效的信心。《意见》立足于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特别是通过对港澳加大开放助力打造高质量开放新标杆和新样板。 从内容看,《意见》主要包括五方面亮点:一是围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出多项重点举措。其中完善贸易新业态外汇管理、推进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等举措,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特别是建立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或将对现有银行账户格局形成深远影响。二是加大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支持力度。其中,支持境外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商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等政策,是协同推进扩大开放和区域发展的重要举措。三是进一步促进金融资源跨区域服务实体经济。包括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支持内地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业务、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等政策,都有望从直接和间接融资视角共同推动金融服务能级提升。四是加强特色金融业态发展。围绕重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金融科技等提出系列举措。其中,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构建统一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等措施,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首创性。五是加快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比如,提出了支持跨境征信、跨境数据信息共享、平台载体打通等基础设施联动,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针对性举措。总体上看,《意见》是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相关金融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同时又在新的形势下增加了粤港澳建设进程中需要金融支持的新内容,是政策集成创新的典范,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支持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政策各有侧重、各有特色。一方面,聚焦重点有所不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着力于实现同城化金融服务,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着眼于实现高质量跨境金融服务,两者需要突破的政策存在不同。另一方面,具体支持政策充分考虑了不同区域实际情况。比如,在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方面,前者重点支持打造全球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中心,后者则明确强化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此外,相比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在辐射周边城市的绝对中心地位,粤港澳大湾区未来或形成香港、深圳、广州、澳门等多个金融中心。 金融支持重大区域政策展望:一是政策支持体系有望加快构建。未来金融支持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区域发展的政策或实现复制推广,以实现政策效益最大化。二是政策贯彻落实机制或加快建立。各地执行过程中,很可能会建立包含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等在内的工作小组,以保障政策不折不扣执行。三是地方贯彻落实政策或推出新举措。各地很可能会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出台目前政策中尚未提到的举措,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新政出台值得期待。 (作者: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5月,又是一个重磅突发的旺季!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5月14日召开会议,分析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研究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此次会议对于疫情防控做了定调和部署。同时,也出现了一个新的议题,会议首提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并将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一切显示出,在当前国际背景之下,中央对于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 与此同时,我们国家的改革继续向前推进。5月14日傍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管局,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也是看点多多,亮点满满。 重磅一:最高层会议释放五大信号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5月14日召开会议,释放五大信号。 信号一:定调疫情防控形势。习近平指出,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总体是好的,同时境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防范疫情反弹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信号二:部署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时点的疫情防控。习近平强调,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内防反弹工作。黑龙江、吉林等近期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地区要有针对性加强防控措施。湖北省和武汉市要继续加强和完善社区防控,做好核酸检测排查等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武汉联络组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北京市要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指导学校细化复学防控方案,保障师生安全和健康。要有针对性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措施,健全陪护和探视管理,有序恢复正常诊疗秩序,切实防范院内感染。 会议要求,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各地要认真汲取近期发生聚集性疫情地区的教训,举一反三,对本地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的,要严肃处理。要针对夏季天气特点完善防控要求,教育引导群众科学防护。 信号三:应对境外疫情。会议强调,要针对境外疫情的新情况新趋势,采取更加灵活管用的措施,强化外防输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持续做好对境外我国公民的关心关爱工作,加强边境地区、口岸城市卫生检疫和隔离观察救治能力建设。要继续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 信号四:首提双循环格局。会议指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巩固传统产业优势,强化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抓紧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保障能力。 信号五: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会议强调,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继续围绕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打通堵点、连接断点,加强要素保障,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复工达产。要加快推动各类商场、市场和生活服务业恢复到正常水平,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要加强国际协调合作,共同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重磅二:四部委力撑粤港澳大湾区,信息量巨大 政治局常委会议站在全局的角度,释放出重磅信号。而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则在区域发展的角度,施展重磅动作。 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管局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发布。文件之中闪现多重利好。 首先,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推进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符合条件的非银行债务人直接在银行办理外债注销登记,取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企业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时间限制。 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研究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 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按规定在开展跨境融资、跨境担保、跨境资产转让等业务时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 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允许港澳机构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参与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 完善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务。鼓励港澳地区人民币保险资金回流。支持港澳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其次,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扩大银行业开放。研究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扩大证券业开放。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依法有序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依法扩大合资券商业务范围。外汇管理部门会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试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 扩大保险业开放。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控股的人身险公司。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设立经营机构。 第三,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按规定参与相关基金。吸引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本,为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包括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 研究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支持香港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支持港澳发展特色金融产业。 第四,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在符合三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研究推进金融对接科技产业的服务模式创新,建立和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的大数据基础设施,重点聚焦金融、医疗、交通、社区、校园等城市服务领域。 在依法合规、商业自愿的前提下,建设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参与银行能以安全可靠的方式分享和交换相关数字化跨境贸易信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研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及其成熟应用在客户营销、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的推广。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推动移动支付工具在粤港澳大湾区互通使用。支持内地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港澳扩展业务。 重磅事件将利好哪些行业? 首先,关于“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提法可能更多地涉及到底层理论、底层系统的构建。从这个角度来看,深桑达(正在收购中国系统)、中科曙光、浪潮信息,以及华为鲲鹏概念股可能受益。此外,双循环格局的构建对于国内的消费和物流可能带来直接推动作用。 其次,研究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这可能利好的板块和个股包括越秀金控这一广州正宗的金融股,此外也有利于期货概念股,二级市场正宗的期货上市有瑞达期货和南华期货。另外,绿色金融和碳交易概念主要有华测检测、巨化股份、远达环保、天科股份等,一些林业公司可能也因此受益。 第三,建立和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的大数据基础设施,重点聚焦金融、医疗、交通、社区、校园等城市服务领域。这一条可能有利于大数据板块,从事IDC业务的奥飞数据是华南地区的行业龙头,大数据行业还有数据港、海量数据、光环新网等公司。 第四,在依法合规、商业自愿的前提下,建设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参与银行能以安全可靠的方式分享和交换相关数字化跨境贸易信息。区块链概念主要包括飞天诚信、易见股份、科蓝软件、高伟达、新晨科技、卫士通、赢时胜等。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4日电据央行网站14日消息,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日前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5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意见》提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支持港澳银行在内地的分支机构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贷款服务。 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纳入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统计,募集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提供投融资服务。 同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按规定在开展跨境融资、跨境担保、跨境资产转让等业务时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序开展结售汇业务等。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意见》明确,扩大银行业开放。支持境外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商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等。 扩大证券业开放。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依法有序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依法扩大合资券商业务范围。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型企业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 扩大保险业开放。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控股的人身险公司。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保险法人机构。 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 《意见》提出,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按规定参与相关基金。 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非投资性企业资本项目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符合生产经营目标的境内股权投资。试点企业在真实、合规前提下,可以按照实际投资规模将资金直接划入被投资企业。 同时,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在内地发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逐步拓宽发行主体范围、境内发行工具类型和币种等。 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支持港澳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强化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支持香港开发更多离岸人民币、大宗商品及其他风险管理工具。逐步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推动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便利流通和兑换等。 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 《意见》表示,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与外部创投机构合作,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平台。支持创投基金的跨境资本流动,便利科技创新行业收入的跨境汇兑等。 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合作,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在依法合规、商业自愿的前提下,建设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参与银行能以安全可靠的方式分享和交换相关数字化跨境贸易信息。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推动移动支付工具在粤港澳大湾区互通使用等。 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意见》强调,加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三地金融监管交流,协调解决跨境金融发展和监管问题。 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加强金融风险研判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区域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经济金融调查统计体系和分析监测及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粤港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机制建设。 加强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客户权益保护机制,切实负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健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加强粤港澳三地金融管理、行业组织等单位协作,探索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多层次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市场主体树立风险意识。
记者14日从央行网站获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表示,《意见》是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相关金融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同时又在新的形势下增加了粤港澳建设进程中需要金融支持的新内容,是政策集成创新的典范,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涉及多项创新试点政策,如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推进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以及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等。 何飞表示,《意见》的出台表明了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坚定不移支持重大区域发展的决心,表明了提升跨区域金融服务水平是当前深入推进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关键保障,表明了国家坚定不移推动金融开放取得更大成效的信心。 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吸引更多主体来到粤港澳大湾区进行投资、贸易活动的角度而言,打造一个一流的营商环境十分重要,此次出台的《意见》进一步促进了境内外市场的互联互通,打通了境内外主体的资金使用渠道,有利于提升该区域的整体吸引力。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去年底表示,跨境理财通不仅为两地开辟了更广阔的市场和业务空间,为两地居民提供了跨境理财产品选择;而且为人民币跨境流动开拓了新渠道,可以巩固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枢纽和资金进出内地的中介角色。
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五大亮点与长三角一体化有何不同? 财联社(北京,记者李愿)讯,继长三角后,金融支持国家级战略区域的政策再落一子。5月14日,央行等四部委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 《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意见》的出台有三方面重大意义:一是表明了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坚定不移支持重大区域发展的决心;二是表明了提升跨区域金融服务水平是当前深入推进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关键保障;三是表明了国家坚定不移推动金融开放取得更大成效的信心。”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对财联社记者点评称。 五大亮点 何飞认为,《意见》有五大亮点:一是围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出多项重点举措;二是加大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支持力度;三是进一步促进金融资源跨区域服务实体经济;四是加强特色金融业态发展;五是加快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例如,在投融资便利化方面,《意见》提出研究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何飞表示,建立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或将对现有银行账户格局形成深远影响。 促进金融资源跨区域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意见》表示,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支持内地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业务等。“都有望从直接和间接融资视角共同推动金融服务能级提升。”何飞评论称。 在加快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意见》提出了支持跨境征信、跨境数据信息共享、平台载体打通等基础设施联动,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针对性举措。 “《意见》是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相关金融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同时又在新的形势下增加了粤港澳建设进程中需要金融支持的新内容,是政策集成创新的典范,具有重要意义。”何飞表示。 与长三角一体化有何不同? 今年2月,央行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引起较大关注。 财联社记者对比发现,上述文件与《意见》内容存在不少相同之处。如,文件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按照商业自愿原则在上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试点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意见》也鼓励支持商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 何飞认为,上述文件和《意见》政策也各有侧重、各有特色:一方面,聚焦重点有所不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着力于实现同城化金融服务,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着眼于实现高质量跨境金融服务,两者需要突破的政策存在不同; 另一方面,具体支持政策充分考虑了不同区域实际情况。比如,在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方面,前者重点支持打造全球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中心,后者则明确强化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 “此外,相比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在辐射周边城市的绝对中心地位,粤港澳大湾区未来或形成香港、深圳、广州、澳门等多个金融中心。”何飞表示。 在金融支持重大区域政策展望方面,何飞进一步表示,政策支持体系有望加快构建,未来金融支持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区域发展的政策或实现复制推广,以实现政策效益最大化;政策贯彻落实机制或加快建立,各地执行过程中,很可能会建立包含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等在内的工作小组,以保障政策不折不扣执行。 《意见》重要内容梳理: 1、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统一实施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简化结汇和支付管理方式,完善操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研究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 3、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4、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支持港澳银行在内地的分支机构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贷款服务; 5、支持商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研究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6、推动跨境征信合作,支持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探索推进征信产品互认,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征信服务; 7、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按规定参与相关基金; 8、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推动移动支付工具在粤港澳大湾区互通使用; 9、支持港澳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强化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支持香港开发更多离岸人民币、大宗商品及其他风险管理工具; 10、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三地金融监管交流,协调解决跨境金融发展和监管问题。推动完善创新领域金融监管规则,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