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绿地控股对外宣布,公司成功摘得武汉黄陂临空经济区7幅核心地块,总地价逾164亿元,拟投建武汉绿地天河国际会展城项目。该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500亿元,将成为绿地深耕湖北新十年的重大战略性标杆项目。 根据规划,项目总用地3634亩,总计容建面426万平方米,包括会展中心90万平方米,其余为商服、居住等产业综合及新型城镇化配套,计划引入绿地自有高端酒店铂瑞、铂骊品牌,绿地主力商业品牌缤纷城等。其中,会展中心建成后将成为中部最大、全国前三的会展中心,室内净展面积45万平方米。绿地通过与国际知名会展业巨头——汉诺威会展公司战略合作,成立合资公司运营该项目,包括引入进口博览会、国际车展、国际论坛、政府会议等大型会展,以及文化交流会、文化活动、大型文体赛事等文体活动。 中国会展业正迎来全新发展机遇,自2018年起,绿地已把会展列为重要的战略新兴业务。截至目前,绿地会展产业建成及在建会展综合体项目12个,总建筑面积超过470万平方米,在济南、徐州、苏州等地已布局2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会展项目6个。 近年来,绿地在湖北已成功开发武汉绿地中心、武汉绿地城、绿地光谷中心城等24个项目,布局武汉、襄阳等7座城市,累计开发面积逾210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逾1500亿元。
万达集团董事长 王健林 展浩博 发自武汉 百强房企竞逐武汉如火如荼,布局武汉多年的万达不甘落后,动作频频。与此同时,王健林也在展开系列融资操作,为万达地产持续输血。 日前,获悉,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全资子公司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悉数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数额高达26.9亿元。 在万达地产百余家子公司中,武汉万达东湖置业并非泛泛之辈。该公司早在2009年便已注册成立,闻名业内的万达武汉中央文化区,即由其全面操盘开发。 了解到,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旗下主要项目包括位于中央文化区的汉街万达广场、早年在建筑界名动一时的“红灯笼”——武汉万达秀场,以及住宅项目万达尊、楚河汉巷和万达高端产品系列“御湖系”等。 此次万达地产质押武汉万达东湖置业股权,质押登记日期为2020年8月11日。有意思的是,就在质押发生前两天,万达刚刚推出高端住宅品牌“御河汉印”。 为给御河汉印造势,2020年8月9日晚,万达在在武汉中央文化区举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品牌发布会。 据了解,万达·御河汉印将刷新武汉住宅新高,有望成为中国第一高的板式住宅项目。 而在2020年7月底,万达御湖系另一主打产品“御湖壹号”别墅项目刚刚完成交房。 业内人士表示,近期武汉万达在住宅地产开发领域持续加码,此次武汉万达东湖置业股权质押,可能是为项目开发输血。 在武汉万达东湖置业公司之外,万达在武汉另有多家项目公司,分别为武汉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武汉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武汉新洲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接近万达人士对表示,武汉万达广场投资及武汉万达商管主要负责武汉万达广场项目的开发与运营,武汉万达中心项目亦在前者开发之列。而武汉新洲万达地产则主要负责阳逻万达广场及其周边配套开发。 目前,武汉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万达商管,分别挂在大连万达商管与万达商管名下,为其全资子公司。而武汉新洲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挂在万达地产名下,为其控股子公司。 也就是说,万达地产在武汉布局了两家重要子公司,即武汉新洲万达地产与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意思的是,两家公司先后均与信托产生紧密关联。 在此次武汉万达东湖置业股权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之前,2019年6月25日,万达地产曾将武汉新洲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24%股权,转让予中国民生信托。 目前,万达地产持有武汉新洲万达地产开发公司50.75%股权。 万达地产向信托等金融机构质押股权是其重要融资渠道。查询获悉,万达地产现存有效股权质押笔数为25笔,对应涉及25家万达地产控股子公司,累计出质股权数额近70亿元。 从万达地产股权质押表中可以看到,进入2020年后,万达地产质押子公司股权频率显著加快。2018~2020年3年间25笔质押中,仅2020年至今就已达到13笔,占全部质押笔数超一半。 而此次武汉万达东湖置业股权质押数额,则创下历次出质股权数额之最,单笔质押数额近27亿元,远超2020年内多笔1000万元~5000万元不等的质押数额。 目前,万达地产目前现有139家控股子公司中,已有近两成子公司被全额质押。 年初以来,在地产业务之外,王健林亦在对万达其他板块进行大刀阔斧改革。 今年4月,王健林将万达宝贝王集团全部股权质押给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7月,又将宝贝王三大业务之一的早教业务出售给一家教育公司。 业内人士表示,万达精简非地产业务背后是对地产板块的逐步加码,年初以来万达地产多轮股权质押动作亦多是为地产项目融资。 时移世易,王健林改弦更张,重新加码重资产投资。只不过,转身来过的老王,还能否实现当初让万达变轻的美好愿景呢?
特斯拉与拼多多隔空“舌战”几个回合后,当“拒付门”事件把矛头转向前者,特斯拉也再次发布声明。8月19日上午,针对昨晚网上多个文章爆出“宜买车与拼多多协助武汉车主成功提车”的信息,特斯拉发布“重磅声明”,认为这是拼多多与车主“自导自演的新闻”,对于这种“恶意引导舆论”的做法表示“强烈愤慨”。8月18日晚,特斯拉相关员工表示“今天晚上9点15分到9点30分我们还在和PDD事件中的武汉客户沟通他买车的事情,可是8点多就全网都在报道他提车的消息了。赤裸裸的假新闻!”据车主接受专访称,这台车是自己的名字被拉黑,无法购车之后,使用家人名义下单购车,并在宜买车的帮助下很快提到了车。不过特斯拉对此并不认同, 表示特斯拉根本没有拉黑,其后台也没有拉黑的功能。另外据与武汉车主沟通的特斯拉人员表示,在沟通过程中,武汉车主表示可以再下单,但是始终要通过拼多多渠道。而且武汉车主对特斯拉提出的几个解决方案未提反对意见,反而一直被现场的自称武汉车主的“姐姐”和“姐夫”拒绝。特斯拉指出,经交付数据查明,本次提车车辆已于7月28日在官网下单,而特斯拉取消武汉车主订单的时间为8月14日,与车主描述的因被拉黑而使用家人名义下单的说法不符。特斯拉表示,在所谓“武汉车主交付”的报道中,使用的拖车、签字文件以及交付操作流程均不符合特斯拉交付规范,非特斯拉正常流程。“我们对这种通过自导自演制造新闻,恶意误导舆论的做法表示强烈愤慨,并奉劝相关方遵守基本的商业道德底线,停止为了自身利益玩弄公众舆论和消费大众情绪。”特斯拉表示,将保留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的权利。以下为特斯拉声明全文:1、特斯拉从未将任何车主拉黑,也从未有过黑名单。2、我们自始至终都在与车主积极沟通,主动提供多种解决方案,都被车主在现场的“家人”否决。3、经交付数据查明,本次提车车辆已于7月28日在官网下单,而我司取消武汉车主订单的时间为8月14日,与车主描述的因被拉黑而使用家人名义下单的说法不符。4、在所谓“武汉车主交付”的报道中,使用的拖车、签字文件以及交付操作流程均不符合特斯拉交付规范,非特斯拉正常流程。我们对这种通过自导自演制造新闻,恶意误导舆论的做法表示强烈愤慨,并奉劝相关方遵守基本的商业道德底线,停止为了自身利益玩弄公众舆论和消费大众情绪。5、我司保留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斯拉武汉“拒交门”事件有新进展。8月18日,在宜买车与拼多多的协助下,此前被特斯拉拒绝交付并取消订单的团购车主,成功提车,并已为车辆上险。 今年7月21日,拼多多平台宜买车汽车旗舰店推出了2019款特斯拉Model3万人团购活动。拼多多方面补贴2万元,用户仅需支付25.18万元即可购买特斯拉Model3。特斯拉方面随后发表声明称,未与宜买车或拼多多就该团购活动有任何合作,也未与宜买车或拼多多有过任何形式的委托销售服务,亦未就此次团购活动向宜买车或拼多多销售过任何本司生产车辆。如消费者因上述团购活动产生任何争议或权益受损,特斯拉官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8月14日下午,有媒体报道称,特斯拉已经拒绝向拼多多团购车主交付Model3,来自特斯拉的交付专员声称,这一活动不符合特斯拉的交付政策。特斯拉方面表示,已拒绝向拼多多“限时秒杀”频道团购车主交付Model3,并声称这批消费者涉嫌违反了特斯拉“禁止转卖”条款。特斯拉会依据合同违约条款单方面取消此订单。 8月18日,据拼多多方面表示,武汉特斯拉车主已成功提车,此前的8月16日,通过领取拼多多补贴购买特斯拉的上海车主亦顺利提车。 一辆特斯拉Model3运至武汉车主指定交车地点 武汉拼多多团购车主正在签字提车
助力武汉疫后重振,国资央企吹响集结号。记者8月14日从国资委获悉,8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在国资委会见了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王忠林,武汉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先旺一行。郝鹏强调,国资委将大力支持武汉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改革综合成效。鼓励支持中央企业加大在武汉投资力度,与武汉市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更多务实合作,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领域共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为武汉疫后重振、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王忠林、周先旺对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对武汉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疫后重振给予的强有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国务院国资委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对武汉疫后重振支持力度,为武汉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武汉将用心用情做好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好营商环境。 记者注意到,在疫情发生后,多家央企已加大了在武汉的投资力度。 今年5月15日,武汉市举行云招商·央企专场活动,包括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在内的多家央企现场签约37个项目,涉及光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与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等多个领域,其中,产业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签约金额达1887.8亿元。这些央企项目的签约落地,将推动武汉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 其中,三峡集团旗下长江环保集团与东湖高新区签署合作协议,将在长江大保护、城市水环境治理、基地建设等方面加码聚力。长江环保集团副总工程师袁建伟表示,未来3年,三峡集团将加大在湖北区域特别是武汉市长江大保护投资倾斜力度,3年内落地投资过300亿元,其中2020年在汉落地投资突破100亿元。 7月8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旗下的中国系统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战略合作签约。王忠林表示,武汉希望与中国电子在数字经济、健康医疗大数据、网信产业、新基建等方面全面深化合作,助推武汉做大做强“光芯屏端网”产业集群。中国电子董事长、党组书记芮晓武则表示,中国电子将在武汉布局更多业务,聚焦网信产业和数字经济,在大数据应用、产业园区、物联网等领域加大投资力度,助推武汉高质量发展。
8月12日讯 据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发布的2020年第5期《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武汉天天健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山药茯苓固体饮料霉菌项目抽检不合格。 通告显示,2020年5月26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天天健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茯苓固体饮料(规格:300g/袋;生产日期:20200422)”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霉菌,CFU/g”不合格。 2020年6月24日,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武汉天天健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经调查,该公司生产“山药茯苓固体饮料(规格:300g/袋;生产日期:20200422)”生产了200袋,抽样10袋,剩余产品已全部销毁,无库存。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同日发布的2020年第5期《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中表示,武汉天天健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处以罚款。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同时显示,导致上述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是复工复产后,只对灌装间环境进行清洁和移动紫外线灯 进行消毒处理,但未对空调净化系统进行消毒处理,同时灌装设备的下料斗无盖板导致。 作为整改措施,该公司将每月对空调系统消毒(臭氧)并记录;每批次生产前,空间紫外灯/臭氧杀菌时间延长至1h;灌装设备的下料斗增加盖板,防止交叉污染;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及食品安全法的培训。 天眼查显示,武汉天天健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成立,钟传林为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同时持有公司51%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主要经营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日化产品等的产销业务。
8月12日讯 据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发布的2020年第5期《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维生素A项目抽检不合格。 通告显示,2020年4月30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规格:360g(12g×30袋)/盒;生产日期:2020-04-13)”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维生素A不合格。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抽检公告显示,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不合格产品维生素A项目检测结果为166μgRE/12g,标准值应为200-360μgRE/12g。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经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生产了4020袋(其中1500袋装盒共50盒,散条2520袋),化验室自检36盒,抽样10盒,库存4盒另加散条2520袋。对于不合格产品,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给予查封扣押。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同日发布的2020年第5期《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中表示,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产品及罚款。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同时显示,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干法混料不均匀所致。该公司建立小批量生产工艺操作规程,严格规范操作,防止小批量生产的质量稳定性差异,确保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天眼查显示,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成立,公司法人代表刘志伟持有公司100%股权,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公司经营生物技术产品、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饮料、酒类及日化产品等的产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