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1日讯中国证监会网站7月28日发布了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近期,四川证监局对罗东先、刘拉执行的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菊乐股份”)三年一期(2016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报告文号:XYZH/2019CDA10248)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银行存款函证控制程序执行不到位 对菊乐股份眉山分公司2017年底银行存款执行函证审计程序时,审计人员未到银行实地递交询证函并从银行工作人员处回收询证函,而是从菊乐股份眉山分公司财务人员(出纳)处间接回收。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底稿记录的审计程序未执行或未见相关证据 对菊乐股份眉山分公司2016年、2017年银行存款审计的有关底稿注明银行存款函证方式为审计人员“跟函”,但2016年底稿中未见审计人员跟函的有关证据;2017年审计人员对银行存款函证时实际上未执行跟函程序(见第一点)。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三、未对菊乐股份提供的银行函证联系人员信息履行必要的核查程序 在对菊乐股份眉山分公司2018年底及2019年3月31日的银行存款执行函证程序时,函证所需的银行地址及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均是由菊乐股份提供(菊乐股份通过其眉山分公司财务部出纳获取)。你们未对银行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采取必要的核查程序,对联系人姓名、电话与以前年度函证信息存在的差异未合理关注。 以上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第十一条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综上,罗东先、刘拉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罗东先、刘拉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现要求你们于2020年8月14日上午10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四川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04月2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童恩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乳制品、饮料(生产限分公司经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成都菊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5.87%。 信永中和集团拥有审计鉴证、管理咨询、税务及会计服务、工程管理咨询4个平行的业务板块,在中国大陆及其它13个国家或地区设有80个办公室,员工总数逾8000人,包括400多位合伙人。 当事人罗东先1995年10月1日获得批准注册,证书编号为510100023026,所在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为合伙人(股东)。 当事人刘拉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担任项目经理,199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1999年12月30日获得批准注册,证书编号为510100023026,同时刘拉不是事务所合伙人(股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特定审计目标设计询证函。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规定:在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 (二)已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 (三)在执行审计工作和评价审计结果时需要作出判断的范围; (四)已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程度; (五)已识别的例外事项的性质和范围; (六)当从已执行审计工作或获取审计证据的记录中不易确定结论或结论的基础时,记录结论或结论的基础的必要性; (七)使用的审计方法和工具。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一条规定:在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用作审计证据的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的文件,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罗东先、刘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罗东先、刘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近期,我局对你们执行的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菊乐股份或公司)三年一期(2016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报告文号:XYZH/2019CDA10248)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银行存款函证控制程序执行不到位 对菊乐股份眉山分公司2017年底银行存款执行函证审计程序时,审计人员未到银行实地递交询证函并从银行工作人员处回收询证函,而是从菊乐股份眉山分公司财务人员(出纳)处间接回收。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底稿记录的审计程序未执行或未见相关证据 对菊乐股份眉山分公司2016年、2017年银行存款审计的有关底稿注明银行存款函证方式为审计人员“跟函”,但2016年底稿中未见审计人员跟函的有关证据;2017年审计人员对银行存款函证时实际上未执行跟函程序(见第一点)。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三、未对菊乐股份提供的银行函证联系人员信息履行必要的核查程序 在对菊乐股份眉山分公司2018年底及2019年3月31日的银行存款执行函证程序时,函证所需的银行地址及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均是由菊乐股份提供(菊乐股份通过其眉山分公司财务部出纳获取)。你们未对银行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采取必要的核查程序,对联系人姓名、电话与以前年度函证信息存在的差异未合理关注。 以上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第十一条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综上,你们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现要求你们于2020年8月14日上午10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四川证监局 2020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蒋柠潞)
"两康"造假余震未了!上市公司大面积更换审计,这两家会所业务量从70家崩塌至3家 胡飞军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带来的连锁反应,除了承销保荐机构难辞其咎外,负责审计的资本市场“看门人”——会计师事务所也难逃其责。这类项目给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带来的短期负面影响也是不可承受之重。 近日,深圳证监局披露辖区内304家已公布年报的上市公司审计情况。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由于卷入康得新和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负责审计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受损,上市公司纷纷与之“划清界限”,导致两家事务所承接业务量从70家猛降至3家。 “会计师事务所卷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既牵连了所在机构的其他未参与造假的无辜注册会计师,也导致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受损。所以,会计师行业一定要坚持质量至上的理念。”知名财税审专家、资深注册会计师刘志耕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 与此同时,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水涨船高,深圳辖区内有8家上市公司的审计费用超过1000万元,均落入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囊中。其中最高的为中国平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收取的审计费用高达1.21亿元,而招商蛇口和平安银行的审计费用首次突破1000万元。 瑞华、正中珠江客户流失严重 数据显示,深圳辖区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共由31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其中,立信(47家)、大华(44家)、天健(38家)、致同(17家)、容诚(16家)、天职国际(14家)、信永中和(13家)、亚太(集团)(12家)、普华永道中天(11家)、安永华明(11家)在深圳辖区执业数量均超过10家,合计承接223个项目,占卜整个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总数的73.36%。 与上年相比,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瑞华”)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广东正中珠江”)业务量变动幅度最大,瑞华业务承接量由59家降至2家,广东正中珠江由11家降至1家。 其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仅存的两个上市公司分别为蓝海华腾和易天股份,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仅存的一家上市公司为周大生。在其他上市公司纷纷对瑞华和广东正中珠江避而远之的时候,此3家上市公司真可谓别具一格,不离不弃! 数据披露,截至2020年6月30日,深圳辖区共有95家上市公司变更了2019年年报审计机构,涉及25家会计师事务所,与2018年相比,变动幅度较大。被更换的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59家)、广东正中珠江(9家)、立信(7家)、大华(5家)4家所占比84.21%;新承接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有天健(17家)、容诚(14家)、致同(10家)、大华(8家)和立信(7家),5家所占比58.95%。 两家会计所因“两康案”被“株连” 2019年7月,康得新虚增119亿利润震惊市场,而从2013年开始,瑞华所对康得新连续出具五年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康得新出事也直接波及瑞华,证监会关注到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的中介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被调查。 资料显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曾是内资龙头会计师事务所,高峰期拥有注册会计师逾两千余人,服务着300多家上市公司,因接连牵涉上市公司造假案被“株连”衰落。 今年7月10日,因涉嫌康美药业造假案,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广发证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12个月等监管措施。 除了保荐机构被株连外,负责康美药业审计业务的广东正中珠江也“栽”了。早在2019年5月9日,在康美药业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下发立案调查通知书。 “康得新、康美药业事件分别牵连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因4位(各两位)签字会计师的问题不仅影响到会计师事务所声誉,而且还影响到事务所内未参与造假的其他无辜会计师,但更是影响到事务所未来的业务承接和生存。”刘志耕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 同时,刘志耕还认为:“瑞华和广东正中珠江被调查,使得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度下降,影响了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所以,整个会计师行业都必须坚持质量至上的理念,全体注册会计师一定要重视质量,会计师事务所一定要更加注重加强内部质量控制。” 8家公司审计费超千万,平安过亿 2019年随着经济下行,不少上市公司业绩也出现下滑,审计费用亦是不小的负担,不过,对于营收千亿级的上市公司而言,审计费用依然不菲,甚至上亿。 数据显示,深圳辖区披露2019年年报的304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共计6.12亿元,较上年5.61亿元上升了9.09%,平均收费为201.43万元,较上年196.02万元上升了2.76%。 从项目平均收费来看,国际四大所(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占据了前四的位置,收费标准整体高于国内所;国内所项目平均收费多为100万至200万间,其中容诚和天职国际项目平均收费相较于其他国内所低,分别为79.38万元和74.14万元。 “四大所拥有世界品牌,质量有较高保障,依靠的是此前积累的公信力,收费自然较国内会计所高很多,但一分为二讲,四大也不等于就一定不会出问题。”反观国内,刘志耕分析,诸如容诚和天职国际的知名度远不及四大会计所,再加之国内会计所众多,竞争激烈,中小事务所价格战较多,整体收费自然就偏低。 从单个项目业务收费看,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超过1000万元的共8家,分别为中国平安、招商银行、顺丰控股、万科、中集集团、工业富联、招商蛇口和平安银行,均被国际四大会计事务所承接。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8家审计费用超千万的上市公司,总资产除了顺丰控股,其余均在1700亿以上,营业收入也均在850亿元以上。 就费用而言,招商蛇口和平安银行今年成为新晋审计收费超过千万的上市公司,2019审计费用分别达到1064万元和1063万元,而2018年审计费用分别为917万元和920万元。 中国平安是深圳所有上市公司中总资产和营业收入、净利润规模最大的,审计费用也是最贵的,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承接,收取的审计费用高达1.21亿元,比肩四大行的审计费用。 券商中国记者统计,A股2019年审计费用过亿元的上市公司仅5家,分别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平安,分别为2.29亿元、1.41亿元、1.3亿元、1.22亿元和1.21亿元。 对于审计机构收取审计费用的高低,刘志耕分析,这与会计所的品牌影响力的大小、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大小、所承接业务的复杂程度、被审计单位的工作量,以及难易程度等都有着密切关系。
审批改备案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上市公司影响几何?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 题:审批改备案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上市公司影响几何? 新华社记者刘红霞、申铖、刘慧 截至6月末,因疫情影响而延长的年报季收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对国内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已出具超过260份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及时发出警示提示性意见,在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今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门槛降低意味着更多中小事务所有机会服务上市公司。这是否会影响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是否会影响市场各方鉴证公司财务报告? 市场不乏担忧声音。“之前出审计报告的都是大所,专业性有一定保证。牌子大,也能顶得住上市公司的压力,出的审计意见还是值得信赖的”“要是换家小所,能不能顶得住公司的压力?”有资深股民向记者表达担忧。 也有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看重会计师事务所的水平和经验,大概率还是会选择有经验的大所,“但别的公司,尤其是那些有退市等压力的公司怎么选事务所就不好说了”。 “审批改备案,不是说谁都可以去从事该项业务,否则就可能出现资本市场相关业务的混乱,甚至出现恶性竞争乃至劣币驱逐良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审计与风险管理研究所所长张庆龙说。 在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刘峰看来,促使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的审计市场适度集中,由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上市公司审计等高风险审计业务,有助于避免这些涉及公众利益的市场主体出于节省审计费用、购买审计意见等动机而聘请规模弱小、能力不足的事务所。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院长黄世忠介绍,美国政府问责局的研究表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美国98%营业收入超过10亿美元的大型上市公司。尽管审计集中度如此之高,这家机构的研究报告并不认为需要立即对审计集中度问题采取措施。相比之下,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集中度并不算高。 据悉,针对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资格的调整,有关部门在研究推动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评估和分级分类工作,有关办法已进入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这很有价值与意义,可在取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的背景下,维护上市公司审计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有序竞争,确保对上市公司等大型市场主体的审计能够达到合乎要求的水平。”黄世忠说。 专家建议,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业务时必须理性评价自身实力和业务风险,别“砸了自己招牌”,尤其是从事资本市场审计等高风险业务时,更需谨慎。通常而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需要具备以下四方面的能力: ——相应的执业能力,最好具备相关从业经验,熟悉资本市场审计的业务特点、基本要求,有相关方面的经验与教训。 ——一定的规模,包括注册会计师数量规模与收入规模,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事务所的基本能力。此外,单一客户收入占事务所收入水平不能超过一定比例,否则容易影响审计质量。 ——一定的赔偿能力,可以保证一旦发生上市公司风险事件,如果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够给予投资者补偿。 ——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与风险控制体系,具备能力持续进行风险评估,以及规范有效的审计复核、业务标准控制等质量控制程序,能够有效发现识别风险。 在业内人士看来,有关部门推动开展质量评估和分级分类,较好兼顾了以上几个方面的要求,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给市场明确的提示与引导。 此外,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数量毕竟有限,中小微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90%以上,为它们提供审计鉴证、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等服务,也是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公共预算研究中心主任徐曙娜认为,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虽然不大,但有偏向的审计领域且在该领域内颇有建树和口碑。对于有某项或者某些审计专长的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不妨深耕所擅长的领域,追求“专精特新”,继而做强做大。 高水平的资本市场,呼唤高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可靠的第三方审计为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提供基本保障。专家表示,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资格的调整与政府的科学管理,有助于形成更加科学、更加规范的市场秩序,推动中国审计业务行稳致远。
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兼董事长朱建弟,对资本市场的一举一动都十分关心。 日前,朱建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两会,他将关注提高相关主体的违法成本和完善资本市场监管机制。“对于上市公司的造假问题,大家通常比较关注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和董监高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责任,但协助上市公司造假的相关利益者却一直没有引起监管部门的足够关注。而事实上,中国证监会处罚的财务造假案例,几乎都会看到有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在协助上市公司造假。” 例如,有的商业银行和上市公司串通,出具虚假的银行询证函回函、虚假银行回单、虚假银行对账单,欺骗注册会计师;有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明知担保事项没有经过上市公司决策程序,是董事长私自使用公章,照样履行担保程序,且不将担保信息上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中心,使注册会计师无法掌握真实信息。 “一些上市公司的供应商和销售客户也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帮手。更有甚者,有的公用事业部门也和上市公司串通,出具虚假供电费用、供气费用、粮食储存数量,协助上市公司进行生产成本、销售造假。因此,我们呼吁,监管机构和社会各方一定要正视相关利益者协助上市公司造假问题,在处罚上市公司的同时,对于协助造假者也要严肃追责,迫使他们产生敬畏之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消灭上市公司造假发生的外部土壤。”朱建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朱建弟建议,提高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加大退市力度;建立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市场“声誉资本”档案记录机制,倡导诚信执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各方监管资源形成合力,提升监管效率和效果;完善媒体和公众监督与举报的法律机制。同时,落实集体诉讼制度和和解制度,对相关利益者协助上市公司造假的,则应严肃追责。
本报记者 包兴安 从今年3月1日起,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实施“双备案”,但目前“双备案”规则尚未出台。对此,5月19日,全国政协常委、财政部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委员、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和财政部应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尽快就后续操作出台法治化、市场化的规定。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安排,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是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张连起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他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关于落实新证券法“双备案”细化规定的提案》。 新证券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张连起表示,考虑到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和证监会,实施“双备案”的相关问题,为此,提出以下7条建议。 一是证监会和财政部应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尽快就后续操作出台法治化、市场化的规定。 二是切实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思想,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取消证券期货业务审批后的营商环境。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的细化规定,不应变相设置具有审批性质的条件或门槛。换言之,只要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新证券法的规范下,均应平等对待、公平竞争。 三是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生效后,中国证监会138号令《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决定》应予终止。除非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系统性风险,否则,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某一个合伙人被立案调查,就先行暂停接受整个机构的首次发行(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项目的材料,以致“未处罚、先处死”的不合理现象发生。 四是鉴于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认定的复杂性、专业性、特殊性,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应当合理区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宽严相济。对注册会计师因故意出具不实报告的情形应当从严从重处罚,对注册会计师因审计工作固有局限造成的过失情形应当依法从轻处罚。对机构存在的短板或不足给予适当处罚和督导。要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防止以“一刀切”的“处罚导向”,避免给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从业预期和发展信心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五是在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违规事实认定和处罚之前,应引入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及相关各方代表人士参加的鉴定机制,鉴定机制形成的意见作为监管部门认定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重要基础。 六是考虑到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性质与特点,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应当积极研究解决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风险承担问题,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帮扶支持,进一步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有效监管的治理效能。 七是监管部门应当注重从事后行政处罚转变为注重事前督导和风险管理教育,通过强制培训等手段,加强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功能,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上市公司“审计蛋糕”真相:国际四大“管头部” 国内八大“大拨轰”-证券日报网)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内八大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瑞华、天健、致同、大华、天职国际、信永中和、大信)占据大多数比例,共为2146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占上市公司总数量的56%。随着近年来企业的不断上市,对财务审计的需求也不断上升,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进步明显,不管是业务量还是人员规模,国内会计师事务所都在逐渐缩小和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差距,选择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上市公司也越来越多。国内八大占据审计规模优势中国CFO发展中心主任郭良川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对高水平注册会计师的需求依然存在缺口,因为越来越多的公司愿意聘请有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会计师,从事公司的CFO、财务负责人等工作,大批注册会计师被企业端吸纳,而服务上市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还在增加。随着新证券法实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将不再需要持有许可证。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审计单位的资格门槛进一步降低,更多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出现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之列,老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将面临更严峻的市场竞争。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胡继晔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虽然国内几大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人员数量与业务规模优势,但能得到国内认可的,比肩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品牌的还没出现,这几年,国内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品牌建设上作了一些努力,但远未达到效果,影响力具有局限性。国际四大聚焦服务龙头企业以安永、德勤、毕马威、普华永道为首的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的上市公司审计领域并不具备数量优势,但却有明显的质量优势。这四家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78家上市公司提供了2019年的审计工作,其中68%的上市公司是上证A股公司,13%为深证主板A股公司。虽然审计家数占比不高,但审计收入却占到A股全部审计收入的约30%。《证券日报》记者发现,这四家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服务对象是平安银行、万科A、中国铁建、苏宁易购等各行业的龙头公司。在上市公司审计行业,国际四大占据头部位置,虽然规模数量小,却极具分量,而国内八大会计师事务所分布于四肢与躯干,与更多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组成A股上市公司的审计主体,但收入规模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能相比拟的却是凤毛麟角。中注协统计2019年上半年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普华永道、德勤、安永、立信、毕马威分列行业前五位。胡继晔表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优势,是建立起比较先进的内部管理系统,通过风险管理系统、质量控制系统、业务管理体制等,为事务所的全球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大部分国内事务所的管理体制还处于跟随阶段,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度与风控上差距明显,难以获得大型上市公司的青睐。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发现,在中小板市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数量最多,达到135家,在创业板市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数量最多,达到151家,这两个板块超过80%的公司选择国内会计师事务提供审计服务。中国证券业协会监事、天相投顾董事长林义相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不能迷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因为他们也曾卷入国际金融丑闻,另一方面也要正视差距,这些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管理和对会计师的约束上,值得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学习。上海迈柯荣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徐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已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特别是国际资本市场上树立了强大的品牌效应,大型上市公司和国际跨国公司的审计业务,多数由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扩大规模的同时,缺乏进军国际市场的力量与信心,想要出现可以匹敌国际四大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还需要全方位的品牌、管理、文化理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