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2021〕5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下调至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企业因此次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本通知发布之前的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其他事宜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外 汇 局2021年1月7日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6日讯 周三早盘,三大股指集体高开,盘初拉升,创指一度涨逾1%;随后受科技股拖累,指数回落,悉数翻绿,临近午间,创指跌近1%;午后油气、水泥股发力,指数逐步回升,尾盘集体收红。盘面上,个股跌多涨少,涨停60余家,两市成交连续三日破万亿。 截止收盘,沪指报3550.88点,涨0.63%;深成指报15187.61点,涨0.26%;创业板指报3115.09点,涨0.55%。 从盘面上看,多数板块飘绿,油气、造纸、水泥、军工、农业种植、医药疫苗、银行等板块居涨幅榜前列;半导体、农业养殖、港口、软件、集成电路等板块居跌幅榜前列。 【消息面】 1、中国12月财新服务业PMI 56.3,预期 57.9,前值 57.8。中国12月财新综合PMI 55.8,前值 57.5。 2、近日,银保监会在行业内部下发《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冒用银行保险机构名义非法集资风险提示的通知》,再次拉响非法集资防控警报。 3、商务部等19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对外设计咨询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35年,我国对外设计咨询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覆盖不同业务层次和领域、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专长的设计咨询企业。 【机构热议】 东北证券表示,目前市场依旧属于少数股的牛市,机构资金开始往滞涨或低估龙头个股方向渗透,场内分化格局短期或难以扭转;指数方面,拉长周期看,虽然沪指不断逼近2018年高点,但下方诸多缺口回补的风险不可不防,当下重仓博弈的性价比相当有限;配置方向上,投资者可从中长期视角关注超跌的TMT和可选消费板块。 天风证券指出,跨年资金面无需太过悲观,在“盈利扩张+资金面中性不差”的情况下,春季躁动仍然值得期待,风格或将更加均衡。具体配置上,我们维持前期判断,即主线为:①顺全球生产周期原材料和零部件;②国内生产周期向上的生产设备、军工上游、新能源(车)。卫星配置为前期调整幅度较大且基本面预期变化的信创和网络安全行业。 A股市场板块及个股涨跌幅排行 外围市场 截至发稿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自2021年2月4日起实施。 《通知》包括五个部分,共十五条,涵盖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便利个人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等五个方面内容。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通知》落地实施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指导,持续优化人民币跨境使用政策,切实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
图片来源:微摄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相关工作精神,支持村镇银行补充资本和深化改革,有效处置化解风险,银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村镇银行是我国县域地区重要的法人银行机构。自2006年启动村镇银行试点工作以来,经过14年培育发展,目前村镇银行已成为机构数量最多、单体规模最小、服务客户最基层、支农支小特色最突出的“微小银行”,在支持农户和小微企业、助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扎根县域、支农支小的金融生力军。一是完善了我国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组织体系,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截至2020年9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641家,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1306个县(市、旗),中西部占比65.8%,县域覆盖率71.2%。二是做小做散,贷款主要投向县域农户和小微企业。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始终保持在90%以上,单户500万元以下贷款占85%,户均贷款30.5万元。三是风险总体可控,整体经营发展稳健。村镇银行资本充足率15.7%,总体具备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但是,少数村镇银行近年来受各种因素影响,风险水平快速上升,相关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和制约其可持续发展和金融服务能力。对此,银保监会积极督促指导属地监管部门按照“分类处置、一行一策”原则,压实主发起行风险处置牵头责任,采取多种手段,推进风险处置。 结合推进村镇银行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近年的成功实践,银保监会制定出台了《通知》。《通知》提出,支持主发起行向村镇银行补充资本以及协助处置不良贷款,适度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支持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帮助收购和增资,以及强化对主发起行的激励约束等。 发布实施《通知》,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村镇银行补充资本、深化改革、化解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一是《通知》在保持前期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完善和拓宽了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和风险处置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风险处置力度。二是《通知》要求在不削弱县域金融服务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积极参与村镇银行改革重组,进一步拓展资本补充渠道。三是《通知》通过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制定合理的监管激励政策和监管约束措施,进一步压实主发起行的风险处置牵头责任。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督促属地监管部门、村镇银行及主发起行切实落实好《通知》相关要求,着力推进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引导村镇银行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助力国家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作为规范性文件,是《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的配套性文件,对其“建立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内容进行细化和补充。《通知》按照支持有序发展、强化公司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针对保险公司、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两个方面建立基本的规制规则,着力杜绝保险营销组织层级,转变保险营销发展模式,改革利益分配和考核机制,引导保险公司规范有序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推动保险市场发展壮大形成一支更加专业化、职业化和稳定化的销售人员队伍。 《通知》主要从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定位、条件标准、行为规范、选拔机制、公司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的监管规则。《通知》明确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不隶属团队、自主独立开展保险销售的本质特征,严格规定人员基本条件及选拔机制,着力规范人员从业行为,强调保险公司管控责任及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通知》规定保险专业代理、保险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参照执行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政策。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加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等工作,支持有意愿且风险管控到位的公司推行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促进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 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govermentDetail.html?docId=953491&itemId=861&generaltype=1
6月10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应满足本通知第一项要求。 此外,高等学校应当严格依法审查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国籍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于国籍身份存疑的,应主动向当地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申请人的国籍身份情况。 高等学校可在本通知的基础上,制定本校的规定,对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身份资格作出进一步要求。 通知全文如下: 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外函〔202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为维护我国高等教育公平,按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申请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二、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应满足本通知第一项要求。 三、高等学校应当严格依法审查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国籍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于国籍身份存疑的,应主动向当地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申请人的国籍身份情况。 高等学校可在本通知的基础上,制定本校的规定,对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身份资格作出进一步要求。 四、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招收国际学生的高等学校。 五、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16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来〔2009〕83号)同时废止。 六、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教育部所有。 教育部 2020年5月28日
一码“走天下”终于要实现了。12月1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推进“一码通”融合服务,破除多码并存互不通用的信息壁垒。《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落实健康码信息互认机制和规则,明确跨地区流动人员健康码信息在各地区可信可用,切实方便人员出行和跨省流动,实现防疫健康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全国互认、一码通行。实际上,为了方便出行,提高复工复产和流动人员管理的效率,早在今年3月中旬,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就印发了《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的通知》,并且在3月底再次印发《关于加强健康通行码“一码通行”宣传推广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实现全国范围内健康码的一码通行。尽管国家层面多次出台政策推动健康码全国通行,但在具体落实上却与期望仍有较大差距。在此背景下,本次《通知》进一步要求,增加健康码的就诊功能。《通知》提出,各地要按照国家制定发布的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码规范应用,重点解决医疗健康服务“一院一卡、互不通用”问题。具体来看,推动居民电子健康码替代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卡,以身份证号码为主索引,其他证件号码为补充,逐步实现卫生健康行业内一码通用。一码通用的重点领域关注诊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慢病管理、在线信息查询、健康教育、血液管理等。除了就诊,健康码还将增加结算功能。《通知》要求,推动居民电子健康码与金融支付码、市民卡等“多码融合”应用,在不同部门“卡”“码”可切换的基础上。同时,通过“多码融合”的追溯管理,在“三医联动”中逐步实现医疗就诊记录、费用清单、电子处方、电子病历、医疗费用结算记录等有效监管,并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的有效融合应用。智能设备不“适老”,而导致老年人生活出现困难的现象也频出。对此,《通知》指出,对老年人、儿童等群体,要合理保留线下人工服务,切实解决智能技术障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绿色通道,配备人员帮助查询防疫健康码、协助手工填写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缩短等候时间,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更加细致适宜的服务。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要求在低风险地区,除特殊场所和特殊人员外,一般不应查验健康码。对于老年人等不使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可采取识读身份证、出示纸质证明、亲友代办或一人绑定多人防疫健康码等替代措施。加强防疫健康码数据规范使用,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切实保护个人隐私。医药战略咨询专家赵衡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健康码对于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确实有明显的减缓作用,但与此同时,也造成了许多老年人生活的不方便。技术背后,亦有温情,为老年人在智能设备充斥的情况下开设绿色通道,也是完善健康码的一个重要方面。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常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