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陕西省和吉林省召开合作交流视频会议并签署《吉林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陕西省省长刘国中、吉林省省长景俊海出席并讲话。吉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靖平,陕西省副省长魏增军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刘国中说,近年来,在吉陕两省的共同努力下,双方交流合作不断走深走实、卓有成效,呈现出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拓展的良好态势。此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全面落实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东北全面振兴重大战略的具体实践,对两省克服疫情影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重要促进作用。陕西将全力推动协议落地落实,在体制机制、产业、科技、农业、经贸、旅游、文化等方面同吉林深入开展务实合作,加快落地具体项目,建立有效机制,并将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为吉林在陕企业提供良好服务保障,齐心协力开创吉陕合作新局面,为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贡献更大力量。 景俊海说,吉林与陕西交流互动、签署“1+14”合作协议,是推动东北振兴与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度对接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深化吉陕多层次全方位合作意义重大。希望双方以这次签约为契机,在既有合作基础上,携起手来、顺势而为、深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汽车、医药、光电、新材料、现代文旅等产业对接,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推动,让合作协议落到企业和项目上。二是进一步加强长春新区、西安高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等平台对接,强化科技、贸易、金融、人文等领域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共同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制对接,常态化协调衔接,确保合作协议落地落细落实。 根据协议,两省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加强重点领域合作交流,提升吉陕合作水平,推动两省高质量发展。 会上,两省相关部门、市政府分别签署了科技、金融、旅游等14项合作协议。 省政府秘书长方玮峰,陕西和吉林两省省直有关部门、市政府和部分企业负责人出席活动。
太平财险私改协议保额降98% 消保局向“潜规则”动刀 一纸补充协议,保险的杠杆全没了,是什么让保险变得“不保险”的? 7月28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了太平财险的违规操作。在一款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中,太平财险通过安排补充协议,将保额缩减至原来保险条款中金额的2%。 “太平财险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对太平财险进行处理。”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在通报中表示。 这不是太平财险第一次在类似产品上违规。4年前,太平财险在向张家港农商行以及苏州银行销售“贷款信用保险”时,分别以10%和7.2%的超高实际费率进行销售,因为不严格执行报备条款费率的违法行为,被当地原保监局罚款34万元。 保额如何缩水98%? 7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面向银行业、保险业和各会管单位通报了太平财险的违规操作。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5年11月,太平财险上海分公司与某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二手车商融资项目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租赁公司向有二手车辆库存且具有融资需求的车商提供融资服务,车商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为保证车商履行支付租金义务,租赁公司向太平上分购买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并直接向太平上分支付保险费。 在太平上分出具的《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中,车商是投保人,租赁公司是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贷款本金加利息,保险期间为贷款期限(一年期),保险费率为2%。 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4月,太平上分累计承保保单1289笔,保费收入合计739.51万元,保险金额合计4.69亿元。 这本是一项正常的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但后面发生了变化。 2018年9月,经太平财险总公司批准,太平上分与租赁公司签订《二手车商融资项目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重新设置了承保和理赔条件,包括对累计赔偿限额等做了修订。 《补充协议》中“本项目累计赔偿限额为实收保费的110%”等内容,与2015年备案的《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条款》第八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投保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中列明的贷款本金与利息之和”的内容相比较,《补充协议》对总的赔偿金额进行了大幅缩减,下降幅度高达98%。 也就是说,通过补充协议更改备案条款,太平财险承保这款产品的保险金额缩减至原金额的2%。 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太平上分累计承保保单201笔,涉及投保人59名,保费收入合计316.64万元,保险金额合计1.68亿元。 但是,按照《补充协议》,太平上分实际承担的总体赔偿责任从保险金额1.68亿元变成了实收保费的110%,即348.3万元,二者差额近1.65亿元。太平上分出具的以上保单所用条款均为2015年备案的《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太平财险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对太平财险进行处理。”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在通报中表示。 通报揭示行业潜规则 读完通报不难发现,此案蹊跷的地方颇多。 首先,补充协议签订后,租赁公司获得的保额降至此前的2%,这意味着保险费率大幅提高,这种高价保单为什么会存在? 一位业内人士提醒,保费是车商出的,但车商不是理赔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也就是获得赔偿的,是租赁公司。 这就好理解了:车商为了顺利获得贷款,愿意掏高价买保险,也不会在意《补充协议》对租赁公司的实际保障如何;而因为此类业务风险太高,保险公司评估了风险后发现,自己如果赔本息全额,可能会赔穿,于是设计出了只赔保费110%的补充协议,变相涨价。 其次,保险公司收了100元保费,出事后赔110元,这样的定价合理吗?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保险费率厘定有两个重要的原则,一是公平性原则,即一方面保费收入必须与预期的支付相对称,另—方面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保费应与其所获得的保险权利相一致;二是合理性原则,指保险费率应尽可能合理,不可因保险费率过高而使保险人获得超额利润。 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的对手方才会同意接受这样的保单?答案不得而知,但据了解,此事是消保局通过投诉调查发现的。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贷款履约保证保险这类产品风险较大,保险公司稍有不慎便会承保亏损。这种私下费率涨价的情况不是新问题,而是老毛病,在行业是“潜规则”。 值得提及的是,这不是太平财险第一次在类似产品上被亮红灯。 2016年6月13日,原中国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开出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太平财险苏州分公司存在不严格执行报备条款费率的违法行为。 太平财险苏州分公司在向张家港农商行以及苏州银行销售“贷款信用保险”业务时,分别以10%和7.2%的实际保险费率进行销售,与先前向监管部门报备的数字不符,原保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做出总计34万元的罚款决定。 向“补充协议”动刀 太平财险此案中,出现了保险主合同条款和补充协议不一致的情况。其实,这类做法在保险实务中并不罕见。 当主合同条款和补充协议不一致的时候,应以哪个为准?多位律师表示,应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是双方意思自治,法律效力要高于格式条款。 在采访中,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补充协议有效,但显失公平的协议和补充,是说不过去的。 “消保局这次向补充协议动刀了,此案具有标志性意义。”一位保险业观察人士表示。 不久前,人保财险承保的金凰珠宝假黄金案件,也出现了保单、保险格式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未来,保险补充协议的灰色地带是否迎来相关检查,值得关注。 记者 王昔墨
日前,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太平财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通报》称,通过投诉调查发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太平财险)通过补充协议更改备案条款,将保险金额缩减至原金额的2%,漠视并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5年11月,太平财险上海分公司(下称太平上分)与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租赁公司)签订《二手车商融资项目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下称《协议》),双方同意在此协议项下开展业务。《协议》规定,租赁公司向有二手车辆库存且具有融资需求的车商提供融资服务,车商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为保证车商履行支付租金义务,租赁公司向太平上分购买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并直接向太平上分支付保险费。 在太平上分出具的《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中,车商是投保人,租赁公司是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贷款本金加利息,保险期间为贷款期限(一年期),保险费率为2%。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4月,太平上分累计承保保单1289笔,保费收入合计739.51万元,保险金额合计4.69亿元。 2018年9月,经太平财险总公司批准,太平上分与租赁公司签订《二手车商融资项目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重新设置了承保和理赔条件,对累计赔偿限额等做了修订。《补充协议》中“本项目累计赔偿限额为实收保费的110%”等内容,与2015年备案的《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条款》第八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投保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中列明的贷款本金与利息之和”的内容相比较,《补充协议》对总的赔偿金额进行了大幅缩减,下降幅度高达98%。 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太平上分累计承保保单201笔,涉及投保人59名,保费收入合计316.64万元,保险金额合计1.68亿元。但是,按照《补充协议》,太平上分实际承担的总体赔偿责任从保险金额1.68亿元变成了实收保费的110%,即348.3万元,二者差额近1.65亿元。太平上分出具的以上保单所用条款均为2015年备案的《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表示,太平财险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严格依法依规对太平财险进行处理。
银保监会网站28日通报,太平财险通过补充协议更改备案条款,将保险金额缩减至原金额的2%,漠视并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严格依法依规对太平财险进行处理。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通报称,为切实维护银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过投诉调查发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太平财险)通过补充协议更改备案条款,将保险金额缩减至原金额的2%,漠视并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2015年11月,太平财险上海分公司(简称太平上分)与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租赁公司)签订《二手车商融资项目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协议》(简称《协议》),双方同意在此协议项下开展业务。《协议》规定,租赁公司向有二手车辆库存且具有融资需求的车商提供融资服务,车商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为保证车商履行支付租金义务,租赁公司向太平上分购买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并直接向太平上分支付保险费。 在太平上分出具的《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中,车商是投保人,租赁公司是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贷款本金加利息,保险期间为贷款期限(一年期),保险费率为2%。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4月,太平上分累计承保保单1289笔,保费收入合计739.51万元,保险金额合计4.69亿元。 此外,2018年9月,经太平财险总公司批准,太平上分与租赁公司签订《二手车商融资项目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重新设置了承保和理赔条件,包括对累计赔偿限额等做了修订。 《补充协议》中“本项目累计赔偿限额为实收保费的110%”等内容,与2015年备案的《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条款》第八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投保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中列明的贷款本金与利息之和”的内容相比较,《补充协议》对总的赔偿金额进行了大幅缩减,下降幅度高达98%。 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太平上分累计承保保单201笔,涉及投保人59名,保费收入合计316.64万元,保险金额合计1.68亿元。但是,按照《补充协议》,太平上分实际承担的总体赔偿责任从保险金额1.68亿元变成了实收保费的110%,即348.3万元,二者差额近1.65亿元。太平上分出具的以上保单所用条款均为2015年备案的《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指出,太平财险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严格依法依规对太平财险进行处理。
继前不久旗下分公司原总经理涉黑之后,太平财险又“摊上事”了,这次是因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银保监会点名通报。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7月28日发布通报称,通过投诉调查发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太平财险”)通过补充协议更改备案条款,将保险金额缩减至原金额的2%,漠视并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就此事欲采访太平财险,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统一就此事做出回应。 银保监会的通报称,2015年11月,太平财险上海分公司(下称“太平上分”)与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租赁公司”)签订《二手车商融资项目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下称“协议”)。协议规定,租赁公司向有二手车辆库存且具有融资需求的车商提供融资服务,车商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为保证车商履行支付租金义务,租赁公司向太平上分购买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并直接向太平上分支付保险费。 据了解,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是由借款人作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当投保人不能按时还款时,由保险人按照保险条款承担逾期理赔责任。 在太平上分出具的《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中,车商是投保人,租赁公司是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贷款本金加利息,保险期间为贷款期限(一年期),保险费率为2%。银保监会数据显示,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4月,太平上分累计承保保单1289笔,保费收入合计739.51万元,保险金额合计4.69亿元。 但经银保监会调查,之后太平财险通过补充协议更改备案条款,将保险金额缩减至原金额的2%。 通报显示,2018年9月,经太平财险总公司批准,太平上分与租赁公司签订《二手车商融资项目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重新设置了承保和理赔条件,包括对累计赔偿限额等做了修订。银保监会表示,《补充协议》中“本项目累计赔偿限额为实收保费的110%”等内容,与2015年备案的相关条款内容(保险金额为贷款本金加利息)相比较,《补充协议》对总的赔偿金额进行了大幅缩减,下降幅度高达98%。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太平上分累计承保保单201笔,涉及投保人59名,保费收入合计316.64万元,保险金额合计1.68亿元。但是,按照《补充协议》,太平上分实际承担的总体赔偿责任从保险金额1.68亿元变成了实收保费的110%,即348.3万元,二者差额近1.65亿元。太平上分出具的以上保单所用条款均为2015年备案的《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银保监会表示,太平财险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严格依法依规对太平财险进行处理。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通过这种形式来大幅降低保额,撇开侵害消费者权益部分,背后可能也是担心原保额会超出自身风险范围。 事实上,近两年履约保证保险所属的信保业务也处多事之秋,从几年前的浙商财险踩雷侨兴债,到近两年多家险企因涉足P2P履约保证保险而导致严重亏损,在业务快速增长的同时,信保业务对保险公司的风控也带来巨大考验。之后,多家保险公司开始主动收缩信保业务规模。以中国人保为例,其今年上半年的保费收入情况显示,信用保证险保费为43.18亿元,同比下降58.6%。同时,银保监会也在今年5月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信保业务的经营行为。 “险企在承保信保业务时,需要做到对所承保风险心中有数,不能为了规模而牺牲风控,尤其随着市场信用风险的升高,险企对此类业务更应谨慎。”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纽约时报》25日报道,经贸问题曾经是中美紧张关系暴发的根源,但随着两国在香港、新冠病毒、间谍活动等方面的争端激化,贸易协议反而提供了一个难得的稳定点。与以往中美紧张局势加剧时不同,特朗普没有威胁要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或采取其他措施惩罚向美国出口产品的中国企业。双方都没有威胁要取消在一月份达成的第一阶段贸易协议。美中关系长期以来最具争议的部分突然变得异常稳定。究其原因则更多是出于政治因素而非外交,双方政府都为第一阶段协议投入了巨大的时间成本和政治成本,随着两国之间的紧张局势再次升级,双方似乎都认为,撕毁协议会给他们带来更多损失,而不是好处。哈德逊研究所中国问题专家白邦瑞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贸易已成为一个合作或稳定的领域”。但未来仍充满不确定性,因为良好的经贸关系需要和平、稳定的政治环境。 另据《南华早报》25日报道,根据1月达成的协议,美中两国官员们预计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会议,评估协议执行情况。一位匿名消息人士称,中美两国贸易谈判团队预计将于8月举行会谈。消息人士称这次会议将是“重要的转折点”,以允许双方评估交易执行情况。
7月17日丨科华恒盛(002335.SZ)涨停,报27.29元,总市值74亿元。 科华恒盛昨日公布,公司于近日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甲方”)签署了《腾讯定制化数据中心合作协议》。随着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其将在全国等地建设自有园区数据中心,数据中心采用腾讯T-block技术建设。公司作为一家全方位、高品质的数据中心综合服务提供商,提供全国范围的数据中心服务。双方达成一致,就其部分地区数据中心的建设签订了年度框架协议,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建设并交付机房,IDC机房服务期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