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初,北大方正集团(下称“方正集团”)在上海清算所发布公告称,已向海外债权人发出债权确认通知,对方正集团此前提供维好协议的5只共计17亿美元的海外债券不予确认为普通债权。债券发行方均为其子公司。方正集团称,若对债权确认结果有异议,信托人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将方正集团债权申报期限延长至10月4日,而原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4日。 所谓“维好协议结构”,自2012年开始被中资发债企业所采用,是中国企业支持离岸子公司发债的一种增信方式,当子公司发生偿付问题时母公司予以支持,以此向国际投资者保证发行主体会保持适当的权益及流动资金,不会出现破产等情况。这意味着,若作为发行人的子公司违约,债权人可要求母公司遵守维好协议,促使子公司还款。但债权人无法直接对母公司索赔,母公司也不具有向持有人直接支付的义务。 此事引发债券圈关注,据记者了解,一方面,维好协议在中国的法律可执行性充满未知数,但鉴于方正集团的大量外币债券和此案对所有维好协议债的重要意义,许多投资者抱一线希望,即维好协议债可能被确认为母公司层面债权;另一方面,标普全球评级近期提及,这一事件增加了中国930亿美元未偿维好协议债的再融资风险,其中超过三分之一的债券将在未来12个月内到期。不过,目前以维好协议结构发行的债券已大幅下降(仅占7%),且此案将给未来的法律规管带来借鉴意义。 方正集团美元债项汇总(标“Y”的为维好协议债)。来源:DM查债通 维好协议风险再受关注 公告显示,方正集团提供维好协议和股权回购协议但不予确认的5只债券分别为:诺熙资本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3年到期的价值3亿美元、2亿美元和4亿美元的债券,其票面利率分别为4.575%、4.7%、5.35%;剩余2笔债券的发行人为坤智(Kunzhi Ltd),分别为4.9亿美元、2020年到期的、利率6.25%的有担保债券,及3.1亿美元、2021年到期的浮动利率有担保债券。 债券圈人士普遍表示对此并不意外,维好协议的风险早在今年上半年就已被机构关注。今年年初,方正集团宣告破产,当时有观点认为,中资企业境外发债采用的维好协议结构将遭受考验。 方正集团境内违约债项 今年5月,标普全球评级发表报告称,由方正集团担保的境外债券的持有人能够参与债务重组流程,并有望拿回部分投资,而采用维好协议结构发行的境外债券的债权则未得到确认。清算组已要求债权人提供更多证明文件,需耗时数月才能对其债权合法性做出决定。 如今,事态逐步明晰,方正集团也正式表态,对集团此前提供维好协议的5只海外债券不予确认为普通债权。这也是债券市场上首次就维好协议出现争议,将给未来的法律规管带来借鉴意义。 国际评级机构穆迪此前指出,维好协议在法律和监管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保护债券投资者方面具有局限性,但经过此次事件,将为日后涉及维好协议的案例提供些许经验。穆迪认为,与债务担保能力相比,维好协议的法律监管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 也有相关法律人士对记者表示,在中国,维好协议的法律可执行性尚不明确。该结构常被视为事实上的担保,但此次债务重组裁定表明,管理人可能不会考虑维好协议债券的债权申报。与境内债券市场的其他债务重组相比,方正集团重组审核流程相对透明。 标普全球评级中国企业信用研究首席分析师张积豪对记者表示:“方正集团的决定,并未根本解决维好协议在国内的可执行性问题。但是,如果此案被广泛效仿,它将为未来可能出现的类似违约案设定标准。” 930亿美元维好协议债风险引关注 目前,采取维好协议结构发行的境外债券规模已大幅下降,但后续影响仍值得关注。 标普全球评级认为,此裁定将推高中国当前存续的930亿美元维好协议债的再融资风险,尤其考量其中超过三分之一的债券将在未来12个月内到期。 具体而言,当前约15%的存续中资企业境外债券附有维好协议,但是随着监管审批选项拓宽,该种发行结构的热度下降。2019年新发行的境外债券仅有7%采用了维好协议结构,其中大部分发行于2016年~2017年(390亿美元)和2018年~2019年(410亿美元)。这些债券的到期情况集中在未来36个月内。与之对比,2019年共 有610亿美元的新发境外债券采用境内母公司提供直接担保的发行结构,约占全年境外债总发行量的27%。 “市场定价可能要在预期违约风险之外包含更多结构性后偿风险,进而要求更高的风险溢价。在此情形下,融资成本升高或将导致维好协议结构的债券发行减少。”标普全球评级中国企业信用研究分析师李畅表示。 张积豪则称:“投资者也许会要求更高的风险补偿,或者避免不买此类债券。这可能扩大维好协议债和其他债券的定价差异,无论是在新发行或二级债券市场。我们认为此类价格差异化有益于中国的债券市场,也有益于市场透明度的提高。”
迅游科技公告,控股股东章建伟、袁旭、陈俊与大数据集团于9月4日签署纾困暨投资协议补充协议,袁旭、陈俊与大数据集团于9月4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大数据集团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3652万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大数据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贵阳国资委。
光峰科技公告,公司与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同意授权极米科技实施指定专利,极米科技分五年向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合计人民币2,500万元;极米科技将借助公司研发技术力量研发其激光超短焦投影产品,优先从公司采购一定金额的核心部件产品,战略合作期为5.5年,一次性支付NRE费用人民币500 万元。未来,公司将聚焦“核心器件+核心专利+生态”发展战略,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所拥有专利进行积极维权,不断推动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激光显示产业发展。
亿纬锂能近日在微信公众号宣布,9月1日,亿纬锂能与阿里巴巴1688的“年度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阿里巴巴滨江总部举行,亿纬锂能高级副总裁黄维衍、线上业务团队,与阿里巴巴副总经理封帆、阿里SKA项目团队出席签约仪式。
经纬辉开9月1日早间公告,公司与株洲高科签署了《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框架合作协议》。株洲高科未来将通过股权受让或增资的方式成为公司电子信息板块运营公司战略股东。 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将在电子信息业务板块开展股权层面的战略合作;为公司投资建设株洲电子信息产业园提供全面产业支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供应链支持;加强芯片领域的合作;有意愿进一步探讨资本领域的合作事宜,包括认购/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公司债券、并购基金等。相关约定将加快公司战略转型,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双方未来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速推进公司的发展。预计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因公司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且株洲高科在一定期间有对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增资的优先权。株洲高科不排除未来与公司一起共同投资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也不排除未来与公司一起共同投资发展半导体相关业务。
李干杰出席 27日下午,潍坊市政府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在济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董事长、总裁潘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随莲出席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大型标准化奶牛养殖基地建设、高端乳制品加工、奶产品物流供应等方面深化合作。
奥佳华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李五令与珠海崇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珠海崇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李五令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8,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协议转让给珠海崇澜。转让价格为每股14.517元,转让价款合计为40,792.77万元。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李五令、邹剑寒。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李五令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5.04%减少至20.03%。公司表示,本次双方作为重要战略合作方开展业务合作、共谋发展,珠海崇澜及关联公司前装采购需求及后装市场较强的导流能力,将为公司相关业务切入B端市场创造良好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