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的安徽一元菜生态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内,工人忙着采收、搬运蔬菜。阮雪枫摄 2月18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华星源农机有限公司,农户正在选购农机。胡江涛摄 湖南: 抢抓农时集中育秧 经济日报讯春早人勤争朝夕。近日,在湖南广阔的田间地头,随处可见农民春耕备耕的身影。 在传统产粮大县湖南省隆回县滩头镇洞木亭村,正丰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刘双喜正组织他的“机械部队”翻耕和平整土地,为播种做准备。“这块地刚刚施了肥,把土壤充分拌匀,育苗的时候就不会出现苗长不均衡的情况。”刘双喜告诉记者,最近几天天气晴好,县内田间地头到处可见抢抓晴好天气春耕备耕的农户,春耕准备工作更加充分。 在离隆回300公里外的“中国硒乡”桃源,田野里一片安宁,种粮大户罗煌的院子内却轰隆作响。几个工作人员忙前忙后,汗流浃背。“我们要抢在春耕前,帮大户们调试完设备。”浔阳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国栋说,今年回温提前,为抢抓农时,全中心都绷紧了“备耕弦”,“月底要翻土、下月中旬集中育秧,4月中旬秧苗下田。一环扣一环,一步都松不得。” 刘国栋说,今年全县计划免费发放种谷40万斤,用于鼓励双季稻办点示范和早稻扩面。不仅免费发种谷、育秧盘、农机检测,种得好还有奖。 为确保春耕任务落实到每一块土地上,湖南省成立14个粮食生产工作督导组,为小散户提供集中育秧社会化服务面积稳定在350万亩以上,力争2021年全省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达到1000万亩,稳定扩大早稻生产面积。 河南沈丘县: 微信群里农技培训忙 经济日报讯初春时节,河南省沈丘县卞路口乡肖门村的蔬菜种植基地里一派忙碌景象。基地经营主肖云峰介绍,该基地一共流转土地1965亩,其中160亩建了蔬菜大棚。“种瓜果蔬菜离不开农技员帮助,现在各村都建起了微信群,可随时在线接受农技知识培训。” “目前气温回升,墒情好,瓜苗播种后两三天要及时查看苗情,当种子有一半左右出土时,及时揭去地膜,使小苗见光绿化……”在卞路口乡“新三农”微信群里,农技员在为大家讲解苗床管理的注意事项。 据了解,自2020年疫情以来,沈丘县引导各乡镇利用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让农技人员主动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对接,普及春耕春播技术。目前,沈丘县578个村(社区)都开通了微信群。 在该县杜庄村一处草莓大棚里,翠绿的藤蔓上挂满了“红灯笼”,种植户杜北北正忙着给草莓疏果。“每株草莓蔓上营养成分有限,疏剪掉几个后,营养成分更集中了,结成果实后长得又红又大。”杜北北说,这些知识都是从微信群里听农技师讲的。杜庄村微信群从去年开通以来,已有360多个农户加入。 “农技员人手有限,以前春耕期间,他们整天下乡,也没法顾及所有地区。现在他们通过微信可以随时随地解决一线的问题。”卞路口乡党委书记牛晓靖介绍,进入2月以来,该乡农技员通过微信平台解答的问题已达上百条,是农闲时节的两倍。 山东诸城市: 一条龙托管助增收 经济日报讯“春播不犯愁,春管不动手,有了‘一条龙’托管模式,我都成‘甩手掌柜’啦!”在山东省诸城市百尺河镇管家朱村春耕作业现场,村民宋立华说,他把土地流转给了百兴农机专业合作社,不但每亩地每年有600多元流转费,而且在合作社里打工每月还能拿到3000元工资。 在百兴农机专业合作社大院里,负责人王志海指着150台套农机介绍,这些智慧农机从耕、种、收,到打捆、烘干等农活,“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这台大型智能拖拉机自带测亩仪,每千米误差在2厘米以内,一天就可以耕地400多亩。”眼下,当地已有1300多个农户成为百兴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受益者,该合作社“一条龙”托管服务土地面积已突破万亩,去年社员户均从合作社领取收益4万多元。 “‘机器换人’将成为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下一步将逐步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等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现代农业设施,逐步走向规模化、集约化、多功能化发展的路子。”王志海说。 据了解,为有效解决农业数据资源获取难、整合难、应用难等突出问题,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汇聚全省涉农数据,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气象、水文、土壤和病虫害、动物疫情等数据,为农业生产经营投入提供数据依据;深化区域农业数据的智能化分析,逐步实现全省农业信息资源“一张图”应用,为农业生产的不同环节提供针对性的数据服务。
金融界网2月22日消息 微盟集团近日联合一村资本有限公司、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共同成立一支专注数据智能领域的产业基金,即北京微智数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微智数科产业基金”),基金第一期规模5亿元人民币,基金将聚焦于数据智能领域的投资机会,重点关注云计算和AI、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形成有机结合、并在商业上取得一定成功的优质标的。 微盟集团将通过数据智能领域的产业投资与被投企业产生深度协同,持续扩大智慧(行情601519,诊股)商业生态领域的战略布局。微盟集团与一村资本成立产业基金,以资本为纽带发掘云计算、大数据、AI、IoT等行业具有自主创新、前沿高端高精尖技术的科技企业,有助于微盟集团抓住数据智能领域的发展机遇,未来随着数据经济产业的加速发展以及投资生态效应的显现,微盟集团将从中受益。 作为国内新经济SaaS行业龙头,微盟集团于2019年1月15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为商户提供SaaS产品和精准营销服务,业务涵盖小程序开发、智慧零售、智慧餐饮、社交电商、社交广告等多领域,是中国领先的云端商业及营销解决方案服务商。在投资并购方面,微盟集团已形成“公司直投+兼并收购+产业基金”的多元化投资体系。2020年,微盟集团先后收购雅座和海鼎两家公司,扩大在餐饮、零售SaaS领域的领先优势。 对于此次发起设立数据智能领域的产业基金,微盟方面表示,将以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为指导,基于微盟集团前瞻的产业判断及一村资本团队丰富的投资经验,拓宽投资渠道,进一步优化微盟集团的资本结构和资源配置。未来微盟集团将结合自身整体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持续加大投资力度,深化在企业服务领域的布局,打造协同生态。 值得一提的是,微智数科产业基金还得到了北京市区两级引导基金的支持,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作为LP(有限合伙人)。其中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是由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设立的政府引导基金,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系海淀区下辖的四季青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经济实体。未来随着微智数科产业基金的运作,有望推动北京市相关产业加快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促进行业资源整合和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并吸引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企业落地北京,助力北京市打造数字经济新生态。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微盟集团与一村资本等联合成立产业基金,是微盟集团“产业+资本”合作模式的又一次成功实践。此前,微盟集团与华映资本成立产业基金,面向SaaS产业链、企业服务等相关领域展开投资并购,目前已陆续迎来项目落地,领投了“智能教务+教培”SaaS供应商小麦助教。此次微盟集团与一村资本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在数据智能领域进行前瞻性布局,将进一步拓展微盟集团业务边界。
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垄断协议的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等,并对市场上高度关注的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现象作出了专门规定。 这是对此前一系列中央会议精神的积极落实。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作为2021年经济工作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健全数字规则,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行为。 强化反垄断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分析称,《指南》的颁布是在防范资本无序扩张的背景下诞生的,顺应了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趋势,旨在通过健全数字规则,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并强调了“超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反垄断监管的重要性。 平台经济新特点呼吁新规范 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规制原则和框架适用于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但是,由于平台经济商业模式和竞争生态复杂、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出现了“大树底下不长草”与头部平台“大而不能倒”的风险,不利于保护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维护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在此背景下,相关法律规范的与时俱进十分必要。 在新兴技术的推动下,平台经济作为一种新经济业态,代表着未来产业变革的趋势。在发展初期,监管采取了审慎包容的态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资本的无序扩张视而不见。尤其是新技术带来了新挑战,更需要监管规则进一步健全、细化,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苏筱芮表示,当前科技反垄断已是全球趋势,科技巨头如果形成垄断,可能通过其市场影响力来形成更高的价格,不利于消费者保护。她表示,《指南》的颁布,一方面有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激发更多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平台经济领域内的从业机构平稳有序发展,对维护市场机构、从业人员、消费者等多方的合法权益构成利好。 平台垄断或抑制创新 专家强调,反垄断、反对资本无序扩张与鼓励平台经济、鼓励创新发展并不矛盾,反而可以防止“赢家通吃”下的创新抑制。 “所谓的资本无序扩张,指的是在更多的范畴领域内依靠资本形成垄断,或是资本进入新的行业领域后对原有行业领域生态的破坏作用。相关利益方虽然在短期内获得了实惠,或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行业的供应链产业链,但从长远来说,不利于提高公共价值或是改善行业发展,反而形成了平台垄断,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大而不倒’。”中国人民大学助理教授王鹏表示。 例如,此前被业内广泛讨论的平台之间“二选一”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表示,在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的垄断会使“新创造的社会剩余中本该由消费者获取的那一部分被平台掠去”,相当于科技创新带来的社会福利增长最终都被平台享受了,消费者权益因此受损。而“二选一”的规则让很多商家缺少了曝光机会,这些都是企业垄断下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对社会福利的一种掠夺。 同时,现有平台巨头不仅对潜在进入者在市场份额、客户、数据方面有压制性优势,还往往拥有巨大的资本优势和流量优势,可通过不断投资新企业、孵化新模式来进行跨领域扩张,这种“赢家通吃”的局面也值得警惕。 “一般而言,资本的助推有助于行业的规范化及规模化发展。”王鹏表示,正常情况下,企业实现对产业链的强控制,有助于控制上下游的产量及价格,借此压低成本,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有利于社会发展。但如果放松监管、出现新型垄断,不排除部分平台借由资本力量,涉及领域越来越广,尤其是与新技术结合以后,触角伸及新领域,会积累大量系统性风险,不但影响民生,还有可能偏离实体经济。 明确“二选一”等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平台在数据领域的强控制以及借此形成的潜在影响力也值得关注。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晓春表示,在憧憬数字社会巨大的正面效用的同时,更需要充分认识和评估数据互联互通可能带来的风险和问题,包括算法模型推动无意识羊群效应的风险、社会机构无序采集信息的风险和大型科技平台企业“赢家通吃”的风险。 此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健全数字规则,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此次《指南》明确了垄断协议、限定交易认定方面的相关内容。以平台“二选一”为例,除了以书面协议、口头商定等直接方式呈现外,还可能通过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等方面的实际设置限制或者障碍的方式实现。对于上述利用数据、算法、引流机制等形成的新型垄断,《指南》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要求,明确电商平台花样百出的“二选一”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从国际上来看,欧美多国都已经意识到上述问题,亮出了数字经济反垄断利剑。过去几年中,谷歌、脸书、亚马逊等互联网巨头在欧美遭到多次反垄断调查,也被开过巨额罚单。而欧盟更是一直对数据安全、数据治理领域问题高度重视,不断推动相关立法。 刘晓春建议,我国要从立法层面解决数据的分类管理。明确数据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数据使用、交易过程中的法律责任,考虑建立专门的监管部门或监管机制。此外,对数据采集、保存管理和超级平台的垄断问题,必须建立相应制度。
原标题:央行部署今年金融科技工作重点:强化创新活动审慎监管,提速金融数字化转型 每经记者 肖世清 每经编辑 段炼 近日,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委员会召开会议,总结2020年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会议强调,下阶段将出台新阶段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加快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发挥“技术+数据”双轮驱动作用,助力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与去年的工作重点相比,今年金融科技工作部署出现一些新提法,包括“出台金融业数据能力建设指引”“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等。 就在1月27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英国《金融时报》发表署名评论文章指出,中国金融管理部门致力于在鼓励金融科技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积聚之间求得平衡,制定并实施较为审慎的监管政策,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他认为,金融科技的本质是金融,就应该遵循“同样业务同样监管”原则,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落实穿透式监管,保持监管政策取向、业务规则和标准的大体一致,坚决防止监管套利。 健全金融科技监管标准 记者注意到,去年与今年央行工作重点均强调了“金融科技监管”。上述会议强调,2021年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深化金融数据应用为基础,以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以风险技防能力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和管理水平。 在监管方面,会议指出,要健全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和标准,推动金融领域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强化金融科技创新活动的审慎监管。 潘功胜在其文章中指出,金融科技未改变金融的风险属性。由于金融科技跨界、混业、跨区域经营的特征,相关风险的扩散速度更快、波及面更广、溢出效应更强。而且由于网络效应的存在,通常会形成“赢家通吃”,造成市场垄断和不公平竞争。部分大型科技公司可以通过“烧钱”进行直接补贴或利用其他业务盈利进行交叉补贴等不公平竞争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使自己成为“赢家”,然后再把其他竞争者打掉或兼并掉,最终形成垄断。此外,金融科技公司对于数据的渴求,可能导致其过度采集客户数据,侵犯客户隐私。 潘功胜认为:“面对金融科技发展带来的这些新问题,主要经济体监管当局及时作出响应,不断加大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立法加强数据信息保护,完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防止监管套利和风险交叉传染。”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兴起,金融与科技加速融合,移动支付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持续涌现,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重塑了金融生态格局。金融科技渗透到支付、借贷、证券、保险、理财等各类金融服务领域,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金融体系普惠性得以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会议强调,要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加快无障碍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弥合不同区域、群体间数字鸿沟,切实解决金融科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构建风险联防联控体系 总结去年工作成效,会议认为,2020年人民银行坚持发展与监管两手抓,多措并举打开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具体看来,建立了金融科技发展评估体系,成功开展6部委10省市金融科技应用试点,推动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有效落实。推出了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发布系列标准规则,初步建成金融科技监管框架。规划数据架构体系,建设跨行业、跨机构数据交换管理平台。统筹布局金融科技基础设施,成立国家级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测评中心。 在现有的基础上,今年的工作重点还提出三项内容:“出台金融业数据能力建设指引,组织开展金融数据综合应用试点,着力将数据治理好、应用好、保护好。”“深化监管科技应用,推动建设国家金融科技风险监控中心,构建风险联防联控体系。”“充分发挥系统内外部力量,强化金融科技基础理论、重点领域及关键技术研究。” 潘功胜表示:“中国金融管理部门致力于在鼓励金融科技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积聚之间求得平衡,制定并实施较为审慎的监管政策,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毕马威发布的2019年全球金融科技公司100强中,中国有三家公司位列前十;致力于在监管政策取向上对外资、民营等不同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推动金融领域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成绩斐然。” 展望未来,潘功胜指出,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愿进一步加强与全球金融监管当局的交流,在反垄断、数据管理、运营管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确保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有效、适度,防范跨境监管套利和金融风险跨境传染。 (编辑:文静)
近日,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委员会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2020年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2020年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发展与监管两手抓,多措并举打开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建立金融科技发展评估体系,成功开展6部委10省市金融科技应用试点,推动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有效落实。推出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发布系列标准规则,初步建成金融科技监管框架。规划数据架构体系,建设跨行业、跨机构数据交换管理平台。统筹布局金融科技基础设施,成立国家级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测评中心。在各方不懈努力下,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在服务实体经济、普惠金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2021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深化金融数据应用为基础,以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以风险技防能力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和管理水平。一是出台新阶段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加快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发挥“技术+数据”双轮驱动作用,助力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二是健全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和标准,推动金融领域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强化金融科技创新活动的审慎监管。三是出台金融业数据能力建设指引,组织开展金融数据综合应用试点,着力将数据治理好、应用好、保护好。四是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加快无障碍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弥合不同区域、群体间数字鸿沟,切实解决金融科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五是深化监管科技应用,推动建设国家金融科技风险监控中心,构建风险联防联控体系。六是充分发挥系统内外部力量,强化金融科技基础理论、重点领域及关键技术研究。 人民银行相关司局、分支机构、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完)
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为银行突破传统经营模式提供了可能。 黄小鹏 上周,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提出,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金融机构要不断提升能力,做到敢贷、愿贷、能贷、会贷。 中小微贷款难贷款贵是全球普遍现象,原因有两点:一是中小微企业数量多、单个企业规模小,银行风险识别和贷后管理成本高,对中小企业放贷不具有规模效应;二、“天晴送伞,下雨收伞”是银行商业模式决定的,经济下行阶段的中小微企业破产率和信贷违约率比大企业更高,容易成为“收伞”的重点。如果按照市场运行,中小企业很大程度上将被银行抛弃,但中小企业又非常重要,特别是在当前经济环境下,确保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不大幅中断反而有所增长,对实现“稳经济、稳就业”等一系列目标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这个天生的内在矛盾确实难解决,但并非毫无办法,政策改善外部环境,银行苦练内功,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缓解这一矛盾。外部一是要采取财政、税收等政策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只有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环境改善了,至少保证银行给中小微放贷的总体风险不明显上升,银行才可能发自内心地敢贷、愿贷;二是适度弱化银行利润最大化目标,提升银行的社会责任权重;三是货币政策和监管考核作些结构调查,如央行结构性提供流动性、定向降低资本要求、调整内部考核目标等。 但从长远看,银行苦练内功,提高专业能力才是实现“能贷、会贷”的关键。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风险控制和成本控制是信贷的核心技术,在传统经营模式下,下行周期中的中小微企业信贷的风险收益比和成本收益比都是非常低的,所以常常成为银行最先缩减的对象,但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为突破传统经营模式提供了可能。 与互联网巨头们掌握的大数据相比,传统银行总体处于劣势,但它们可以尝试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利用第三方的数据进行营销和风险控制。传统银行在局部数据方面有优势,如中小企业和个人财务数据,将这些数据用于改进中小企业信贷有巨大的潜在空间,同时,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开发更多个人金融业务,实现协同效应,也是一个很好的方向。此外,银行的组织架构比较传统,存在很大的改良空间,通过组织改革和数据能力建设,风险收益和成本收益都可以得到提升,银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做一些原来做不了的事情,从而对中小微企业做到“能贷、会贷”。 据统计,截至去年7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长10.62%,有贷款余额户数2397万户,较年初增加285.23万户,贷款利率也实现了持续下降。经济下行阶段没有发生中小微企业贷款大幅缩减的现象,为整体经济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也要看到,这一成绩的取得可能与行政性让利之间有很大关系,要克服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这个难题,实现金融稳定持续地服务好中小企业,还需要探索出一种长期机制,这种机制既需要营造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更需要银行苦练内功,在技术和组织方面获得创新突破。
自2017年5月开始,监管部门对于违法开展数据活动的行为一直都在严厉打击中。彼时,15家大数据公司被列入调查名单,最多时,被调查的公司名单高达30多家,这其中不乏估值过几十亿的大公司。严管之下,2019年9月,大数据行业再次震荡,仅半个月时间,便有6家公司先后被爆出负责人被带走调查或公司已暂停、调整业务等消息。此后,更是有不少从事与数据相关的企业被一锅端,无论规模大小。违规开展数据活动,被捕入狱的人不在少数,但如何处罚却鲜有人知。此前,就有业内人士对投中网称,捣毁“窝点”不是重点,重点在法律上应明确如何处置违规开展数据活动的行为,这对于打击违法开展数据行为有一定的威慑作用。7月2日,据 “大数据与法制研究中心”发文称,《数据安全法(草案)》已全文出炉。《草案》不仅对数据活动,数据安全等概念进行了明确的定义,还对违法开展数据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将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阐述。在法律责任方面,《草案》称,若存在开展数据活动的组织、个人不依照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发现数据安全缺陷、风险漏洞等风险,没有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及窃取或者以非法方式获取数据等行为,将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以处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造成大量数据泄露等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对于未取得许可或者备案,擅自提供在线数据处理等服务的经营者,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或予以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另对于违反《草案》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下为《数据安全法(草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