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对于北京银保监局行政许可权限范围内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采取具体改革举措优化准入服务。 通知涉及精简申报材料、压减审批环节两类改革方式,对“证照分离”改革的落实和管理提出要求。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明确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不需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保监会出具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保险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中因变更注册资本等前置审批事项申请修改公司章程由审批改为报告等16项具体改革措施。 二是强化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各机构确保报送的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报告所涉机构、高管的合规性、适格性,以强化机构依法合规意识。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防范合规风险,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通知将放开前端与管住后端有机结合,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持续对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对机构和个人进行查处。
原标题:28项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发布 本市将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昨天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从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法制保障五个方面入手,提出28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今年,北京市将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并将告知承诺制推广到市场监管部门符合条件的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中。 对于市场主体而言,拿到营业执照只是进入市场的第一步,取得行业许可证才能开展经营。所谓“证照分离”改革,就是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分开,办理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办一般经营活动,避免过去“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证照分离”改革可以让企业既能够快速进得了“市场的门”,又能够方便进得了“行业的门”。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牵头起草北京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工作方案。同时,将在市场主体登记实现告知承诺制基础上,分批次将市场监管部门符合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告知承诺改革,进一步简化政府审批方式,强化信用监管。 “实施意见”允许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登记经营范围,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为解决市场主体“退出难”的问题,“实施意见”重点针对破产、被吊销企业注销等情况,研究简化程序,细化落实举措,加快市场主体合法有序退出。 为了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实施意见”提出,将对食品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事故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编制市场主体质量责任和禁止性行为清单,实现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规则公开。 在“以信用为基础分级分类监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探索制定市场监管部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分类范围和公示期限,完善信用公示制度。同时,鼓励行业、领域内部人员举报市场主体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奖励管理制度,加大奖励力度。 如何实现“证照联办”“一次办好”?“实施意见”提出,将探索在市场监管部门职责领域内开展企业营业执照及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审批试点。今年重点以食品类相关许可等高频事项为切入点,结合告知承诺制改革,分批次探索开展市场监管部门证照联办。
中新网太原6月2日电 (杨佩佩 杨杰英)记者2日从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山西重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改革对所有区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全覆盖,使改革成果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登记注册处处长郭新安表示,近年来,山西结合本地实际,分步骤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截至2019年底,共办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登记注册业务14.5万件,惠及市场主体13.4万户,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自2020年3月1日起,山西在太原、晋中和转型综改示范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包括中央层面的523项和地方层面设定的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清单要定期调整更新,结合改革实际,滚动优化改革举措并向社会公布。”郭新安介绍,对清单之外的事项,一律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中国国务院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对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告知承诺制”在山西是一项新生事物。对此,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山西省“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 其中,要求各部门要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企业自愿做出承诺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针对事中事后监管等问题,郭新安表示,运用好“互联网+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同时,加强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此外,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秩序治理。增强监管威慑力,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市场禁入措施,保障“证照分离”改革持续走向深入。 郭新安表示,山西在总结评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计划于今年年底前,按照中国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完)
探索证照异地互办互发 成渝两地高新区深化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 中新网成都5月19日电 (王鹏)据成都高新区19日消息,日前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和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探索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实现证照异地互办互发。 据悉,双方将探索两地企业证照“一网通办”试点,构建跨区域“同一标准办一件事”的市场准入服务系统,推动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一体受理、一体办证”,实现证照异地互办互发。 何为证照异地互办互发?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举例介绍,今后重庆市民若要在成都高新区注册开办一家企业,只需在重庆高新区提交办理证照手续,即可获得成都高新区的营业执照,反之亦然。此举可大大降低两地市民往返奔波登记注册的时间成本,激发两地市场主体活力。 而证照异地互办互发的前提,是探索建立两地“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准入机制,包括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促进审批许可事项清单合一,实现两地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零障碍准入,目前两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推进上述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共建良好的消费环境,成渝两地高新区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将实现消费投诉互通互调,消费者异地消费可在本地投诉,受理方尽快将该投诉移转至被投诉方所在地或经营地的市场监管部门,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同时,坚持消费公示互通互认,开展消费投诉异地公示、互认公示结果,推动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共创舒心消费环境。 此外,双方还将实施质量监管联动联促,结合地域特点和产业优势,探索建立成渝高新区重点产品联动抽查机制,共享工业产品监督抽查信息,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同时针对产业发展特征,促进区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开放共享、高效利用,提高两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