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南下引发投资者对港股的投资热情,也让部分低价股躁动起来。 2月3日,港股上市公司四环医药再度大幅上涨一度超15%。2月2日,公司股价大幅上涨20%。而在1月19日、1月20日,公司连续两个交易日分别上涨43.48%、63.64%,引发市场关注。 四环医药官网显示,公司是一家拥有21家子公司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集团化医药企业,是中国心脑血管处方药物供应商之一。公司于2007年3月份在新加坡成功上市。2009年,为适应更大发展的需要,四环医药控股集团完成私有化,从新加坡退市,并于2010年在中国香港主板再次成功上市。 同花顺数据显示,四环医药自2019年5月份以来股价整体下跌。而在今年1月份以来,公司股价出现异动,股价重返2港元/股以上。 据了解,在传统主营业务受挫的背景下,四环医药加码了对创新药领域的投入、并开展了一系列资本运作。与此同时,四环医药代理的瘦脸针——A型肉毒素针剂也在中国上市。然而,四环医药的转型之路会如此顺利吗? 一位不愿具名的医药行业投资人士向记者表示,股价的大幅异动,不排除是资本局的情况。 “神药”走下神坛 核心产品踢出医保一年有余 在国家医改的推动下,一批“神药”走下神坛。 2019年7月1日,国家卫健委公布首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这20种药品是神经节苷脂、脑苷肌肽、奥拉西坦、磷酸肌酸钠、小牛血清去蛋白、前列地尔、曲克芦丁脑蛋白水解物、复合辅酶、丹参川芎嗪、转化糖电解质、鼠神经生长因子、胸腺五肽、核糖核酸Ⅱ、依达拉奉、骨肽、脑蛋白水解物、核糖核酸、长春西汀、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马来酸桂哌齐特。 与此同时,在201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上述被重点监控的药品系数被“踢出”。 “现在辅助用药的市场不好过了。”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创始人史立臣向记者介绍。 据记者梳理,随着政策的落地,多家涉足上述药物销售的企业业绩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中招的企业中,四环医药就是其中一家。 四环医药的官网显示,公司的心脑血管药物包括:脑苷肌肽注射液、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杏芎氯化钠注射液、曲克芦丁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丹参川芎嗪注射液。 这意味着,上述五款心脑血管药物中,四环医药的四款被列入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心脑血管产品销售在四环医药的业绩总营收中占据较大比例,核心产品被列入重点监控目录也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了冲击。 四环医药发布的2020年上半年业绩报告显示,期内受医药政策出台及冠状病毒病的影响,业绩期内集团实现营收约1054.5百万元,同比下降36.4%。实现毛利约为786.1百万元,同比下降42.4%。毛利率为74.5%,较去年同期下降7.9%。毛利率下降主要由于期内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药品销售减少,而该等药品的利润率较高。 四环医药介绍,期内,心脑血管产品实现收益约609.6百万元,同比减少58%,占集团总收益的57.8%,销售减少主要由于2019年冠状病毒病大流行期间医院病人流量下降及去年下半年开始的省级医保目录及国家医保目录调出药品所致。 转型刚起步股价就暴涨 被疑是资本局 2021年1月26日以来,四环医药发布了一系列利好消息。其中包括注射用泮托拉唑钠(40mg/支)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补充申请通知,取得第四批国家集中采购的申请资格;旗下创新药平台公司轩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竹生物”)将收购北京康明百奥新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明百奥”)100%的股份。子公司轩竹生物自主研发用以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炎(NASH)的XZP-5610项目药品已于2021年1月成功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开展临床试验。公司旗下吉林升通化工有限公司已完成对吉林遨通化工有限公司和吉林佳辉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医药行业想短期内根本性改变经营状况是很难,增加对外投资只能扩大业务结构,平衡产品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在制药业务之外,四环医药备受关注的是医美业务的推进。四环医药介绍,由公司独家代理、韩国生物制药公司Hugel生产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Letybo100U,商品名:乐提葆)”于2020年10月21日正式获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也是国内首个及唯一的韩国肉毒素产品取得有关准许的同类型产品。 史立臣向记者表示,目前医美产品可谓是暴利行业,且医药企业做医美产品具有先天的优势。而在券商发布的研报看来,乐提葆肉毒素产品顺利上市在2021年将给四环医药贡献业绩。 对于公司的转型之路,本报记者也试图联系四环医药,但截至发稿,尚未与公司取得联系。一项医美产品的代理能否彻底改变四环医药目前发展的颓势?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8月24日,四环医药(0460.HK)发布公告,旗下创新药研发平台轩竹医药成功完成A轮股权融资,引入国投招商作为公司的股东,引入资金8亿元人民币,未来双方会在创新药的引进和研发方面进行全面战略合作。此外,本次融资还将同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携手轩竹医药管理层一同打造中国领先的一类创新药研发与生产平台。 轩竹医药:拥有高质量、高增长潜力的创新药研发平台 轩竹医药创立于2002年,2012年四环医药实现对其全资控股,2018年轩竹医药进行分拆独立,注册资金为11.5亿元。 与新兴的未盈利生物科技类公司不同,轩竹医药是一家国内少数具备完整研究开发产业链的创新药公司,不仅拥有十多项创新研发产品,还背靠国内领先药企四环医药,拥有强大的生产和商业化能力,具备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际化企业的潜力。 轩竹医药的产品管线涵盖抗肿瘤、糖尿病、代谢病、消化系统、男性生殖、抗感染等多个领域,其中多项已进入临床后期阶段。重点产品吡罗西尼,作为一种针对晚期乳腺癌的CDK4/6抑制剂,已经顺利开展多个临床试验。另一重磅产品加格列净是一种用于治疗糖尿病的SGLT2抑制剂,能够在降糖的同时起到心肾保护的功能,已经进入临床Ⅲ期,有望在中国市场为患者带来福音。 轩竹医药具有近200人的高素质临床前研发团队,其中包含多位资深海归科学家,在国际知名药企有超过二十年的行业经验。另有200人组成的临床开发团队,其中有70多名博士、硕士及海归人士,研发实力雄厚。 母公司四环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全国最大的心脑血管处方药物供应商。并且,四环医药集生产、研究与开发、营销于一体,拥有优秀的营销模式和覆盖全国的分销网络以及极具市场潜力的多元化产品组合。依托四环医药的平台,轩竹医药得以快速打造拥有全球知识产权、具备差异化、有效安全的创新药,实现解决抗肿瘤、代谢病等疾病领域巨大且未满足的临床需求的治疗领域的目标。目前,轩竹医药已在美国、香港和中国多地设立分支机构,完成新药研发的各个关键环节的全覆盖。 国投招商携手轩竹医药,紧跟创新驱动的时代主题 作为世界第二大且增长迅速的医药市场,中国医药行业在强有力的国家政策支持下,正在从“以仿制药为主”向“以创新驱动为主”转变。伴随市场需求及政府对创新药鼓励政策,中国创新药临床申请数量从2016年至今大幅增长。 根据中国药促会数据,仅1类化学新药的年度临床申请数量就从2016年的220件增加到2019年的381件,其中抗肿瘤药物占44.3%。国内原来对药品审评时间等缺乏明确规定,随着创新药及突破性药物优先审评规定的细化,审评时间将缩短,未来3年将是中国创新药上市的爆发期。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私募股权管理机构,团队累计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投资人包括金融机构、社保基金、国有及民营资本,具备极强的实力。其管理团队长期专注先进制造产业的投资,重视技术创新、优秀企业家及团队的价值,重点投资生命科学、智能制造、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信息和通信技术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国投招商此时选择携手轩竹医药,正是对四环医药强大销售平台、紧跟创新驱动时代主题的战略发展眼光的充分肯定。 “轩竹医药正在布局市场领先的创新药物研发,并快速推进临床研发和市场化,搭建一个强大的平台。”国投招商表示,“我们很高兴能在轩竹医药的这个激动人心的阶段,支持这个高效率的团队。他们正在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拓展更多治疗选择,使广大中国患者受惠。” “国投招商的加盟是对轩竹医药目前取得的成果的肯定,未来我们要持续为更多的临床患者带去全球领先的、独特创新的治疗药品。” 轩竹医药研发总裁李嘉逵博士说,“借助四环医药在中国丰富的商业化经验,以及我们卓越的研发能力和本地化开发能力,我们相信轩竹医药能够在不断进步的中国临床和监管环境中获得竞争优势,在快速增长的中国医疗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轩竹的首席商务官Leslie Boyd博士也表示:“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国投招商投资对于轩竹医药有能力研发出高价值的创新药物拥有十足的信心。新的投资将使轩竹有能力长期同那些与我们有共同价值观的合作伙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始终用前沿的创新疗法来持续改善患者的生活和医疗水平。 四环医药控股集团主席兼执行董事车冯升医生说:“此次国投招商的投资更加坚定了四环医药的战略规划,由创新药研发中心、仿制药研发中心和优质生产企业组成四环医药的核心,同时投资孵化一批具备条件的子企业。公司期望通过引进资本、CMO等独立运营形式,充分发挥各个子企业之间的能动性,提高四环医药的效率和竞争力,从而适应MAH等一系列政策变化和行业竞争格局。与此同时,四环医药坚持以自主创新研发和培养优质生产企业为核心价值,辅以投资、兼并、孵化、控股、分拆等方式,产生一批独立运营的子企业,并助其早日登陆资本市场,为母公司增值助力。正是这种战略规划与核心价值双项并举的方式,才使四环医药得以着眼于全球,专注于医药领域,形成最具竞争力的国际化、专业化的医药集团企业。”
证监会网站5月25日更新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四环生物涉嫌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等四项违法事实,证监会对四环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四环生物实控人陆克平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买卖“四环生物”被罚2600万元,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其中,陆克平因涉及多项违法,最终合计被罚2734万元。 四环生物处罚落地背后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四环生物、陆克平等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问题1:连续五年实控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查明,自2014年起,陆克平通过控制陆某等13个证券账户及2个权益工具,在2014年2月20日至2018年4月11日(以下简称涉案期间)交易四环生物股票,同时通过上述账户在四环生物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此外,陆克平还控制一致行动人赵红等4人账户。 陆克平通过使用上述19个涉案账户组交易四环生物股票,使其控制的四环生物表决权不断扩大,具体交易情况为2014年2月20日起买入四环生物股票,2014年2月21日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5%,2016年6月20日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0%,截至2018年4月11日,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9.42%。 证监会认定,陆克平不晚于2014年5月23日成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且其在2014年5月23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实际控制四环生物。而四环生物在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无实际控制人”等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问题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14年10月10日,四环生物子公司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迪)与陆克平控制的阳光集团子公司江苏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置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新疆爱迪向阳光置业购买阳光敔山湾花园商铺,交易总价为5345.56万元。 证监会认定,四环生物及其子公司新疆爱迪与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阳光置业均为陆克平控制的公司,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四环生物未按规定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涉嫌构成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 问题3: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买卖四环生物股票 行政处罚书显示,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共同持有四环生物股票达5%及每增加5%时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继续买卖四环生物股票。 陆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累计买入6.27亿股,累计买入金额43.21亿元;累计卖出2.72亿股,累计卖出金额19.51亿元。 问题4:未按规定履行收购公告和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 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合计持股达30%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涉案期间,陆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持续交易四环生物,2016年6月20日,其共同持有的四环生物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比例达30%时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且在2016年6月20日后仍持续交易四环生物,总体为净买入。 截至2018年4月11日,陆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共同持有四环生物4.06亿股,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比例为39.42%。 陆克平自述投资亏损近10亿 针对上述问题,陆克平提出四点申辩意见,请求免除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请求从轻或减轻限制期内交易行为的处罚,其中提出,陆克平是为公司利益从事涉案行为,最终投资亏损近10亿,且积极配合调查,其并无违法的故意,主观恶性轻。 关于陆克平的申辩意见,证监会没有予以采纳,相关认定为: 其一,陆克平控制表决权超过30%、阳光集团有四环生物经营和财务资料、涉案人员指认等证据足以证明陆克平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其提交的证据及申辩意见与现有证据相矛盾且未形成完整证据链,依法不予采信;其二,陆克平所述为公司利益增持、积极配合调查、投资亏损等申辩意见不构成免责理由;其三,对陆克平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及限制期内交易的行为,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对其予以处罚,并无不当。综上,证监会对陆克平的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针对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买卖“四环生物”的行为,对相关人员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其中对陆克平处以2600万元罚款。陆克平因涉及多项违法,最终合计被罚2734万元。 证监会同日更新的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决定对陆克平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信披违法违规成本大幅提高 从近期行政处罚案例来看,信息披露继续成为监管重点。证监会日前公布的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保千里、美丽生态、天翔环境、海印股份4家公司被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随着新证券法的出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成本也大幅提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无论是新证券法还是原证券法,在法律适用时都要坚守法治思维,用足用好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信用制裁等,法律适用方面要能够做到激浊扬清、惩恶扬善。 “近期,国务院金融委、证监会反复强调严打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释放监管从严信号。”刘俊海进一步指出,证监会打击财务造假力度持续加强,具体来看,监管部门愈加善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充分践行法治监管、勤勉监管、从严监管、精准监管、靶向监管、阳光监管、民本监管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市场效果。 证监会表示,将持续强化打击财务造假等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督促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依法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推动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