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1月18日消息 据央视新闻,1月17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葛洪介绍了疫情防控下步工作安排。葛洪表示,黑龙江省重点强化农村疫情防控。制定“严七条”,严禁举办各类庆典、宗教、促销、娱乐性聚集活动,倡导少走亲访友、少串门、少扎堆、不聚餐,严禁大办婚丧嫁娶,倡导文明节庆新风、“喜事缓办、丧事简办”,严格返乡人员、外来人员管理,全面实行登记备案管理,进行健康监测等。
,国家邮政局党组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守住底线,化解风险,强化对不公平竞争行为规制。加强风险研判和安全运行预警监控,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规制垄断和不公平竞争行为,强化集中经营监控,加强对快递数据收集、管理、使用监管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 会议要求,要整体推进改革开放,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夯实农业基础,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上发表了《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署名文章。郭树清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监管改革任务更加艰巨。必须坚守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强化底线思维,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在此基础上,健全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权责一致、全面覆盖、统筹协调、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具体来看,郭树清指出,一是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要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起监管主体责任。 二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开创新局。金融监管要坚持主动作为,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以此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进程。在支持金融创新的同时,严防垄断、严守底线,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储和金融诈骗,对各种违规变相投融资活动保持高度警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建立高效的监管决策协调沟通机制。进一步强化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决策议事、统筹协调和监督问责职能。健全监管协调机制,各金融管理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充分沟通、强化协同。金融政策要与财政、产业、就业、区域等经济社会政策密切配合,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四是提高全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监管制度要盖所有金融机构、业务和产品,对各类金融活动依法实施全面监管。借鉴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委员会改革成果,强化资本充足、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等要求,抓紧补齐制度短板。根据不同领域、机构和市场特点,制定差异化、针对性制度,细化监管标准,提升监管精准度。 五是健全宏观审慎、微观审慎、行为监管三支柱。健全宏观审管理架构和政策工具,完善逆周期调节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注重防范跨市场跨区域跨国境风险传染。提高微观审慎监管能力,健全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体系,加快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努力做到对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强化行为监管,严厉打击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监管作为整体,应当始终具备宏观视野,以微观审慎为基础,以行为监管为支撑,实现三者既独立又协同的有机统一。 六是构建权威高效的风险处置制度安排。加快确定系统重要融机构名单,科学设定评估标准和程序,提出更高监管要求。抓紧建立恢复与处置计划,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生前遗嘱”,确保危机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与此同时,要完善风险处置方式,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同时,努力减少道德风险。 七是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对监管的支持保障。持续推动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断提升清算、结算、登记、托管等系统专业化水平。强化监管科技运用,加快金融业综合统计和信息标准化立法。 八是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框架重塑。深入推动国际金融规则制定和调整,增强国际影响力。 九是培育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干部队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对外开放工作要求,强化信托公司监管,中国银保监会结合市场准入工作实践和行业转型发展实际,对《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正式发布前,银保监会就《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征求到的意见逐条进行了仔细研究。正式发布的《办法》主要对相关高管任职资格条件作了优化调整,并对部分条款的表述进行了修改完善。 《办法》共计7章76条,本次修订强化与其他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等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了明确信托公司行政许可准入标准;落实进一步对外开放政策,取消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信托公司1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强化监管导向,匹配行业发展实际,鼓励信托公司开展本源业务,引导信托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助推信托业转型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结合前期出台的《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本次《办法》修订在强化股东监管方面明确了以下要求:一是强化非金融企业入股信托公司资质要求,对拟成为信托公司控股股东的非金融企业,在权益性投资余额比例、盈利能力、净资产比例等方面提出更严格的准入标准。二是强化股东入股资金来源审查要求,严格要求自有资金出资。三是严格规范信托公司股权质押,进一步要求股东承诺不以所持有信托公司股权的受(收)益权等形式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四是明确信托公司股东管理、股东的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应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信托公司章程。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办法》在引导信托公司转型发展方面有三方面主要作用:一是鼓励信托公司开展本源业务,调整“信托公司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准入条件,适当放宽对信托公司经营年限和监管评级的要求。二是引导信托公司强化合规经营理念,新增信托公司合规总监任职资格条件及许可程序内容。三是优化信托公司公司治理机制,强化独立董事监管,提高独立董事履职的独立性,明确要求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信托公司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年。 《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8月26日,黄山市政府与杭州市政府签署推进杭黄绿色产业园合作协议,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通过“园区+园区”“园区+企业”“企业+企业”等多种合作方式,有效畅通两地要素流动,共同打造新安江流域上下游绿色产业集群。 根据协议,双方以杭黄绿色产业园建设为载体,围绕数字安防、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强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商贸金融、绿色农业等领域合作,推进杭黄省际旅游合作示范区建设,联手打造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同时,推进杭黄绿色产业园人才共享,强化校企协同、产教融合,建立人才招聘合作机制,开展创业活动交流。 当天,黄山市与杭州市还举行了工作交流座谈会,双方将强化人文互鉴,共同提升两地城市发展质量,在城市规划建设、城市有机更新、城市记忆工程、城市公共空间、城市建筑营造等方面建立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强化生态共保,夯实两地绿色发展基础,全面深化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加快建设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强化民生互惠,促进两地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持续深化公共交通、公共卫生、文化旅游、智慧医疗、教育培训等深度合作,加强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救助、公益慈善、平安边界等交流协作。
23条举措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推出六个方面23条举措,突出体现“严、大、快、同”保护,努力把江苏省建设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好的地区。 《实施意见》分为六个部分,包括: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筑牢保护基础;构建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网络,增强保护合力;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惩戒力度,提升保护实效;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优化保护环境;加强基础条件建设,提高保护效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评价等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突出体现知识产权保护“严、大、快、同”的总体要求:在立法制规和打击违法上,通过严制度、严执行、严惩戒,体现“严保护”的刚性要求;在责任主体和工作协同上,通过构建汇聚立法、司法、行政、行业协会商会、仲裁调解机构、维权援助机构等在内的立体保护网络,体现“大保护”的治理格局;在办案程序和机制创新上,提出司法案件繁简分流、互联网监管政企合作、完善快速协同保护体系等措施,着力解决维权“周期长”问题,回应“快保护”的群众诉求;在保护对象和执法标准上,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畅通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保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体现“同保护”的庄重承诺。 江苏省作为全国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下一步,将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为契机,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凝聚共识,坚持严格执法,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切实提升保护效能,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