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公告,公司与广东天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协议双方就共同打造海印网红品购节及通过网红电商直播和社交内容营销进行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向天展网络购买“海印网红品购节”网络投放服务,合同总金额为4,876,000元。
免税牌照申请再添新军,这次是华南百货业公司海印股份(000861)。 7月28日晚间,海印股份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畴,构建新的利润增长点,上市公司于近日向政府相关部门递交了关于免税品经营资质的申请,并已经相关部门回函确认收悉。 据了解,海印股份旗下“海印·又一城”商业品牌具有较强的品牌竞争力和成熟的商业运营模式。现运营的“番禺·海印又一城”百货业务经过9年经营,已积累了大量优质国际品牌资源。未来,海印股份可利用“海印·又一城”已积累的品牌资源与供应链,结合免税品经营资质,在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经营管理要求下,优化品牌结构和供应链;利用现有买手合作经验,保证免税品的种类、质量及潮流趋势。 需要指出的是,海南离岛免税新政于7月1日落地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网站发布解读文章称,此次调整是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史上最大调整,其中一大重要变化即为“鼓励适度竞争”。 自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落地、王府井拿下国内第八张免税牌照引爆股价后,国内区域商业零售龙头纷纷递交免税牌照申请。本月已有包括广西的南宁百货、上海的百联股份、广东的岭南控股、湖北的鄂武商A、辽宁的大商股份和吉林的欧亚集团等公司扎堆申请,二级市场股价均有所反应。 过去五年,中国免税相关企业(全部企业状态)年度注册增速始终维持在10%左右。以工商登记为准,截至7月27日,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国内今年上半年新增免税相关企业超过3600家,较去年同比增1791%。 具体来看,今年第二季度新增超过2400家企业,环比增长105.9%。今年上半年新增的免税相关企业中,海南省有近3000家,占比超过84%。福建省新增相关企业近200家,位居第二。 不过,免税牌照申请手续繁杂、能否申请成功还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海印股份也在公告中发布了风险提示。 海印股份表示,目前相关工作尚处于申请初期阶段,上市公司没有就免税品经营事项与任何合作方进行商业洽谈或签署任何合同或协议。免税品经营资质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资质,海印股份最终能否获得该资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为商业物业运营业务、百货业务、房地产业务及金融服务业务,短期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在我国,免税市场属于特许经营,而且目前免税市场属于典型的寡头垄断格局。华创证券指出,免税牌照是经营特权,在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并没有超额收益,免税盈利需要三要素:牌照/场景稀缺、高税率/奢侈品国内定价歧视、强大内需,三要素齐备,才有盈利保障。 民生证券在刚刚发布的中期策略中表示紧握免税政策大年主线。民生证券指出,随着新一轮离岛免税政策细则落地,今年上半年免税业政策催化逻辑已经兑现,预计下半年免税业仍有相关重磅政策落地,其中国人市内免税政策将是重中之重,预计该政策在购物额度、购物方式等方面均有超预期空间。
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海印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在近日取得重大进展。2020年6月28日,记者从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获悉,广州中院一审已判决海印股份赔偿投资者李先生损失6.02万元,驳回投资者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记者在厉健律师展示的一审判决书上看到,综合双方的诉辩意见,此案争议焦点是虚假陈述揭露日的认定问题。被告主张揭露日为2019年6月14日的理据充分,予以采纳。也就是说,根据目前一审判决和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3日期间买入海印股份股票,并在2019年6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条件将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虽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但被告认可原告李先生损失金额,这对后续案件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目前,我们正按最新条件继续征集索赔。”厉健律师表示。 海印股份虚假陈述案一审判决 实际上,该事件要追溯到海印股份今年上半年发布的一则公告。2019年6月12日,海印股份意图傍上“猪瘟疫苗”概念,海印股份公告称,可以实现对非洲猪瘟不低于92%有效率预防的“神药”。消息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市场和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 2019年8月13日,海印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监管局查明,海印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为合作开展用于防治非洲猪瘟的今珠多糖注射液的产业化运营一事,海印股份与许某太、海南今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合同》,于2019年6月12日发布《关于签署的公告》,披露了合同签署情况、合同方介绍、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提示等。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广东监管局决定对海印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和金额不等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而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就陆续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广州中院起诉海印股份索赔。今年3月13日,广州中院安排部分案件开庭,其中就包括厉健律师代理的上述两起案件。 “在海印股份案中,股价因信披违法行为导致暴涨、暴跌,投资者受损情况很明显,因此,虽然违法行为只持续两天,但受损投资者仍有必要起诉维权,预计符合最新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还将陆续起诉。”厉健律师进一步指出,“此外,在海印股份信披违法案中,等多家权威媒体及时关注并刊登质疑报道,警报及时拉响,避免了更多投资者因虚假陈述遭受损失,可谓‘功不可没’,一审判决认定权威媒体报道之日为揭露日,是从司法角度给予充分肯定。” 公开资料显示,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海印股份登记股东约8.98万户。据海印股份历史成交显示,2019年6月12日,公司股票涨幅10.14%,成交金额6271万元;2019年6月13日,股票涨幅6.03%,成交金额5.15亿元;而在2019年6月14日之后,公司股票跌幅最高达到9.88%,成交金额最高达到2.43亿元。 对于投资者索赔一事,记者致电海印股份,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有投资者打电话咨询,公司已建议他们通过法律的正式途径解决。” 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纷纷减持 值得一提的是,在投资者诉海印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取得进展之时,海印股份的大股东却减持动作频频。根据相关公告,公司实控人之一邵建聪的一致行动人茂名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环星”),于2020年6月16日出具了《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计划在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8945.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而茂名环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2018年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邵建明、邵建聪所持有的部分股份。 此前海印股份于2020年1月31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邵建聪计划于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8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472.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目前,邵建聪的减持计划尚在实施期,也就是说未来6个月内两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将达到总股本的5%。 此外,2020年6月12日,海印股份还收到茂名环星及邵建聪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自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期间,茂名环星和邵建聪已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 对于大股东的连续减持,海印股份表示,上述两者实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造成影响。同时,茂名环星和邵建聪先生具体减持数量及时间点上将慎重考虑,以尽可能减少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兜兜转转一大圈,让海印股份风光一时,也让其成为信披反面教材的“今珠多糖注射液”项目近日迎来终局。 5月26日,海印股份发布公告称,因许启太、今珠公司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取得“今珠多糖注射液”的生产和销售许可,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作合同》。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致电海印股份,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解除的主要原因是今珠公司没有在期限内取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许可,而出于风险因素的考虑,协议解除了相关合同。” 此次被解除的合同还要追溯到去年上半年。2019年6月,海印股份意图傍上“猪瘟疫苗”概念,信披称与非洲猪瘟“疫苗”研究团队许启太、今珠公司进行合作,可以实现对非洲猪瘟不低于92%有效率预防的“神药”。消息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市场和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 随后,海印股份以及公司董事会全员就因披露与许某太、海南今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的相关信息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认定七项违规,被各监管部门处罚。今年5月9日,海印股份这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还被证监会列入2019年稽查的20起典型违法案例之一,点名海印股份“蹭热点、炒概念”。 此事发生后,海印股份投资者索赔也随之启动。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介绍称:“对海印股份的处罚决定公布后,我们代理首批投资者向广州中院起诉海印股份索赔,2019年11月25日立案,2020年3月13日开庭,双方主要争议焦点是揭露日如何认定,目前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对于此次合同解除,厉健律师则认为早在预料之中:“因为2019年8月12日广东证监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海印股份在合同信披方面存在误导性陈述,对投资者来说,合同难以履行的风险已被提前揭示。” 此外,公告显示,该份合同解除还有后续安排。5月25日,海印股份控股股东海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印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许启太、今珠公司签署了《合作合同》,并对该合同的履行向海印股份作出单方面不可撤销的承诺:如今珠公司的今珠多糖注射液依法获得农业农村部核发的《新兽药注册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新产品证书》,海印集团依约获得收购权利,则海印股份可向海印集团提出以下“转让或者收购”要求,要求将《合作合同》所涉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海印股份;或者要求由海印集团指定海印股份作为收购方,收购今珠公司股权。 换句话说,虽然解除了协议,但该项目并未终止,而是向控股股东的旗下子公司进行转移。对于这样的安排,前述海印股份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是出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考虑,将项目转移给实控人旗下另一家子公司跟进。” 对于公司实控人在上市公司体外孵化项目,然后推动上市公司收购标的项目的方式,第三方研究机构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认为其实并不可取。他指出,从历史经验来看,类似的交易中,真正让上市公司受益的优质关联并购很少,相反,由此产生的问题交易居多。“如果真是足够有前景的项目,上市公司直接投资就是了,何必要实际控制人外面倒一次手做个中间人?”他对《证券日报》记者说道。 对于这样的质疑,该工作人员则回应表示,“因为此前签署合同的时候,是明确了需要在期限内取得相关许可的,现在期限要到了,先解除合作也是符合合同中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据WIND数据显示,海印股份前两大股东质押占比已分别达到76.97%和98.75%。“这种提早注入不成熟的项目资产,同时还夸大项目前景的情况,不排除是为了摆脱自己质押爆仓风险,或是进一步提高质押杠杆,需要把股价做上去而采取的措施。”况玉清补充道,“铤而走险采取各种方式不择手段的哄抬股价,其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大风过后一地鸡毛。” 尽管屡次经历风波,海印股份的股价却频频走高,从2月4日最低的1.92元/股算起,至5月27日收盘价为3.05元/股,其累计涨幅已超过40%。(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