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发改委与六家银行印发关于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重点对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县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根据通知,此次信贷支持将聚焦县城及县级市城区,特别是120个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兼顾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2015年以来“县改区”“市改区”形成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 支持领域方面,通知称,将支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5G网络、物联网、车联网和骨干网扩容等。支持市政公用设施数字化改造项目,包括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领域终端系统等。支持大数据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集约化数据中心、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和产业数字化平台等。支持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项目。 配套政策上,通知称,将实行优惠信贷政策。六家银行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贷款执行优惠利率。按照项目实际需要,给予原则上不超过20年的中长期贷款。综合运用借款人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以及在建项目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开展尽职调查、优先进行审查审批、优先安排贷款投放。对借款人综合实力较强、贷款需求较大、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的项目,发挥六家银行业务互促、优势互补的效用,通过银团贷款方式予以协同支持。 关于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 发改规划〔2020〕12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各分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别是县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强新型城镇化等“两新一重”建设的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为目标,以县城大中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标的,按市场化原则建立健全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当先导”功能和逆周期调节作用,调动商业性金融和工商资本积极性,下沉大银行服务重心,以融资促进投资、以投资提振消费,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提供支撑。 二、支持领域 聚焦县城及县级市城区,特别是120个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兼顾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2015年以来“县改区”“市改区”形成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重点对以下领域建设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一)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支持区位布局合理、要素集聚度高的产业平台(主要是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内的产业园区、各省份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内的特色小镇)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智能标准生产设施、技术研发转化设施、检验检测认证设施、职业技能培训设施、仓储集散回收设施和文化旅游体育设施等。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内重点园区、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县城新型基础设施。支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5G网络、物联网、车联网和骨干网扩容等。支持市政公用设施数字化改造项目,包括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领域终端系统等。支持大数据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集约化数据中心、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和产业数字化平台等。支持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项目。 (三)县城其他基础设施。支持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支持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改造建设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等交通设施、水气热等管网设施以及改造老旧小区。支持商贸流通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改造建设配送投递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和农贸市场等。支持商业步行街和特色街区等消费集聚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游客集散中心、体育公园等。 三、信贷条件 (四)建设项目条件。项目符合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政策导向,依规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项目具有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或其他可靠的偿债资金来源,未来经营收入或借款人其他收入可覆盖贷款本息。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标准,资本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同比例或先于贷款到位。项目符合所申请贷款银行的其他贷款条件。 (五)借款人条件。借款人为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公益二类或经营类事业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借款人具有承担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投资运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具备财务可持续能力,具有良好信用状况。借款人符合所申请贷款银行的其他准入条件。 四、配套政策 (六)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六家银行总行每年分别安排一定规模的信贷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制定专项信贷支持细则,细化提出目标任务、信贷条件、信贷政策和组织实施方式。适时研究优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较多的省级分行给予奖励。 (七)实行优惠信贷政策。六家银行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贷款执行优惠利率。按照项目实际需要,给予原则上不超过20年的中长期贷款。综合运用借款人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以及在建项目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开展尽职调查、优先进行审查审批、优先安排贷款投放。对借款人综合实力较强、贷款需求较大、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的项目,发挥六家银行业务互促、优势互补的效用,通过银团贷款方式予以协同支持。 (八)加强财政性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安排财政性资金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促进项目的经营性现金流与贷款条件相匹配。各地区通过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比例等方式,加强与六家银行信贷投放的配套衔接。有条件市县可成立政策性风险补偿基金或担保公司,为借款人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五、组织实施 (九)加强协同协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六家银行总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协调解决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重大问题。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市县报送有贷款需求的项目,梳理形成初步项目清单并推介至六家银行省级分行,由其开展尽职调查并反馈符合基本办贷条件项目清单后,每季度末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分送六家银行总行,由其按审批权限自行或推动省级分行进行审查审批并发放贷款。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六家银行总行每季度末将信贷支持情况及项目清单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推进落实落地。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严把政策关,优选项目、精准投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跟踪督促。六家银行省级分行要强化项目尽职调查、信贷投放等关键环节管理,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督项目贷款使用情况,确保贷款专款专用。各市县要加强项目谋划设计,科学论证项目可行性,推广公益性与有经济效益的建设内容合理搭配实现资金平衡的运作模式;加强项目储备,加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选址、施工许可、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成熟一批、实施一批;严把项目标准,规范开工建设、不留后遗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 2020年8月14日
《经济参考报》记者18日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牵头印发《关于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县城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通知称,支持领域聚焦县城及县级市城区,特别是120个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兼顾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2015年以来“县改区”“市改区”形成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 具体到支持的领域,通知明确,一是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支持区位布局合理、要素集聚度高的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内重点园区、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等。 二是县城新型基础设施。支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5G网络、物联网、车联网和骨干网扩容等。支持市政公用设施数字化改造项目,包括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领域终端系统等。支持大数据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集约化数据中心、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和产业数字化平台等。支持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项目。 三是县城其他基础设施。包括支持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商贸流通设施建设项目等。 配套政策方面,包括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六家银行总行每年分别安排一定规模的信贷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实行优惠信贷政策。六家银行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贷款执行优惠利率。按照项目实际需要,给予原则上不超过20年的中长期贷款。此外,加强财政性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安排财政性资金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促进项目的经营性现金流与贷款条件相匹配。各地区通过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比例等方式,加强与六家银行信贷投放的配套衔接。有条件市县可成立政策性风险补偿基金或担保公司,为借款人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经济参考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加快工作部署,打出了一套组合拳。下一步,将聚焦政策和项目落地,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持续加强示范带动,促进形成投资合力,同时加强监督检查评估,确保投资精准有效,不留后遗症。 孟玮表示,县城是我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空间,是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从短期看有利于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从长期看,有利于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她介绍,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加快工作部署,打出了一套组合拳。一是着力加强顶层设计。今年5月底,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4大领域17项建设任务。根据这个文件,近期又陆续印发关于推进县城产业平台、县城智慧化改造,以及流通设施、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补短板强弱项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确了各项具体任务的实施路径。 二是创新配套支持政策。国家发改委会同6家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联合印发通知,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县城建设。研究制定《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以更好发挥资本市场作用。 三是强化示范带头引领。按照发展基础扎实、财政实力较强、政府发债率较低这样的原则,选择120个县和县级市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 四是统筹加强资金支持。截至7月底,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等渠道,已投入资金超过1200亿元。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也加大投入力度。 孟玮表示,下一步,将聚焦政策和项目落地,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区加快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各市县加强项目谋划设计,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持续加强示范带动。引导120个示范地区推进建设示范性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营模式,尽快形成示范效应。三是促进形成投资合力。引导各地统筹利用各类财政性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建立政银企对接的长效机制,加大中长期信贷和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力度,重点保障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各项任务落实。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评估。重点盯住五个“严防”,即严防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防“大水漫灌”,严防“半拉子工程”,严防“大拆大建”,严防“贪大求洋”,加大督查力度,引导各地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投资精准有效,不留后遗症。
图片来源:微摄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扩内需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确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措施,促进增加居民就业和收入。 会议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内需最大潜力所在和“两新一重”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稳住经济基本盘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加强城市短板领域建设,围绕农民进城就业安家需求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水平。一要针对防疫和防汛防灾减灾中暴露出的问题,着力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相关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预防和应对重大疫病的综合能力。科学规划和改造完善城市河道、堤防、水库、排水管网等防洪排涝设施,加强台风、地震、火灾等各种灾害防御能力建设。二要着眼满足群众改善生活品质需求,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大环保设施、社区公共服务、智能化改造、公共停车场等薄弱环节建设,提高城市发展质量。三要针对大量农民到县城居住发展的需求,加大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县城交通、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提高县城承载能力。四要引导促进多元化投入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公益性项目财政资金保障机制,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对有一定收益、确需建设的公共设施项目予以倾斜。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建立公用事业项目合理回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引导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各地要加强项目储备和开发,逐步解决城市发展历史欠账。坚决防止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五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进城农民就近打工就业提供机会。 会议指出,今年就业形势严峻,灵活就业规模大、空间大,是稳就业的重要途径。要压实地方特别是市和区县政府责任,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劳动者合理有序经营。一是鼓励个体经营。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纾困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支持。二是支持非全日制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三是对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医疗等新就业形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激励互联网平台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四是加强就业公共服务。适应企业灵活用工需要,发展零工市场。维护灵活就业人员薪酬、职业安全等权益,严禁拖欠劳动者工资。研究制定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五是动态发布社会需要的新职业,开展有针对性培训,增强群众灵活就业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6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选择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 哪些城市入围? 从数量看,示范县及县级市数量为120个,占全国县及县级市(1881个)的6%。从结构看,在示范名单中,县的数量占2/3、县级市数量占1/3。 从分布看,长江三角洲区域、粤港澳大湾区等东部地区县城58个,中部地区县城31个,占示范数量的74%,其中湖北、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山东各10个;西部和东北地区有条件县城31个,其中边境城市5个。 从区位看,中心城市周边和有关省份初步编制完成的9个都市圈规划内的县城为81个,占示范数量的68%。此外,县级政府综合债务率预警县及县级市一概不纳入。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补齐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短板弱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从短期看,有利于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推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从中长期看,有利于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人民幸福感。 哪些短板要补? 通知瞄准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引导的公共领域,明确提出了4大领域17项建设任务。 其中,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含6项建设任务。在完善教育设施方面,主要是建设公办幼儿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设施、建设普通高中校园校舍设施等。在改善养老托育设施方面,主要是扩充护理型床位、建设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综合性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等。 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含3项建设任务。在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方面,主要是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终端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等。在改善县城公共厕所方面,主要是配建补建固定公共厕所或移动式公共厕所、改造老旧公共厕所、增加无障碍厕位和第三卫生间等。 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含5项建设任务。在优化市政交通设施方面,主要是建设公共停车场、改造客运站、完善市政道路“三行系统”等。在发展配送投递设施方面,主要是建设公共配送中心、布设智能快件箱等。在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方面,主要是完善水电气路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推进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含3项建设任务。在提升农贸市场水平方面,主要是改善交易棚厅、在批发型农贸市场配置检测检疫设备、在零售型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完善环保设施、改造畜禽定点屠宰加工厂等。 要注意哪些问题?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县级人民政府在项目谋划、储备、实施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避免5类问题。 一是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审慎论证项目可行性,优选项目、精准补短板、不留后遗症。 二是严防“大水漫灌”,确保精准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三是严防“半拉子工程”,确保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规模充足。 四是严防“大拆大建”,鼓励优先采取改扩建方式,必要时采取新建迁建方式。 五是严防“贪大求洋”,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优化建筑设计和风貌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