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印发,在29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迪晶介绍,《决定》主要内容包括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此外,还有20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法律。加上这次改革事项,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已经分16批取消下放1094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压减比例达到47%。 “研究这批改革事项过程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争提出一些务实管用的改革措施;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深入分析监管现状和风险情况,精准提出改革方案;坚持放管结合、并重,确保能够做到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迪晶介绍。 此次《决定》中,农业农村部取消下放了5个事项。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王乐君介绍,这次取消的5个事项可分为农业投入品监管、职业准入、农业资源环境保护3类。农业农村部将不断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持续改进和优化审批流程、审批环节,上线网上备案平台,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便利企业办事。 乡村兽医是适应农村实际需要和我国养殖业发展要求而建立的一支兽医队伍,据统计,全国登记的乡村兽医大概有14万人。这次《决定》将乡村兽医的登记改为了备案,对此,王乐君表示,这有助于让更多具备兽医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到乡村兽医工作中去,有助于促进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取消许可也不会降低乡村兽医的专业水平,乡村兽医从业仍要符合《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比如要取得中等以上专业学历,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五年以上等。”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介绍,这次国务院压减和下放行政许可的一大亮点,就是服务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涉及扩大对外开放的有三个方面:简化市场准入程序,便利进出口业务,给予外国人更多国民待遇。 迪晶介绍,下一步工作从以下几方面来开展: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等管理事项,从严整治变相审批。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畅
近10万家企业 被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9月12日,记者从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历时8个月,目前辽宁省已全面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任务,比原计划提前20天。这为辽宁省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实施“一证式”环境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排污许可制是围绕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管理的最核心制度,是排污单位守法、管理部门执法、社会监督护法的基本依据。年初以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要求、内容、时限和保障措施进行细化,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部分城市行政审批部门上下一心、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 辽宁省将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作为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措施,纳入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对核发登记实施全过程管理,将任务分解到月,对进展缓慢地区进行预警约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还成立工作调度组和技术专家组,采取专人调度、专家包市指导的形式,随时解决各市遇到的问题,并同步开展质量审核,全程指导整改,确保核发质量。为保持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执法,组织开展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以及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并将排污许可制落实情况列为生态环境执法重点检查内容,强化许可制度执行的强制性。 据介绍,辽宁省共梳理各类企业近14万家,去除不在核发范围、企业关停等情况,共有近10万家企业被纳入排污许可制管理,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其中,为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9000余张,登记管理企业近9万家;对1700余家不符合条件企业下发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后核发排污许可证。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集中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质量“回头看”工作,查缺补漏,检查分类处置准确性和发证登记合规性,确保全覆盖和应发尽发。
按照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总体方案,证监会“刀刃向内,主动改革”,着力推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监管工作简政放权。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证监会聚焦重点,完善分类监管,从7方面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证监会已取消15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类行政许可事项,减幅达50%。 据悉,近年来,证监会调整管理方式,大幅精简了行政许可事项。证监会落实新证券法要求,2020年新取消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撤销分支机构,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以及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3项行政许可以及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等2项行政许可子项,并整合2项行政许可。 中金公司合规总监陈刚表示,减少行政许可事项使证券公司报批报备负担大幅降低,参与市场活力显著増强,工作效率与发展动力进一步提升。如董监高任职改为事后备案管理,缩短了证券公司变更董监高的周期,有利于公司优化管理、快速引进优秀人才等。 “之前我们新设营业部,一次性不能新增超过10%,而且要先申请后验收,每新设一次营业部需要准备准备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陈刚表示,这不仅耗费人力、物力,更重要的是耗费时间。目前证监会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大大提升了证券公司经营和拓展业务的灵活度。 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将所有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设立及牌照类行政许可的审批程序,由“先筹后批”调整为“先批后筹”,即由申请人先筹备、通过现场检查后再批准,调整为先批准、申请人筹备并通过现场检査后再展业,从而大大降低申请人成本。 同时,证监会明确对诚信及合规风控水平较高、中长期投资业绩突出的基金管理人申报的常规公募基金产品实施快速注册,将权益类、混合基金、债券基金注册周期由2个月调整为分别不超过10天、20天、20天。进一步优化常规债券基金产品注册机制,纳入快速注册机制的产品,注册期限由原则上不超过30天缩短至20天;未纳入快速注册机制的产品,注册期限由原则上不超过75天缩短至45天。 此外,为减轻申请人负担,证监会将许可证明文件从132项减少至63项,最大限度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同时简化保留的证明事项要求。 证监会还主动公开审核进程,提升透明度,每周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审核进度、反馈意见内容,接受各方监督;同时进一步推进审核标准公开,对外发布《基金类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1号》等文件。 记者了解到,在不影响监管效能、明确衔接安排的前提下,证监会按照“能废则废、能简则简、能放则放、能并则并”的原则,2019年清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报告备案事项61项;对确需保留的备案事项,进一步简化备案文件、规范备案内容、优化备案流程。 据介绍,近年来,证监会系统还着手清理规章制度,推动与新证券法不相适应的19部证券基金机构监管规则的废止与修改工作;系统梳理涉及机构日常监管的规章制度,形成了涵盖百余部规则的清理计划,涉及立、改、废、释以及合并各个方面。 陈刚表示,新证券法实施以后,证监会能在短时间内实现各项安排的衔接,体现了监管部门的效率和自上而下推动简政放权工作的决心,给证券公司发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易方达基金、创金合信基金等机构表示,证监会不断优化审批备案流程,使程序更简化、标准更明确、进度更透明,有利于各机构主体更好地发挥主动性和创新活力。
按照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证监会“刀刃向内,主动改革”,着力推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监管工作简政放权。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2013年以来,证监会已取消15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类行政许可事项,减幅达50%。同时,证监会聚焦重点、完善分类监管,从7个方面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7个方面举措包括:调整管理方式,大幅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审批程序,降低申请人成本;深挖潜力,提升产品注册效率;精简证明文件,减轻申请人负担;主动公开审核进程,提升透明度;压缩备案报告事项,消除繁文缛节;系统清理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衔接。 据介绍,在调整管理方式、大幅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方面,证监会落实新证券法要求,2020年新取消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撤销分支机构,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以及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等2项行政许可子项,同时整合了2项行政许可。 在精简许可事项的基础上,证监会还着手优化审批程序,降低申请人成本。据悉,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将所有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设立及牌照类行政许可的审批程序,由“先筹后批”调整为“先批后筹”,即由申请人先筹备、通过现场检查后再批准,调整为先批准、申请人筹备并通过现场检査后再展业。申请人成本因此大幅降低。 同时,证监会明确,对诚信及合规风控水平较高、中长期投资业绩突出的基金管理人申报的常规公募基金产品实施快速注册,将权益类、混合基金、债券基金注册周期由2个月分别调整为不超过10天、20天、20天。 证监会还进一步优化了常规债券基金产品注册机制,纳入快速注册机制的产品,注册期限由原则上不超过30天缩短至20天;未纳入快速注册机制的产品,注册期限由原则上不超过75天缩短至45天。 为减轻申请人负担,证监会还将许可证明文件从132项减少至63项,同时简化了保留的证明事项要求。 此外,证监会还主动公开审核进程,每周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审核进度、反馈意见内容,接受各方监督,同时进一步推进审核标准公开,提升透明度。 记者了解到,在不影响监管效能的前提下,按照“能废则废、能简则简、能放则放、能并则并”的原则,证监会在2019年清理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报告备案事项61项;对确需保留的备案事项,进一步简化了备案文件,规范了备案内容,优化了备案流程。 新证券法实施后,证监会系统推进与新证券法不相适应的19部证券基金机构监管规则的废止与修改工作,系统梳理了涉及机构日常监管的规章制度,形成了涵盖百余部规则的清理计划,涉及立、改、废、释及合并等各个方面。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到8月28日,山西省提前1个月完成全省40864家固定污染源排污单位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清零工作。 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列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的重大改革任务。省生态环境厅把排污许可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积极组织技术团队和专家,建立指导帮扶组,通过电话、微信群、现场指导等各种方式,帮扶各市开展工作。各市按照有关部署和要求,主动出击,多策并举,全力推进。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联动作战,全面摸排督促企业完成登记。各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坚持依法依规、质量优先理念,太原市实施“三审三校”,临汾市采取“一轮培训、三轮审核”的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工作进度和发证质量。 下一步,山西省将迅速组织开展排污许可发证登记质量“回头看”工作,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切实做到监管清单全面、分类处置精准、填报信息规范、整改措施到位,确保全面实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排污登记“应登尽登”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的目标,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体系,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康泰生物21日早间公告,公司与AstraZeneca UK Limited(以下简称“阿斯利康”)签署了《约束性交易条款清单》,阿斯利康独家授权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区域”)内对许可产品进行研发、生产及商业化。 近日,双方就本次合作的所有条款和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许可协议》,对双方签署的《约束性交易条款清单》进行了详细规定:阿斯利康独家授予公司在区域内对许可产品进行研发、生产及商业化的分许可。未经阿斯利康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在协议项下进一步授予分许可;公司拥有在区域内开发许可产品的唯一权利;区域内药品上市持有人(MAH)均以公司的名义递交并由公司拥有,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完成许可产品的开发,取得注册批准,并全权负责许可产品的商业化;公司确保在2020年底前拥有至少每年生产1亿剂许可产品的产能,在2021年底前拥有至少每年生产2亿剂许可产品的产能。 本次公司与阿斯利康签署《许可协议》,公司将独家获得其许可产品的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的授权许可,有利于丰富公司的疫苗研发技术、增强公司的疫苗研发实力。疫苗研发是一项复杂严谨的科学活动,难度大、周期长,如研发进度或结果未达到预期,本协议存在提前终止的风险。
超讯通信12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向工信部申请5G小基站入网许可工作,等待统一标准下的主管部门的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