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中国卫通(601698.SH)昨日晚间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00亿元(含本数),其中,30.00亿元用于卫星项目。今日,中国卫通股价开盘下跌,跌幅2.32%,报17.30元,盘中最低价报16.72元,跌幅达5.59%,最高报17.89元,涨幅1.02%。临近今日收盘,中国卫通股价小幅回升,收报17.72元,涨幅0.06%。 公告显示,中国卫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投资者,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00亿元(含本数),其中,9.00亿元用于中星6D卫星项目,9.00亿元用于中星6E卫星项目,12.00亿元用于中星26号卫星项目,3.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中国卫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9.81%的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果按发行上限发行4.00亿股测算,航天科技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1.64%的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中国卫通表示,公司上述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显示,2019年12月中旬,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平股份”,300074.SZ)与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相关人员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初步商谈,涉及“智停车系统建设项目”的有关内容。2019年12月24日,华平股份与东亚前海证券签订保密协议。2019年12月下旬,北京汉鼎科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鼎咨询”)进场编制“智停车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2月27日,华平股份与汉鼎咨询签订保密协议。 2月15日晚间,华平股份初步确定岳迅信息等7家战略投资者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月17日上午,华平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在内的12个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确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领达投资、晟汇南海、陨石投资、岳迅信息、壹玖捌壹、皓谦信息和赣州景赫。2月17日11:45,华平股份在指定媒体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华平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所述的“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9年12月24日,公开于2020年2月17日11:45。 2020年2月16日,华平股份实际控制人叶某彭通过邮件向徐露发送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认购协议,当晚徐露通过邮件进行了回复。徐露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岳迅信息的法定代表人,知悉了华平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悉时间不迟于2020年2月16日。 2019年2月17日上午,徐露通过手机操作本人账户,分4笔累计买入“华平股份”16.56万股,成交金额76.43万元;2月20日,全部卖出“华平股份”16.56万股,成交金额85.29万元,扣除相关税费后实际盈利87249.85元。 徐露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相关规定,青岛监管局决定:没收徐露违法所得87249.85元,并处以261749.55元罚款。罚没合计34.90万元。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上海,2010年4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00074)。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5.02%。 岳迅信息为上海岳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露全资持有该公司,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 2020年02月17日,华平股份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2月17日,华平股份发布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领达投资、晟汇南海、陨石投资、岳迅信息、壹玖捌壹、皓谦信息和赣州景赫,发行对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且均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2月25日,华平股份发布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领达投资、晟汇南海、陨石投资、赛摩网络、兴太信息、磐石信息和赣州景赫,发行对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且均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4月22日,华平股份发布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以下为原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 〔2020〕1号 当事人:徐露,男,1985年9月出生,住址:上海市黄浦区。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徐露内幕交易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平股份)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徐露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徐露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2019年12月中旬,华平股份与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相关人员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初步商谈,涉及“智停车系统建设项目”的有关内容。 2019年12月24日,华平股份与东亚前海证券签订保密协议。 2019年12月下旬,北京汉鼎科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鼎咨询”)进场编制“智停车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2月27日,华平股份与汉鼎咨询签订保密协议。 2020年2月14日晚间,东亚前海证券、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准备、起草、编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材料及文件。 2月15日晚间,华平股份初步确定岳迅信息等7家战略投资者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月17日上午,华平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在内的12个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确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领达投资、晟汇南海、陨石投资、岳迅信息、壹玖捌壹、皓谦信息和赣州景赫。 2月17日11:45,华平股份在指定媒体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华平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所述的“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9年12月24日,公开于2020年2月17日11:45。 二、徐露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华平股份” (一)徐露知悉内幕信息情况 2020年2月16日,华平股份实际控制人叶某彭通过邮件向徐露发送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认购协议,当晚徐露通过邮件进行了回复。徐露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岳迅信息的法定代表人,知悉了华平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悉时间不迟于2020年2月16日。 (二)徐露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操作本人账户交易“华平股份”情况 “徐露”账户,2016年9月7日开立于海通证券上海真华路营业部,资金账号为010XXXX077,下挂沪市证券账户A62XXXX130和深市证券账户021XXXX636。“徐露”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开立于交通银行,账号尾号为0927。 2019年2月17日上午,徐露通过手机操作该账户,分4笔累计买入“华平股份”165,600股,成交金额764,343元;2月20日,全部卖出“华平股份”165,600股,成交金额852,850元,扣除相关税费后实际盈利87,249.85元。 以上事实有华平股份公告、保密协议、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情况说明、邮件记录、相关证券账户资料和交易流水、相关银行账户资料和交易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徐露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没收徐露违法所得87,249.85元,并处以261,749.55元罚款。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2020年12月24日
2月1日,德邦股份发布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正式核准文件将在后期另行公告。伴随着本次定增落地,此前颇受关注的韵达股份(002120.SZ)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入股德邦股份的事件也正式落下句点。 早在去年5月,德邦股份发布公告称通过韵达股份全资子公司福杉投资斥资6.14亿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逾6673万股,用于后者的转运中心智能设备升级项目及IT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此后公司经历证监会问询、公司回复、与韵达股份签署补充协议、修改定增主体、上会审核等一系列过程,历时八个多月公司引入韵达股份作为战略投资者相关事宜终于靴子落地。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韵达股份及德邦股份选择的锁价定增颇有难度,去年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引入战投出台新规后,对相关战略投资者定义、合作协议等各项规定更为严格,本次德邦股份引入韵达股份成为新规后首家成功的案例。 据了解,韵达股份将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认购6.14亿元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锁定期为36个月,交易完成后,韵达股份将持有德邦股份的股权比例约为6.5%,为德邦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德邦股份的转运中心智能设备升级项目、IT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月15日,京东方发布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募资200亿元用于收购武汉京东方光电部分股权,投资重庆第6代柔性AMOLED产线及成都京东方医院等项目。 当前,各类显示技术快速发展、共生共存,其中LCD技术仍是未来5年-10年的主流应用技术。随着超高清、大尺寸显示屏需求不断增长,显示屏产品价格逐渐上涨。作为全球半导体显示龙头企业,京东方的产业规模、技术实力均位居全球领先地位。据了解,京东方武汉10.5代TFT-LCD生产线已于2019年12月底实现量产,随着LCD产业逐步回暖并步入快速发展通道,京东方武汉10.5代线未来盈利可期。 京东方方面表示,将所募资金用于收购武汉京东方光电24.06%股权,进一步提高持股比例的同时,一定程度增厚上市公司收益。 据了解,本次非公开发行还将投入柔性显示、数字医院等创新技术及业务的拓展布局。其中,京东方拟将资金投入“京东方重庆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项目”,此举在深化OLED领域技术储备的同时,将助力京东方快速提升柔性OLED产能、扩大市场占有率;目前,京东方已在北京、合肥、成都等地布局多家数字医院,本次拟将资金投入成都京东方医院建设,旨在立足成都、辐射四川以及西南地区,扩大线下医疗服务体系网络,助力京东方智慧医工事业的发展。 据悉,这是继京东方2013年之后,时隔8年再次启动非公开发行,本次募资规模不超过200亿元,相较京东方当前市值不足10%,对原股东摊薄有限。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京东方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促使资本结构更趋稳键,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京东方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京东方制定了相应填补措施,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新型显示、传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蓬勃发展,正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催生出物联网万亿级的广阔市场。 京东方方面表示,经过多年创新发展,公司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和持续研发投入,形成了以半导体显示事业为核心,MiniLED、传感器及解决方案、智慧系统创新、智慧医工事业融合发展的“1+4”航母事业群。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效助力京东方快速推进物联网转型战略,为未来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天齐锂业(002466)159亿元定增“火速”告吹。 对于定增终止原因,天齐锂业表示,鉴于控股股东前期为支持公司发展而实施了股份减持计划,为避免任何由于继续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构成实质上的短线交易的风险,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1月15日,天齐锂业定增预案刚刚出炉。彼时天齐锂业称,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约159.2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预案显示,此次定增股票定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44.92元/股)的80%,最终敲定发行价格为35.94元/股(上市公司最新股价报59.76元)。 尽管在终止定增的公告中,天齐锂业并未提及是否有监管关注的相关原因,但1月15日深夜,即公司披露定增预案后不久,深交所便火速对其下发了关注函。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表示,请结合此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6个月内天齐集团减持情况,并对比此次定增价格,具体说明控股股东减持后又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否实质上构成短线交易。 此外,根据《预案》,此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天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认购对象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现金及等价物金额、资产负债率等情况,认购对象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来源、筹措资金的具体途径,是否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以及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是否合理可行,是否存在忽悠式定增的情形等。 此前,2020年12月8日晚间,天齐锂业宣布拟引进战略投资者IGO,对方将携带14亿美元资金进入,以化解这家锂业巨头迫在眉睫的债务危机。通过对旗下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天齐锂业暂时缓过劲来,近19亿美金债务也展期至11个月之后。 截至1月15日收盘,天齐锂业股价为59.76元/股,相较2020年12月初整体上涨了115%,公司总市值也已高达883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天齐锂业实现营收24.3亿元,同比下滑36.09%;净利润亏损11亿元,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亏损13.60亿~22.70亿元。 去年以来,天齐锂业股东频频减持。2020年5月19日,天齐锂业曾公告称天齐锂业控股股东天齐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86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减持原因为偿还股票质押融资。
12月29日,中信建投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22日,中信建投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亿股,每股发行价格35.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84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623.5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48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12月28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共计31名投资者,获配对象和获配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募集资金用途,中信建投表示,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发行人资本金和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发行人经营管理层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确定了各募投项目的资金安排:
12月28日晚,湘电股份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湘电股份在湖南省国资委的支持下,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打出翻身仗。 今年2月,湘电股份公告再融资预案,拟向湖南省省属国资运营平台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是再融资新规颁布以来第一批公告预案的上市公司。12月,湘电股份正式参加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会议接受监管检阅,并顺利通过发审委会议。 2018年以来,湘电股份生产经营下滑,各类矛盾集中爆发,陷入发展困境。在此情况下,湘电股份毅然走上了改革脱困之路。湘电股份立足自身发展情况,通过剥离湘电风能、长沙水泵厂等亏损资产,停止亏损业务,及时堵住失血点,全面停止贸易业务,加强内控管理,消除运营风险点。同时,湘电股份将战略重心回调至电机、电控优势主业,并凭借国际领先的船舶综合电力和特种发射技术在军工装备制造领域结出累累硕果,进一步巩固公司的盈利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为湘电股份补充流动资金,聚焦电机、电控和军工三大主业,推动湘电股份持续健康发展,提升运营质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将由兴湘集团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湘电集团通过与兴湘集团的一致行动关系将进一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助力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还将显著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减小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为湘电股份的再次腾飞提供强有力的助推剂,使国有资本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断优化,有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