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这三个字对于股市来说,总是那么敏感,那么吸引眼球! 据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要求进一步打通落实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涉及到印花税部分,草案总结印花税暂行条例多年实践做法,一方面总体保持现行税制不变,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同时,草案规定买卖、技术等合同和证券交易的税率维持不变。 那么,将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究竟是何意味?印花税又是否有下调空间? 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 草案总结印花税暂行条例多年实践做法,一方面总体保持现行税制不变,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另一方面适当简并税目,降低部分税率,减轻企业税负,并突出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规范,减少自由裁量权,堵塞任意性漏洞。草案规定买卖、技术等合同和证券交易的税率维持不变,降低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合同和营业账簿的税率,取消许可证照等的印花税税目,同时明确现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总体不变。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上述《印花税(草案)》其实已经有些历史。2018年11月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这意味着当前适用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即将被《印花税法》所取代,相关的规定也可能会一并进行优化。《意见稿》提出,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维持不变,仍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同时明确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或者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在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7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的第1项即为《印花税法草案》(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于2020年12月21日上午10时,在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前门西大街1号)一层代表接待室举行。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表示,2021年立法工作将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制定期货法、印花税法等税收法律等。 释放了什么信号? 从文件来看,此次证券交易印花税并未调整。不过,虽然印花税税率没调,但是把调整的权限给了国务院。也就是说,国务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这或是印花税变动的一个潜在信号,税收灵活度得以大幅提升。与此同时,当市场出现极端不活跃行情时,也有利于及时进场干预。 东北证券(行情000686,诊股)曾发表研报称,虽然此次征求意见稿并未实际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但把印花税调整职责赋予国务院,更利于统筹兼顾对印花税的征收进行管控,未来并不排除未来存在进一步降低印花税的可能性。 粤开证券资管投资总监朱鹏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单边征收(卖出时征收),税率为千分之一。当前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表明国家重视资本市场建设,随着证券市场法制建设逐渐完善,A股市场将成为居民财富的蓄水池。 他还表示,从世界主要股票市场发展经验看,绝大部分国家都不征收印花税,长期来看取消股票印花税是大势所趋。考虑到我国当前资本市场所处阶段,证券印花税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工具,短期仍需关注监管层指导意见。 印花税有无下调空间? A股历史上印花税历经9次调整,从最开始的双边征收千分之三到现行的单边征收千分之一,每次调整A股都会有显著波动,一般市场会应声大涨,但随后的交易日逐步平复,并没有改变指数方向走势的先例,更多为情绪上影响。 现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还是采用了2008年的规定,即单边征收1‰。让许多老股民记忆犹新的是2007年5月30日的“半夜鸡叫”,当时印花税由1‰整到3‰,次日股市全线暴跌。但后来股市依然保持了涨幅,并于当年10月创下6124的历史高点。 2008年4月24日,由于大盘持续杀跌,救市政策再度出台,印花税率由3‰到下调至1‰,当天大盘暴涨304点,涨幅9.29%,但这并未改变市场运行的轨迹。2008年9月19日,在全球金融危机期间,A股持续大跌,交易印花税只有再度下调,并确定为单边征收,当天沪指大涨了9.45%,超过1000只个股涨幅超9%。但股指却在一个多月后创下最低点1664点。 2018年10月,黄奇帆在演讲中表示,证券市场资本市场的税收应该有专门的考量,比如印花税,现在应该就可以取消。全世界一百多个证券市场,现在只有中国和印度收印花税。 不过,分析人士认为,从现阶段中国股市的情况来看,取消印花税的可能性并不大。首先,这是一笔很大的财政来源。据财政部公布11月财政收支情况,1-11月,国内印花税2906亿元,同比增长27.9%。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1728亿元,占印花税总额的59.46%,同比增长49.2%;其次,现阶段中国股市运行较为健康,亦不存在熊市基础,也未到使用这种终极武器救市的时候;第三,即使股市出现较大波动,仍然有比印花税更好的工具可以操作。
据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要求进一步打通落实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涉及到印花税部分,草案总结印花税暂行条例多年实践做法,一方面总体保持现行税制不变,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同时,草案规定买卖、技术等合同和证券交易的税率维持不变。 那么,将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究竟是何意味?印花税又是否有下调空间? 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 草案总结印花税暂行条例多年实践做法,一方面总体保持现行税制不变,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另一方面适当简并税目,降低部分税率,减轻企业税负,并突出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规范,减少自由裁量权,堵塞任意性漏洞。草案规定买卖、技术等合同和证券交易的税率维持不变,降低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合同和营业账簿的税率,取消许可证照等的印花税税目,同时明确现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总体不变。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上述《印花税(草案)》其实已经有些历史。2018年11月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这意味着当前适用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即将被《印花税法》所取代,相关的规定也可能会一并进行优化。《意见稿》提出,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维持不变,仍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同时明确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或者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在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7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的第1项即为《印花税法草案》(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于2020年12月21日上午10时,在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前门西大街1号)一层代表接待室举行。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表示,2021年立法工作将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制定期货法、印花税法等税收法律等。 释放了什么信号? 从文件来看,此次证券交易印花税并未调整。不过,虽然印花税税率没调,但是把调整的权限给了国务院。也就是说,国务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这或是印花税变动的一个潜在信号,税收灵活度得以大幅提升。与此同时,当市场出现极端不活跃行情时,也有利于及时进场干预。 东北证券(000686)曾发表研报称,虽然此次征求意见稿并未实际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但把印花税调整职责赋予国务院,更利于统筹兼顾对印花税的征收进行管控,未来并不排除未来存在进一步降低印花税的可能性。 粤开证券资管投资总监朱鹏向记者表示,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单边征收(卖出时征收),税率为千分之一。当前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表明国家重视资本市场建设,随着证券市场法制建设逐渐完善,A股市场将成为居民财富的蓄水池。 他还表示,从世界主要股票市场发展经验看,绝大部分国家都不征收印花税,长期来看取消股票印花税是大势所趋。考虑到我国当前资本市场所处阶段,证券印花税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工具,短期仍需关注监管层指导意见。 印花税有无下调空间? A股历史上印花税历经9次调整,从最开始的双边征收千分之三到现行的单边征收千分之一,每次调整A股都会有显著波动,一般市场会应声大涨,但随后的交易日逐步平复,并没有改变指数方向走势的先例,更多为情绪上影响。 现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还是采用了2008年的规定,即单边征收1‰。让许多老股民记忆犹新的是2007年5月30日的“半夜鸡叫”,当时印花税由1‰整到3‰,次日股市全线暴跌。但后来股市依然保持了涨幅,并于当年10月创下6124的历史高点。 2008年4月24日,由于大盘持续杀跌,救市政策再度出台,印花税率由3‰到下调至1‰,当天大盘暴涨304点,涨幅9.29%,但这并未改变市场运行的轨迹。2008年9月19日,在全球金融危机期间,A股持续大跌,交易印花税只有再度下调,并确定为单边征收,当天沪指大涨了9.45%,超过1000只个股涨幅超9%。但股指却在一个多月后创下最低点1664点。 2018年10月,黄奇帆在演讲中表示,证券市场资本市场的税收应该有专门的考量,比如印花税,现在应该就可以取消。全世界一百多个证券市场,现在只有中国和印度收印花税。 不过,分析人士认为,从现阶段中国股市的情况来看,取消印花税的可能性并不大。首先,这是一笔很大的财政来源。据财政部公布11月财政收支情况,1-11月,国内印花税2906亿元,同比增长27.9%。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1728亿元,占印花税总额的59.46%,同比增长49.2%;其次,现阶段中国股市运行较为健康,亦不存在熊市基础,也未到使用这种终极武器救市的时候;第三,即使股市出现较大波动,仍然有比印花税更好的工具可以操作。
1月4日,2021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召开国常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以下简称《印花税法草案》)。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印花税法草案》,在涉及到资本市场关注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事项上,主要有两点。一是总体保持现行税制不变,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二是草案规定买卖、技术等合同和证券交易的税率维持不变,也即证券交易印花税仍维持成交金额(卖出)的千分之一的税率不变。 此外,根据2018年11月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或者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因此,一旦《印花税法草案》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通过,上述三点就将成为证券交易印花税新政的重要内容。这对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来说,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首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这是资本市场重要性的体现,也是资本市场近30年发展的结果。因为资本市场不再是试验田,而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市场的行为规范同样也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这是对资本市场发展的一种肯定,它表明了资本市场重要性的提高。 其次,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或者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这对于资本市场的中长期发展来说是一个利好因素。如果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调整是走立法程序的话,这个流程就比较漫长,对于资本市场来说,及时性就没有保证。比如股市低迷,管理层希望通过降低印花税来激活市场交易,如果是走立法程序来修改印花税法,这没有一、两年时间都很难修改下来。但如果是由国务院直接决定,其程序就简单了很多,调整的效果也会好很多。 当然,从短期来看,证券交易印花税新政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表现为中性。因为《印花税法草案》明确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维持不变。所以,从目前来看,《印花税法草案》获国常会通过,这只是税法完善的过程,不存在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调整,因此不对股市形成太大的影响。 而实际上,从目前的股市来看,市场对印花税调整的呼声也不高。毕竟目前的税率总体上来说还是市场可以接受的。目前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是2008年9月19日确定执行的,当时正逢全球金融危机,A股持续大跌,管理层将证券交易印花税1‰的税率由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即向卖出方征收印花税,而买入方免征印花税。这一政策一直执行到了现在。这一税率之所以得以长期执行,这也表明了这一税率总体上是在市场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的。 当然,从与国际市场接轨来看,证券交易印花税有取消的必要。毕竟国外一些成熟的股市,大都是取消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如美国,早在1966年就废止了股票交易印花税;德国1991年废止;日本1999年废止;新加坡2001年废止,证券交易零税率。英国、瑞士、澳大利亚、比利时等国家虽然目前还征收印花税,但税率普遍较低。当然,是否进一步降低或取消证券交易印花税,这是资本市场下一步或未来可以考虑的事情。并不是A股市场的当务之急。 就资本市场的税收来说,当务之急是应该取消红利税的征收。因为对于A股市场来说,红利税是一个不合理的税种。比如,它只向个人投资者征收,而个人投资者明显是资本市场的弱势群体,并且个人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以投资亏损居多。又比如,A股市场很多上市公司本身就缺少投资价值,而红利税的征收进一步削弱了这些股票的投资价值。 尤其重要的是,红利税的征收让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回报变成了一种“投资惩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越多,对个人投资者的“惩罚”就越重。比如上市公司每股分红0.50元,投资者按10%扣缴红利税,则每股交税0.05元;如果每股分红1元,投资者每股交税0.10元。由于上市公司分红在市场上本身就要进行除息处理,这就意味着红利税征收部分就相当于投资者的损失,上市公司分红越多,投资者的损失就越大,这显然背离了价值投资的准则。因此,借《印花税法草案》获国常会通过之机,本人再次呼吁资本市场能尽快取消红利税的征收。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证监会 近日,证监会发布《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资本市场场外产品信息数据接口》两项金融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简称STEP)金融行业标准自2005年发布以来,2014年进行了修订。STEP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全市场证券交易数据交换规范性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业务的快速发展,改革创新的不断深入,沪港通、深港通等与外部对接需求逐步增多,亟需参照升级后的《金融信息交换协议》国际标准,结合国内证券交易实际需求,对STEP标准进行再次修订。STEP标准的修订实施将进一步规范证券交易数据交换接口,增强接口适应业务创新变化的灵活性,有利于降低行业技术开发成本和风险,提高数据的可靠传输及系统的安全运行,有效降低国际市场参与者接入国内市场的技术门槛。 《资本市场场外产品信息数据接口》金融行业标准针对在报价系统或证券公司柜台发行的场外产品类型,规定了产品信息数据接口的数据化要求、分类模板、数据化过程和产品信息,适用于产品注册、产品销售以及其他数据交换场景。标准的制定实施,可以有效规范相关场外产品的分类模板、元素定义和接口形式,有利于产品信息在产品管理人、产品发行人、产品销售机构、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信息中介和合格投资者之间高效流转,有利于产品信息的跨平台、跨系统、跨行业交换,以及产品信息的标准化采集和相关业务监管。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推进资本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着力增强基础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
印花税法草案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些内容和你息息相关。 中国政府网7月8日消息显示,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出炉,其中,印花税法草案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等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外,还有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包括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少部分税目的税率拟适当调整 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规定自1988年10月1日起,对书立、领受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印花税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征。 1992年,国家统一规定对沪深两市证券交易征收印花税,经过多次政策调整,目前证券交易印花税按1‰的税率对出让方征收。1988年至2017年,全国累计征收印花税21450亿元,年均增长19.1%,其中2017年征收印花税2206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除对少部分税目的税率适当调整外,基本维持了现行税率水平。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实行比例税率或者定额税率。其中:应税合同按不同类型,税率分别为合同列明价款或者报酬的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和千分之一;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应税权利、许可证照税率为每件五元;应税营业账簿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证券交易税率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与《暂行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作出调整的税率包括:一是为简并税率、公平税负,减少因合同类型界定不清在适用税率上引发的争议,将《暂行条例》中原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二是考虑到国务院已决定自2018年5月起对资金账簿和其他账簿分别减征和免征印花税,为了与现行政策保持一致,将营业账簿适用税率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 值得的是,《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一些免税情形,其中引人注目的是,为支持特定主体融资,对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订立的借款合同等免税;为减轻个人住房负担,对转让、租赁住房订立的应税凭证,免征个人应当缴纳的印花税。 那么,上升为法律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有什么影响呢? 从2009-2018年的数据来看,证券交易印花税在印花税收入中占了“大头”。而今年以来,证券交易印花税在财政收入总体减少的情况下保持“逆势”增长,这与股市交易量息息相关。 不过,目前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并没有变化。按照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需要征收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证券交易的受让方征收。 拟修订商业银行法 除了印花税法,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也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张智富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分类监管理念,放开并规范综合经营或混业经营;适当提升处罚上限,提高金融违法行为成本。 张智富建议,要明确分类监管理念。现行商业银行法对各类银行的准入采取相对单一的标准,经营范围、业务规则、监管要求等也未作详细区分。他建议,根据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盈利水平、客户覆盖、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实行科学动态的市场化分类监管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则建议,全面系统修订商业银行法。在修改重点上,主要包括完善立法调整范围及业务规则、明确分类监管理念、健全公司治理机制、适当支持综合经营、加大金融消保力度等方面内容。 拟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 近期关于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建议不断引起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此前表示,根据人民银行履职变化,建议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中,增加下列职能:负责宏观审慎管理,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监测和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拟定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金融消费者保护;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承担全国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涉嫌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
6月1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2020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的说明。2020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8277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7.3%,主要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价格水平变动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预计。此外,证券交易印花税预算数为1300亿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70.62亿元,增长5.7%,主要根据股票市场交易额预计情况测算。(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