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商标纠纷,无论是中泰关于红牛的大战,还是平安与好医生集团之间缠斗,解决是一个漫长过程 声称要改变规则的平安好医生如今连自己名字都要守不住了。6月13日,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好医生集团")发布消息称,"平安好医生"商标被判无效。 据介绍,6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判决:法院认定好医生集团申请的"好医生"商标为第五类"人用药"产品上的中国驰名商标,予以驰名商标保护。 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平安")抢注的"平安好医生"系列商标将最终被依法宣告无效。同时,中国平安旗下平安好医生(股票代码01833.HK)被判赔偿好医生集团300万元,并赔礼道歉。 01两者商标注册相差近15年 据了解,好医生集团的经营主体曾用名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更名为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即"好医生集团")。 2000年,好医生集团将"好医生"注册为商标。企查查显示,好医生集团还在2001年陆续完成了“好医生”商标在5类-医药、35类-广告销售、10类-医疗器械、40类-材料加工等分类上的普通商标注册。从2005年开始,好医生开始布局海外市场,并准备商标国际注册。 2010年10月,“好医生”注册商标获得国家驰名商标认定。截至2011年,“好医生”已在商标1-43类、45类共44个类别获准注册,国际上已获得至少30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保护。 除了“好医生”相关商标,好医生集团也申请了“好大夫”、“小医生”、“好护士”等一系列商标,商标领域多数集中在5类-医药,且注册状态均显示为已注册。 相比,中国平安在2014年进军互联网健康领域,并开始注册申请注册平安医生、平安好医、平安好医生、好医生来了等商标,推出了平安健康管家APP。2015年4月21日,“平安健康管家”更名为“平安好医生”。 据了解,平安好医生的实际经营主体为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主体,2017年12月在开曼群岛注册,下称“平安健康”),对外以“好医生”、“平安好医生”作为企业简称。2018年5月,平安好医生在香港上市,发售价为每股54.8港元。 02平安好医生被判侵权 对于平安健康以"平安好医生"涉嫌侵犯"好医生"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好医生集团于2018年4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好医生集团创始人耿福能表示,中国平安的"平安好医生"对"好医生"商标的侵犯,是对好医生集团资产的掠夺和瓜分。 在耿福能看来,"好医生"三个字是好医生集团二十多年巨额投入才形成的无形财产,具有巨大的品牌价值,而中国平安的"平安好医生"正是看中了"好医生"商标品牌的商业价值,直接加以利用。 2019年2月2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好医生集团诉“平安好医生”商标侵权一案。同年3月4日,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中国平安停止标志性使用“平安好医生”“好医生”字样等侵害“好医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同时,中国平安被判赔偿好医生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并在《中国消费者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不过,中国平安不服判决,并提出了上诉申请。 2019年12月3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中国平安及平安健康停止标志性使用"平安好医生"、"好医生"字样等侵害第1908463号"好医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好医生集团300万元。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平安健康作为互联网健康的经营者,在好医生集团涉案商标与其使用被控标识的服务领域类似,且“平安好医生”、“好医生”字样与涉案商标近似的情况下,应注意避让,尊重他人的商标权利,规范使用被控标识,诚实信用经营,避免相关公众的混淆。 至此,也代表着中国平安及平安健康在"好医生"注册商标的使用权上败诉,应停止侵权行为。败诉后,平安健康于今年5月12日在《中国消费者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向四川好医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即"好医生集团")致歉。 平安健康表示,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认为,其在包括药品销售服务在内的健康、医疗服务商对"平安好医生"、"好医生"字样标志性使用的行为侵犯了好医生集团1908463号商标权"好医生",给四川好医生带来了不良影响。现特此声明为好医生集团消除影响并表示歉意,并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 03"平安好医生"认定为无效商标 可值得一提的是,平安健康方面并不认为自身存在实际侵权行为。据媒体报道,平安健康相关人士强调,公司5月12日刊登的声明,系对此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终审判决结果的执行,其尊重并支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 平安健康还表示,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其最经常使用的两个商标合法有效。因此,平安健康对"平安好医生"的商标可以规范、完整使用,公司日常业务和公司运营中对上述商标的使用、宣传均不受到任何影响。 而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则给予了平安健康一记重击。经历了7份行政判决书与9份判决书,"平安好医生"最终被判定为无效商标。此前,好医生集团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平安好医生及图"商标权无效,但未获得支持。 今年6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争议商标由中文“平安好医生”及图构成,其中文“平安好医生”构成显著识别部分,该文字系普通印刷字体、通过横向进行排列。 而引证商标一由中文“好医生”及图构成,该商标显著识别部分为中文“好医生”。争议商标显著识别部分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一,二者在呼叫、含义、整体外观等方面较为相近,构成近似标志,争议商标构成对引证商标一的复制、摹仿。 法院表示,争议商标"平安好医生及图"的注册已经损害了印证商标——"好医生及图"注册人好医生集团利益的前提下,中国平安虽然通过使用、宣传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不足以与引证商标相互区分的上诉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未获得支持。 柒财经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发现,截至目前,"平安好医生"App及其官网仍然使用争议商标"平安好医生及图"中的名称和图标。对此,好医生集团表示,由于平安健康未全面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内容,且侵权仍在持续,该案正在成都中院依法强制执行之中。 04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到,今年5月,平安好医生还曾卷入抄袭风波。 今年5月9日,北京雪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雪扬科技")CEO马剑飞在微博发文称,平安好医生首席创新官陈卫俊团队,以合作为名骗取公司重要技术文件。 5月13日,雪扬科技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平安好医生侵权一事举证称,"健康卫士"APP刚刚上线时的页面与该公司旗下"安顿"APP页面样式高度相似,水波纹部分完全一致,是通过对"安顿"APP的源代码进行反编译实现。 平安好医生方面则回应,"平安好医生健康卫士"是其新上线的一款健康类产品,包括健康卫士手表以及健康卫士App。旨在通过实时监测用户的心率、血压、血氧等健康数据,建立健康模型并分析疾病风险,帮助用户实时掌握健康状态。 据介绍,2019年11月7日,双方就“在平安好医生平台销售安顿产品”洽谈合作事宜,“平安好医生”方面以了解安顿产品原理为由,要求雪扬科技提供技术原理,以方便其向公司上级领导汇报。 而后,因“平安好医生称定价太贵”而最终未能达成。雪扬科技方面表示,平安好医生的产品页面布局、具体分项项目、产品与雪扬科技的产品高度雷同,甚至有的页面图标完全一致。 而雪扬科技与平安好医生系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因此,雪扬科技认为对方剽窃其技术原理,包装成自己的产品来使用发布,侵犯其商业秘密。5月15日,马剑飞表示,其已向法院递交材料,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起诉平安好医生,索赔5000万。 作为港股上市公司,平安好医生针对两起侵权事件均未在发布公开声明。除了侵权纠纷,平安好医生的经营业绩也并不理想。其2019年年报显示,平安好医生营收同比增长51.8%,但净利润却为-6.95亿元。 据了解,成立5年来,平安好医生亏损额度超过36亿元。其中,2015年到2018年,平安好医生的亏损总额分别为3.24亿元、7.58亿元、10.02亿元、9.13亿元。同期,其管理费用分别为2.52亿元、4.61亿元、7.11亿元、9.95亿元。 根据财报,截至2019年末,平安好医生总注册用户数达到3.15亿人,在这些用户群中来自平安集团插件的用户占比达到50.8%。 另据了解,平安好医生的创始人、董事长兼CEO王涛也在今年5月被免职。同时,该公司董秘、首席运营官(COO)、首席产品官(CPO)、首席技术官(CTO)等管理层也均已退出。
王向南 发自北京 宋卫平终于松了一口气,他成功捍卫了“幸福绿城”商标。 6月5日,绿城控股因“幸福绿城”商标纠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一案,迎来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此前相关行政判决;并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绿城控股关于第17475675号“幸福绿城”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做出裁定。 几经波折,“幸福绿城”商标纠纷案迎来了关键性转折。不过,透过该宗商标纠纷,外界更感兴趣的是,“绿城”系列商标的归属到底是谁? 绿城控股终审“胜诉” 官司并不复杂,是关于“幸福绿城”的商标纠纷。 涉及的当事人有三方: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控股”)、绍兴越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绍兴越匠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4 年,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服务”)研发上线的 “幸福绿城”APP,这是绿城服务推行 “智慧园区 ” 的移动应用,至 2015 年底,该应用已覆盖 140 多个住宅园区超 13 万户家庭。 在影响力不断扩大的情况下,2016 年 12 月,绿城服务申请注册商标 “幸福绿城”,但这一商标已被绍兴越匠抢先注册。 判决书显示,绍兴越匠的原股东之一是该幸福绿城 APP 的注册用户,且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时,绍兴越匠的另一股东还在绿城服务任职。“越匠公司在明知绿城公司已在相关领域广泛使用‘绿城’和‘幸福绿城’的情况下,仍申请注册诉争商标难谓善意。” 针对绍兴越匠的第 17475675 号 “幸福绿城” 商标,绿城服务认为其已构成恶意抢注,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但未获支持。2018 年 4 月,这一异议申请被商标局驳回。 两个月后,绿城服务的关联公司绿城控股对该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而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绍兴越匠的“幸福绿城”商标在第 9 类商品中与计算机相关的部分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 绿城控股对上述裁定不服,并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该裁定,绍兴越匠 “幸福绿城”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2019年8月27日,绿城控股等来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行政判决书,但判决结果不尽人意,诉讼请求被驳回。 很快,绿城控股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经过大半年的等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行初5556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商评字[2019]第50699号《关于第17475675号“幸福绿城”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绿城控股关于第17475675号“幸福绿城”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做出裁定。 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场已持续了约3年的商标纠纷案走到了终审。 不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绿城控股关于第17475675号“幸福绿城”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还将重新做出裁定,将持续关注。 谁的“绿城”商标? 除却本宗商标纠纷,让外界更感兴趣的是,“绿城”系列商标的归属到底是谁? “幸福绿城”中有着“绿城”字眼,该商标申请人为绿城服务,其曾为绿城控股的子公司。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绿城控股的法人为宋卫平的妻子夏一波,宋卫平为董事,而绿城控股及母公司信益集团均由宋卫平、夏一波和寿柏年控制。 2015 年,绿城控股退出绿城服务股东行列;2016 年 7 月,绿城服务登陆港股,成为当时中国市值最高的上市物管企业。尽管从股权关系上看,绿城控股不再是绿城服务的股东,但双方仍属于关联公司。宋卫平、夏一波、寿柏年全资持有的 Orchid Garden Investment,目前拥有绿城服务 34.65% 的股份。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显示,第一件 “绿城”商标是由绿城中国于 1997 年 7 月申请,随后绿城控股作为申请人,在多个商品类别上申请 “绿城” 、“绿城房产 ”等商标及服务标志。2006 年,绿城控股与绿城中国订立商标许可协议约定,允许后者免费使用上述商标;对于当时的宋卫平而言,“绿城”商标的使用不过是左右倒右手。目前,宋卫平及夏一波在绿城中国持股不足 10%。 据绿城中国官方网站介绍,在 2013 年 1 月 22 日," 绿城房产(GREEN TOWN)"(注册在第 36 类商品,注册号为第 1354911 号)荣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 " 中国驰名商标 " 称号。三年前,在以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商标持有人的众多商标中,确定选择使用在第 36 类商品上的 " 绿城房产 GREENTOWN 及图 " 作为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主商标。 至 2016 年 6 月订立商标转让及补充协议前,绿城控股、绿城中国及关联公司在中国国内申请的“绿城”相关商标达 165 件。 2016 年,绿城中国重组蓝城代建业务,商标转让及补充协议显示,绿城控股同意向绿城中国或其指定公司转让“绿城”系列商标,合共 15 个项目;同时,绿城中国同意促使转让由绿城房产注册的“育华”商标予绿城控股,而无需任何费用。 对于“绿城”系列商标的使用,双方亦有明确划分:绿城控股现有业务仍可使用“绿城”商标,在未来的业务上,只要是非房地产开发业务、以及与绿城中国不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上都可使用。同时,绿城中国旗下建设管理业务、酒店业务和高端装修业务将上市,绿城控股也要同意转让与上述业务相关的 “绿城”系列注册商标予绿城中国。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显示,在 2016 年 7 月后,绿城控股申请了26 件“绿城”商标,其中,23 件集中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申请。 而于该协议订立后,赴港上市的绿城服务依然保留了“绿城”的相关元素。据其招股书,2014 年 12 月 30 日,绿城控股与绿城服务订立商标许可协议,同意绿城服务及成员公司在中国使用 “绿城”图形商标及“绿城房产”中英文字商标。该许可协议的期限至商标届满日期止。除上述两件授权使用的商标外,截至目前绿城服务还申请了包括“绿城生活”、“幸福绿城”、“理想绿城”在内的 80 件商标。
又一年端午节将至,粽子再次成为热门话题。在海南,“定安粽子”不得不提。 自2010年开始,随着定安端午美食文化节的名声逐渐打响,“定安粽子”已成为定安一张亮丽的名片,享誉省内外,深受市场青睐。 定安粽子为什么备受青睐?主要是因为其选料上乘,糯米、粽叶、猪肉、蛋黄一样不少,而且,用于包裹粽子的粽叶采自定安县岭口、翰林、龙河、龙门等火山地区生长的半老柊叶,所用的糯米采用火山地区所产的优质富硒糯米,粽馅是著名的定安黑猪肉和当地红土泥腌制的咸鸭蛋黄,加入精心配料制成。粽子蒸煮的时长必须达12小时以上。 2014年3月,“定安粽子”被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核准注册为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志定安著名农副产品———“定安粽子”从此有了特殊“身份证”。 “定安粽子在市场供不应求,如果没有相关的行业标准,那么品质就难以保证。”定安县粽子协会会长王沸健说,为了保证定安粽子品质如一,保护定安粽子品牌,让消费者吃到真正好吃的定安粽子,定安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2015年6月7日,“定安粽子”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授权仪式在定安举行,该县10家规模化粽子生产企业,获得定安粽子商标使用授权。让定安粽子有了受法律保护的“身份验证码”,消费者购买正宗定安粽子将更加放心。“定安粽子”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授权每年举办一次,到2020年,已经连续举办了6年,被授权企业已经从原来的10家发展到了25家; 每年通过定安县主流微信公众号及岛内主流媒体平台公布“定安粽子”商标授权使用的企业名单,让消费者了解哪些企业在生产正宗的定安粽子; 利用定安县政府每年举办的海南(定安)端午美食文化节的契机,全方位向消费者展示定安粽子的商标文字和图案,加强消费者对定安粽子商标认知度,提高消费者辨别真伪的能力; 通过冬交会、欢乐节等大型会展,采用平面展板、门形架广告、旗幡、服装等方式向消费者展示定安粽子的商标文字和图案; 积极主动联系工商部门,加强定安粽子商标的使用指导和市场监管,维护“定安粽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合法合理使用; 引导和监督获得“定安粽子”商标授权的生产企业在粽子产品包装上规范印制“定安粽子”商标的文字和图案,提高品牌的辨别度和形象度; 拓宽假冒伪劣定安粽子的举报渠道、并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 从2017年开始,每年举办定安粽子裹绑技术培训班,传承定安粽子的传统技术和推广定安粽子的历史文化 …… 经过几年的努力,如今定安粽子的品质得到保证,销售也越来越规范,“定安粽子”品牌已然得到有效保护。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海南(定安)端午美食文化节的品牌越来越响亮,每年定安粽子借助市场、超市、酒店以及线上订单等渠道分别销往海口、广州、深圳、上海等地,甚至远销海外。在高铁和飞机上,也能看到定安粽子的身影。 当吃货遇上“山寨粽” 三招鉴别定安粽子真伪 定安粽子具有口感甘、香、糯、韧,糯而不糊,油而不腻,甜咸适中,香糯可口,风味独特的特点。近年来,定安县粽子协会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加大打假力度等举措,充分保证定安粽子的品质始终如一,坚持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开心,使定安粽子的名声越来越响亮。不少消费者不仅爱上定安粽子的美妙滋味,也由此爱上定安的美好生态。 然而,因定安粽子粽美味佳,市面上的“模仿者”可不少。在岛内很多大街小巷,经常看到商贩挂着醒目的“定安黑猪肉粽”招牌。不少消费者奔着招牌去选购,但很多时候买到的却是定安粽子的“李鬼”。 那么问题来了,怎样辨别哪些才是正宗定安粽子?对此,定安粽子协会会长王沸健提供了三个快速识别正宗定安粽子的方法。 1 最关键的一点,所有的定安粽子协会的会员企业生产的定安粽子,都会带有“定安粽子”的商标,如果没有这个商标,那就不是正宗的定安粽子。 2 外形上,定安粽子在裹绑上,严格按照三横三纵的裹绑技巧,外形下方上尖;打开粽子之后,正宗的定安粽子是用糯米做的,颜色呈黄偏绿,带有一定的黏性;而仿冒的定安粽子,有的黏性不够甚至不粘,两种粽子光在成色上就有很大区别。 3 口感上,按照定安粽子协会的行业标准,富硒柊叶、红泥土腌制的咸鸭蛋、富硒糯米、定安黑猪肉,这些原料及配比都有严格的生产要求。煮好的定安粽子软绵味透,油而不腻,这是仿冒粽子仿不来的。
老字号品牌承载着悠长历史和独特商誉,长期以来,不少企业靠打“擦边球”试图与老字号品牌产生联系进而牟利。同时,在新兴业态冲击下,部分老字号企业也面临经营困难、品牌衰落的困扰。如何有效维权并逆势“突围”,成为当前一些老字号企业发展的燃眉之急。 未注册的“老字号”成网红餐厅 在北京,很多消费者对西四包子铺并不陌生。尤其经过近两年的营销和推广,俨然已成为时下“网红”餐厅。在“大众点评”App上,西四包子铺名列北京市西城区小吃快餐热门榜第一名,6000多条来自网友的评论称该店“老网红”“打卡地”“儿时的味道”。 然而,记者从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了解到,现在的“网红”西四包子铺和老字号二友居的西四包子铺没有任何关系,“网红”西四包子铺挪用了二友居的品牌历史和故事,并用这种打“擦边球”的方式误导消费者和投资人。 华天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已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由于历史原因,华天集团并未注册“西四包子铺”商标。而记者检索中国商标网发现,目前还有华天集团在内的8家公司正在申请注册“西四包子铺”商标。 饱受“套牌”侵扰的还有庆丰包子铺。庆丰包子铺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针对庆丰包子铺的侵权行为增多,有的是门店,有的是展会摊位,有的甚至是小早点摊。侵权行为地分散、侵权主体规模较小,导致企业的维权成本较高。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黄秋平认为,商标注册是商标权最明晰的起点,尽早注册既可防止他人抢注,亦可避免诉讼中的举证难题。对于已经被抢注的商标,应当及时从申请撤销和主张无效的角度采取措施,积极向商标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证据。 业内人士指出,针对“网红”餐厅“傍名牌”反而更受消费者认可的现象,老字号也应当进行反思,如何利用新经济和新业态来推广发扬老字号的历史文化积淀。 拥抱新业态探索新发展 事实上,众多老字号企业已经开始新业态的转型。记者采访发现,疫情期间,由于线下门店客流量锐减,更多老字号将目光投射到线上。 为保障疫情期间人们的用餐安全、丰富用餐选择,京东、盒马、每日优鲜等平台纷纷向老字号抛出橄榄枝。广州酒家、杏花楼等百余家餐饮企业纷纷加入京东生鲜发起的“餐饮零售发展联盟”倡议,为老字号餐饮企业线上转型提供帮助。 为解决企业复工后团体用餐问题,在团餐配送方面,北京市东城区商务局与饿了么合作,通过“安心卡”实现餐点从制作到配送全流程可追溯,通过“无接触式配送”“企业点位优化”等方式确保用餐安全。 记者了解到,类似“宫保鸡丁、烧茄子、炒油菜”这样一套工作餐,东城老字号便宜坊3公里内免费配送,价格仅为35元。此举可使便宜坊在方便周边居民和企业的同时,增加门店收入。 同时,北京便宜坊集团专门购买保温箱,保证菜品出锅后不降温。为了保证送餐及时,便宜坊成立送餐队,保障一条龙服务。此外,南门涮肉也首次尝试上门送餐,包括小料、凉菜、羊肉类、牛肉类、鲜菌类、豆制品类、蔬菜类等7个大类、30多种菜品,很多菜品价格均低于店面日常售价。 多家老字号餐厅还利用疫情契机,线上探索“云转型”。直播镜头前,峨嵋酒家川菜烹饪技艺传承人毛春和身穿白衣、头戴高帽,一边烹制,一边将川菜的特色娓娓道来:“火候把握在刚断生、正好熟之间,上浆码足底味……”隔屏飘香,把直播观众“看饿”。 北京华天相关负责人介绍,华天每周都会定期汇总美团、大众点评等平台上旗下各企业评价情况,并进行针对性分析和改进。同时,每个月还会根据各店评分情况进行排名,以提高各企业对消费者反馈的重视程度,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擦亮老字号金招牌还需解决多个问题 老字号源远流长,各关联企业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程度地使用老字号商标,之间关系盘根错节。多名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要实现老字号的长足发展,还需解决商标注册、运营,侵权保护,以及创新服务产品等多方面问题。 ——商标注册不及时,权利边界模糊。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助理高斐表示,部分老字号企业缺乏对自身知识产权的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固守着广大消费者对其品牌既有的认可,对于宝贵的无形资产没有积极进行发掘、整理、保护和宣传,带来一些老字号被抢注为商标时的维权困境。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元田表示,在没有注册商标的时代,老字号企业的经营范围并不会受到品类服务的限制。但在现代商标法实施以后,老字号企业仍难以摆脱经营惯性,虽注册商标但忽视权利边界,在经营过程中超越核准范围使用老字号、不规范使用老字号。 ——金招牌“躺在权利上睡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刘虹蕴表示,现实中,部分老字号企业在将老字号注册为商标后没有进行实际使用,甚至仅仅为应付使用义务而进行象征性使用等,“躺在权利上睡觉”,存在极大风险易导致商标被撤销。 而在实践中,部分老字号企业未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未对自身享有权利的商标进行规范性使用,突破了既定的市场格局,也造成了消费者的混淆,极易使自身陷入侵权涉诉的困境之中。 ——互联网时代创新产品和服务。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副教授王锐认为,过去一些老字号企业习惯守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吃老本”,如今在激烈市场竞争带来的危机感之下,越来越多的老字号企业开始主动转型创新,适应新一代消费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