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10个交易日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金鸿顺(603922)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宣布告吹。 金鸿顺7月20日晚间公告,鉴于交易各方就本次重组的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安排、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核心条款的交易细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于7月21日复牌。 按照原计划,金鸿顺此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收购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慧博云通”)100%股权。 核心条款产生分歧 金鸿顺终止重组事项公告中披露了公司推进重组的各项工作,今年4月23日,交易各方已就整体方案进行了初步沟通交流。 7月6日,金鸿顺与慧博云通的控股股东申晖控股签署了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框架协议。当日晚间,金鸿顺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收购慧博云通100%股权。公司股票7月7日起停牌。 “公司自停牌以来积极推进重组事项,包括聘请中介机构入场进行尽调、评估等。”金鸿顺称,因交易各方就本次重组的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安排、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核心条款的交易细节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考虑,公司最终决定终止筹划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7月20日签署终止协议。 金鸿顺表示,本次重组预案相关交易协议最终未正式签署,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涉及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定金支付等事项,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指引的要求,金鸿顺承诺在披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标的曾在新三板挂牌 天眼查资料显示,慧博云通成立于2009年3月,是一家专注于IT服务领域的企业,向全球客户提供软件外包、智能硬件检测与认证、移动通讯终端的测试和评估等专业服务。2016年3月25日,慧博云通正式登陆新三板挂牌交易,2017年8月公司终止挂牌。 慧博云通公布的最近一期财报显示,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25亿元,同比增长122.8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5.99万元,同比增长564.07%;截至2016年底,慧博云通资产总计为2.2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9.79%。 而金鸿顺主营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及其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于2017年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不过,金鸿顺在2019年年报中披露,汽车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公司主要客户产销量不及预期,受此影响,2019年公司汽车零部件销量较上年同期下滑了约20%。公司2019年实现营收7.68亿元,同比下降28.18%,净利润亏损8913.96万元,同比下降258.51%。
共达电声20日早间公告,公司于2020年7月18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万魔声学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书面通知。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此前,公司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通过万魔声学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万魔声学100%股权。共达电声为吸收合并方,万魔声学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万魔声学将注销法人资格,共达电声作为存续公司,将承接(或以其全资子公司承接)万魔声学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及相关权益。同时,万魔声学通过子公司潍坊爱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达电声5,498万股股票将相应注销,万魔声学的全体股东将成为共达电声的股东。 7月18日,公司接到万魔声学的通知,受新冠肺炎的影响,虽然标的公司有序复工复产,积极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但增幅仍不及预期,完成2020年的业绩承诺存在不确定性。与此同时,鉴于本次重组历时较长,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和政策已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标的公司拟重新评估其他路径登陆资本市场。为切实保护交易双方和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尚需经公司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与交易对方协商签署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同时,公司将承诺自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披露后的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又一家A股公司被终止上市,7月14日晚间,千山药机(300216)披露,收到深交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早在2019年5月13日,千山药机就因2018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等问题被暂停上市。经过14个月的漫长等待后,深交所正式对千山药机宣布“死刑”,并要求千山药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回顾一年多前,因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以下简称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千山药机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 2020年6月30日,千山药机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财务会计报告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由此,千山药机触及到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千山药机的A股之旅已经濒临末路。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7月14日,深交所最终决定,千山药机股票终止上市。自深交所作出千山药机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该公司股票交易将进入退市整理期。 若千山药机提出复核申请,且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那么自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千山药机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千山药机股票予以摘牌。 2019年11月29日,千山药机就已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2015-2018年期间,千山药机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具体来看,2015年,千山药机违反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违规确认与华冠花炮的设备销售收入;同时,虚构九江清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客户的销售回款,虚减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导致2015年度利润虚增7950.5万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95.76%。 2016年,千山药机未如实对解除与太平洋证券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违规确认华冠花炮烟花生产线、中苋科技的捆包机生产线的销售收入、虚构九江清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客户的销售回款、虚增在建工程,导致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3.57亿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60.05%。 2017年,千山药机实控人刘祥华及其胞弟刘华山通过关联方,实际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10.12亿元,千山药机未按规定对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履行临时报告义务。 根据定期报告披露,2017年~2019年期间,千山药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3.08亿元、2.01亿元和1.98亿元,同比下降59.7%、34.78%和1.63%;实现净利润则是-3.24亿元、-24.66亿元、-7.85亿元。
*ST亚振(603389)的自救之路再度遭遇挫折。6月22日晚间,*ST亚振宣布终止购买连云港劲美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美智能”)100%股份事项。 今年1月6日,*ST亚振披露交易预案,拟以不超过10亿元收购劲美智能。预案披露后,上交所随即下发问询函。 2018年度,*ST亚振实现营业收入4.17亿元,同比下降27.18%;实现归母净利润-8610.9万元,同比下降241.04%。2019年,*ST亚振实现营业收入3.72亿元,同比下降10.72%;实现归母净利润-1.25亿元,亏损比上年增加3840.8万元,面临暂停上市压力的*ST亚振必须自救。 今年1月6日,*ST亚振披露交易预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以不超过10亿元的价格购买白向峰、刘优和合计持有的劲美智能100%股权,其中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不高于60%的交易对价。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对方承诺,劲美智能2020年至2022年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000万元、1.1亿元、1.3亿元。不过劲美智能2019年净利润仅为4533.18万元。上交所随后在问询函中要求公司结合在手订单、客户数量、合同金额等因素说明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中国家居/设计互联网战略专家王建国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并购标的和上市公司的互补性并不强,并直言*ST亚振“赌”得有点大。记者5月26日就相关问题采访*ST亚振时,对方表示暂不方便回应。 时隔不到一个月,*ST亚振宣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均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受新冠肺炎疫情及资本市场情况变化等影响,继续推进已不再合适,“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各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ST亚振同时强调,公司尚未参与劲美智能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未来的发展战略。公告显示,*ST亚振将于6月30日在网上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上市公司董事长高伟、劲美智能董事长白向峰将出席说明会。
黄山胶囊22日早间公告,公司曾于2020年2月与小山材料、周小山、周莹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收购小山材料100%的股权。本协议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无具体转让金额。上述《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组织中介机构对小山材料进行尽职调查等评估工作,受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及各方对交易价格及定价原则存在不同理解,未就具体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未签署具体正式的合作协议。如继续推进本次收购的各项工作,不符合各方利益,经交易各方共同商议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收购意向,原《框架协议》中所有条款均终止履行,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公司与各方签订的《框架协议》仅为各方意向合作的初步洽谈结果,截至目前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框架协议》终止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