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对涉房贷款仍维持了严监管态势。近期,银保监会披露多张巨额罚单,总额逾亿元,大多涉及违规“输血”房地产项目。另据市场机构统计,今年1月份以来,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对各类型银行业机构共开出150余张罚单,其中涉房贷款占罚单总数比例已超半数。包括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江西德兴农商行等30余家银行因涉及违规发放商业用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违法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被处以几十万元至上百万元以上的罚金。例如,邮储银行因“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等26条案由被处以4550万元罚金。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不久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对7家中资大型银行、17家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共5档机构分类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其中,中资大型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被设定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其余机构的相关贷款占比则依档次不同依次减少。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根据成熟市场经验,房地产贷款占比过高,或在一定时期内占比上升过快,将会给金融体系造成较大风险。目前,我国房地产贷款余额(含个人住房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在29%左右,但部分银行机构存在占比过高的情况。如多次冲击IPO的东莞银行,近期被爆出存在涉房贷款占比过高问题。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东莞银行的信用债评级报告显示,“东莞银行房地产相关领域的风险敞口相对较大,存在业务集中风险”。 “加强对违规涉房贷款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房地产的金融监管,是坚持‘房住不炒’的重要举措。”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房地产分析师夏丹认为,目前仅有少数银行的个人房贷余额占比超标,面临着调降压力,多数银行尤其是大中型银行的个人房贷额度仍存在空间,因此相关政策短期内对房贷利率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但对监管机构来说,需要防止房地产行业调整可能出现风险向金融系统传导。 可以预期的是,涉房涉地贷款核查管控仍将是后续监管重点。银保监会在近日召开的2021年工作会议中提出,要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和重点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规定。在业内看来,加强对房地产贷款的金融监管正是为了引导资金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特别是加大对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金融、小微企业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陆 敏 )
● 日前,有传闻国内多个城市房贷暂停,引发市场热议。近日,中国证券报记者对深圳多家银行进行调研采访,试图还原“房贷暂停”传闻背后的真相。相关银行业务负责人指出,近期房贷的市场投放量整体保持了平稳运行。在“房住不炒”背景下,相关银行在保证刚需用户贷款需求的前提下,严把房贷审核关。 有序放贷 2021年伊始,深圳、上海、杭州等多个城市加码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楼市炒作行为。同时,房贷市场也风吹草动,关于多个热点城市“暂停房贷”的传闻不胫而走。有传闻当前深圳等地的银行房贷额度紧张、办理房贷业务时间变长,甚至有“大量银行停贷”的小道消息传出。 上周末,中国证券报记者对深圳地区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等多家银行进行采访调研了解到,今年1月份,深圳按揭贷款额度、投放力度与去年同期及四季度同比、环比均变化不大。 工行深圳分行个贷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刘上海告诉记者,近期,关于深圳“银行暂停房贷”消息引起广泛购房者关注,部分客户担忧银行会不会大面积停办业务。实际上,该行新发放房贷规模较去年年末基本持平,未暂停放款。目前,该行对符合放款条件的住房贷款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有序进行贷款投放。 “1月份投放量较上年末有所增加,放款速度甚至较上年末略有加快。”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总经理陈晓广表示,该行目前正常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不存在所谓的停贷或暂停收单的情况。 随着近年来房贷政策趋于稳定,目前房贷利率定价已形成比较平稳的市场化机制,近期各大银行并无利率调整的相关计划。据悉,目前深圳各银行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标准均为:首套房利率为5年期LPR利率上浮30BP,二套房为5年期LPR利率上浮60BP,与去年保持相同水平。 保障刚需 “房贷没有停,也不会停。”针对近期市场上的传闻,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一二手房业务正常接单,并没有停贷。每个客户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可能有些客户觉得放款稍微慢一些,造成一些误解,并不存在“暂停接单、节制接单”的说法。 “正常购房者完全没必要担心出现房贷暂停的情况。”上述招行负责人解释,目前各家银行的信贷资源都在保持一个均衡配置。当然,购房者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准备好申请贷款材料,例如购房资格证明、婚姻关系证明、首期款缴纳证明、还款能力证明等,这样有助于银行更好更快批贷。 “对首付资金来源、收入等审核会更加规范,主要还是保障‘刚需’。”广发银行深圳分行零售信贷部副总经理陈朗告诉记者,为落实“房住不炒”政策,该行进一步规范了房贷客户的审核标准,对于已符合放款条件的按揭业务,一直保持平稳、有序发放。 对于近期有客户反映的房贷放款流程变长的说法,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个人信贷部总经理毛欣对记者表示,放款周期长短由交易办理流程的各个环节决定,每个客户情况不同,放款时长也有所不同,很难一概而论。“例如,疫情期间,购房交易周期较过往有所拉长。” 优化业务结构 为防范金融体系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央行和银保监会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 对于上述制度的出台,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表示,监管部门将密切监控银行业对房地产的融资,确保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但这一规定对个人贷款影响不大。 某国有大行深圳分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上述新规,该行已从总行层面传达了相关精神,要求全行上下通过优化业务结构等方式降低对房地产贷款业务的依赖。对个人客户而言,个人按揭住房贷款额度该行一直保持了平稳运行的态势,因此,刚需购房者无需担心这一政策的影响。
●本报实习记者王方圆 日前,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多家银行房贷政策未出现调整,但对经营贷十分谨慎。 专家表示,从政策角度而言,不排除未来北京部分银行调整房贷相关政策。此外,经营贷政策也可能出现变化。 房贷政策未生变 “只要您满足贷款要求,房贷就不难批下来。”某国有行客户经理刘杰(化名)表示,自家银行并未出现房贷额度收紧或利率上调的情况。 另一家国有行客户经理张扬(化名)也表示,自家银行的房贷政策没有任何变化。据她介绍,自家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在5.2%左右,二套房贷款利率在5.7%左右。 某农商行客户经理李晓(化名)称,自家银行不仅未收到房贷收紧相关通知,而且房贷审批速度还很快。“您和中介网签1-2天之后,我行即可执行批贷,过户1-2天之后我行即可放款。”李晓称。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前央行出台了“房贷集中度”规定,且已有其他地区对房贷有所调整。从该角度而言,并不排除未来北京也会对房贷政策进行调整。 严查经营贷用途 虽然北京多家银行对于房贷颇为“淡定”,但对经营贷却表现得十分谨慎。 某股份行客户经理张希(化名)对中国证券报记者明确表示,经营贷只能用于企业经营,严禁流入房地产市场,办理经营贷需要客户提供经营流水、上下游采购情况等信息,银行在放款时也会通过受托支付形式。 “如果客户被查出来经营贷用于违规用途,银行也要担责任。”李晓称,自家银行对经营贷管控非常严格,客户申请经营贷需满足多项要求,如公司经营两年以上,且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公司章程等资料。 不过,对客户合规的经营贷贷款需求,银行也持欢迎态度。张扬就向中国证券报记者推荐了一款面向纳税情况、经营状况较好的小微企业推出的一款经营贷产品,利率甚至低于3.65%,“只要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审批速度挺快的”。 满足真实需求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多地对房贷、经营贷出现政策调整,目的在于满足真正的贷款需求。 某位贷款中介表示,银行之所以严控经营贷风险,与近年来不少客户将房贷转换为经营贷套利有关。据他透露,目前北京地区部分银行有调整经营贷利率的想法,不排除未来会提高经营贷利率及提高放贷标准。 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对于银行因经营不审慎、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不过,经营贷本质上也是合规的贷款产品,长期来说,还是需要继续做的。”严跃进称。此外,银行可进一步研究资金投向房地产哪些领域,例如可关注当地小户型住房及租赁市场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些关于房贷的传言引发了市场波动。对此,严跃进建议,银行在贷款方面既要落实政策,也应提供一些便民服务,缓解紧张情绪。“房贷集中度是从银行防范经营风险角度而言的,但真正应解决的是老百姓的购房问题,需要将政策落实。”
在严监管的大背景下,开年首月仍有众多银行因信贷违规问题收到罚单。2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根据银保监会网站信息统计发现,监管部门1月共计公示298张涉贷罚单。因“数罪并罚”甚至出现了千万级罚单;另外,因个人经营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多用途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而受罚的案例再度出现。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1月银保监会及各级分支机构共公示298张“涉贷”罚单,被罚银行覆盖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及村镇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其中,罚没金额超千万的有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港股01398)及工行重庆市分行,金额分别为5470万元、1550万元。不过,两家银行千万级罚单均是“数罪并罚”,涵盖“自营贷款承接本行理财融资”“贷款用途管理不尽职”“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等问题。 百万级罚单约9张,其中,有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联社等小型农村金融机构也尝到百万元罚金“苦果”,例如,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数罪并罚而吃到110万元罚单,涉贷问题主要体现在社团贷款管理混乱,部分社团贷款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行业等。另一家被罚村镇银行是大邑交银兴民村镇银行,因违规办理信贷业务等数罪并罚,罚没金额约150万元。 298张罚单中,虽违规行为有所不同,但贷款“三查”不尽职、资金贷款被挪用等原因最为普遍。同时,违规输血房地产市场等行为也仍未杜绝。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1月“涉贷”罚单中仍约有29张罚单涉及房地产市场,罚款金额约在21万-145万元之间。 例如,西安银行(行情600928,诊股)及多家支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而被处罚,包括个人经营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西安银行城西支行因房地产开发贷款支付审核不严格,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而被罚28万元。工行衢州分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信贷资金被挪用,违规流入股市或证券账户、通过息转费虚增中间业务收入等行为被罚95万元。 “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一直是监管关注的焦点,监管的目的在于防止资金大量无序流入到房地产市场,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化,降低各地房地产政策有效性,或是资金被低效使用,未能真正流入到需要信贷支持的实体企业中,”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指出。
就在17亿股首发限售股解禁前夕,成都银行(行情601838,诊股)第三大股东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抛出“清仓式”减持方案。除此之外,成都银行房地产贷款超监管红线近期也引发市场关注和担忧。 “好好的一波涨势硬生生被渤海拉下来。”2月1日,有不少股民在成都银行股吧发牢骚。 2月1日,成都银行开盘报9.92元/股,截至收盘,股价报10.24元,跌幅1.73%,成交额6.44亿元,换手率1.76%。 当天,成都银行解禁17.05亿股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占总股本比例47.19%,涉及171名股东,比例较大。 而就在解禁前夕(1月31日),成都银行第三大股东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下称“渤海基金”)宣布拟减持清仓。 除此之外,成都银行房地产贷款超监管红线近期也引发市场关注和担忧。 第三大股东拟清仓减持 1月31日,成都银行发布公告表示,股东渤海基金计划根据市场价格情况,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成都银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17亿股,占成都银行股份总数的6%。 截至公告,渤海基金持有成都银行股份2.4亿股,占该行总股本比例6.64%,是该行的第三大股东。 “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成都银行股份总数的5%,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4亿股,占成都银行股份总数的6.64%。”公告称。 其实,从业绩来看,成都银行在上市银行中排名较为靠前。国信证券(行情002736,诊股)在研报中指出,截至2020年三季度,成都银行归母净利润同比为4.8%,位列上市银行第7名、上市城商行第3名。 从资产端来看,成都银行资产规模快速扩张,总资产、贷款同比增速分别为17.7%、20.2%,分别位列上市银行第5名、第9名。 从负债端来看,成都银行存款规模稳步提高,前三季度同比增长24.5%,位列上市银行第3名。同时,成都银行资产质量也达到行业中上游水平,2020年9月末不良率不良+关注贷款率为2.19%,较6月末下降2bps,为上市城商行第5位。 国信证券研报认为该行股票价值在13元至15元之间,该行依托于高粘性客户、优质股东资源的对公业务保障了中短期内业绩增长的确定性。 房地产贷款占比“踩红线” 在国信证券看来,成都银行核心优势是负债成本低、接近五大行水平,由此推动存贷利差居于行业前列。 但在房地产类贷款占比方面,成都银行“双踩线”。根据2020年6月30日数据,成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26.02%,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35.82%。 而根据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也就是说,成都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应为22.5%、17.5%,而成都银行超出“红线”较多。 据中信建投(行情601066,诊股)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杨荣以2020年半年报数据测算,38家上市银行中,房地产贷款占比超标2%的银行及比例中,成都银行超标13.3%,居首;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标的银行及比例中,成都银行超标8.52%,居首。 “在成都银行未来4年的净新增贷款中,个人住房贷款的占比需要压降至5%以内,而房地产行业公司贷款需压降至0%,才能在2024年达标。”东吴证券(行情601555,诊股)测算得出。 受房贷新政影响,成都银行股价连续阴跌。该行副董事长何维忠随后在1月4日和5日连续两日共计增持7万股股份,持股数量达到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54%。两日增持约耗资67至68万元,向市场传递信心。 中金公司(行情601995,诊股)表示,成都银行等房地产贷款占比超限,预计与这些城商银行融资合作较为紧密的个别区域性房企或将面临开发贷边际收紧压力有关。不过,超标银行有足够长的过渡期调整信贷投放结构,不会影响规模增长和盈利能力。 对此,成都银行回应称:“我行将认真学习、积极研究央行、银保监会发布的《通知》,按照监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当前,我国对涉房贷款仍维持了严监管态势。近期,银保监会披露多张巨额罚单,总额逾亿元,大多涉及违规“输血”房地产项目。另据市场机构统计,今年1月份以来,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对各类型银行业机构共开出150余张罚单,其中涉房贷款占罚单总数比例已超半数。包括建设银行(行情601939,诊股)、农业银行(行情601288,诊股)、邮储银行(行情601658,诊股)、光大银行(行情601818,诊股)、江西德兴农商行等30余家银行因涉及违规发放商业用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违法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被处以几十万元至上百万元以上的罚金。例如,邮储银行因“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等26条案由被处以4550万元罚金。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不久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对7家中资大型银行、17家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共5档机构分类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其中,中资大型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被设定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其余机构的相关贷款占比则依档次不同依次减少。 民生银行(行情600016,诊股)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根据成熟市场经验,房地产贷款占比过高,或在一定时期内占比上升过快,将会给金融体系造成较大风险。目前,我国房地产贷款余额(含个人住房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在29%左右,但部分银行机构存在占比过高的情况。如多次冲击IPO的东莞银行,近期被爆出存在涉房贷款占比过高问题。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东莞银行的信用债评级报告显示,“东莞银行房地产相关领域的风险敞口相对较大,存在业务集中风险”。 “加强对违规涉房贷款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房地产的金融监管,是坚持‘房住不炒’的重要举措。”交通银行(行情601328,诊股)金融研究中心首席房地产分析师夏丹认为,目前仅有少数银行的个人房贷余额占比超标,面临着调降压力,多数银行尤其是大中型银行的个人房贷额度仍存在空间,因此相关政策短期内对房贷利率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但对监管机构来说,需要防止房地产行业调整可能出现风险向金融系统传导。 可以预期的是,涉房涉地贷款核查管控仍将是后续监管重点。银保监会在近日召开的2021年工作会议中提出,要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和重点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规定。在业内看来,加强对房地产贷款的金融监管正是为了引导资金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特别是加大对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金融、小微企业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陆 敏 )
[摘要]禁止发放无用途、虚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贷款。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防范借款人或受托支付对象通过非常规大额取现、中间人过渡资金等各类方式规避用途管理。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 在沪各中外资法人银行、中资银行分行、村镇银行、外国及港澳台地区银行分行、外资法人银行分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根据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的总体要求,现就持续做好个人住房信贷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规制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限贷等要求。 二、严格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中资地方法人银行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20〕322号)等相关要求,加强对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管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关法人银行,应针对性地强化过渡期业务调整。 三、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完善调查、审查手段。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意愿、还款能力,严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多渠道核实借款人真实收入水平,防止通过假流水、假证明等造假行为虚增偿债能力。 四、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要按照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借款人,尤其是夫妻离异借款人限贷资格的审查,防止借款人规避限购、限贷等行为给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带来的影响。充分利用各类征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借款人信用信息,结合借款人信用状况,严格审批个人住房贷款。要完善约束机制,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增加相应的约束性条款,对各类不诚信行为予以约束,并充分提示借款人。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五、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切实执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7〕359号)的相关要求,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 六、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视信贷资金用途管控,强化用途警示。禁止发放无用途、虚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贷款。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防范借款人或受托支付对象通过非常规大额取现、中间人过渡资金等各类方式规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扩大模型监测范围,提升监测效果。对确认用途违规的行为,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 七、严格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严格开展房产中介合作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证明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应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八、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各商业银行要根据通知要求,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对2020 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报告应包括组织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等;整改方案应包括时间表、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及目标等。发现违规问题的,应从机制上查找问题,并立即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借款人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惩戒。上海银保监局将对各商业银行房地产政策执行及自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