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2日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风险挑战前所未有,但我们有独特政治和制度优势、雄厚经济基础、巨大市场潜力,亿万人民勤劳智慧。只要直面挑战,坚定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动力,维护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当前的难关一定能闯过,中国的发展必将充满希望。 综合研判形势,我们对疫情前考虑的预期目标作了适当调整。今年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进出口促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重大金融风险有效防控;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主要因为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不确定性很大,我国发展面临一些难以预料的影响因素。这样做,有利于引导各方面集中精力抓好“六稳”、“六保”。“六保”是今年“六稳”工作的着力点。守住“六保”底线,就能稳住经济基本盘;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就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要看到,无论是保住就业民生、实现脱贫目标,还是防范化解风险,都要有经济增长支撑,稳定经济运行事关全局。要用改革开放办法,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拉动市场、稳定增长,走出一条有效应对冲击、实现良性循环的新路子。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今年赤字率拟按3.6%以上安排,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同时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举措。上述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强化公共财政属性,决不允许截留挪用。要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要切实保障,一般性支出要坚决压减,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禁铺张浪费。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中央政府要带头,中央本级支出安排负增长,其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各类结余、沉淀资金要应收尽收、重新安排。要大力提质增效,各项支出务必精打细算,一定要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一定要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有真真切切的感受。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 就业优先政策要全面强化。财政、货币和投资等政策要聚力支持稳就业。努力稳定现有就业,积极增加新的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各地要清理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促就业举措要应出尽出,拓岗位办法要能用尽用。 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要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强化扶贫举措落实,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健全和执行好返贫人口监测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成果。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加强重大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李克强说,今年已过去近5个月,下一阶段要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抓紧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出台的政策既保持力度又考虑可持续性,根据形势变化还可完善,我们有决心有能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今天(5月20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通信业稳定发展有关情况。截至5月18日,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开工率和复岗率分别回升至99.1%和95.4%,基本达到正常水平。(央视新闻)
连日来,各地复工复产都在努力跑出加速度,紧锣密鼓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通过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动改革来促进相关行业的转型升级。总体来看,遭遇新冠疫情一季度的“大考”后,中国经济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在快速恢复中展现出了充分的韧性,也体现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接下来,凝心聚力,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仍然来不得半点松懈,必须瞄准可能的风险隐患早做准备,着力稳住经济的基本盘。 “两会”召开在即,面对今年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各界都热切关注如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越是不确定性增加,“保”的意义就更大。围绕“六保”、“六稳”,如何实施更加精准的调控?怎样才能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如何进一步扩大开放?期待参会的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在凝聚共识中增强信心、共克时艰。 宏观调控的优势就在于相机抉择,及时让政策奔着问题去。当前经济运行整体上处于恢复期。同时,外部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性增加,只能依靠扩大内需稳住基本盘。所以,今后一段时间的调控主攻方向要放在抓“六稳”、促“六保”上,及时完善税费减免、金融支持、降低成本等助企纾困政策,期待更多来自基层一线的声音。 保经济基本盘要先保市场主体。亿万市场主体构成市场经济的基础,企业在员工就在,经济回升就有动力,就业就有支撑,收入与消费就可持续,就能形成良性循环。或许有人说,基层税收的压力太大,银行信贷的成本过高,但看问题要分主次、看长远,应急状态下的短期付出,如果能换来基本盘稳定,重回正轨的生产与消费将会迅速回补政府财力,信贷风险也将有效修复。因此,如何保住亿万市场主体,增强中小企业化危为机的信心,更需群策群力。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地方试行的产业链负责制很值得推广,就是选派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下沉企业一线,担任“产业长”,协调相关企业的上下游供需关系。千万不要觉得这背离所谓的“市场本意”,政府的“有形之手”就该在这时出手、积极作为、为所当为。只有保证链条不断,企业生产线才能坚持下去,相关的就业、信贷才有依托。此外在加快全面复工复产中,为保住更多就业岗位,必须抓紧实施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托底。 保市场主体的另一面是淘汰落后产能。之前“去产能”的艰难行进,在当前形势下可能面临难得的机遇。如大浪淘沙,必然有些落后产能、高污染行业要在竞争中淡出,这也是实现市场出清和提质增效的必由之路。但是社会政策如何托底,如何让保障措施落到每个企业、每个家庭,考验着代表委员们的智慧和技能。 把脉中国经济发展态势,把制度优势和市场规律结合好,汇聚发展澎湃动力,我们就一定能稳住经济基本面、挺起经济基本盘,就能为渡过难关赢得时间、创造条件,实现稳中求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各部门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工作;要求把“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稳住经济基本盘。 会议指出,每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各部门负责人都要列席或旁听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会议,认真听取并及时回应代表和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这是政府接受人民监督、凝聚共识、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内容和体现。今年面对极其严峻复杂的形势,做好政府工作更要汇聚代表和委员的众智众力,促进破难题克难关。考虑到目前仍处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特殊情况,要创新方式,通过视频、电话、网络等听取代表和委员意见建议,了解实情,尤其是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根据两会有关安排,会议确定,统一安排有关部门通过视频旁听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各个小组会议直播,全程听取意见建议。各部门要成立由负责同志牵头的两会工作专班,设置代表和委员热线电话,专人值守。对代表和委员来电认真记录,在大会闭幕前予以答复。对人大、政协会议简报中涉及政府工作的事项,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 会议强调,面对今年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六保”任务。“六保”针对的都是当前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是直面和克服困难挑战的积极举措,政府责任很重。必须把“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保住了就业、基本民生和市场主体,就有收入,就会拉动消费、扩大市场需求。守住“保”这一底线,稳住经济基本盘,就能为渡过难关赢得时间、创造条件,实现稳中求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为此,要加大宏观调控对冲力度,发挥财政、货币、社保、就业等政策合力。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在完善打基础、利长远的制度机制上多下功夫,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扩大开放,在促进国际合作共赢中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不断增强经济发展韧性和潜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董登新 近几年来,OECD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给付绝对水平虽然没有下降,但养老金给付水平的增长速度却普遍都在下降。 目前全国已有2/3的省份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省统收统支,剩下的省份年底前必须实现。——从全省统收统支转向中央统收统支,已是一步之遥,只差临门一脚。 2017年10月,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为此,人社部、财政部已作出相应部署,2020年底之前,必须完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而且第三轮国资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工作必须全面落实到位。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实现制度公平与效率至关重要的一步。那么,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未来的模样究竟是怎样的? (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实质是全国统收统支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养老保险是双轨制的,它由两个制度构成:一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以及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覆盖对象是没有资格或没有能力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在校的全部适龄劳动力人口。这两个制度相互补充,并形成了我国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从终极目标来看,无论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抑或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终都必须实现全国统筹,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大方向。但就目前而言,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更急迫,而且更有可行性。 目前,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主要以县(市)统筹为主,也有少数省份实现了省级统筹,但全国统筹单位仍多达2000多个,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零星分散地分布在2000多个“小水池”中,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各个分散的“小水池”各自为阵、余缺不均,这不仅导致行政管理成本高昂,制度效率低下,而且直接影响了养老保险互助共济的作用发挥,抗风险能力较弱。因此,我们急需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集中到一个“大水池”,实现全国统筹,以增强养老保险基金互助共济作用以及防范支付风险的能力。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其标志性特征是全国统收统支,具体地讲,就是全国所有参保人的缴费直接上缴给中央政府,并由中央政府直接给全国所有退休者发放养老金,其基金收付不与地方政府相干,它是完全独立于地方政府的。这样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全国统一的,它没有地区差别,也没有行业差别,充分体现制度公平与效率。 (二)由税务机构统一征缴社保费用 目前我国社保缴费存在多种模式,一类是社保征收模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保费;另一类是税务征收模式,而税务征收模式又可分为两种:一是税务代征模式,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缴费数额,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二是税务全责征收,即税务部门负责包括缴费数额核定、征收在内的全部征缴环节。 2018年3月中央发布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指出: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2018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各项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而这一改革将结束我国社保费“分征”格局,有效阻击企业漏缴、少缴社保问题,并为全国统筹奠定基础。 然而,201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重新作出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这意味着原先确定于2019年1月1日开始由税务机构统一征缴社保费的工作安排暂时发生了一些改变,为了配合企业减税降费,企业社保五险缴费则仍维持现状征收,等待条件成熟后,再过渡到由税务机构统一征缴。但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及城乡居民社保缴费不会增加企业负担,因此,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及城乡居民社保缴费,仍按原定计划直接改由税务机构统一征缴。不过,企业社保缴费全部改由税务机构征缴,最迟执行时间不能超过2020年底,这也是实现省级统筹的最后期限。 (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担任受托人 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受托资产主要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补助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国有股减持或转持资产,以及2017年11月开始实施的国资划拨资产等。 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将是理所当然、唯一合适的受托人,委托人则是人社部和财政部。 从欧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经验来看,作为受托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来至少应该补充以下两大重要职能: 第一,精算与预测职能。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尚未设立专门的精算部,我们应该尽快设立精算部,并储备顶尖、一流的精算人才,将来通过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精算,提供中短期(10年)和长期(50年)预测,并给出养老金“耗尽”的模型时点及理论风险警示,以便提醒政府提前作好风险应对。 第二,咨询与智库职能。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每年发布的年度报告内容十分简单,几乎不涉及基金收支平衡的动态分析,更没有相关制度改革的建议与风险警示,无法发挥咨询与智库的作用。借鉴欧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托管的经验,我们必须强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政策咨询、决策支持的重要功能。 美国基本养老保险(OASDI)信托基金理事会的做法与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学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该提前培养并储备优秀的精算人才,通过国际合作机制了解他国精算经验及模型方法,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全套精算及预测模式。 (四)全国将统一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首次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社保缴费基数计算口径: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尽管如此,各个省份具体执行的缴费基数仍是不统一的,甚至在各省内部采用的缴费基数标准也是不统一的。 以湖北省为例,2019社保核定年度缴费基数标准,分区域按下列三档执行: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月标准为6233元;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月标准为4800元;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月标准为4500元。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地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上限(即300%)、下限(即60%)范围内据实申报本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也就是说,同一个省内划出了三套缴费基数标准,很显然,这与“省级统筹”的距离还比较远。 不过,在2020年底之前,各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必须实现“省级统筹”,也就是说,到那时,湖北省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在全省范围内必须是统一的。 不过,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各省所有参保人将统一采用“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而不再有省域地区之间的差别。不难设想,在2020年后如果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那么,全国只能执行统一的缴费基数标准,各省的缴费基数将不复存在。 (五)单位缴费比例最终极有可能降至12% 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上,我们已于2016年5月1日起先将单位缴费从20%降至19%,又于2019年5月1日起再将单位缴费从19%降至16%,累计降幅达4个百分点,尽管如此,仍有一些省份或地区执行不一样的“本土”缴费政策,比方,浙江和广东两省早在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前后,就已经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4%,而福建省厦门市更早就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2%,成为全国最低缴费标准。 很显然,少数地区的单位缴费采用更低的缴费比例,是变相地以社保缴费“优惠”来替代税收优惠政策,这会造成社保基金的变相损失及“隐形”流失;另一方面,对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来说,也是极不公平的,它会造成不同地区“用工成本”的制度差异,可能导致企业因制度套利而被迫迁移注册地。正因如此,我们必须尽快地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以便提前做好与全国统筹无缝对接的准备。 从理论上讲,较低水平的缴费比例更容易实现全国统筹,也更符合企业减税降费的精神,因此,我认为当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单位缴费比例极有可能逐步降至12%。理由有三:其一,在社保降费大背景下,缴费比例将“就低不就高”,厦门执行的12%单位缴费比例是全国最低缴费水平,要求其上调缴费比例的可能性不大。其二,根据国际惯例,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总缴费率应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缴费率相等,而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率为20%,在全国统筹后,若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2%,再加上个人缴费8%,则正好等于20%,与灵活就业人员总缴费率相等。其三,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2%后,基本养老保险总缴费率为20%,这与基本养老保险国际平均缴费水平大体靠近。 2016年OECD共有12个国家在设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还设有强制性私人养老金计划,两类缴费合计总费率平均为22.9%;而另有23个国家没有设立强制性私人养老金计划,其基本养老保险总费率平均为18.4%。由此可见,当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降至12%时,雇主、雇员合计费率为20%,正好介于OECD国家两类制度的中间水平。 (六)男女法定退休年龄极有可能统一至60岁 目前我国男女法定退休年龄仍是多轨制的。截止2018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为9.43亿人,其中,执行60周岁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占绝大多数,将近7.5亿人,它包括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男性和女性人口共计5.24亿人,以及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男性人口2亿多人;相反,执行45岁、50岁、55岁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主要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姓人口,合计仅有1亿多人。 由此可见,无论是遵从制度公平,或是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我国的男女法定退休年龄都应该尽早统一至60周岁。尤其是近来年我国社保正在大幅降费,这一定会降低缴费积累,加大养老金支付压力,与此同时,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劳动力供给更加短缺,因此,将男女法定退休年龄统一至60岁,既能对冲社保降费、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又能有效增加劳动力供给。更何况,从世界大多数国家来看,统一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并将退休年龄延长至65周岁,已成大势所趋。 事实上,早在1935年,美国就将男女法定退休年龄统一为65岁,2027年将进一步延长至67岁。在OECD的35个国家(不含2018年加入的立陶宛)中,共有13个国家现行男女法定退休年龄介于60周岁至65周岁之间,另外22个国家现行男女法定退休年龄达到或超过65周岁,其中,挪威、冰岛、爱尔兰、拉脱维亚四国的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均达到了67岁。 另据OECD统计,在2015年至2017年间共有三个国家提高了法定退休年龄,它们分别是:丹麦将在2030年将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68岁;芬兰则将男女法定退休年龄从63岁延长至65岁,每年延长3个月,荷兰则在2022年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提高至67岁零3个月。此前,加拿大和波兰决定将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67岁。 (七)缴费年限延长至20年比较适度 法定退休年龄与最低缴费年限,是基本养老保险给付的两道门槛标准,二者缺一不可。从人的生命周期来看,从20岁至60岁是最佳劳动年龄,在这40年中,除掉大学学习和生病休息,一生工作的时间至少可长达30年,因此,将参保人最低缴费年限确定为20年,是比较科学可行的。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很显然,这一最低缴费年限规定与世界主要国家相比,是存在显著差距的。 以美国基本养老保险为例,它虽然没有对缴费年限作出具体规定,而是明确规定了退休应该达到的最低缴费积分,但从理论上折算,美国基本养老保险最短缴费年限可折算为10年,不过,这只是退休的门槛条件之一,因为美国男女现行法定退休年龄为66岁,十年缴费下限规定很容易达标。然而,在美国退休金给付公式中,它却自动“默认”了3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如果缴费年限短于35年,则退休金计算就会自动打折扣。也就是说,如果在美国正常退休并拿到标准退休金,必须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缴费满35年;第二,年满66周岁。 在实行弹性退休制度的国家,一般都设定了部分给付与完全给付的两种缴费年限门槛。比方,在OECD国家中,最短缴费年限为15年,如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及土耳其;最长缴费年限为45年,如比利时。在波兰,男性最低养老金缴费年限为25年,女性缴费年限为21年,它还决定在2022年将提高至25年;法国最低养老金缴费年限为41.5年,瑞士获完全养老金给付的缴费年限分别是:男性44年,女性43年;而瑞士最低养老金给付的缴费年限男女均为35年。 事实上,世界各国都在提高法定退休年龄,一方面,这既能提高养老金的支付水平,缓解财务支付压力,另一方面,又能通过延迟退休时间而增加缴费年限,这有利于改善养老金长期财务收支平衡。尤其是在我国,提高最低缴费年限,也可以有效对冲社保降费的支付压力。 (八)基本养老保险给付替代率可能会降至50%左右 目前世界各国大多流行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它所体现的是“三方责任”原则,这是一个多层次的养老保障架构,它分别由国家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雇主创设的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家庭或个人投资安排的自我养老储蓄所构成。在人口老龄化的今天,单一依赖其中任一支柱或主体,都是难以维系安全的老年退休生活的,因此,它必须要三支柱共同支撑,而且三个支柱各有分工、相互互补、缺一不可。 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其主要作用是底线保障,防止老年贫困,而不是充分保障;作为第二、三支柱的私人养老金,则是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的重要补充。几乎所有国家都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必须是强制实施的,而对于私人养老金计划则有自愿和强制之分。相比之下,强制性制度覆盖面广,养老金给付总替代率更高。 以OECD的35个国家为例,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给付替代率超过 50%的国家共有10个,它们只有第一支柱,而没有第二、三支柱,这些国家分别是意大利、奥地利、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土耳其、法国、匈牙利、芬兰、希腊;而OECD其他25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给付替代率均低于50%,但它们大多拥有强制或自愿的私人养老金计划。比方,英国基本养老保险给付替代率仅为22.1%,但加上私人养老金后,它的总替代率就达到了52.2%;同样,美国基本养老保险给付替代率仅为38.3%,但其总替代率(含私人养老金)却高达71.3%;德国基本养老保险给付替代率仅为38.2%,但其总替代率(含私人养老金)也高达50.9%。 在非OECD国家中,印尼基本养老保险给付替代率仅为34.3%,但其总替代率(含私人养老金)却达到了62.1%。而印度、中国、阿根廷、巴西、沙特等国基本养老保险给付替代率均超过60%,但这些国家几乎都不存在私人养老金。比较特殊的情形是俄罗斯,它的基本养老保险给付替代率仅为15.8%,再加上少许的私人养老金后,其总替代率也只有33.7%。 按照OECD测算,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给付平均替代率为76%。在社保大幅降费后,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给付替代率有可能、也有必要降至50%左右,但配套的改革措施必须跟上,即快速做大做强私人养老金计划,尤其是企业年金,这将是未来中国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最大短板与弱项。 (九)养老金调整指数化、自动化、常态化 随着物价水平和工资水平的不断上涨,基本养老保险给付也应“水涨船高”,进行相应调整,以确保老年保障的安全性不受影响。从OECD成员国来看,基本养老保险给付水平年度调整,一般采用指数化方法计算,它有6种不同的调整方法:(1)指数化调整单盯物价水平涨跌,采用这一类方法的国家最多,如美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希腊、智利、土耳其、墨西哥等;(2)指数化调整单盯平均工资水平涨跌,采用这类方法的国家较少,主要有德国和荷兰;(3)指数化调整综合考虑物价与工资涨跌情况而定,如英国、日本。(4)指数化调整综合考虑物价和生活成本,如澳大利亚等;(5)指数化调整综合考虑物价和GDP,比方,葡萄牙;(6)“拍脑袋”式调整,这只是个别国家,比方,奥地利,其基本养老保险给付水平调整没有固定公式和目标参数,而是通过一次性行政决策机制进行临时调整,带有较强的短期性、主观性和随意性。 近几年来,OECD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给付绝对水平虽然没有下降,但养老金给付水平的增长速度却普遍都在下降。这其中的原因之一,是自金融危机以来经济增速的放缓,当然更有养老金财务筹资能力不足的问题。 目前,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金发放水平经过连续十多年高达10%的调整后,一方面退休金基数已然不低,另一方面,我国近年来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为此,2015年我国首次将养老金增速调低至6.5%左右,2017年进一步调低至5.5%左右,2018年再调低至5%左右。总体而言,今后我国退休金增速不会低于CPI涨幅,也不会高于GDP增速,但如何更加科学精准地计算全国退休金发放水平的统一增长速度,仍需要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建立一套中国特色的指数化、自动化、常态化调整机制。 (本文作者介绍: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湖北省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
养老金将迎来16连涨!多项重磅举措蓄势待发 2020年伊始,新一轮养老金上调窗口再度开启。《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迎来16连涨,城乡居民养老金有望继续上调,多地已在酝酿具体方案。与此同时,2020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迎来关键年,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构建再谋新突破,多项重磅举措蓄势待发。 据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谋划中,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职业年金投资管理办法或加速出炉。2020年年内将继续上调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养老金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金投资将全面收官,备受关注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步入全面发力期。 继2019年我国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5%之后,2020年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迎来16连涨,养老金上调方案已在酝酿,或于近期加快出台。 城乡居民养老金调整方案也在酝酿。广东、内蒙古等地方案渐次出炉并于本月正式实施。比如,广东省2020年将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不少于3元基础养老金;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参保人,每月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同时,将个人原缴费档次调整为每年180元至4800元之间九个档次。内蒙古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200元至7000元之间共12个档次。对各缴费档次政府补贴也作出明确规定,3000元补贴90元,5000元补贴95元,7000元补贴100元。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朱小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仍将继续上调,在调整方式上考虑将“齐步走”的普惠调整和“排序走”的重点倾斜调整相结合。此外,公共财政将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贴以进一步缩小二元养老保险制度下的待遇水平差距。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指出,随着财政补贴标准提高以及政策上鼓励多缴多得,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整体上还将持续提升。此外,目前财政补贴主要依据地方财力情况,未来还将进一步明确标准和原则。 记者获悉,为确保养老待遇稳步提升,2020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望迎来新突破。“2020年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关键年,社保降费效果开始显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中央调剂制度力度继续加大。同时,‘十三五’收官之际,社保将基本实现全覆盖,‘十四五’目标将敲定。”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说。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日前透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对于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点,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表示,我国将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2019年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在2018年3%的基础上提升至3.5%,2020年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刘比例还将进一步提高。此外,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改革前后养老待遇平稳衔接,并尽快出台有关职业年金的投资管理办法。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 “还要加紧建立合理的养老金调整机制。既要使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和稳步提高,能够适当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又要将待遇调整控制在基金和财政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金维刚说。 作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重要过渡,省级统筹正加快推进。截至上年末,13个省份已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山东、安徽、广西、山西近日纷纷宣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此外,在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方面,2020年底还将全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养老保险“二支柱”和“三支柱”也将加快突破。 金维刚指出,在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之后,随着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规模迅速扩大、基金调剂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可以适时适当降低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率,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与此同时,通过切实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促进“第三支柱”即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 朱小玉也表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多层次社保制度建设正全面发力,二三支柱的发展将逐步迎来政策红利期。目前第三支柱制度建设顶层设计正在推进。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在促进社会领域商业保险发展方面,将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政策,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提出“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加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等。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直在路上。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即将到来,社会保障制度也将迈入制度结构基本定型、更加成熟完善的发展新阶段。在‘应保尽保’的目标基本实现后,促统筹、保公平、可持续将成为制度完善的重点。”朱小玉说。
据海南省政府网消息,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海南省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通知提出,海南基本取消本省(除三沙外)落户限制。 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以下为《方案》全文: 海南省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推进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便利非户籍人口落户,加快破除制约人口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障碍,结合海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取消本省(除三沙外,下同)落户限制。省内居民,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二、居民在落户地点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一律在其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居民也可在其自有产权住房以外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逐步清理规范各类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引导户口挂靠在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居民将户口迁移至其自有产权住房户口或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尽快实现城镇社区集体户全覆盖。 三、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维护农业转移人口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下简称“三权”),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迁出户籍的条件,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三权”,全面推行户籍变动与“三权”脱钩。 四、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落实本轮户籍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周密细致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改革不折不扣落地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密切跟踪监测改革进展、落户形势、有关影响以及各方面反应,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衍生的各种问题、困难,在试行1年后开展一次评估。省公安厅要抓紧制定落户的公安机关具体操作办法,并尽早出台实施。省教育厅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防范“高考移民”相关工作,科学预测普通高中入学需求增长,多措并举增加学位供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 本方案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此前我省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试行中遇有重大问题或建议,及时向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