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影视借壳第一股”到市值不足20亿,“诸暨帮”大佬赵锐勇的资本戏法不灵了吗? 就影视行业而言,成功的公司各有各的心得,失败的公司却大多有相同的困局。 前有唐德影视股价一落千丈,后有印纪传媒400亿市值灰飞烟灭。股东减持,高管离职,市值蒸发,股价大跌,实控人质押套现,投资者关灯吃面……总有一款套餐适合影视公司。 不过,近日长城影视因为一亿元的借款纠纷,大股东长城集团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还是让资本市场一众投资者大跌眼镜。 要知道,作为“长城系”旗下上市公司,长城影视顶着A股“影视借壳第一股”的光环,实控人赵锐勇此前的小目标可是做“邵氏电影”,“在三年内总市值达到五百亿、五年内达到一千亿。” 赵锐勇还是千亿“诸暨帮”大佬中的一员,背后少不了浙系资本的支持,怎么就被一个亿难住了呢? 资本大佬“长城系”的钱花哪儿了? 一句话概括,这其实是个现金收购一时爽,一直收购一直爽,金融扛杆一断裂,还款就是没指望的故事。 长城影视一度是资本市场上的“撒币”狂魔。 2014年左右,正是影视项目和资本打的火热的甜蜜期。被堵在IPO闸门外排队的长城影视半路转道,借壳江苏宏宝(002071.SZ),成为首家在主板上市的影视公司。短短几个月后,在一众“诸暨帮”大佬加持下,长城影视又成功拿下了另一家上市公司四川圣达(000835.SZ)将其更名为长城动漫。2015年,长城系又以5亿元控股“中药第一股”天目药业(维权)。 短短几年内,在长城影视实控人赵锐勇令人眼花缭乱的资产腾挪和收购手法下,迅速打造出拥有三家A股上市公司,一家港股上市公司的“长城系”格局。 具体怎么操作的,两个字,并购!!! 下图表格简单罗列了下长城影视这几年的收购历程,可以看出,长城影视这个“撒币”速度还是很让人上头的。奇怪的是,明明顶着影视公司的名头上市,收购标的却是广告公司、旅行社和影视城运营公司等。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让高密度的收购事项得以一路“绿灯”,长城影视绝大部分收购都采用了现金交易,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妥妥的提高了自己的负债率。2016年至2018年,长城影视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18%、75.7%和82.4%,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高频次的并购就此让长城影视走向千亿市值?呵呵! 虽然业绩并表在数字上勉强过关,但“并购狂”长城影视身上更多“消化不良”的反应逐渐显露出来。 公告显示,除了业绩不达标以外,长城影视旗下两家经营广告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核心管理层数人于2018年全部离职,相关业务只能由母公司长城影视代管。 而长城影视管理层与核心员工对广告营销行业的运营方式和盈利模式并不熟悉,导致两家子公司2018年度没有任何实际业务收入。 高管出走之外,目前赵锐勇手上所持有的“长城系”公司股权质押率超过90%,在股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爆仓风险不容忽视。 除此之外,债务逾期,控股股东股份被多次轮候冻结,2018年净利润巨亏,银行账户被冻结,子公司出售不顺,对长城影视来说,这个2019可是太“南”了。 影视公司上市的泡沫 不仅是对外收购事倍功半,自己的老本行也在走下坡路。 在上市之前,长城影视9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电视剧业务。中央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等都是其主要客户。电视剧的质量和单集投入成本息息相关,长城影视的单集投入成本在行业内属于中上水平。 一位曾跟长城影视有过多次业务往来的业内人士告诉投中教育,虽然老板漫天撒钱收购,但长城影视资金一直挺紧张的,内里已经空了。 在其看来,长城影视在上市之前,核心资产其实就是赵锐勇本人,几乎所有赚钱的项目都出自赵锐勇之手。赵是浙江文艺届乃至国内文艺圈代表人物之一,国家一级编剧、作家。从体制内出来下海后,相关资源丰富。 不过,上市以后的长城影视主营业务毫无竞争力,曾经的“中国电视剧老大”影视剧项目基本上停止好几年了,现在宣传的都是四五年前拍的老剧,投资很少,回收也很少,都是低成本的剧。 截图来自市值风云app 2015年年底,赵锐勇辞去长城影视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由儿子赵非凡暂替董事长职位。 相关人士透露,长城影视的公司管理简单粗暴,带着明显家族企业的风格,赵非凡只有高中学历,在影视圈完全是个行外人。目前长城影视董事长为赵锐勇的弟弟赵锐均,赵非凡为副董事长。 有消息称,赵锐勇退出长城影视管理层,或与当年的“广电行贿案”有关,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在公众号后台回复“大佬秘闻”查看详细内容。 从不断爆雷的唐德,卖画解困的华谊,干脆退市的印纪,还有如今深陷债务泥沼的长城影视,为什么看上影视传媒类公司的投资者总是要“受伤”呢? 在上述行业人士看来,非实物资产的估值空间太大。市场对于影视项目的估值都有问题,传统的会计师审计公司资产,他们对于影视产品的特殊性,没有正确的认知,一旦被人利用,这个泡沫就可以被无限吹大,很好骗行业外的人。 当初借壳上市时,长城影视的估值高达22.91亿元,增值率高达381%。在当时过热的市场行情下,影视传媒类公司估值虚高几乎成为常态。 从2013年开始,影视文化概念经历了被市场狂热追捧,疯狂并购,到2018年资本寒冬一落千丈的三部曲。 影视传媒泡沫碎裂的过程,也是市场环境从狂热到冷静的过程。 这一热一冷之间,画皮被揭下,内里是金玉还是棉絮一目了然。唯一赚的盆满钵满的,只有在其中翻转的资本之手。
7月29日,欢瑞世纪(重组前简称“星美联合”)披露公告称,公司于7月26日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调查显示,2016年通过借壳星美联合在A股上市的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欢瑞影视),在2013年至2016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虚构收回应收款,导致重组方案和借壳后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意思就是,欢瑞影视在借壳星美联合上市过程中涉嫌“财务造假”。 在欢瑞影视借壳星美联合过程中,欢瑞影视及其股东属于《证券法》第193条规定的“其他信披义务人”,欢瑞影视当时的股东也是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的交易对方,欢瑞影视时任董事长、实控人均为《证券法》第193条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欢瑞影视时任财务总监为《证券法》第193条规定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此,针对欢瑞影视在重组上市过程中涉嫌财务数据造假一事,重庆证监局对欢瑞影视以及当时的股东、董事长、实控人、财务总监,予以6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处罚。 欢瑞影视通过借壳重组上市,为很多人提供了非法获利的机会。首先获益的是内幕交易者。借壳上市作为A股市场的一个重大炒作题材,通常会成为内幕交易者的猎物。2016年1月29日,星美联合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摘要。但在此之前的一年(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11日),星美联合的股价就被提前大肆炒作,累计涨幅达256.65%。在2016年1月29日发布公告后,星美联合的股价就步入漫漫熊途,后知后觉的散户成了“接盘侠”,重组公告反而成了内幕交易者高位套现的“遮阳伞”。依据《证券法》第76条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借壳上市的造假主体该承担什么样的虚假陈述责任?受损投资者又该向谁追究赔偿责任?《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重大重组的交易对方应当公开承诺,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陈述,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规定,涉嫌重组上市造假的民事责任方,应该是重大重组的交易对方(资产置入方)以及明知造假也要收购该资产的上市公司参与者(董监高),上市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也是造假借壳上市的受益方,自然也难辞其咎。
热点栏目 自选股 数据中心 行情中心 资金流向 模拟交易 客户端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热点栏目 自选股 数据中心 行情中心 资金流向 模拟交易 客户端 原标题:30亿元借壳案惊曝多年业绩造假 欢瑞世纪应收账款“猫腻”玩上瘾 针对欢瑞世纪的立案调查即将落地,这笔高达30亿元的影视公司借壳案惊曝连续4年业绩造假。欢瑞世纪7月29日披露,公司于7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4号、处罚字[2019]5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调查显示,2016年通过借壳上市的欢瑞影视,在2013年至2016年连续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收、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等手段虚增利润,导致重组方案和借壳后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而业绩造假的目的直指做高重组标的估值。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事先告知书》戳破了欢瑞世纪习惯性在应收账款上做文章的利润操纵伎俩。2018年,公司再因《天下长安》应收账款过少的坏账计提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这不由令人担心和怀疑:在极力确认收入致应收账款增至逾23亿元的2018年,欢瑞的经营业绩又有多少真实性? 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收近亿元 2016年1月底,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欢瑞世纪”)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公司拟收购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原名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欢瑞影视”)100%股权,标的作价30亿元,构成借壳。该方案于2016年11月获得证监会核准,随后于2016年11月完成股权过户,欢瑞影视成为欢瑞世纪并表的全资子公司。 然而,经证监会调查,借壳标的欢瑞影视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欢瑞世纪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公司重组方案存在虚假的置入资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利润总额及关联交易重大遗漏。 《事先告知书》显示,欢瑞影视2013年因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6939.62万元;2014年因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2789.43万元。同时,欢瑞影视虚构收回应收款项2550万元,造成2015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25万元,2016年半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67.50万元。此外,欢瑞影视还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造成2013年少计提坏账准备5.2万元,2014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0.80万元,2015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4万元。除借壳前业绩造假之外,上市后公司同样存在虚构收回应收账款虚增利润的情形。 其中,在虚增营收上,欢瑞影视于2013年12月确认了《古剑奇谭》的版权转让收入,然而欢瑞影视与湖南卫视签订的《电视剧中国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生效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晚于欢瑞影视2013年12月确认《古剑奇谭》营业收入时间,且欢瑞影视在2014年6月27日才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完成《古剑奇谭》母带交接工作,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欢瑞影视会计政策的规定。 无独有偶,欢瑞影视于2013年12月确认了《微时代之恋》版权转让收入,但欢瑞影视与腾讯签订的《影视节目独占授权合同书》以及《补充协议》生效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且欢瑞影视不能证明其在2013年12月已完成母带交接手续。此外,欢瑞世纪2014年底确认收入的《少年四大名捕》亦存在同样问题。 应收账款收回及计提“猫腻”多 在虚增营收的同时,调查揭露出欢瑞影视对应收账款的虚假收回和推迟计提坏账,已成为公司利润操纵的惯用伎俩。 《事先告知书》显示,欢瑞影视2015年虚构收回上海轩叙应收账款850万元,造成2015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25万元。欢瑞影视与上海轩叙在2013年签署的《演艺人员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欢瑞影视每年向上海轩叙收取演艺人员固定佣金,2013年约定的固定佣金为1000万元。欢瑞影视于2015年6月记账确认收回上海轩叙应收账款850万元。经核查,该笔回款来自于王贤民控制的银行账户,最终实际来源于欢瑞影视实控人陈援、钟君艳。 同样的,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上海轩叙应收账款1700万元,造成2016年半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67.5万元。经核查,该笔回款同样最终实际来源于陈援、钟君艳控制的公司。 此外,借壳上市后,欢瑞世纪通过虚构收回应收款项,造成2016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283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835万元。 在推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方面,按照2012年3月欢瑞影视与浙江天光地影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签订的《电视连续剧 投资合作摄制合同》约定及实际支付投资款的时间,2013年12月,欢瑞影视应该将2012年12月支付的520万元从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但欢瑞影视直到2014年12月才由会计师将相关款项进行调整并计提坏账准备。造成公司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少计提坏账准备。 此外,欢瑞影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利用项目等方式违规占用欢瑞影视资金的情况也一直存在。例如:借壳时,欢瑞影视2013年至2015年年报及2016年半年报分别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700万元、7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上市后的欢瑞世纪2016年年报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800万元和占用资金余额3800万元的关联交易。 证监会罚单后或有更多追责 《事先告知书》显示,对于重组文件的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重庆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责令欢瑞世纪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君艳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赵枳程、张欣怡、陈宋生、庄炜、张俊平、江新光、陈亚兰、李文武、徐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对于上市后欢瑞世纪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的行为,重庆证监局拟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欢瑞世纪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钟君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赵枳程、张欣怡、陈宋生、庄炜、张俊平、洪丹丹、陈亚兰、李文武、徐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欢瑞世纪公告表示,公司在本次《事先告知书》里涉及的违法行为没有触及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情形,即公司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但这并不等于欢瑞世纪连续多年的造假行为至此“一罚了之”,公司及借壳方或将面临更多追责。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表示:“针对公司违法行为,在监管机构进行正式行政处罚后,受到虚假陈述影响的投资者,如果投资受到损失,可以向公司和责任人提起赔偿诉讼;同时,借壳标的公司通过业绩造假导致估值虚高,借壳方股东应该向上市公司进行相应补偿。” 更加值得关注的是,从《事先告知书》来看,欢瑞世纪过往数年已经惯于在应收账款上做文章。2018年,公司再因《天下长安》应收账款坏账计提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这不由令人担心和怀疑:在极力确认收入致应收账款增至逾23亿元的2018年,欢瑞世纪的经营业绩又有多少真实性?而公司刚在问询函回复中表示,上述23亿元应收账款已收回6亿元,可信度又有几分? 新伤与旧账累加的欢瑞世纪,在资本市场的“信用”正面临巨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