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人人影视字幕组是一个非盈利的内容分享组织,但从此次警方通报来看,人人影视字幕组背后涉及3家公司,涉案金额高达1600万元。 2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侦破的2起案件,其中一起是备受关注的“人人影视字幕组”侵权案。据通报,人人影视字幕组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境外盗版论坛网站下载获取片源,通过收取网站会员费、广告费和出售刻录侵权影视作品移动硬盘等手段非法牟利。 北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董新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盗版横生的原因首先是因为侵权违法成本低,许多平台存在侥幸心理。另外,当初为了促进视频分享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外和国内都先后执行了“避风港”条款为视频分享平台提供免责条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平台并不能因此为自己的故意侵权免于侵权赔偿。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人人影视字幕组是一个非盈利的内容分享组织,但从此次警方通报来看,人人影视字幕组背后涉及3家公司,涉案金额高达1600万元。从历史轨迹来看,人人影视字幕组在盗版江湖中挣扎求生,经历了数次更名、关闭、融资,从人人影视到人人美剧再到人人视频,最后又从人人视频中脱离出来,回归到人人影视字幕组盗版的老本行,曾经一度拥有“改邪归正”的机会,却都错过了。而随着人人影视字幕组被查,中国影视盗版江湖或将成为历史。 人人影视字幕组被查 涉案金额1600万元 2020年9月份,上海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和客户端提供疑似侵权影视作品的在线观看和离线下载。经与相关著作权权利人联系,上述影视作品未取得著作权权利人的授权或许可。经查,自2018年起,犯罪嫌疑人梁某等人先后成立多家公司,在境内外分散架设、租用服务器,开发、运行、维护“人人影视字幕组”APP及相关网站。 历经三个月缜密侦查,上海警方在山东、湖北、广西等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侦破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最高检四部委联合督办的“9.8”特大跨省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抓获以梁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4名,查处涉案公司3家,查获作案用手机20部和电脑主机、服务器12台,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 通报称,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人人影视字幕组通过境外盗版论坛网站下载获取片源,以约400元/部(集)的报酬雇人翻译、压片后,上传至App服务器向公众传播,通过收取网站会员费、广告费和出售刻录侵权影视作品移动硬盘等手段非法牟利。现初步查证,各端口应用软件刊载影视作品20000余部(集),注册会员数量800余万。 对于如何打击盗版产业,董新蕊认为,监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恶意盗版现象;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消费者应从自身做起,不购买盗版商品;同时,利用区块链等高科技手段进行溯源,从重惩治盗版。 几度重启却无改进 中国影视盗版时代落幕? 资料显示,人人影视字幕组成立于2004年,最初是非营利性网络翻译爱好者组织,专事译制海外影视字幕,通过网络免费发布。2006年6月1日人人影视字幕组开放论坛,2007年改名为人人影视。在那个没有版权管制的蛮荒年代,人人影视由于提供及时的带字幕“熟肉资源”而快速积累了大批美剧粉丝。 2009年,由于版权问题,国内大批盗版资源下载网站被关停整改。人人影视也因此被查,此后人人影视宣布网站转型,放弃视频下载,只提供字幕分享。2013年4月份,受影视网站思路网被查封事件的影响,人人影视宣布暂时关站。 那是正版平台初步兴起的年代,2010年优酷率先引进美剧并开设美剧频道,此后,搜狐、爱奇艺也加入到了引入美剧的阵营。2014年10月份,人人影视在美国电影协会公布的一份全球范围内的音像盗版调查报告中被点名。两个月后,人人影视彻底关闭了所有中文和国际版网站。 短暂关闭后,人人影视卷土重来。2015年2月份,人人影视宣布已经转型成美剧社区,更名为“人人美剧”上线。人人美剧定位为美剧信息分享社区,不提供视频资源下载,主要功能是提供剧集信息、排期表和剧评等。随后,人人美剧又更名为“人人视频”,并获得两轮数千万元级别的融资,投资方包括创新工场和盈动资本。 看似走向正轨的人人影视再一次遇到坎坷。2017年,“人人影视字幕组”微博发表长文《人人视频与人人影视不是一家!已彻底无瓜葛》,宣布人人影视(即人人影视字幕组)已经主动放弃人人视频所有股权,“我们并未获得任何品牌使用补偿费,老LOGO也白送给他们了”。 一方面,二者分家后的四年时间里,人人视频又先后进行过三轮融资,投资方包括小米集团、今日资本、辰海资本、百度系等巨头。有数据显示,现如今人人视频的日活已经超过了5000万。就在此前不久,人人视频刚刚迈出了重要的一步:1月26日,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对外官宣,与人人视频达成战略合作,“谋求在媒体融合和互联网媒体产业发展上实现突破”。 另一方面,在经历了关站和创业重生后,人人影视字幕组又回到了那条老路,重新变成了一个内容分享组织。一位不愿具名的传媒行业分析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民间字幕组是过去时代的产物,随着版权问题逐渐被重视,国内的字幕组盗版江湖也再难掀起浪花,影视剧盗版时代也将落幕。
此前“第一弹”APP被查引起的震动还未完全消退,如今“人人影视字幕组”也走上同一归途并被警方查办,而这背后均逃不过侵权影视作品的漩涡。2月3日,上海警方正式通报“人人影视字幕组”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一案,目前共抓获以梁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4名,查处涉案公司3家,查获作案用手机20部和电脑主机、服务器12台,涉案金额超千万元,并正在进一步侦办案件。随着“人人影视字幕组”此次被查,在让相关影视作品及著作权人提升保护自身权益意识的同时,也不禁令人们思考盗版究竟何时才会终结。 版权风险大 在影视圈内,“人人影视字幕组”的名字可谓是家喻户晓,成为不少影迷、剧迷观看影视作品的渠道,然而,该字幕组却也一直受到盗版侵权的质疑。 据上海警方透露,早在2020年9月,警方便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和客户端提供疑似侵权影视作品的在线观看和离线下载。经与相关著作权权利人联系,上述影视作品未取得著作权权利人的授权或许可。对此,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虹口公安分局展开侦查。 通过以涉案网站和客户端所留会员付款、周边产品销售付款两个二维码作为突破口,警方锁定了位于山东的梁某、丛某,以及位于湖北的王某,并很快摸清了整个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经查,自2018年起,犯罪嫌疑人梁某等人先后成立多家公司,在境内外分散架设、租用服务器,开发、运行、维护“人人影视字幕组”App及相关网站,获取片源进行处理后将盗版视频上传向公众传播并非法牟利。初步查证,各端口应用软件刊载影视作品20000余部(集),注册会员数量800余万。 而历经3个月缜密侦查后,上海警方在山东、湖北、广西等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侦破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最高检四部委联合督办的“9·8”特大跨省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抓获以梁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4名,查处涉案公司3家,查获作案用手机20部和电脑主机、服务器12台,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 如今,再点击“人人影视字幕组”的官网,页面早已无法打开,与此同时,其官方微博也早在一个月前便已安静下来,过去经常发布播出剧集信息以及招募信息的情况也已不复存在。 背后收入多? 随着“人人影视字幕组”被查,字幕组背后一环套一环的牟利流程也再一次直接展现在众人面前。 上海警方在通报案情时透露,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人人影视字幕组”通过境外盗版论坛网站下载获取片源,以约400元/部(集)的报酬雇人翻译、压片后,上传至App服务器向公众传播,通过收取网站会员费、广告费和出售刻录侵权影视作品移动硬盘等手段非法牟利。 尽管以上文字描述不过百余字,但清晰地展现出全流程,且这也是国内不少字幕组的普遍操作手段。曾在某字幕组兼职过的赵女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字幕组之所以能吸引大量用户,最为关键的是能获得不少国内观众无法直接对接到的片源,尤其是海外片源,及时且迅速,而海外片源的获取来源除了在当地盗版论坛网站下载外,有时也会选择直接对更新内容进行实时录制,或是付费购买正版资源,毕竟转回到国内后,能够获取的收益远远超过此前购买正版资源的成本。 一旦获取到片源,后期的翻译、压片并上传的流程便显得较为常规,并已形成一套工作流程。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在获得片源后,首先负责翻译的工作人员会进行同步翻译,而为了追求更快的上线速度,每翻译出一部分后便会先交由校对进行校验,随后再由后期工作人员进行时间轴等方面的处理,时间较短的作品只需一两个小时便能操作完以上流程。 “随着以上流程完成后,加工好的片源一经上传,便会聚集较多用户,由此产生的便是流量,有了流量就能产生广告收入,这是字幕组普遍的收入来源,而推出会员服务则能再次赚取用户的收入。”曾在某韩剧字幕组工作的李女士如是说。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以上收入外,字幕组也在通过售卖刻录了盗版资源的退役硬盘来获得更多收入,这也是“人人影视字幕组”的常规手段,且从其此前售卖的退役硬盘套餐可以发现,从早期售价数百元起步、定价最高不超2000元,随后已涨至3000元起步、价格最高达到数万元,这无疑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盗版治理待加强 不可否认的是,包括“人人影视字幕组”在内的相关侵权方,在获得丰厚收入的同时,也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而近年来随着国内版权保护意识的提升,并持续加强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越来越多的侵权平台及公司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8月,“第一弹”App被查的消息引起外界广泛关注,而该App自2019年开始,便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上传大量国外的影视剧集,从中收取会员充值费及广告费用。经司法审计鉴定初审,“第一弹”App共发布侵权视频2万余集,收取会员费992余万元,收取广告费2426余万元,合计非法获利3418余万元。随后,22名通过盗版影视App播放侵权视频的犯罪嫌疑人,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看来,未经影视作品版权所有方同意,通过非正规渠道将作品引入国内,同时对相关作品进行翻译,发布至网络上传播并由此牟利,属于明显的侵权行为。 然而,若想完全杜绝盗版行为的出现,却也不是一时半会儿便能达成的目标。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认为,由于盗版方侵权的成本相对较低,同时还能由此寻得较大的利益,因此诱惑了不法分子持续进行着侵权行为,而在部分版权方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仍有部分版权方因自身人力、物力有限未能及时维权,这也给了盗版方侵权的空子。
影视行业开年第一股来了! 2021年,市场对影视股的热情终于回暖。 元旦档13亿票房创下了档期历史纪录。1月4日新年交易第一天,猫眼娱乐、欢喜传媒、金逸影视、万达电影、横店影视、幸福蓝海等一批影视股继续上涨。 2020年12月31日《送你一朵小红花》公映当天,国内电影票房大盘突破200亿,超越北美成为全球第一。当天近八成影视股收红,横店影视、金逸影视等甚至涨停。 内地电影票房达到预期并领跑全球,横店的剧集赶拍潮持续了整个下半年,可以说,正在逐步复苏的影视行业,终于在年末等来了投资者的回眸。 也正是在影视股普涨的这一天,稻草熊娱乐集团宣布正式开启招股。稻草熊的到来似乎也在宣告,资本市场对影视公司的热情真正回温。 目前,稻草熊娱乐正处于火热招股中,预计1月15日于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图片来源:官方公告 1 背后资本“星光熠熠” 作为一家影视公司,稻草熊背后的股东可谓“星光熠熠”。 最引人瞩目的,莫过于坐拥刘诗诗、赵丽颖两大明星股东。招股书披露,演员刘诗诗(原名:刘诗施)和赵丽颖分别持股14.8%、0.79%。 不过,除了刘诗诗和赵丽颖,吴奇隆并未直接持股。最大的股东,则是此前不为外界熟知的“神秘人”刘小枫。 刘小枫是何许人也?他与吴奇隆又有何渊源? 企查查显示,刘小枫是江苏稻草熊的法人和第一大股东,持股77.9%,他同时是此次拟上市公司稻草熊娱乐集团的实控人。在进入江苏稻草熊之前,刘小枫曾任南京传奇影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省浪淘沙影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而在江苏稻草熊持股36%的江苏稻草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吴奇隆、刘小枫分别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据了解,刘小枫与吴奇隆颇有渊源。在2017年《娱乐资本论》刊发的吴奇隆专访文章中,将刘小枫称为吴奇隆的合伙人。在吴奇隆出品的《新白发魔女传》《蜀山战纪》等剧集中,刘小枫均担任总制片人。 2015年12月,刘小枫将江苏稻草熊20%的股权,以200万元对价转让给刘诗诗,刘诗诗由此成为第二大股东;同时将1%的股权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赵丽颖。刘小枫的持股比例相应减至79.00%。 IPO前股权架构显示,稻草熊的第一大股东为刘小枫,持股比例为58.41%,其余股东包括爱奇艺持股19.57%,刘诗诗通过Gold Pisces持股14.8%,赵丽颖通过Ice Princess持股0.79%。 图片来源:招股书 有媒体报道称,吴奇隆的股份是由刘小枫代持的。以此推测,稻草熊影业为吴奇隆与刘诗诗的“夫妻店”可能性较大。 作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刘小枫是最大赢家。以稻草熊估值3.5亿元计算,上市后刘小枫的身家将达到2.04亿元。而与稻草熊深度绑定的第二大股东爱奇艺,持股价值为0.68亿元。 此外,稻草熊背后的明星天团也将从中分羹千万元、百万元。 以稻草熊估值3.5亿元计算,吴奇隆和刘诗诗夫妇的持股价值约为5180万元,赵丽颖的持股价值约277万元。相比当初二者分别以200万元和10万元入股,稻草熊的上市也让其财富实现增值。 不过,资本市场能不能买账还不好说。 2 背靠爱奇艺 成立6年的稻草熊,手握众多影视资源,并逐渐在行业占据一席之地。 从营收构成来看,稻草熊的收入来源于自制剧、买断剧的播映权许可,以及定制剧的承制服务。其中自制剧集收入在2020年前6个月达到4.81亿元,占比为83%;定制剧收入达到0.85亿元,占比为14.6%。 图片来源:招股书 在IP资源的储备上,稻草熊目前拥有30个IP,包括6个原创剧本及24个改编剧本。其中2015年播出的《蜀山战纪剑侠传奇》,是稻草熊第一个成功利用IP打造的电视剧,该剧率先采用“先网后台”的播出模式,在爱奇艺上线不到4小时播放量破千万。 据了解,作为公司剧集的重要分发渠道,爱奇艺的地位不容小觑。在稻草熊已播映的29部剧集中,有24部将爱奇艺作为主要播映渠道之一。接下来的2021年,稻草熊的两部定制剧集《一起深呼吸》、《灵域》也将通过爱奇艺播出。 而在前五大客户名单中,爱奇艺的身影也格外引人注目。2017年,爱奇艺作为稻草熊的第二大客户,贡献收入达1.16亿元,占公司全部收入的21.4%。自2018年,爱奇艺跃升为稻草熊的单一最大客户,分别在2018和2019年贡献收入2.45亿元和2.09亿元,占到稻草熊总收入的36.0%和27.2%。 2020年上半年,爱奇艺继续作为稻草熊的最大收入来源,贡献营收达4.01亿元,比重占到69.2%。对于上半年从爱奇艺获得的收入大幅增加,稻草熊在招股书中称,主要由于公司向爱奇艺授出《两世欢》的独家许可,从中获得2.38亿元。 算下来,短短三年半时间,稻草熊靠爱奇艺赚了近10亿元。 对稻草熊而言,爱奇艺的作用远不止于此。除了大客户,爱奇艺还兼任稻草熊的供应商。 2018年,稻草熊花费1.12亿元向爱奇艺采购买断剧集,这一数字占到采购总额的16.2%。2019年,稻草熊继续向爱奇艺支付1.49亿元,占到采购金额的15.8%,爱奇艺摇身成为第一大供应商。 爱奇艺的地位似乎已难以取代。对爱奇艺的高度依赖,稻草熊曾在招股书中表示,倘公司无法与爱奇艺维持业务关系,爱奇艺失去其领军市场地位或不再受欢迎,公司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3 稻草熊谋求出圈 值得关注的是,影视公司的资本化道路在未来还有许多障碍要排除和克服。资本市场的快节奏与盈利导向,与内容行业的性质天然相悖,而这也是此前为何影视股相对“受冷落”的原因之一。 如今,在资本市场扩容的背景下,稻草熊娱乐此次上市也为行业开了一个好头。 除了稻草熊娱乐之外,去年11月,汇集张涵予、黄晓明、章子怡、陈宝国等一众明星股东的博纳影业顺利过会;去年7月在港交所挂牌上市的华夏视听,股价自上市至今已增长58.7%。 业内利好频传,或暗示出影视公司上市潮的信号。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按2019年首轮播映电视剧数目计,稻草熊娱乐于中国所有剧集制片商及发行商中排名第四,市场份额为6.0%;按2019年剧集收入计,于中国所有剧集制片商及发行商中排名第六,市场份额为1.7%。 招股书显示,2017年-2019年,稻草熊娱乐影业收入分别为5.43亿元、6.79亿元、7.65亿元。尤其是2020年上半年,在全球经济受到疫情不同程度影响情况下,仍实现收入5.80亿元,净利润为5413万元,同比增长43%。 图片来源:招股书 后疫情时代,影视行业在经过洗牌后愈加趋于理性,行业资源也开始向头部公司倾斜。而稻草熊娱乐凭借其极强的内容制作和发行能力以及其前瞻性出圈。 招股书显示,公司正朝着定制剧的方向升级,目前定制剧为稻草熊娱乐业务的重点。定制剧模式与传统自制版权剧赚取发行收入的模式不同,通过提供剧集承制与制片管理等服务,公司可以提高资金周转率并最大程度的降低发行风险。 2020年,稻草熊娱乐已有3部定制剧播映,包括《猎心者》、《三嫁惹君心》和《我,喜欢你》。其中《我,喜欢你》自9月15日在腾讯视频播出后热度迅速飙升,最高单集播放量1.6亿。在招股书的未来计划部分,稻草熊娱乐即将开发的8部剧集中,定制剧占到6部。未来同样值得期待。 作为平台型运营模式的先行者,稻草熊娱乐或许能够在资本市场走出一条不一样的道路,成为那个平衡“内容理想”与“业绩追求”的行业颠覆者。 素材综合自:蓝鲸财经、风云资本界、财经杂志 乒乓一言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网站于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5号)显示,经查明,2016年初,万达电影发布公告称,拟发行股份购买万达集团影视类资产,标的为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影视”,美国传奇影业公司为其名下资产)100%股权,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该项目引入北京弘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创投资”)等27名投资者参与。弘创投资为北京弘毅远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毅投资”)参与万达影视项目的投资主体。2016年8月,万达电影发布公告称中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重组失败系“传奇影业收购完成时间较短、体量较大,且涉及中美两地电影制作业务”等原因。 2017年2月13日,万达影视与大连万达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青岛万达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美国传奇影业公司从万达影视中剥离。2月16日,弘创投资等投资者与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在万达影视的部分出资转让给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3月20日,万达影视股东会决议决定对公司进行减资。3月24日,万达影视与弘创投资等签订《股权回购协议》。4月1日,万达影视进行了定向减资,部分投资者退出,不再持有万达影视的股权。本次定向减资完成后,余下的包括弘创投资在内的15名投资者共计持有万达影视30.28%的股权。剥离美国传奇影业公司和部分投资者退出是万达影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成功的必要前提。此后,万达电影组织中介机构探讨重组方案、进行尽职调查。2017年7月11日,万达电影发布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称,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拟发行股份购买万达影视100%股权,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判定,万达电影2017年拟发行股份购买万达影视100%股权事项,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事项,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7月4日。 当事人曾征时任弘毅投资的投资总监,作为弘创投资投资万达影视项目的团队成员之一(其他成员包括合伙人崔某芳、投资经理张某)全程参与了弘创投资对万达影视项目的投资、减资等过程,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属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三条所述内幕信息知情人。聊天记录显示,曾征曾于2017年3月15日与崔某芳就万达影视项目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3月23日与张某就万达影视项目进行了沟通。综上,曾征不晚于2017年3月23日知悉内幕信息。 曾征、张某系夫妻关系。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曾征主导其妻张某操作妻子证券账户交易“万达电影”。“张某”证券账户2017年3月21日至4月24日累计发生23次银转证业务,共计转入资金492万余元。2017年3月24日,“张某”证券账户首次交易“万达电影”,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5日,累计买入8.27万股,成交金额465.71万元;截至调查日2018年11月5日,尚未卖出案涉股票,账面亏损78.62万元。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判定,曾征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曾征处以10万元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002739.SZ)成立于2005年1月20日,注册资本22.31亿元,于2015年1月22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10月26日,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9.45亿股,持股比例41.54%。 万达电影于2016年5月13日发布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显示,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万达影视100%的股权,同时,拟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拟不超过80亿元。万达影视100%股权的预估值为375亿元左右,各方协商暂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372.04亿元。本次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发布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显示,万达电影拟向万达投资等21名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万达影视96.8262%的股权,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16.19亿元。万达影视100%股权的母公司口径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50.80亿元,评估价值为120.01亿元,评估增值69.21亿元,增值率为136.23%。 本次交易中公司向万达投资支付现金对价合计26.93亿元,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为自交割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10亿元交易对价;第二期为自盈利预测补偿期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9亿元交易对价;第三期为自盈利预测补偿期第二个会计年度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7.93亿元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对方中除万达投资外的其他方所持标的资产股权对应的对价总额(即本次交易股份支付对价)为89.26亿元,依据发行价格50.00元/股计算,本次发行中上市公司将向交易对方中除万达投资外的其他方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79亿股。万达投资承诺万达影视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8.88亿元、10.69亿元、12.71亿元。 北京弘毅远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17日,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弘毅远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由弘毅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弘毅投资是联想控股旗下专门从事股权投资的机构,是市场上知名的PE机构,管理资金规模超800亿元人民币。 据东方财富网显示,曾征,男,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于2010年获得耶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之前曾于2000年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金融本科学历。曾征现任弘毅投资PE投资部投资总监,自2010年加入弘毅投资至今任职超过9年,主要负责文化传媒、体育、教育和互联网等相关领域的投资。加入弘毅投资之前,曾征曾担任广源传媒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此之前曾征先生在美世管理顾问担任战略咨询分析师,以及分别在普华永道和安达信担任高级审计师。曾征在财务、投资、管理咨询、企业运营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2020年5月22日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监事职务。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2015年在深市上市的“万达院线”(2017年5月更名为“万达电影”),号称A股院线第一股,上述重组方案之所以引来市场关注,是因为,其估值达到370亿多元,其中包含美国传奇影业公司,它是万达影视名下资产。 当事人曾征没有想到,此次重组并没有让万达电影的股价大涨,而是迎来暴跌,复牌后连续跌停,由此他们的交易也是亏损很大,甚至被“套牢”。截至调查日2018年11月5日,“张某”账户尚未卖出案涉股票,账面亏损78.62万元。随后三个交易日,万达电影还是“一字跌停”,万达电影复牌后合计4个“一字跌停”。 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以下为原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曾征) 〔2020〕15号 当事人:曾征,男,1977年3月出生,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曾征涉嫌内幕交易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电影)股票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提交了书面陈述申辩材料。应当事人的要求,我局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曾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2016年初,万达电影发布公告称,拟发行股份购买万达集团影视类资产,标的为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影视,美国传奇影业公司为其名下资产)100%股权,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该项目引入北京弘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创投资)等27名投资者参与。弘创投资为北京弘毅远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毅投资)参与万达影视项目的投资主体。2016年8月,万达电影发布公告称中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重组失败的主要原因包括“传奇影业收购完成时间较短、体量较大,且涉及中美两地电影制作业务,交易各方经审慎研究后认为,交易标的宜在内部整合基本完成后,公司再探讨与交易标的间的整合机会”。 2017年2月13日,万达影视与大连万达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青岛万达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美国传奇影业公司从万达影视中剥离。2月16日,弘创投资等投资者与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在万达影视的部分出资转让给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3月20日,万达影视股东会决议决定对公司进行减资。3月24日,万达影视与弘创投资等签订《股权回购协议》。4月1日,万达影视进行了定向减资,部分投资者退出,不再持有万达影视的股权。本次定向减资完成后,余下的包括弘创投资在内的15名投资者共计持有万达影视30.28%的股权。剥离美国传奇影业公司和部分投资者退出是万达影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成功的必要前提。 2017年4月,万达电影组织中介机构探讨重组方案。2017年6月,万达电影组织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2017年7月4日,万达电影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影视类资产收购。2017年7月11日,万达电影发布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称,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拟发行股份购买万达影视100%股权,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万达电影2017年拟发行股份购买万达影视100%股权事项,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7月4日。 二、曾征内幕交易“万达电影”情况 (一)曾征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曾征时任弘毅投资的投资总监,作为弘创投资投资万达影视项目的团队成员之一(其他成员包括合伙人崔某芳、投资经理张某)全程参与了弘创投资对万达影视项目的投资、减资等过程,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属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三条所述“由于业务往来知悉或可能知悉该事项的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聊天记录显示,曾征曾于2017年3月15日与崔某芳就万达影视项目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3月23日与张某就万达影视项目进行了沟通。综上,曾征不晚于2017年3月23日知悉内幕信息。 (二)曾征主导利用“张某”账户交易“万达电影” 曾征、张某系夫妻关系。“张某”证券账户于2007年4月18日开立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呼家楼北街证券营业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曾征主导,张某操作该证券账户交易“万达电影”,资金来源为曾征、张某共有的家庭资金。 (三)账户交易特征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张某”证券账户2017年3月21日至4月24日累计发生23次银转证业务,共计转入资金492万余元。2017年3月24日,“张某”证券账户首次交易“万达电影”,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5日,累计买入82,700股,成交金额4,657,077元;截至调查日2018年11月5日,尚未卖出案涉股票,账面亏损786,240.18元。买入“万达电影”期间,“张某”证券账户除新股申购外,其他证券交易均为卖出账户内已有股票。“张某”证券账户交易“万达电影”具有突击转入大额资金、交易品种单一、交易金额明显放大、重仓买入等特征。 以上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聊天记录、证券账户开户及交易资料、银行账户资料、相关协议、交易所数据信息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曾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曾征在申辩材料及听证过程中提出:第一,万达影视剥离传奇影业是公开信息,并非本案内幕信息。第二,本案内幕信息是万达电影拟发行股份购买万达影视100%股权事项,是《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行政机关无权对《证券法》进行扩大解释。第三,本案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早于2017年6月19日,本案认定2017年2月13日为内幕信息敏感期起始时间错误。第四,相关证据内容不能确认剥离传奇影业是万达影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成功的必要前提,本案中部分投资者退出是重组必要前提更没有依据。第五,本案主导、操作证券账户均为张某所为,曾征不是适格被处罚主体,且张某交易行为不符合内幕交易典型特征。第六,张某证券账户中的万达电影股票已经卖出,且存在亏损,责令处理万达电影股票不具备履行条件。 经复核,我局认为:第一,本案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起始时间的认定符合法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第二,剥离传奇影业及部分投资者退出,为万达影视的后续资产重组扫除了障碍,既是万达影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再次启动的起点,也是该项目成功的必要前提。该认定符合案涉重组事项的逻辑和进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第三,根据曾征与张某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张某”证券账户交易万达电影股票主要由曾征进行决策,张某进行具体下单操作,我局对于违法主体的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第四,对曾征提出的“张某”证券账户中万达电影股票已全部卖出且亏损的意见予以采纳,不再责令其处理非法持有的万达电影股票。 综上,采纳曾征关于已全部卖出万达电影股票且亏损的申辩意见,对其他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曾征处以1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0年12月24日
爱奇艺不仅是稻草熊影业的第二大股东,也是后者的第一大客户,两者深度捆绑下,稻草熊影业隐患重重。 “大家知道我现在在上课,而我们班上的格言是,去炒别人的股,不如做自己的股票,让别人炒。”虽为演员,但吴奇隆的心中一直有个上市梦。 时隔四年,他成功了。 859天没有电视剧作品出现的吴奇隆,如今因公司上市出现在了财经新闻版块。 港交所网站显示,江苏稻草熊影业影业有限公司(下称“稻草熊影业”)正式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距离挂牌上市再近一步。 据招股书,稻草熊第一大股东为刘小枫(吴奇隆内地代理人),上市前持股58.41%,吴奇隆妻子刘诗诗持股14.8%,赵丽颖持股0.79%。 距离资本市场的大门口,只剩一步之遥,舆论却出奇平静,鲜少看见对这场上市的讨论。 年收7亿,严重依赖爱奇艺 2002年6月10日,由古龙小说改编的武侠剧《萧十一郎》正式播出,而后火遍大江南北,成为一批80后、90后的共同回忆。 饰演萧十一郎的台湾演员吴奇隆因此风头正盛,开始将工作重心转向中国大陆。 2003年,吴奇隆自立门户,创办北京稻草熊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大力布局影视领域。此次上市的稻草熊影业,为衍生的稻草熊品牌系列公司之一,于2014年正式成立。 作为一家剧集制片商和发行商,稻草熊影业涵盖了电视剧及网剧的投资、开发、制作及发行,并开创了国内电视剧“先网后台、网台联动、会员独播”的先河,出品多部原创IP影视作品。 资料显示,自成立以来,稻草熊共播映29部剧集,包括《蜀山战纪之剑侠传奇》、《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蜀山战纪2踏火行歌》、《两世欢》、《局中人》等。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按2019年首轮播映电视剧数目计,稻草熊影业在中国所有剧集制片商及发行商中排名第四,市场份额为6.0%;按2019年剧集收入计,在中国所有剧集制片商及发行商中排名第六,市场份额为1.7%——在国内的影视剧制作中占据着一席之地。 制剧热情给稻草熊影业带来了营收增长。 根据招股书,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其营收分别为5.43亿元、6.79亿元、7.65亿元、5.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560万元、7495万元、6539.6万元、5413万元。 这一成绩,放在凄凄惨惨戚戚的影视行业中,尚属不错。 从今年的半年报来看,影视公司业绩一片惨淡:27家上市公司中,26家公司营收出现同比下滑,其中19家公司的收入下滑幅度超过50%,遭遇“腰斩”。更有甚者,北京文化(行情000802,诊股)的营收只相当于去年全年收入的0.66%。 但与此同时,稻草熊影业越发依赖在线视频平台爱奇艺,后者还为稻草熊影业的第二大股东,持股19.57%。 据招股书,2017年,爱奇艺是稻草熊影业的第二大客户,客户前五名中还有腾讯、优酷等平台;2018年至今年一季度,爱奇艺已为其单一最大客户,腾讯、优酷等从客户名单中消失。 数据显示,2017年-2020年上半年,稻草熊影业来自爱奇艺的收入分别为1.16亿元、2.45亿元、2.09亿元、4.01亿元,分别占同期总收入的21.4%、36%、27.2%、69.2%。 ▲稻草熊影业收入概况。 与爱奇艺的深度捆绑,给稻草熊带来了稳定的营收,然而,过度依赖单一大客户,也让其业绩存在较大隐患。 “倘我们无法与爱奇艺维持业务关系,或倘爱奇艺失去其领军市场地位或不再受欢迎,则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稻草熊影业在招股书中也坦言。 值得注意的是,稻草熊影业还面临着存货积压、应收账款攀升的问题。 财报显示,稻草熊影业的存货在报告期内逐年增加,从2017年的3.14亿,涨至2019年的9.1亿,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也较高,分别为36.4%、50%和49.5%,直接反应出公司的作品同样存在大面积积压的情况。 另一方面,稻草熊的回款也同样遇到了麻烦,截至2020年一季度,其应收账款已累积至5.6亿,相比2019年期末增加了17.3%,占当季流动资产总值的32%。 此外,稻草熊影业的流动资产负债也在逐年攀升,2017年至2020年一季度,其流动资产负债分别为4.32亿元、6.59亿元、15.54亿元及13.87亿元。 存货积压、应收攀升、负债压顶,多疾缠身之下,赴港上市或许不仅仅是吴奇隆夫妇创富的期待,更是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之冀望。 吴奇隆再战资本市场 事实上,早在4年之前,吴奇隆已摸到了资本市场的大门。 2015年,稻草熊影业推出电视剧《蜀山战纪之剑侠传奇》,在当时以卫视为主流剧第一选择的环境下,其以付费VIP独播模式在爱奇艺全网试水独播,深受好评。 初出茅庐却一战成名,黑马成功吸引了暴风科技的注意。 2016年,风头正盛的暴风集团公开了一份收购案,计划以超15倍的溢价收购稻草熊影业60%的股权,交易对价约为10.8亿元。 这意味着,稻草熊影业的估值高达18亿元。此时,稻草熊影业仅成立一年余,投资拍摄了《蜀山战纪》和《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两部剧集。 时逢吴奇隆与刘诗诗大婚,这笔收购也被戏称为吴奇隆给刘诗诗的“聘礼”,“10亿元聘礼”的话题连续多日见诸报端。 暴风并非做无本生意。收购案显示,暴风与吴奇隆签署了一份对赌协议,规定从2016年到2018年,稻草熊影业承诺净利润累计不低于4.36亿元,达不到就得自己掏钱补上。 “稻草熊影业之所以深受资本青睐,很大原因是有‘吴奇隆+刘诗诗+赵丽颖’三大明星股东的加持。”有券商分析师却直言,对赌协议并非二者“联姻”的根本原因。 但最终,这笔令人瞩目的交易被叫停,证监会认为稻草熊影业的盈利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不符合相关规定。 兜兜转转四年后,暴风集团摘牌退市,冲击A股失败的稻草熊影业转战港股。 外界好奇,从A股转战港股,稻草熊如能顺利登陆港交所,是否会开启影视公司赴港潮。 政策收紧、监管趋严,从2016年8月幸福蓝海(行情300528,诊股)上市算起,已经连续20个月没有影视公司(院线类上市公司除外)独立上市获得通过,已上市影视公司一年来定增计划基本被否。 2017年,只有3家影视公司成功实现IPO;2018年,影视公司的A股IPO数为零,开心麻花、新丽传媒、和力辰光、华视娱乐先后宣布暂停IPO进程,嘉行传媒、中汇影视、德纳影业、唐德影视(行情300426,诊股)选择逃离新三板市场。 到了2019年,只有博纳影业、灿星文化处于IPO排队阶段。今年以来,博纳影业成为A股三年多以来首只IPO上市的影视股,也将是今年唯一一只。 诸多折戟,上市之于影视公司几乎成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一些影视公司开始另谋出路,选择冲击港股市场,如力天影业、稻草熊影业等。 对此,专业书评人蔡辉向“大牌场BIG”表示,受管理规定出台影响,影视公司如今融资困难,去港上市很正常,可能会出现一个风潮。 不过,在港股市场,影视行业属于相对小众的行业,已经上市的欢喜传媒、力天影业等股价表现都难言出色。 今年6月,电视剧发行公司力天影业在港交所挂牌上市,然而首日股价就破发近40%;欢喜传媒过去一年股价呈下跌趋势,从最高峰的1.96港元/股缩至1.38港元/股。 影视行业“苦寒冬久已”,欢喜传媒、力天影业等“前辈”港股市场受挫在前,稻草熊影业的前路、吴奇隆的上市梦想,或许不会太美好。
【搜狐财经年终策划】我的2020 2020即将过去,由于疫情影响,2020年被不少人称为“糟糕”的一年。 “病树前头万木春”,这一年里,中国由于率先控制疫情,经济逐渐复苏,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搜狐财经将目光聚焦各行各业最普通的个体,讲述他们的2020故事,希望通过每个个体的故事,拼接出最真实的经济世界。 今天推出专题第四期,看坚守影视行业一线的工作者们不平凡的2020。 临近年底,2021贺岁档电影陆续定档。原定于2020年春节上映的《唐人街探案3》推档整整一年后,定于2021年大年初一上映。 “大家都铆足了劲准备春节大干一场,今年1月24号突然停工了,措手不及。” 中环影城投资人王征对搜狐财经表示。 对影视行业从业者来说,2020像是被偷走的一年。 据《全球电影产业发展报告(2020)》电影蓝皮书估算,2020年全球电影票房约80亿-100亿美元,约为2019年的20%-25%。 在影剧院停摆的177天里,中国影视行业迎来至暗时刻。失业、降薪、待岗,成千上万的影视人直面从未遇过的抉择。他们的2020,或奔波、或迷茫,也见证了影视业又一个“寒冬”。 “下半年基本没怎么休息,剧场排期特别满,每天醒了手机上一页全是工作消息。” 肖丞是北京某剧院的项目制作,也是今年最晚复工的一批人。 7月正式上班以来,肖丞再没睡过一个安稳觉。哪怕是休息日,他也会在早上8点、10点、11点都设上闹钟,看一下有没有重要信息。 这和前半年的状态形成了强烈对比,“好像是对上半年的报复一样。” 8月刚转行到影视行业的楚瑶一周前杀青了她人生中第一个剧组。 和上份工作相比,楚瑶降了薪,勉强维持她在一线城市的生活。 “今年这种情况感觉什么都是应该的,能找到工作就很幸运了。”楚瑶很乐观。 编剧付磊磊最近的精神状态也很好,和往年年底的崩溃截然不同。 “虽然现在每天工作16个小时,但我知道,停下来我还能创作,还有非常磅礴的想法去实现。” 停工的日子让付磊磊大喘了一口气,也带给他很多关于未来的想象。 “(疫情)对全世界带来沉痛的打击,但其实很多时候我会偷偷想念那段时间。” 昏暗 1月23日,春节档电影同时发布撤档声明,所有剧组暂停影视剧拍摄,原地待命。 3月27日,国家电影局下发通知:所有影院暂不复业,已复业的影院立即暂停。 回想起去年年底的辞职经历,楚瑶仍有些后怕。 一年前的今天,楚瑶还在一家影视媒体做行业记者。做记者的几年时间里,每每看到杀青后工作人员们抱在一起庆祝,楚瑶都觉得非常热血。 于是,楚瑶年前把工作给辞了,想着年后可以从记录行业的局外人正式加入到他们当中。 “没想到刚辞职就赶上疫情,在家呆了半年。” 这半年,楚瑶在东北老家过得很舒服。“如果看到别人在努力,我会焦虑。但上半年的情况是我在偷懒,大家好像也都差不多。” 被迫偷懒的还有剧组的演员。疫情前,陈胜升总往剧组跑,接一些群演的活儿。 随着影视城陆续关闭,剧组不再需要那么多演员,陈胜升毅然选择回到西安老家,做起景区专职演员,负责日常演出。 3月12号,陈胜升所在的景区第一天上班,他也成为同行中最早复工的人。 提起剧组的老朋友,陈胜升叹了口气。“两个朋友已经签约了,戏也筹备了几年,疫情后一直拖着没拍,现在他们也来做景区了。” 据陈胜升回忆,以前组里有一个场务,3、4月没有活儿时去做了闪送。 “他买了一个电瓶车只能跑80公里,基本上就一趟来回,再充电再送,一个月能赚六七千。” 而负责演员工作的经纪人似乎没什么选择的余地。回忆停工的日子,执行经纪王桐表示,艺人曝光少了自己也就没什么事做,被公司安排在家学习行业知识,然后在线上汇报。 “拿工资总要做点什么。老板很焦虑,担心万一哪天坚持不下去就倒闭了,后来他去做直播赚钱了。”王桐说道。 “博纳有个项目因为疫情一直延期,全公司薪资减半,每个月3000多块钱怎么活?”几乎是同一时间,楚瑶的同学向她抱怨。 据楚瑶转述,当时博纳给出的方案是公司来解决员工伙食。“好笑的是,解决的方式是领导买了一个电火锅,说可以在会议室里吃火锅。” 黎明 5月,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各行业陆续恢复生产生活。影视行业也陆续开工, 31岁的赵晨阳是剧组的制片统筹,六月初接到组讯,休息了半年的她立刻买了张机票,从老家直飞青岛进组。 “这行是干活才有饭吃。制片人一年拍一部差不多够了,我得拍八部。” 在剧组里,赵晨阳每天要安排第二天所有人员的工作,每个人几点出发,在哪拍、拍什么。制片统筹的角色每个剧组只有一个,这显得她格外重要。 赵晨阳告诉搜狐财经,像灯光组、摄影组还会有很多助手,有的岗位有七八个人,而这些边缘化的人很多会选择改行。 “本来就挣得少,再一直耗着,撑不下去。” 作为前群众演员,陈胜升身边的朋友也有类似的经历:横店那边很多人组了个团队做短视频、直播,拍信息流广告。 一条广告的费用在300-500元,但周期短、来钱快,一两天就拍完结账,如果每天都能接到的话,一个月收入最少七八千。 此外,陈胜升透露,随着组讯越来越多,群演有时会同时进两个组,占两个人头、拿两份钱,只要点名的时候在,不被发现就行。 同样忙碌起来的还有上游的编剧们。从6月份开始,编剧们都忙碌起来,因为感觉明年年初可以开拍。从数量上来讲,这反而帮了一把底层的编剧。 和上半年无剧可拍时“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相比,回归工作后,编剧付磊磊每天凌晨2:00睡觉,7:00起床,写作、看东西、开会,每天工作16个小时,多线并行,分身乏术。 这和下游终端影剧院的生态又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没复工的除了影院,还有几乎被遗忘的剧院。“戏剧已经死了,这是今年听到关于行业最多的话。” 肖丞所在的小剧场一度熬不到重新开业。据她回忆,原本已经签了好几个年度合约,疫情爆发后,除了一家剧院,其他全都解约,之前首笔、二笔款已经付过来的,那个时候要再退回去。 按照去年年底的规划,整个剧场排期特别满。其中最重要的一部戏定在4月开演,年前就一直筹备,没想到年后再没有排演的机会。肖丞说道。 最后,这部戏通过线上直播朗读会的形式与观众见面,当然,是公益的。 朗读会也是肖丞上半年唯一的工作,其他时间她看了些工作所需的财务方面的书和网课,还把驾照给考了。 刚有一点缓和迹象的时候,肖丞满怀期待地去买道具准备复演,正要付款的时候,北京新发地疫情爆发了。 破晓 7月16日,国家电影局终于发布通知:低风险地区影院7月20日起可有序恢复开放营业。 虽然上座率控制在50%以内,但对国内影视市场来说,这无疑是黑暗中率先举起的火把,复苏之日就快来临。 肖丞终于开始正式上班了。上班的第一天,公司把从2月开始的工资发了,按北京市最低的工资标准。 毕竟上半年办公的时间不多,肖丞表示理解,也欣然接受了。 剧院救命的钱来自于营业前谈成的一个大热IP的版权。从那以后慢慢盘活了,开始有很多人愿意投资,后面还接了一些艺术节的项目。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而从重新求职的行业闯入者和离开者的经历来看,影视行业的巨变才刚刚开始。 7月初,休息了大半年的楚瑶回到北京开始找工作,过程却没有想象中顺利。 “原本以为虽然跨岗位,但肯定比刚毕业时找工作顺利,但其实不是。那时很多公司会叫我去面试,可能最后不了了之,但现在的情况是我连面试的机会都很少。” 楚瑶唯一接到的面试邀请就是最后入职的这家经纪公司。 和楚瑶的选择背道而驰的,是疫情前在剧组担任美术的吴菲。年后等活儿的时候,吴菲家里下了最后通牒:不能就在家这么等着。 “我当时有两个选择,”吴菲回忆道,要么立刻进组,要么直接找个班上。但那时却没有一个能让吴菲立刻进组的机会,他所收到最早的组讯,是在9月。 考虑到和家人的矛盾,吴菲选择了先上班——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视频后期包装。 工作以后,吴菲意外发现互联网公司比剧组生活要舒服得多。“在组里,我一般早上六点开拍前把景做好,晚上21:00开会,讨论第二天的情况。” 在吴菲看来,疫情对他而言是一个转机,给他带来一个以前完全不可能考虑的工作。 “我现在是有合同性工作的人,这样的人在我们系不超过2个。”吴菲颇有些骄傲。 但问及未来是否会回到剧组或影视行业,吴菲表示,当时的情况只能这么选,但未来,他不确定。 曙光 目前来看,影视产业各流程上已基本步入正轨,从业者们在忙碌中静待2021年的到来。 “今年年底比去年还要忙,因为前半年没有开工,好多项目压到后半年来做了。”赵晨阳告诉搜狐财经。 截止发稿,赵晨阳已经抵达横店进入了某电影摄制组,她如今最盼望的,是春节不会因为疫情滞留剧组。 她还发现,五六月份时,剧组招募的临时工工资300/天。但从11月份起,再也找不到任何500元/天以下的岗位了,包括场务。 “我现在在一个项目上做编剧,此时此刻正在签合同!” 付磊磊告诉搜狐财经,这是他今年的第二个项目,第一个项目写完后黄了。 实际上,付磊磊刚毕业没几年,在他的回忆中,自己大学四年都在拼命往前冲,很紧张,疯狂长胖。“感觉全世界都逼着你赶着你。” 2015年,付磊磊刚步入大学时,影视行业如日中天。“我大一就当枪手给别人写故事,1万/集,当时感觉这个行业原来是这样子的。” 很快,行业的发展就脱离了付磊磊的想象。2017年后,影视行业一步步进入寒冬。 “直到疫情来了,某种意义上,它让我想起最开始接触电影时,我没把它当成一个求生的手段,而是非常朴实地感受它。这让我理清一些想法,我觉得相当重要。”磊磊说道。 经过2020年的洗礼,王桐也更加确定了自己的职业。 “这一行赚的少,又累又不稳定,往上压力会更大,要各种资源人脉能力,要有过人之处才能走上去。”这些王桐全都清楚,她告诉自己,要不断往前冲,才能让别人一直觉得你有价值。 “总体上,很多人还在这个行业坚守着,虽然很难,但大家好像也还能撑住。”王桐说道。 用付磊磊的话说,这些人反而像是大浪淘沙后剩下的一群人。 (应受访者要求,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12月21日晚间的一封百名影视从业者联名公开信,让编剧、导演于正和郭敬明站在了风口浪尖,同时也让一直萦绕在影视市场久散不去的抄袭痼疾再度摆放在众人眼前。近年来,影视作品被指涉嫌抄袭的情况不时出现,且不乏大火甚至被称为爆款的影视作品也陷入相关漩涡,引得风波不断。在业内人士看来,抄袭行为对影视市场的侵害是显而易见的,若置之不顾将令负面影响愈演愈烈,市场发展将存在走偏的风险,此次百位从业者联名的根本目的也是希望能引导市场及资本方、平台方理性判断并走向良性的发展道路。 目的不在于封杀 一封由111名影视从业者共同签名的《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部分影视从业者致媒体公开信》,自12月21日晚间发布后,瞬间在影视市场掀起巨浪。 据公开信显示,近来,在一些网络平台、电视台的综艺节目中,屡屡出现有抄袭劣迹的编剧、导演(于正、郭敬明)以节目导师、嘉宾的面目出现,在节目内外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博人眼球。“我们呼吁:严厉打击和惩处有抄袭剽窃违法行为的编剧、导演,媒体平台应弘扬时代正气,多宣传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主动拒绝这些有劣迹且不加悔改的创作人,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 在公开信的正文之后,便是111名联合署名的影视从业者列表,包括宋方金、束焕、阿美、白一骢、余飞在内的多位知名编剧,以及高群书、琼瑶、庄羽等制片人、导演、作家的名字均在列表中。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公开信提及存有抄袭劣迹从业者时,直接点出了于正与郭敬明,将两人置于聚光灯下,同时也让人们再次回忆起相关的抄袭案件。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4月,于正推出的电视剧《宫锁连城》正式开播,随后琼瑶举报该剧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并正式起诉,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而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则被法院判决构成整体上对小说《圈里圈外》的抄袭,此外郭敬明另一部小说《幻城》也曾被读者指出与CLAMP的漫画《圣传》存在相似之处。 现阶段,这封公开信已引起外界的高度热议。据微博数据显示,截至北京商报记者发稿,话题“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已实现阅读量达3.6亿次,同时讨论量也达到5.3万。 作为此次公开信的签署者之一,编剧余飞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发布公开信的目的并不在于要封杀某位从业者或不允许相关从业者的作品出现在市场上,关键是希望市场不要为了流量将过多的资源放在存有抄袭劣迹的从业者或作品的身上,而是去关注更为优质的作品。“我们接受影视作品的多样化,但现在市场上出现了由于部分有抄袭劣迹的从业者或作品流量较高,符合某些资本或平台想要赚快钱的想法,因此选择进一步增加合作,反而又提升了该类从业者或作品的话语权,名气越来越大,有权有势有资本青睐,甚至出现主导市场的倾向,需要及时制止。” 流量>原创? 此次的公开信并非是影视行业首次发声,呼吁不要为了流量追捧有抄袭劣迹的从业者,多给原创及相关创作者发声空间。 就在一个星期前,中国电影(行情600977,诊股)文学学会发布了《媒体不该追捧劣迹作者,应弘扬编剧行业正气》的文章,并表示,“作为负有社会责任、文化责任的网络平台、电视台,公然追捧这样的劣迹从业者,给年轻人树立了不好的榜样,在行业内、社会上已经造成恶劣影响”,呼吁媒体、平台不要为了流量一味炒作,多树立一些正面形象,多鼓励原创,多给德艺双馨的创作者发言、发声的机会。 面对当下部分影视从业者的发声以及多封文章、公开信的接连发布,北京商报记者联系郭敬明、于正方面,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应。 但不可否认的是,近期包括郭敬明、于正出现的综艺节目或影视作品实现了较高的热度。以郭敬明为例,不仅已收官的《演员请就位》第二季每更新一期几乎均会出现相关热搜话题,此外据猫眼专业版显示,郭敬明新推出的电影《冷血狂宴》上线19天已实现累计播放量9829.8万次,而该影片采用了VIP付费12元、非VIP付费24元的模式,背后所创造的收益可想而知。 “在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的市场背景下,为了能够获得预期的市场效果,流量确实成为了出品方、平台布局项目时考虑的要素之一,同时也会为了流量而营造话题。随着流量受到各方的关注,如何合理利用流量便成为关键。”导演黄志勇如是说。 在余飞看来,流量本身并没有罪或是恶意,关键在于使用流量的人以及使用方法、用途,“如果为了流量而选择有抄袭劣迹且没有主动公开道歉的从业者,并作为影视行业的评审、专家,会给人们留下一个市场对这种行为认可、接受的印象,不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琼瑶诉于正侵权一案于2015年由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后,在判决生效的三年时间里,于正未进行道歉,对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2018年依照琼瑶的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并于《法制日报》对该案相关判决的主要内容予以刊登,费用由于正承担。另据媒体报道,此前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侵权案判决后,也没有执行判决书中的公开道歉。 对此,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表示,如果判决书中有注明道歉,但被告方未自主执行,原告方可向法院进行申请强制执行,此后法院便会采取登报刊登声明或公开判决主要部分内容等方式完成后续工作。 谁的千亿市场 近年来,抄袭一词不时便会出现在影视市场,部分大火的影视作品也曾陷入被指涉嫌抄袭的风波中。 今年5月,网剧《月上重火》正式上线,但随后有网友指出,该剧部分地方抄袭了网游《最终幻想14》的CG画面。而此前,热播剧《爱情公寓》也被指涉嫌抄袭《老友记》《生活大爆炸》《老爸老妈浪漫史》等作品。 与此同时,部分由小说改编而成的影视剧同样也卷入原著抄袭的事件中,如电视剧《锦绣未央》的原著《庶女有毒》、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同名原著、电视剧《楚乔传》原著《特工皇妃楚乔传》等,均被盖上了抄袭的阴影。这也令原著涉嫌抄袭、改编影视剧是否也涉嫌抄袭引起业内的讨论。 对此,赵虎表示,原著小说抄袭,改编影视剧也存在抄袭或不涉及抄袭的情况均会出现,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同时也需要看原告方的诉讼对象,如若原告方仅对原著作品提起诉讼,法院便会仅对比原著作品的相似性,不会涉及到改编影视剧,若原告方提起改编影视剧涉嫌抄袭的诉讼,法院便会对比改编影视剧存在的相似性。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剧集市场规模已达到991亿元,预测2024年将达到1213亿元。此外,我国电影市场近年来也实现快速发展,全年票房规模已能实现超600亿元。 余飞认为,影视市场的发展离不开专业的原创能力,而抄袭行为的出现证明的则是专业能力、基本功底不过关,同时抄袭作品获得的高热度也给了市场错误的引导。如果要推动影视市场的良性发展,需要出现具有工匠品质的作品,并获得市场、口碑双丰收,起到示范作用,让资本方、平台方看到优质作品的可发展空间,从而进行相应布局。 此外,在黄志勇看来,尽管当下不少改编作品获得较好的市场反馈,但影视市场持续发展的动力离不开原创能力,且能够进行改编的优质IP已逐渐稀缺,若仅依靠改编作品无法支撑市场,因此从业者仍需磨练原创能力来给予市场源源不断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