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渝北区海成云境项目施工场地内部分裸露区域未进行覆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乾和建筑”)罚款1万元。记者查询发现,渝北区海成云境项目为重庆海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成集团”)旗下项目。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020年11月10日14时50分,仙桃街道执法人员在委托执法过程中对重庆乾和建筑在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腾芳大道睦邻路10号的F32-2地块海成云境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施工场地内部分裸露区域未进行覆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违反了环保法律法规。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下列证据为证: “1、2020年11月10日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执法人员在重庆乾和建筑现场所做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2、2020年11月19日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执法人员对重庆乾和建筑项目负责人杨某所做的《调查询问笔录》; 3、2020年11月10日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执法人员在重庆乾和建筑现场所拍摄的影像资料。 证据1、2、3证明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执法人员查得重庆乾和建筑施工场地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事实。 4、杨某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572124463H); 6、重庆乾和建筑建设施工合同。 证据4.5.6证明重庆乾和建筑是本案违法主体,实施了本案所列举的违法行为。 7、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渝北环执罚告[2020]59号)及其送达回证。 8、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渝北环执责改[2020]59号)及其送达回证; 9、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委托书。 证据7、8、9证明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重庆乾和建筑收到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渝北环执罚告[2020]59号)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出听证申请,也未进行陈述申辩,自动放弃以上权利。 重庆乾和建筑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属“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为重庆乾和建筑未按以上规定设置防尘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重庆乾和建筑“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据《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行政处罚量基准》,由于该单位存在“未造成严重后果”和“立即整改”等情节经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集体讨论决定从轻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重庆乾和建筑作为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主体,应强化环保法制观念,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以及相关制度,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促进自身持续、健康发展,为重庆的环境保护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定对重庆乾和建筑作出上述罚款处罚。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裸土未覆盖会存在扬尘隐患。扬尘污染是指泥地裸露,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包括煤炭、道路浮土、耕地土壤、裸露地面、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质。扬尘污染的危害包括传播流行性疾病(很多病菌、病毒正是附着在扬尘表面传染。扬尘大多通过鼻腔和咽喉进入肺部,引起肺功能改变、神经系统疾病等,并通过空气传播多种流行性疾病)、视觉污染、腐蚀性、影响植物生长等。 资料显示,渝北区海成云境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蜀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蜀驰地产”)。该项目占地面积为4534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0498.06平方米;容积率为2.00 ;绿化率为30%。 重庆蜀驰地产成立于2020年7月8日。其股东结构如下:海成集团持股100%,认缴出资2000万元。 海成集团官网显示,海成云境系海成集团礼献重庆主城首个“云系”之作。项目择址中央公园文化活力区。海成集团,起源于1992年,是一家以地产开发为主,集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商业运营、资产经营、物业管理等为一体的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拥有中国房地产开发资质一级资质,总资产约300亿元。已累计完成开发建设规模约300万方,其中商业经营面积近100万方;在建规模约1000万方,项目储备超380万方。
12月18日,兴业信托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在北京共同举办生态环境领域投融资与绿色金融交流会。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一级巡视员朱广庆,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徐光,生态环境部综合司政策处处长李华友、自然生态保护司综合处一级调研员王捷,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副秘书长房志,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沈卫群、总裁薛瑞锋、监事长吕伟以及兴业银行总行绿色金融部相关负责人出席交流会。与会嘉宾就如何实现绿色金融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更加紧密地结合充分交流看法。交流会后,兴业信托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正式签署绿色慈善信托合作协议。 本次绿色慈善信托合作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各个公益领域展开,首个试点领域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首期试点项目将围绕《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举办开展相关的公益活动,这也标志着我国首个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题的绿色慈善信托正式启动。 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早在2005年,也就是“两山”理论提出的当年,就在国内率先探索绿色金融业务,此后15年耕耘不辍,到2019年末,提前实现绿色金融“两个一万”中期发展目标,集团绿色金融融资余额突破1万亿,绿色金融企业客户突破1万户,在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稳居重要一席。作为兴业银行集团子公司,多年来,兴业信托在母行发展战略的引领下,将绿色信托作为重要战略性业务,努力成为信托行业绿色金融领跑者,与母行一道形成品种更加丰富、门类更加齐全的集团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目前,公司累计投放绿色投融资规模突破1000亿元。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是我国第一家从事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我国生态环境改善和实现绿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这次双方就“绿色慈善信托”开展合作,实现“绿色+慈善+信托”的有机结合,是发挥信托制度作用、促进我国环保公益事业发展的一次有益探索。后续双方将共同努力,发挥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在环保领域丰富的项目执行经验,发挥兴业信托在客户服务、受托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最终实现绿色慈善信托产品标准化、规范化、持续化、品牌化运作,汇集社会各界更多慈善公益力量,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为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未来,兴业信托将继续发挥兴业银行集团以及公司自身在客户、渠道、资金、品牌等方面的优势,把绿色金融作为践行初心使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战场,综合运用股权投资、债权融资、慈善信托、服务信托等多种服务手段,支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此文不代表观点,系出于传递商业资讯目的刊登。)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5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融信九龙坡矿机村”施工现场未采取相应的降尘措施的环境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四建”)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环罚字[2020]71号。记者查询发现,“融信九龙坡矿机村”项目推广名为融信海月渝州,为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集团”)旗下项目。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020年11月18日,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其负责的四川四建承建的“融信九龙坡矿机村”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施工现场未采取相应的降尘措施。 四川四建的环境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 “1、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0年11月19日对生产经理袁野所做的《调查询问笔录》。 2、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现场执法情况进行拍摄的影像资料。 3. 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18日对施工现场拍摄的影视资料。 证据1-3证明该单位承建的项目施工现场未采取相应的降尘措施。 4. 营业执照及生产经理袁野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明违法主体是四川四建。” 四川四建违反了《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防治扬尘污染:(六)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的规定。 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0年11月26日向四川四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九环罚告字[2020]63号)和送达回执,证明我区环境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四川四建收到九龙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后,未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其未提出听证申请。 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予以裁量。 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落实相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的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定对四川四建作出上述罚款处罚。 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 资料显示,扬尘污染是指泥地裸露,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包括煤炭、道路浮土、耕地土壤、裸露地面、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质。 融信海月渝州开发商为重庆融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融信集团旗下子公司。该项目占地面积为1949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7801平方米;容积率为2.00;绿化率为35%。 重庆融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重庆融熙实业有限公司持股66.00%,认缴出资3300万元;重庆融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4.00%,认缴出资1700万元。重庆融熙实业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重庆融平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重庆融平实业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重庆融霆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重庆融霆实业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成都融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成都融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融信集团持股100%。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2日讯 10月21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国新办举行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三五”期间,是我国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地增强。 一是战略部署不断加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显著提升。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入了党章,生态文明写入了宪法。越来越多地方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机遇和重要抓手,努力走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双赢之路。企业依法治污、依法排污,保护环境的法治意识、主体意识也在加快形成,全社会关心环境、参与环保、贡献环保的行动更加自觉。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顺利,环境治理力度持续加大。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出台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专项行动计划,七大标志性战役进展顺利,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力促进了高质量发展。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节能提高能效,大力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截至2019年,“十三五”期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了18.2%,全国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炭机组达到8.9亿千瓦,占煤电总装机容量的86%,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超低排放清洁煤电供应系统,光伏、风能装机容量、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全国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3.4%,京津冀地区煤炭集疏港实现了“公转铁”,全国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7.2%。通过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通过大力整顿散乱污企业,有效解决了市场竞争中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为环境守法企业创造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通过逐步调整提高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促进了产业技术升级和行业企业绿色发展。 四是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落地见效,全面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的机制。排污许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相继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河湖长制、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等改革加快推进。 五是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世界贡中国智慧、中国理念、中国方案。我国率先发布《我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联合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消耗臭氧层物质累计淘汰量占到了发展中国家总量的50%以上,成为全球臭氧层保护贡献最大国家。此外,“十三五”期间我国的塞罕坝林场建设者、浙江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支付宝蚂蚁森林等项目还获得了联合国的“地球卫士奖”。 赵英民在发布会上还指出,在看到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充分肯定“十三五”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生态环境质量距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距离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还有差距,国内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处于高位。最突出的表现是“三个没有根本改变”: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任重道远。 赵英民表示,下一步,我国将把做好“十三五”收官特别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总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根本要求,科学设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做好明年工作,为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开好局、起好步。
“‘十四五’是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只有依靠环境科技、产业技术发展模式创新,才能真正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9月16日,在2020华南生态环境创新技术大会暨第四届“一带一路”国际环保创新创业大会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陈金銮说道。 据悉,2020年5月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将环保产业列入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扶持发展,瞄准国际先进水平,重点推动环境保护监测处理设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水治理跨行业多领域协同发展。到2025年在珠三角地区形成以技术研发和总部基地为核心的环保产业聚集带,在粤东西北形成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产业聚集带,建成国内先进的环保产业集群。 陈金銮指出,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争取出台更多促进环保产业的政策措施,不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为环保企业发展解决难题。这些措施将具体包括: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环境保护技术攻关和优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拓宽做实环保产业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财税、价格、金融、贸易等优惠扶持政策,积极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鼓励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园区积极探索环境服务模式的创新,提升环保服务业的水平等。(张问之)
据生态环境部官网8月31日消息,按照中央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安排,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国家能源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月31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北京召开,督察组组长李家祥、副组长翟青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进行了进驻动员。 李家祥强调,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前提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立足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目标。将重点关注国家能源局的工作立足点、制修订政策文件是否符合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的要求,从加强规划计划、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推动建立健全绿色发展的政策体系。 章建华表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章建华要求,全局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全力支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做好沟通联系、情况汇报、资料提供、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会上,翟青就做好督察配合、问题自查、边督边改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国家能源局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各部门、在京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京外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
记者27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将全面启动,将对北京、天津、浙江3个省(市),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并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督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重点督察有关省(市)、中央企业、部门推动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针对地方,还要督察省级有关部门、地市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担当作为和工作推进落实等情况;针对中央企业,还要督察其所属企业单位环境守法和落实生态环境社会责任等情况。 在对地方和中央企业开展督察的同时,此批同步启动对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督察试点。重点检查部门职能范围内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部署推动、监督指导情况,以及发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处理处置情况。通过督察,要从加强规划计划、强化行业管理、推动建立健全绿色发展政策体系等方面,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 在督察过程中,督察组将坚决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服务“六稳”“六保”,强化精准督察、科学督察、依法督察,把握督察方向和重点。更加关注新发展理念落实情况;更加关注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完成情况;更加聚焦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 各督察组还将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关于被督察对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或情况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