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大商所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棕榈油期货。作为我国首个全进口商品期货品种,棕榈油期货成为已上市农产品期货中的首个特定品种。近日,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详细解读棕榈油期货运行情况、引入境外交易者的重要意义以及境外交易者的参与路径。 一、大商所为何选择棕榈油期货作为首个农产品境内特定品种? 首先,棕榈油是全球产量最大、国际贸易量最大的植物油品种,也是一个需求端在国内,供给端则全部依赖进口的特殊品种。我国目前是世界第二大棕榈油进口国和第三大消费国。因此,棕榈油期货天然具有国际化基因,有着得天独厚的国际化优势。 其次,棕榈油期货2007年在大商所上市,上市十余年来,运行稳健,市场规模稳步提升,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棕榈油期货市场。今年上半年,大商所棕榈油期货成交量在全球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中排名第二位,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 此外,经过多年发展,棕榈油期货已具备较雄厚的产业基础,功能发挥较好。目前利用棕榈油期货套保的棕榈油企业进口量占我国进口量的85%以上。我国大型油脂企业以及在华跨国粮油企业均较为充分地利用棕榈油期货品种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棕榈油期货已经成为这些企业风险管理不可或缺的工具;棕榈油期现货价格相关系数达0.99,国内70%的棕榈油现货贸易采用大商所棕榈油期货价格进行基差定价,棕榈油期货已经成为国内现货贸易的定价基准,并深刻影响国际市场定价。 二、在当前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境内棕榈油期货交易,对实体经济发展具有怎样的意义? 棕榈油作为我国全进口商品,在当前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基于国内需求优势,引入境外交易者,将打通其生产、加工、消费环节,境内棕榈油期货市场较好的流动性,能更好满足境内外棕榈油生产、加工和贸易企业的避险需求,形成完整的产业风险管理链条,这无疑将进一步带动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协同和畅通,这既是契合产业本身特点和诉求的“必要之举”,又是主动立足国内大循环、促进“双循环”的“顺势之策”,也将助力“一带一路”产业合作行稳致远。 三、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境内棕榈油期货交易对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又具有怎样的意义?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格局深刻调整,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表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机构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提升重要大宗商品的价格影响力,更好服务和引领实体经济发展。 如今,期货市场的重要性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时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境内棕榈油期货交易,吸引国际棕榈油加工、贸易等境外企业参与进来,能够促进境内外、期现货棕榈油市场深度融合,同时有助于提高棕榈油期货市场运行效率和流动性,优化市场结构,进一步提高市场运行和发展质量,有利于境内棕榈油期货国际定价能力提升,也将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四、在国际化路径上,棕榈油期货与其他境内特定品种有哪些相似之处? 大商所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棕榈油期货在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方面均采用其他境内特定品种的现行方式。 在境外参与者管理方面,将按照实名制、交易编码一户一码管理。同时,境外交易者参与棕榈油期货交易应满足特定品种交易者适当性的相关要求。 交易方面,境外交易者可以通过境内期货公司或境外经纪机构转委托境内期货公司方式参与;结算制度上,仍是以人民币计价,美元可以作为保证金。在风控管理上,境内、境外客户采用统一监管标准,持仓、限额、保证金等均保持一致。 五、棕榈油期货国际化方案设计上有哪些特别的考虑和安排? 相较于其他境内特定品种,棕榈油期货在交割制度上,增加了不能接收或者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客户不得交割的相关规定。这主要考虑如单位客户不能开具或者接收增值税发票,将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增加对手方交割成本。为有效保护交易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公正,故在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棕榈油期货的有关规则中增加了此项规定。 针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客户,规则要求,不能接收或者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棕榈油期货合约单位客户的持仓,在一次性交割流程下被配对的,交易所在交收日闭市后对其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该款项支付给对方。若配对双方均为不得交割的客户,交易所对双方分别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不再支付给对方。 此外,交割规则对个人客户交割月份持仓的处理方式没有变化,即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对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予以强行平仓。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仍未能平仓的,首先由会员代为履约,会员仍未能履约的,按交割违约处理。
摘要 【金岩石:为什么“长期交易者” 总是能赢“长期持有者”?】过去50年最重要的金融创新,是股权投资产业化,从而形成了证券化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在证券化驱动产业创新的趋势中,两级市场的价值偏好不同。一级市场是市场经济学,二级市场是市场行为学。 “巴菲特价值投资理论,究竟错在哪里?”系列之四——中国A股的数据是:70%赔钱的账户背后,多数是长期持有者。而10%赚钱的头部账户背后,多数是长期交易者。那么,长期交易者赚的是谁的钱? 过去50年最重要的金融创新,是股权投资产业化,从而形成了证券化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在证券化驱动产业创新的趋势中,两级市场的价值偏好不同。一级市场是市场经济学,二级市场是市场行为学。 股票价格,是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中形成的。二级市场的投资人有一个“7-2-1”魔咒(也被称为“二八定律”),即70%的账户赔钱,20%的账户平手,10%的账户赚钱。再进一步解读中国A股的数据——70%赔钱的账户,多数是长期持有者,而10%的头部账户,多数是长期交易者。于是就有了本文的话题:长期交易者的超额收益从何而来? 1 长期交易者赚的是:长期持有者自愿放弃的现金收益 根据股票市场的赢家/输家的博弈论,人们很容易相信:股市赢家赚的是输家的钱!这个似是而非的“常识”,理论依据是“零和游戏”。从这个“常识”出发,会产生一个问题:10%头部赚钱的账户中,剔除违法不当得利,合规合法参与交易的超额收益是从哪里来的呢? 首先要区分股权和股票的两种价值投资,一般说来,股权是公司的价值,资金一旦注入被投资企业就丧失了流动性(协议安排除外),所以注定是长期投资。投资人和被投资企业共同成长,这个价值,经济学定义为“时间价值”,股权投资要到公司上市后才能获得流动性。 股权到股票是惊险的一跃,股票投资可以选择退出或变现,这个价值,金融学定义为“交易价值”。长期的时间价值是投资人放弃流动性的对价,短期的交易价值和流动性却是现代股票市场的本性。 在股票市场上,长期持有者的偏好和长期交易者的偏好不同,于是就有了两种投资价值,其一是长期价值投资,买了就不卖,放弃流动性;其二是长期波段操作,买了就想卖,偏好流动性。两种投资人之间并不构成赢家/输家的博弈,因为双方不是交易对手,持有者放弃流动性,交易者偏好流动性。这时,第三方登场,接盘者加入,长期交易者和自由接盘者的博弈持续进行,交易双方随时可能成为赢家/输家的博弈。 这时,长期交易者的超额收益来源于接盘人吗?不是!就像楼市泡沫升腾来源于买房者惜售一样,人们持有房产的禀赋效应(Endowment Effect)即本能高估已持有的房产而限制了存量房产的流动性,抬高了房产泡沫的虚拟财富价值。股市更是如此,人们持有股票的禀赋效应也会产生资产泡沫,提升虚拟财富价值,所以即时交易的赢家/输家是表象,交易者赚的是长期持有者放弃流动性而抬高的溢价。 由此演绎,第一,长期持有者对长期价值的预期越高,长期交易者的超额收益就越高,参与交易的动机就越强;第二,不同投资人群体的估值差异越大,股票波动性就越大,波段性投资机会就越多;第三,长期持有者的价值信仰越坚定,他们自愿放弃的波段投资机会就越多,主动放弃的现金收益就越多。 从这个意义上说,长期交易者赚的是长期持有者自愿放弃的现金收益,这种价值交换是通过第三方参与间接完成的。 2 长期交易者与长期持有者眼中的“投资价值”,是两个概念 股票市场的技术进步,在不断提升股票的交易价值和流动性溢价,决策数据处理和解读的效率提升了,研发成本下降了;股票交易的税费下降了,波动频率提升了。如股票交易费用,最大的两项在过去8年间(2012至今)的变化是:1。印花税。已从双边2‰降到单边1‰;2。券商佣金。从3‰降到万分之二。其他费用忽略,从1%下降到了1.5‰以下。 在过去几年,交易智能化系统的功能像汽车导航系统一样迅速普及,股票市场的交易价值和交易机会迅速膨胀,股票价格日益偏离公司价值,长期交易者的盈利空间不断扩大。 还是针对“巴菲特陷阱”,长期持有者应注意到:1、股票不是股权;2、股票价格必然偏离公司价值;3、长期交易价值趋于增大,交易费用趋于减少,长期交易者的机会趋于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