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能给我502胶水吗?”张德友捧着掉在手上的牙套,怯生生地问对面的警察。 张德友是22年前中国银行云南官渡支行的行长,属于精英的前辈。警察得知张德友要502胶水是粘脱落的牙套,当时脸上的表情简直是惊呆了。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现在有多少行长连个牙套都无法承受了呢? 张德友当年在云南金融圈也算是一个人物,从处长调任到官渡当支行一把手,可谓是意气风发,踌躇满志。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会潜逃海外,连递交辞职报告的勇气都没有。 当张德友做到支行长位置时,他那再也不是当年电脑处的清水衙门了,形形色色的老板早早地将饭局订到了后半夜,各色的歌厅舞厅包间为张行长预留。 各种高档会所,觥筹交错之间,张行长和老板们的“友情”迅速升温,支行的烂账也开始不断累积、不良率不断攀升。老板们请张行长吃喝玩乐,看中的是行长掌控的资金大权。没想到两年时间不到,分行查账的来了。 私自拆借资金、挪用资金等问题,一查一个准儿。中国银行昆明分行将张德友挪个位置,想把问题查清楚。张德友一看,得找平时跟自己花天酒地的那些兄弟们把钱弄回来。 往日一口一个兄弟的企业老板们,手里握着张行长跟美女们以及受贿的各种把柄,张德友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可是兄弟们一张张冷漠、傲慢的脸,甚至有的人干脆不理睬玩失踪。 张行长知道自己掉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把家人安顿好,写了一份辞职报告,托人送到银行的收发室,自己则带着3万块,逃到了东南亚,办理当地的假身份证。由于语言不通,张德友只能躲在寺庙里种菜卖腌菜。 22年背井离乡栖身寺庙,晨钟暮鼓没有让张德友获得内心的安宁,得与失、利与害时刻在他心中交错,让他寝食难安、追悔莫及。偶尔,他会利用假身份证悄悄潜入边境,但都处于惊恐之中,小心翼翼,东躲西藏。最终,他还是在潜回边境时被抓。 22年过去,当年的行长大人已经牙齿脱落,牙套都戴不稳了,俨然已经没有当年酒池肉林上的意气风发。张行长可怜巴巴地要502胶水粘牙套,因为他在潜逃期间,一直都是靠着502胶水粘牙套的。 远在千里之外的法庭上,恒丰银行的前董事长蔡国华涉案超过百亿,平均每天报销40万。带着3万元潜逃的张德友看到蔡董事长的新闻,会不会潸然泪下?当然,蔡董事长是恒丰银行总行的一把手,张行长跟蔡董事长差好几个级别。 看看蔡董事长,涉嫌滥用职权造成银行损失8.9亿,涉嫌贪污1022万,涉嫌违法放贷35亿,涉嫌挪用公款48亿用于个人经营,涉嫌受贿11.8亿。当然,张行长不用羡慕蔡董事长,受贿的装入腰包的只有1.1亿,还有10.7亿没有搞到手。 当然,蔡董事长也不会出现牙套脱落,因为他16岁就开始在乡镇上当医生,更重要的是蔡董事长生活的奢侈,与张行长相比,那是天壤之别。 张行长潜逃海外卖腌菜度日,蔡国华从不偷偷摸摸往国外跑,他都是租用公务机到国外奢侈品店去扫货,一条皮带就是21.8万,一套红木家具就是820多万,保镖不仅给自己配,还给家人配,费用高达54万。发的工资更会让张行长瞠目结舌,蔡董事长等4人发了3.137亿,你说你好歹也是一支行行长,带着3万块玩儿什么国际潜逃啊。 张行长啊,你说你牙齿掉了,整个牙套还不给整好一点,还要502胶水粘,你看看人家蔡董事长,伸手向那些行贿的兄弟们要的都是超5亿的香港大别墅,好处费都要6个亿,哪里还用躲在寺庙里种菜。蔡董事长的那些兄弟,在丑闻出现后,都是拿着上千万去灭火,你再看看你那些企业界的兄弟,出了事也不拉一把。记住了,张行长,凡是关键时刻不给你抗雷的,都不是兄弟! 蔡董事长同城的烟台银行更是离谱,前三任董事长落马,涉及金额都是上亿。蔡董事长上法庭的前一夜,烟台银行的原行长又落马了,毫无例外,又是因为当一把手期间周围突然多了一票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 无论是蔡董事长,还是张行长,他们总是跟兄弟们在银行里吃里扒外。民泰银行瓜沥支行的行长倪科峰是个80后,对两位老前辈的传统玩儿法嗤之以鼻,直接刻萝卜章,跟一帮兄弟玩儿商业票据,疯狂套现超过42亿。小银行42亿简直就是要命,可2020年,怀远农商行、蚌埠农商行等多个小银行的一把手们,因为推杯换盏的兄台太多,跟张行长那502胶水都粘不住的牙套一样,都纷纷落马了。 蝼蚁辛苦好几年,蛀虫一把就搞完。金融是经济的血液,银行是金融的命脉,可是行长们整日里混的是江湖,结交的是兄弟。你们在锦衣玉食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很多嗷嗷待哺的企业正在生死边缘?你们的一根皮带,可能就是创业者的救命稻草。你们的一栋别墅,就能为国家招揽多少芯片高科技人才?当金融机构的高管们难以约束自己的欲望,那么除了自己的未来犹如脱落的牙套再也无法饱食美味佳肴,更犹如金融血管里致命的血栓,危及着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的未来。面对行长们的落马,也许,老百姓会说,他们是蚂蟥无骨头,两头喝血。
大族激光17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在研光刻机项目分辨率3-5μm,主要聚焦在分立器件、LED等领域的应用,今年有望实现小批量销售。
人民银行17日公告称,目前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处于合理充裕水平,2020年6月17日不开展逆回购操作。鉴于今日有600亿元逆回购到期,人民银行实现净回笼600亿元。 近期,央行流动性投放持续谨慎,且受到特别国债发行预期的影响,短端资金利率已有明显上行,昨日,资金利率几乎全线上行,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隔夜上行27.4个基点,至1.751%。
据佳都科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佳都科技凭借专业的计算机视觉智能算法,在一年一度的WebVision 2020图像识别竞赛中,从全球90多支参赛队伍中脱颖而出,荣获全球第三名的优异成绩,连续两年跻身人工智能“世界杯”优胜者阵营。 据悉,2019年佳都科技全球智能技术研究院图像识别团队取得该赛事第五名的优异成绩,今年该团队又以79.88%的前5识别准确率获得第三名,仅次于华为和腾讯。
市场已基本上消化风险情绪 6月17日,全球新冠肺炎累计确诊病例突破824万例,累计死亡病例超过44.4万例。世界卫生组织发出警告,“全球疫情正在恶化”。美国上周已呈现第二波疫情暴发迹象,当前美国新冠肺炎累计确诊病例全球最多,突破220万例。此外巴西和印度的疫情迅速蔓延,成为新的焦点区域。为疫情后全球经济恢复的前景蒙上了一层阴影。 但我认为,市场已经基本上消化了风险情绪。从目前的数据来看,疫情确诊人数并没有像第一轮疫情来临时一样迅速地上涨,这一次疫情的爆发应该是在意料之中,对于市场而言也不算是一个重大的意外。美股在上周下跌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之前股市暴涨的一次正常的回调。 金融震荡的风险始终存在,除中国外的金融市场,目前以及未来两年都会处于高位波动阶段。如果疫情只是在美国、中国大陆或者欧洲出现当前程度的反弹,对各地区经济的影响不会太大。因为各国已经经历过,具备了应对的经验,只不过会在一些领域进行针对性的微调。但是,如果疫情在印度、非洲出现大规模蔓延,对相关地区会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同时,如果疫情按照目前这种反弹力度,不会产生太大的问题;如果反弹的力度超过之前的最高点,可能会引起恐慌。 世界经济的恢复路径不会改变 新增新冠确诊人数较多的印度、巴西等这些地区的疫情的二次爆发对世界经济的冲击有限。因为这些国家的经济体量小,经济的复杂程度也比较低,它们既不是原材料的集中供应地,不是全球的主要市场,也不是最主要的制造业生产的来源地。所以,这些地区的第二波疫情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有限的,只会造成局部的冲击。 虽然美国21个州新增确诊病例上升,但目前看来这并不会改变世界经济的恢复路径。因为这种上升不是格局性上升,只是数量上的上升。而且美国现在对疫情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和社会准备,医疗的资源不再过度紧张,医疗条件能得到保证。所以,我认为这次疫情反复的影响是有限的,至少目前这种恶化对世界经济的冲击不能说是实质性的,因为这次恶化不是飞跃性、革命性、颠覆性的恶化,而是在同一数量级上的变迁。只有疫情恶化得非常严重,确诊人数翻了一个数量级,从1万人变成10万人,才会对经济产生巨大的冲击。 中国经济基本处于上升期,欧美处于拉锯战阶段 当前,中国经济基本上处于上升期,欧美经济的恢复处于拉锯战时期。如果不出重大意外,中国经济上半年应该是微弱的负增长,下半年两个季度大概是7%左右的增长,全年实现3~5%的平均增长。 我们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历史变局:一边是经济社会大萧条,一边是美联储史无前例的无限QE大放水让美股一度突破新高。资本市场的方向最终将由泛滥的货币和衰退的基本面共同引领。衰退对基本面的影响就是让股市震荡,流动性增加的带来的影响是股市处于高位,所以未来股市应是高位震荡。当然,国内情况另当别论。 面对诸多不确定性,投资者应该将眼光放长远一点,不要觉得疫情马上就会过去,股市就进入上升期,也不要因为股市一跌,就认为股市就会进入一个衰退期。现在是高位震荡阶段,投资者要眼光长远,沉着冷静。 本文原发于网易
晓非6月17日,获悉,左晖退出34家自如旗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最终受益人,包括北京自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自如生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自如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自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34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囊括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信息服务、家居装饰等。 值得关注的是,从今年伊始,贝壳找房董事长左晖频频退出旗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的序列。3月21日,左晖退出7家商务咨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月9日,左晖退出“实际控制人”56家、退出“最终受益人”57家,共计113家。
相关专题:美团小贷被判定违法放贷 在河南遭遇重挫的某团小贷,陆陆续续于多个执行裁定书中被法院认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融资业务平台,违法从事发放贷款业务,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对其提出的仲裁裁决的执行申请,法院予以全面驳回。(编者注:近日,河南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批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重庆美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未在限期内提供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资金融通发放贷款业务的证明,多起执行申请被驳回)对此,市场纷纷猜测,某团小贷放贷之所以被认定为违法,或与其仅获得小贷资质;未获得网络小贷资质,就跨区域经营有关。 鉴于本案并无更多事实披露,且当事人将要上诉,最终裁判结果尚未落定等情节,我们谨假设某团小贷公司在未取得网络小贷牌照的情况下,进行跨区域的网络放贷经营,由此,对其可能面临的法律评价,我们分享如下看法: 网络小贷与小贷大有不同 话说,某团小贷全称为重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和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等。为何其已与取得小贷资质,仍被市场认为没有资质?已有小贷牌照,为何还需要申请网络小贷经营资格?网络小贷与小贷有何区别呢? 其实,小贷与网络小贷的差别不只一点点。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可知,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各省市结合实际,在省、区、市范围内展开。小贷公司秉持“小额、分散、本土化”的经营理念,有些较为严格的地域限制。 而网络小额贷款则是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具有通过互联网平台上获取借款人,运用互联网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等特定场景信息等评定信用风险,在线上完成贷款全业务流程等特点。其主要形式包含全国范围内纯线上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跨区域线上、线下结合开展网络小额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 具体到牌照申请上,就此次热点事件,我们特别找到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工作监管指引》及《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监管指引》等,由此可知: 一般小贷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一)符合《公司法》的公司章程。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 (三)注册资本应由股东或发起人以货币资金出资,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最大股东或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股东或发起人持股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最低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 (四)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且具有3年以上从事金融或相关工作经验。 (五)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七)市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而网络小贷的申请要严格得多,申请设立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除满足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一般性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以上; (二)具有专职人员负责网络平台安全,技术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计算机网络工作经历; (三)具有中国境内合法的正常运营的网络平台;网络平台具有潜在的网络贷款客户对象,能够筛选出满足开展网络贷款业务需要的客户群体; (四)具有合理的网络贷款业务规则、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 (五)具有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申请、审核、授信、审批、放款、催收、查询、投诉等多项功能的独立运行的业务系统,能够与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对接,满足监管信息录入报送和监管检查的要求。 (六)…… 概言之,网络小贷因为面对的客户群体较为广泛,且在线上运作,因此,监管机关对网络小贷要比一般小贷公司在注册资本、风控能力、经营实力等方面提出更高更多的要求。 无网络小贷资质,跨区域放贷合同无效? 看到小贷与网络小贷的显著不同后,有读者会问,没有网络小贷资质,跨区域对外发放贷款的借贷合同有效吗? 我们曾在之前文章中提及,《商业银行法》第19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同时,《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第三条进一步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规范,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由此,未取得网络小贷资质,跨区域对外发放贷款,从而签订的合同涉嫌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认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指出,《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再进一步提出,下列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内容的。 由此,未取得网络小贷资质,跨区域对外发放贷款而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无效。 没有放贷资质而发放贷款,构成非法经营罪? 2019年10月21日,非法放贷行为入刑。听说某团小贷没有资质就对外放贷,如此行为,该不会构成刑法所说的非法经营罪吧?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该条有如下法定要素: (1)放贷行为的违法性:非法经营罪属于行政犯,需要“违反国家规定”才能入罪。从事发放贷款业务需要经过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如未取得网络借贷资质而对外跨区域放贷的,当具有非法性。 (2)放贷活动的职业性: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的,就构成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该要素对某团案件来说,非常容易构成。 (3)放贷对象的不特定性:网络贷款面向客户的广泛性使得放贷对象的不特定性在本案中也易实现。 (4)情节达到严重程度: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运用刑法手段打击的目标,实际上锁定在非法高利放贷。再结合民事司法解释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认为“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是认定非法放贷“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前提条件”。 由此,没有放贷资质而发放贷款,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还需落实到各要素中来。但我们想说的是,当借款人从某团小贷公司借款的综合成本利率低于36%时,不能简单认为其未获得网络小贷牌照就跨区域放贷的行为构成犯罪。 结语 据了解,自2017年11月21日起,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以防范“现金贷”带来的风险隐患。自此,2年过去,再无互联网小贷牌照获批。 去年,也曾有声音指出,银保监会将制定《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全国统一的网络小额贷款监管制度等,对此,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