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21日讯,上交所发布关于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试点期间,短期公司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且发行人最近3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或最近一年末的速动比率大于1;综合实力较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的证券公司。 以下为原文: 关于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发〔2020〕4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企业流动资金管理需求,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现就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并在本所上市的,应当具备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试点期间,短期公司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且试点范围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适用本所公司债券优化融资监管安排,且发行人最近3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或最近一年末的速动比率大于1; (二)综合实力较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的证券公司; (三)经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形。 根据试点开展情况,本所适时调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试点范围。 二、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及以下,具体期限由发行人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可以单独编制申请文件并单独申报,也可与其他期限的一般公司债券编制统一申请文件并统一进行申报。 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在注册文件有效期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待偿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规模。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发行人可自主确定发行期数和每期发行规模。 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统一申报的,应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申报的短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四、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按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现行规定执行,发行人应当进行主体信用评级,同时可自主选择是否进行债券信用评级。 五、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与债券期限保持合理匹配,募集资金限于偿还1年内到期的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于长期投资需求。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合理解释融资需求。补充流动资金的,需在申请文件中匡算流动资金缺口并提供依据。 发行人应当加强现金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披露资金运营内控制度、资金管理运营模式、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等内容。 六、发行人在注册文件有效期内首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需向本所履行发行前备案程序。首次公开发行之后,注册文件有效期内不涉及财务数据更新、未发生重大期后事项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可在公告相关发行文件后直接发行。 七、发行人在注册文件有效期内进行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后续发行时,发行人经营和财务情况若无重大不利变化或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的,可适当简化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基本情况、财务会计信息等相关章节信息披露内容,其他内容可以索引首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方式披露。简化后的信息披露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主要财务指标表;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三)最近一期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八、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或以上,同时满足《关于修订的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短期公司债券,可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等交易方式,且其现券交易可采用多边净额结算方式。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调整为AA(不含)以下时,其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交易方式调整及相关事宜按照本所《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不存在次级条款等影响债券信用评级的相关契约条款),且采用多边净额结算方式的短期公司债券,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的质押券种。 九、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取得核准或注册文件的公司债券,如满足本通知规定的发行人主体资质、信息披露等相关要求和发行申请文件约定的,可在发行前备案阶段明确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安排。 十、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试点范围、信息披露要求等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受托管理人应当督查发行人按照规定和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十一、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上市交易等未尽事宜,按照本所公司债券现行规定执行。 十二、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自律监管机构等对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工具余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将在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就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关于车辆购置税方面的建议是他与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行情601633,诊股)(港股02333)总裁王凤英联名发起的。 提振汽车消费 李书福提出,中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激活消费活力。近年来,宏观经济环境及汽车产业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车辆购置税应与时俱进,适时调整,发挥车辆购置税的组织财政收入和经济调节两方面作用。为此,建议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共享比例为50%∶50%。2019年我国车辆购置税收入3498亿元。按此比例测算,全年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1700多亿元。未来十年,汽车产销仍有较大空间。据相关部门测算,十年后中国汽车产销将增加1000万辆,预计2030年产销量将达3500万辆左右。据此测算,在单车售价不变的情况下,预计2030年可实现车辆购置税收入近5000亿元,按照中央与地方50%∶50%共享比例,地方政府可增加税收2500亿元。 李书福表示,这将有力缓解地方政府“三保”(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支出压力。同时,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为拉动汽车消费创造条件的积极性,加大对城市道路、停车场、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解决城市道路拥堵和停车难等问题,补给城市道路建设之用,促进汽车消费,使汽车产业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李书福提出,车辆购置税的使用,应体现税种特征性和功能性。建议将调整后车辆购置税地方财政收入适当比例用于汽车企业新技术研发以及促进汽车消费。汽车产业属于高投入高产出行业,增加汽车企业在新能源、自动驾驶、智能网联等领域新技术研发投入,可以推动我国汽车产业整体高质量发展。在消费层面,将调整后车辆购置税地方财政收入适当比例用于持续推动“汽车下乡”政策,落实相关汽车消费补贴措施,消费者可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中国汽车消费市场潜力将得到进一步挖掘和释放。 建议适度放开“禁限摩” 在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方面,李书福指出,根据现行的消费税政策,除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外,其他小汽车均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生产企业垫付消费税导致汽车生产企业资金大量占用,影响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不利于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汽车消费税目前为中央税,地方受益微薄,却承担着汽车消费快速增长后的交通拥堵成本和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投入成本。 李书福建议,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由目前的生产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减少生产企业流动资金的大量占用,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将资金投入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从而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消费税后移,将部分税收留在地方,可以有更多资金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 适度放开“禁限摩”方面,李书福表示,各地实施“以禁代管”一刀切的做法,极大地抑制了摩托车行业的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及结构优化,对摩托车出口及国内销售造成巨大影响。从公安部的统计数据看,摩托车的交通事故率并不比汽车高。加上近年来中国“天网”系统的实施,会让摩托车相关的犯罪率大幅降低。 李书福称,适度放开“禁限摩”,科学对待城市摩托车行驶,对于拉动摩托车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中国摩托车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很有必要。建议试点部分城市恢复摩托车上牌及通行,制定摩托车相关交通管理办法。重新制定摩托车驾照考试等级,加强安全意识培训和营运摩托车的管理。鼓励摩托车相关企业在新能源暨摩托电动化方向加大研发力度,出台全国统一的电摩上牌政策。
中新网长春5月21日电 (记者 郭佳)吉林省商务厅21日发布消息,2020年1-4月份完成实际使用外资2.99亿美元,总量居全国第15位,同比增长8%,增速高于全国平均16.4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6位。 创新方式 有效开展网络招商活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吉林省全面推行网络招商。年初以来,各地区洽谈推动项目1134个,其中,网上平台对接项目520个、视频洽谈252场、网上签约项目152个。 吉林省精选500个项目重点洽谈推动、500个项目重点谋划包装,制作二维码、译成英日韩语、印成项目册,通过链接知名网站、中介机构、新媒体等方式扩大网上项目对接会知名度。 完善机制 积极推动项目履约落地 吉林省实行“旬会商、月调度、季通报”的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各地区谋划项目、在谈项目、签约项目、新开工大项目等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吉林省强化全省500个重点洽谈推动项目跟踪调度,与相关企业网络连线,开展“云端”对话,深入了解需求,推动合作取得更多成果。 精准帮扶 有效坚定企业投资信心 吉林省连续出台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商务领域企业平稳健康发展18条和稳外贸、稳外资“双9条”,充分发挥政策推动作用。 吉林省集中解决重大项目立项、土地、环评、审批等132个问题。为屈臣氏等外资企业开具民生保供资质运输证明;为一汽丰田发动机等重点外资企业协调解决复工用口罩10万只。 优化环境 全面提升服务企业质量 吉林省发动各市(州)、开发区聚焦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按照分层级、分产业、分区域的原则,加大服务力度,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投资建设中的困难。 吉林省借助长春中院知识产权保护法庭、外商投诉工作机制、外企协会和“12312外资服务热线”为企业解决困难,年初以来,巴斯夫等外资企业审核资质等多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完)
5月19日,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联想集团(港股00992)董事长兼CEO杨元庆,拟围绕建设新一代互联网医疗健康平台、推动信息产品消费、大力发展“5G+工业互联网”、推动新基建和智慧经济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热点领域提交六份建议。 杨元庆建议,加快建设覆盖家庭、社区、医院、科研机构的新一代互联网医疗健康平台,全面提升我国医疗健康水平。稳住经济基本盘,既是保障民生、恢复经济增长、应对全球经济不确定性的要求,也是未来中国经济在全球价值链上实现“产业跃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杨元庆认为,稳住经济基本盘需要在供给侧和需求侧同时发力。在供给侧,应该大力发展以“新基建”为基础的智慧经济,稳定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以实现中国制造的“产业跃迁”。在需求侧,应当继续大力促进信息产品消费,拉动内需,以实现国内消费升级。 杨元庆认为,要从加大新基建力度、加强市场政策引导、加快构建应用生态和加速培育复合型人才四个方面,提升“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能力,推动制造业持续创新发展。通过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和有效利用,推动智慧经济快速发展。 杨元庆表示,个人电脑绝不仅是消费品,也是生产力工具。在抗击疫情中,无论是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办公还是在线零售,都离不开PC、智能手机等“居家生产力”设备产品。促进信息产品消费,加大PC等智能设备的渗透率,对于实现消费升级、促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智慧经济、扩大出口、提升教育水平、实现乡村振兴等方面都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杨元庆认为,教育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中,有着基础性和持久性的作用。着眼教育事业长远发展,必须继续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建设,强化教育信息化的大规模供给能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智能水平,进一步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
中新网银川5月21日电 (杨迪)记者21日从宁夏市场监管厅获悉,2020年1月1日至5月20日,宁夏新设立个体工商户25140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82%,其中网上申请办理2312户,占9.2%。 据了解,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初期,宁夏市场监管厅积极组织推动电商物流业和涉及民生保障的综合批发市场复工复产,带动了相关个体经营户积极复商复市,保障了民生用品的稳定供应。积极推动指导批发零售类、餐饮类、居民服务类、交通运输类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涉及众多个体经营者利益的商场、市场分级有序恢复经营。目前,除涉及人员聚集的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行业暂不复工复产外,其他行业和经营业态无需审批不受限制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数据显示,2020年1月1日至5月20日,宁夏新设立个体工商户25140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82%,其中网上申请办理2312户,占9.2%;餐饮业复工27836户,复工率91.39%;检定校准红外线体温仪3704个,减免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费用383.92万元;为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2635家市场主体累计减免各类检验检测费用649.41万元。(完)
银保监会5月19日消息,针对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原油宝”事件,银保监会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已于近日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发生以来,银保监会持续高度关注,要求中国银行与客户平等协商,依法依规解决问题。据中国银行披露,该行与客户和解签约率已经超过80%,并正在全面梳理审视产品设计、业务策略和风险管控等环节和流程。 该负责人表示,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同时,提醒金融消费者理性投资,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
银保监会19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简称“信保业务”)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信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简称《办法》)。 银保监会介绍,《办法》共五章35条,主要修订内容有三大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经营要求。提出对接央行征信系统等经营资质要求;进一步压缩整体和单个履约义务人的承保限额;明确核心业务不得外包等独立风控要求;明确每季度开展压力测试等流动性管理要求。 二是进一步强化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针对销售不规范问题,提出承保可回溯、强化合作方管理等要求;针对费率高问题,提出消费者可承受的经营原则;针对催收不规范问题,明确严禁催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委外催收机构管控并制定准入退出机制等要求。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明确禁止为不具有合法融资服务资质的资金方提供信保业务的行为。 三是通过制度引导保险公司服务实体经济。通过设置弹性承保限额的方式,引导有能力、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的支持力度;通过调整业务类型,扩大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业务领域。 为稳妥有序化解当前存量业务风险,《办法》设置了6个月的过渡期,对已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但不符合《办法》经营资质要求的保险公司,过渡期内,采取总额控制,逐步降低责任余额的措施;过渡期后,不符合《办法》要求的保险公司停止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含续保业务)。 银保监会指出,《办法》对融资性信保业务可能产生三方面影响。 一是《办法》实施后,短期内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主体会减少,但鉴于减少的公司市场份额均较少,且设置了6个月的过渡期,故不会影响融资性信保业务的整体发展和服务能力。 二是《办法》通过设置弹性的承保限额,促使保险公司调整当前业务结构,预计融资性信保业务中个人消费类业务占比有所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的业务占比有所提高。 三是《办法》对融资性信保业务予以重点监管,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流动性管理、内部审计、合作方管理等内控管理要求,在存量风险逐步消化的同时,增量业务风险也将得到进一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