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近日,多地再次出台新一轮促消费政策,通过补贴、奖励、消费券等手段,“真金白银”引导消费,同时也开展了各种线上的促进消费活动。专家建议,下一步,应从需求端等多个维度发力,促进消费潜力释放。 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接连出台多项促消费政策,有力提振了我国消费市场加速复苏。5月19日,商务部发布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2万亿元,同比下降7.5%,降幅比上月收窄8.3个百分点,比前2个月收窄13个百分点。前4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降幅比一季度收窄2.8个百分点。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说,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将会支撑经济稳定增长,有利于优化供需关系,调整国民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推动民生改善,带动我国经济更高质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对此,付一夫建议,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具体需要从多个维度发力:需求端,应从切实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完善农村等地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三线以下城市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供给端,应丰富消费市场的商品品类,提升商品服务质量,从而调动民众消费的积极性,特别是要顺应消费升级大势,关注不同年龄层消费群体的变化新趋势,完善文化、信息、教育、健康等新兴消费领域优质商品和服务的供给;消费环境上,政府部门仍需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推进国内消费品与国际标准对标,在支持企业培育新品牌等方面落实政策,强化监管,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近日,上海市、海南省等地出台了补贴、奖励、消费券等促消费措施。补贴方面,5月20日,上海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提出,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今年购买新能源汽车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位消费者5000元补贴。 奖励方面,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实施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政策的通知》,对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万元。 消费券方面,各地继续大规模发放消费券。例如,5月21日,武汉市继续投放第五波消费券;5月19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宣布发放2.2亿元消费券,加速文旅产业通过数字化手段复苏。 付一夫表示,发放消费券拉动消费的效果已显现,不过,消费券更多只是起到短期的刺激作用,却不能为后续消费扩张提供持久的增长动力。另外,发放消费券可能会给财政造成压力,对于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的城市而言并不适合。 “消费券不能盲目地大规模发放,而是要基于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加以落实,并配以长期政策的实施;同时还应加快推动复工复产,保证产能的恢复与产品的供给,以供给侧的复苏来配合需求侧的消费提振。”付一夫表示,此外,针对“羊毛党”的投机牟利、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相关平台要不断升级更有效的技术监测和风险防控壁垒,用户一旦发现此现象也应及时举报,如此才能使消费券的使用效果达到最佳。
证监会网站显示,5月19日,由富达国际控股的富达亚洲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而富达国际也是继贝莱德、路博迈之后,第3家提交公募基金牌照申请的外资巨头。 近年来,伴随我国金融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外资布局中国市场的步伐也在提速。 今年4月1日,在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取消当日,总部位于美国的两家资管巨头——贝莱德和路博迈便提交了申请。 4月3日,摩根资产管理宣布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初步达成商业共识,拟收购取得上投摩根基金股权至100%;5月9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信息显示,上投摩根基金49%股权转让项目正式披露。 5月19日,全球最大投资管理公司之一富达国际也加入了申请公募牌照的行列。据了解,本次申请获批后,富达国际将有机会在中国开展独资公募基金业务,为个人投资者提供投资解决方案,也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此前,富达国际旗下私募基金已面向中国机构和高净值投资者发行了多只在岸权益和固定收益投资产品。 “申请公募基金牌照是我们推进中国战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我们非常高兴能在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持续开展新的业务。”富达国际中国区董事长何慧芬在回复记者问询时称。 何慧芬表示,富达国际未来还将增加投入以提升投研能力,推进更多满足中国投资者需求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投资和退休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受疫情影响,全球市场呈现剧烈震荡,但外资机构投资中国市场的热情并未因此减弱。业内人士表示,贝莱德、路博迈等资管巨头提交公募牌照申请后,多家有“私转公”意向的外资私募也开始将“申公”计划提上日程。 “我们近期也在了解申请公募基金牌照中涉及的具体问题。但是否会有实质性动作,可能还要观察首批申请的外资机构的进展情况。”沪上一位外资私募人士称。
图片来源:微摄 中国金融网讯今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开幕,2020全国两会正式开启。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正式开幕。金融系统代表委员共商国是。 全国人大代表周振海:建议加快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立法工作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发展不断深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日趋丰富,在为金融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行为不规范、金融消费纠纷频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识别风险能力亟待提高等问题。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周振海表示,当前,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力度,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履行监管职责,但因缺少专门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立法,仍面临监管真空与监管重叠并存、监管效能有待提高等现实困境。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加快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立法是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事务、与国际接轨的现实需要。周振海坦言,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立法条件日益成熟,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加快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立法进程,尽快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一是探索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特别立法,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建议通过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方式,完善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域立法,以此提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立法层次,对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权利义务进行根本性规定,同时统一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域的监管标准,避免监管真空与监管套利,增强金融监管部门履职效能。 二是明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建议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基础,结合金融消费领域的特殊性,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概念、金融机构的行为规范(经营者义务)、金融消费者的主要权利、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监督管理、金融消费者保护组织的功能定位、金融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法律责任等内容。在明确主要内容时,还要考虑与现行司法实践和监管实际相衔接,如:规定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信息披露义务的概念标准及例外情形,规定复杂金融产品冷静期规则,明确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监管目标、原则、标准、措施和程序等,为金融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提供制度依据,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在立法层面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做出特殊制度安排。建议立法确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管协作机制,实现对金融领域各业态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管全覆盖,全面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入金融消费公益诉讼制度,降低个体维权成本;确立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实现金融消费纠纷可诉可调、诉调对接,明确司法审判对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调解协议的认可,降低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陈建华:有必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管理法》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创新,大量互联网企业基于电子商务、网络社交平台、网络媒体、互联网金融等产品和服务获得海量大数据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主体的行为数据、社交数据、消费数据、财务数据、网络爱好及倾向数据。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陈建华认为,这些数据足以刻画和评估信息主体日常行为习惯、信用状况、信用风险以及进行有效的信贷需求预测,互联网征信模式正在改变着我国征信行业市场格局。 陈建华表示,作为一种新型业态,互联网征信与传统征信运行模式差异较大,互联网征信在信息采集方式、范围、来源、应用等方面存在特殊性,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却很少涉及互联网征信,《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等只是提出原则性的法律要求,个人信息保护法尚未出台,现行征信法律制度尚未涉及,互联网征信机构基本处于监管真空,信息泄漏和网络侵权事件频发,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日益受到严重威胁,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我国征信立法滞后的问题,不能满足监管的需要。 “随着征信市场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征信行业迅速壮大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现行征信法律制度与征信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存在差距,为促进征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制定一部完善、统一、效力层级较高的征信法律显得非常有必要。”陈建华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说道。为适应监管需要,结合当前的行业背景和立法实际,他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管理法》,至少规定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加强对新型征信业务的合规管理。在立足于互联网征信业务未来发展的基础上,加大对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力度,通过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征信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等环节的合规管理要求,以实现对新型征信业务的规范管理,有力解决当前征信业务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有效权衡个人信息利益与信息流动之间的关系,推动我国征信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二是促进信用信息共享,鼓励信息合法合规流动。通过法律明确信用信息共享制度,以国家强制力的方式推动政府信息、企业信息的公开和应用,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处理与使用,力求实现不同系统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是强化部门协调监管,探索建立联动监控机制。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建议明确人民银行为牵头管理部门,联合国家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加强对数据收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大量数据公司或平台收集、使用、交易数据的联动监控机制,有效保障征信数据安全,督促征信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四是建立征信信息泄露救济相关制度。建立征信信息泄露事故通知制度,明确通知的对象包括监管机构及信息主体本人,通知的触发条件、通知的程序、影响评估等规则,征信信息泄露事件发生应当主动采取的应急和补救措施等。丰富信息泄露责任体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增加其他的行政制裁及民事赔偿,加强对违规机构的事后跟踪监督,建立信息安全评估制度,防范风险再次发生。 全国政协委员葛华勇:加强支付产业一致性监管 5月21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将开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联原董事长葛华勇带来一份关于加强支付产业一致性监管的提案。葛华勇表示,目前我国移动支付在全球领先,这主要是基于成熟的银行卡基础设施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在支付领域的广泛应用。但不同持牌机构在从事同质支付业务时,所面临和遵守的监管要求不同。这种不一致性已造成一定的不公平、不正当竞争,导致了市场发展失衡,系统性支付风险正在积聚,长期发展下去会影响到支付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这种不一致性主要表现在: 一是不同监管部门对不同机构的业务准入门槛要求不一致。国家对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业实施严格的金融牌照监管,从事各项业务均有较高的监管要求,但非银行机构开展类似支付业务时,面临的监管尺度却明显不同。以信用支付为例,商业银行作为稳健运行的机构,其信用卡业务在用户要求、账户开立程序、业务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接受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而部分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关联的小贷机构在提供与信用卡功能相同的虚拟信用支付服务时,则主要受地方金融管理局监管,各方面要求均比银行信用卡业务宽松,客观上便利了其业务的迅速扩张,但却对合规的信用卡业务产生了明显冲击。 二是支付业务的定价机制不一致。商业银行、非银行收单机构在线下场景提供银行卡收单服务时,依照的是人民银行、发改委关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规定,在市场化制定商户收单服务费的同时,根据“政府指导价”制定网络服务费和发卡行服务费;相比而言,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网络支付业务时,由市场机构之间“两两协商”,自主确定收单业务的价格,这一定价方式传递至线下消费场景,就以更低的价格与银行卡收单进行直接竞争,对银行卡业务带来直接冲击。 三是在开展同样跨境支付时,业务要求及执行标准不一致。商业银行基于银行卡的跨境支付活动以相对稳健的方式开展业务,按照统一的银行卡业务规则进行信息及资金处理;而部分非银行网络支付机构在开展跨境支付业务时,接受的监管要求较为宽松,为其套取更多跨境支付业务收益提供了便利。 此外,非银行机构在开展相同支付业务时,因监管不一致带来的业务经营模式及发展方式也不同。境内少数非银行支付机构依靠大型电商、社交等互联网平台,将支付业务视为流量入口,以支付业务的盈亏平衡甚至“战略性亏损”的方式获取用户、占领市场。然后再通过其他领域的泛金融业务、数据业务对流量进行变现、获得收入,这实际上是变相的垄断。而专注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在与其竞争时,不仅难以切入其垄断的电商、社交场景,还承受着恶性的低价竞争,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压力。 葛华勇表示,为防范系统性支付风险,建议加强对支付产业的一致性监管,对做同类支付业务的机构采取同样的监管标准和管理体制。建议由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统一的支付产业监管标准,由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管理局按照支付业务的实质内容进行监管,而不是按行业或机构监管,真正实现一致性监管。在具体推行落实过程中,一是规范业务监管,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面向用户提供信用卡、信用支付等同类型业务时,应推行一致的账户开立、业务管控、风险防范等要求;二是理顺价格机制,各类支付服务应根据其业务风险、资金来源、清算方式等进行定价,统一线上线下支付通道价格;三是严格落实跨境等重点领域监管要求业务规则,防范跨境支付的业务风险,提升反洗钱监管效力;四是对支付领域的垄断现象进行跟踪研究,出台政策禁止个别机构对支付市场的局部垄断。 全国人大代表崔瑜:推进长三角支付清算一体化建设 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今年2月1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从金融角度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崔瑜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过程中,金融一体化是重要部分。其中,支付清算为经济金融活动运输资金,提供基础性枢纽支撑。但目前,长三角支付清算一体化建设缺乏统一的推进落实工作机制,导致相关工作散落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工作效率有待提升。 为推进长三角支付清算一体化建设,崔瑜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由人民银行总行牵头,指导长三角区域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组成支付清算一体化领导小组,建立长三角支付清算服务一体化工作机制,促进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金融企业的跨区域合作与协调,制定支付清算一致性政策。 二是提升支付结算速度,增强资金流转效率。长三角三省一市各地区支付结算服务存在一定差异性,尚未形成标准统一的一体化支付结算服务体系。建议在充分考虑普惠金融等方面需求前提下,长三角区域支付清算金融基础设施按照难度低、开发小、可推进的原则,积极推动长三角法人银行实现柜面互通,并逐步推广至长三角区域所有商业银行;为长三角区域公共服务类单位提供个性化清算服务。同时,建议充分发挥总部设在长三角地区的合法资质清算机构作用,推动长三角法人银行形成个人银行账户专用验证通道,对绑定账户信息提供互相验证服务。 三是创新技术应用试点。长三角地区经济金融密切相关、经济依存度高、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区域内各省市支付业务量平稳增长。在金融科技驱动支付清算产业变革发展的大背景下,建议将长三角支付清算一体化的历史机遇和区块链等创新技术结合起来,探索将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等传统区域支付工具数字化,并试点运用于供应链金融、平台经济等领域;积极争取数字货币在长三角地区先行先试。 四是整合金融基础设施。目前,长三角区域内注册的金融基础设施涵盖重要支付系统、中央托管机构、证券结算机构、中央对手方等。建议加强长三角区域内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长三角地区支付清算业务实现“同城化”,更好发挥金融基础设施整体市场服务的协同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谢卫:发挥公募基金作用,提升年金基金投资增值能力 近年来,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增长快速。数据显示,2019年末,企业年金基金规模1.8万亿,同比增长22%,规模创新高的同时,增速也明显高于上一年。作为企业职工的养老钱,企业年金要在保障基金安全的情况下,追求尽可能保值、增值,稳健增长,投资管理人处于关键角色。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卫表示,随着年金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以下同)相关投资管理制度的建设与不断完善,年金基金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但在投资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削弱了年金基金的长期投资增值能力。 谢卫认为,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中目前主要存在的三大问题: 首先,权益投资比例相对较低。权益类资产虽然短期波动幅度较大,但从长期来看其对投资收益的贡献非常可观。目前我国年金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上限为30%,既低于全国社保基金40%的比例上限,也与海外成熟养老金市场平均40%到50%的权益投资比例存在较大差距。且在具体投资实践中,受到客户需求及短期业绩考核等因素的影响,年金基金配置权益资产的比例也远远低于30%的比例上限。较低的权益投资比例,阻碍投资管理机构通过合理的权益资产配置来取得长期超额投资收益的投资决策。 其次,公募基金行业的参与程度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公募基金作为运作管理最为规范的一类资产管理机构,一直是全球养老金投资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在我国,全国社保基金18家境内外部委托管理人中,公募基金占16席,其管理的资产占社保基金境内委托管理规模的90%以上。而在年金22家投资管理机构中,公募基金机构占11席,其管理资产规模占比远低于9家保险机构,且在2007年之后机构数量再无新增。在包括公募基金、保险、证券在内的各类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中,公募基金机构的投资能力一直比较突出,当前的现状反映出了公募基金行业在年金基金管理中的参与程度与其管理能力不对等的事实。 再次,个人投资选择权的缺失导致年金基金的保守化投资趋向。现行的年金制度设计没有开放个人投资选择权,而是由企事业单位统一决策、统一进行组合管理,更多地考虑中年和临近退休职工等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人群的投资要求,总体投资习惯趋于保守,反映在投资行为上就是对投资管理人的约束较多及偏向短期考核,导致投资管理机构被迫着眼于短期投资业绩,长期资金被短期化运作。这种保守化的投资趋向,不仅不能充分发挥公募基金行业通过权益投资获取中长期稳健收益的专业优势,也间接牺牲了年轻职工的利益。 鉴于年金基金存在的上述问题,谢卫认为应进一步发挥公募基金行业作用,并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适当提升年金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上限。国内外充分的数据证明,过度强调低风险低收益并不能满足年金基金长期投资增值的管理目标,建议比照全国社保基金,将年金基金投资权益资产的比例上限适当提升至40%,鼓励、引导年金基金加大对股票、股票基金等权益资产的配置力度,通过提升年金基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年金基金的长期投资增值能力。 二是引入更多优秀的公募基金机构参与年金基金投资。公募基金行业自设立之初就建立了规范的制度体系,始终秉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为持有人创造了长期可观的投资收益。在我国养老金市场化、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实践中,公募基金行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年金基金管理规模的迅速增长,以及更多优秀公募基金机构的涌现,建议准入更多公募基金机构参与年金基金投资,充分发挥公募基金行业的专业优势、提升对年金基金长期投资增值的贡献度。 三是开放年金个人投资选择权并引入默认选项机制。谢卫建议放开年金基金个人投资选择权,允许参与者根据自身的年龄、风险偏好等因素自主选择投资产品。由于部分参与者个人并不具备投资选择的专业能力,借鉴海外成熟年金市场做法,公募基金行业专门为个人投资选择权创新开发了养老目标基金,其产品设计与个人生命周期、风险特征相匹配,通过对权益、固收等各类资产的科学配置,更好地平衡长期投资收益和风险。因此,建议在个人投资选择权的基础上,引入默认选项机制,将养老目标基金作为默认选项供参与者投资,实现参与者的养老投资目标。 全国政协委员赵海英:推动在线教育常态机制建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通常于3月初召开的全国两会推迟至5月下旬。相对于大多数领域受到的冲击,新冠疫情带来的刚需,以及新兴科技与政策协调的加持,反倒按下了在线教育的“快进键”。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赵海英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她今年的提案之一,正是聚焦该领域,希望推动在线教育常态机制建设。 “近年来的高考状元调查报告让我们一再面对‘寒门再难出贵子’的拷问。而教育资源的不平等不仅存在于老少边穷的欠发达地区,甚至存在于大城市的内部与之间,”赵海英表示,长期困扰我国乃至全球的教育资源不均问题今年因为疫情的催化有了革命性的尝试和突破。 其一,在线教育全面渗透。疫情前我国线上线下教育比例大约为1:9,而疫情期间在线学习成为刚需,约2亿的中小学学生与4000万的高校学生几乎全部上网“停课不停学”,从城市到乡村,所有家庭由被动到接受,以最快的速度熟悉了在线教育。 其二,在线学习资源迅猛增长,优质教学资源线上化。不仅高校慕课以及K12教培机构的在线课程迅猛增长,而且体制内的优质K12资源也实现线上开放。如疫情期间京沪中小学的“空中课堂”,从一年级到高三,将各学科的名校名师搬到线上,且全国学生都可以观看,PPT课件都能下载。 其三,科技与教育加速融合。教育信息化公司以及IDC等云服务公司对在线教育的技术赋能成为关键助力,而未来AI、AR、VR、大数据,甚至区块链等现代科技更有望深度融入教、学过程,重构教育。 但是,赵海英不希望在线教育红利仅仅是一时之举,更希望能将疫情期间在线教育的“应急措施”深入推进,转变为一种可行的“常态机制”。 她提出以下两方面建议: 机制上,自上而下推动优质师资的共享,满足社会参与方的利益需求,有效实现政府、学校和社会力量在基础设施、师资课程以及运营方面的分工与协同。 目前硬件水平已经初具条件,真正需要调动的软资源。赵海英认为,“在线教育的常态化需要硬件、软件及内容产品的配套。从此次疫情实践看,我国硬件水平已初具条件,未来将随5G的普及、新基建的推进、以及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持续投入而继续改进。因而关键是在机制上调动各方积极性。”她建议,可通过评优等机制自上而下推动学校名师资源的开放;鼓励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以及教育信息化服务商参与到在线教育的内容与运营建设中。 模式上,未来线上线下融合的混合式教学(OMO)将成为趋势,“优师线上教学+辅导老师线下答疑”的“双师模式”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推广。她希望借此把教师从大量重复性劳动中解放出来。参考成都七中等教培机构的实践,她建议未来将知识性、标准化程度高的课程模块化,由各地名师通过线上直播/录播教学讲授;同时由带班的辅导老师进行个性化辅导与因材施教。 “03年非典后内电商诞生了,但电商的爆发--双十一的元年,却是在09年国内快递、在线支付、移动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实现共振之后。”赵海英看到了疫情过后,在线教育行业的未来潜力,“当然,目前在线教育领域还有很多短板,教学质量参差、如何保证学生的专注力等问题的解决还有赖于技术进步、管理优化,但总体来说,我相信在线教育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文/连平(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邓志超(植信投资研究院秘书长、资深研究员) 近日来,关于中国是否应该像欧美等发达国家一样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持中国财政赤字应该货币化的观点认为:近年来,全球经济金融危机频发,各国执行货币大宽松的环境下并没有出现严重的通胀,这样的状态已经超越了传统货币数量论的解释范畴,应该用现代货币理论(MMT)来指导货币政策实践;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冲击,各国财政异常困难,应该考虑非常时期的非常应对;特别是对于我国而言,本不富裕的财政在抗疫的同时,还要支持“六保”任务,这使得中国有必要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对此,我们持不同观点。从中国经济潜在增长能力较强、财政政策可拓展资源较多、货币政策支持财政政策仍有良好的空间等方面来看,当前中国没有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必要。考虑到可能带来的危害,从长期看财政赤字货币化需要十分慎重。 一、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含义需要厘清 货币政策支持财政政策和财政赤字货币化之间不能划上等号。通常意义上所说的货币政策支持财政政策,是指中央银行在满足货币政策目标的同时,有条件地配合财政政策。例如,中央银行在二级市场购买国债,以此投放货币流动性,帮助财政融资;再如中央银行的货币工具中,有些以国债为抵押品,通过调节这些货币工具的使用规模,可以间接调控金融市场对国债需求;央行压低市场利率,降低财政融资的成本,等等。而财政赤字货币化,特指的是中央银行在上述业务开展的同时,进一步发展为在一级市场直接购买国债、或者政府向中央银行透支,或者以零利率发行永续国债,等等。这可以看做是广义层面上货币政策对财政政策的几乎是无底线的支持,但是这种支持是极端的。两者的区别在于,货币政策支持财政政策属于宏观经济调控的常规政策,其围绕的核心点是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前提是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财政赤字货币化常常出现在危机应对之中,其直接目标是不受限制地提供财政融资,其实质是财政政策无偿占用货币政策资源,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基本丧失,对经济体具有系统性的危害。因此财政赤字货币化在绝大多数国家都为法律所禁止。 财政赤字货币化有别于货币政策支持财政政策还在于不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中央银行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国债、降准并指导商业银行购买国债、以及各种以国债抵押为载体的工具都是对财政融资的支持。这些货币政策操作是由中央银行、财政部和市场机构共同完成的,目的是对财政融资形成必要的市场约束。如果财政赤字货币化走向极端的话,中央银行和财政部是同属于政府部门,一个发债一个直接印钞买债,财政和货币当局“左手倒右手”,既没有债权债务关系,也脱离了市场定价。 财政赤字货币化具有趋势性和“无成本”两个特点。从前文的分析可见,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本质是政府直接从中央银行拿钱,拿钱的方式可以是通过国债在一级市场融资,也可能是直接透支,并且是零利率。从字面上理解,“化”字代表的是一种长期趋势。也就是说,只有形成趋势性的财政向央行直接拿钱行为才可以被认定为财政赤字货币化。因为趋势性的变化会持续产生影响经济且形成新的规则,而偶然因为巨大外部冲击而需要采取的措施,其影响可能是一次性的。从这一点上看,货币政策对财政政策常规支持,如在二级市场买卖国债,不能与财政赤字货币化划上等号。人类历史上严格杜绝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时间并不长,之前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历史都以悲剧告终,在沉重教训和实践经验下有关国家痛定思痛,才在法律中明文规定禁止中央银行直接为政府融资。另一方面,一旦财政赤字货币化趋势形成,财政融资就基本上是“无成本”的。这是因为既然政府可以直接从中央银行拿钱,没有偿还的约束,那还有什么必要付息呢?因此,往往通过“借新还旧”、有期限债务转化成永续债、让中央银行核销等方式逃避债务偿还,最终实现“无成本”。然而,这看似无成本的操作,实际上却是以通胀或资产价格猛涨的方式让整个社会来为财政赤字货币化行为买单。 非常时期的危机应对通常需要货币政策加大力度支持财政政策。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是国家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针对于不同时期,政府采用的政策手段是不同的。理论上,在没有发生外生冲击的情况下,经济体内生的周期性变化应该以常规政策手段进行调节,其主导思想是“削峰填谷”的逆周期思维。经济上升期,紧缩财政和货币政策以防止经济过热;经济下行期,加大财政支出和投放流动性以刺激经济。而当经济体遭受较大的外部冲击,常规的逆周期政策已经不管用、经济体无法自行恢复或者自行恢复时期过于漫长时,政府就有可能突破常规政策规则、采取大力度的较为极端的手段,进行非常时期的危机应对。但是,危机应对往往容易产生扰乱原有市场规则、经济恢复后难以退出、政府行为失范和失控的道德风险等负作用。所以,各国政府在不到万不得已时都不会轻易启动危机应对。 长期以来,欧美发达国家的发展始终未能解决精英阶层占据绝大部分资源进而使得收入分配越发不公、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刺激政策一再加码、政客为当选许诺过高福利而导致财政赤字一再高企等问题,使得欧美等发达经济体长期运行在一个日渐削弱的财政基础上,以至于当危机再度来临时,欧美国家可以采用的政策空间和财政资源都较为有限。加之一次次的危机冲击,一步步地压缩了这些国家本已不多的政策空间,同时也耗尽了本就不富裕的财政资源。这使得欧美等发达国家即便在面对正常的经济下行周期而非危机冲击时,财政政策也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常常需要动用危机应对手段来刺激经济。在此背景下,事实上也是被逼无奈,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开始考虑财政赤字货币化。可见,正是欧美等发达国家体内固有的矛盾和一次次的危机冲击,导致其危机应对行为常态化,才使其走上了财政赤字货币化这条“不归之路”。 二、财政赤字货币化理论尚不成熟 上世纪“大萧条”时期,美国政府几乎无所作为,放任了危机持续发酵,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受到严重挑战。凯恩斯以当时的宏观背景为鉴写就《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为凯恩斯主义奠定了基石,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逐步成为世界各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导思想。上世纪50至60年代,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良好的经济增长情况进一步稳固了凯恩斯主义政策的影响和地位。七十年代后,爆发两次石油危机、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亚洲金融危机、互联网泡沫危机、次贷危机、欧债危机、新兴市场货币危机和本次新冠疫情等多次危机冲击后,欧美等发达国家发现,财政赤字越陷越深。理论上,危机消耗财政资源,财政资源不足由赤字来补,赤字刺激经济恢复,经济好转后再弥补过去的赤字。但经济增长本就处于下行周期,同时危机频发,从上一次危机中走出来的经济可能刚刚好转,还未来得及弥补上次的赤字,就形成了“旧债还未还完又欠新债”,最后只能“借更大的新债还旧债”的恶性循环,使得经济体一再无奈地拖着越来越重的公共债务负担前行。据IMF估计,疫情过去之后,发达国家公共债务占GDP之比可能从105%提高到122%,美国财政赤字规模将达到GDP的15%,抑或更高。 在此背景下,欧美等发达经济体急需为其行为找到理论的支撑,于是现代货币理论开始走进公众的视野。现代货币理论重点讨论的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关系,该理论认为货币起源于债权债务关系,货币承担记账的职能,政府可以用创造货币的方式进行支出,财政支出先于收入;在主权货币制度不破产的情况下,可将国债发行与货币政策有条件地打通。现代货币理论强调,财政政策应该执行“功能财政”,实现经济体的充分就业。这就为财政赤字货币化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危机时期,政府需要权衡的是到底道德风险重要还是经济稳定重要?而在大多数场合,政府毫无疑问地会选择后者。同时,上世纪金本位制度的彻底瓦解也为政府“无限度印钞”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纸币本位下货币政策改以通货膨胀为锚,极大地便利了货币的扩张。而巧的是,近年来发生的危机中,通货膨胀都较为稳定,已有证据表明大量流动性进入资产领域。 “功能财政+通胀稳定”使得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推崇现代货币理论。当前,全球范围的各国央行都采取宽松货币政策以应对危机,然而对于欧美等发达经济体而言,其危机可能是常态化的,这就使得美联储、欧央行、日本央行等都开始考虑无限的量化宽松政策,并已经走在了财政赤字货币化的路上。然而,现代货币理论始终没有解决“量化退出”问题。理论上退出的路径有两条,一是通过高通胀,但这会激起民众的不满;二是通过推高资产价格,而这又会进一步拉大收入分配不公,导致市场大幅震荡,可能重演次贷危机。正是基于这些考虑,主流的经济学家大都不赞成现代货币理论。总体来看,财政赤字货币化的理论基础并不成熟。 三、当前中国财政赤字货币化并无必要 面对罕见的疫情冲击和严峻的国际经济挑战,中国货币政策应该加大力度支持财政政策,但却不能轻易盲目跟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财政赤字货币化。 目前日渐明朗的是疫情后中国经济恢复的确定性较大。政策制定有其前提条件,而最大的前提条件是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如前文所述,只有在危机迫不得已时刻才可以动用极端的政策手段进行“抢救”。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GDP增速为-6.8%,为改革开放以来单季最低。市场对新冠疫情的冲击的预期也由最初的与非典时期相比较,调整为超过2008年次贷危机的冲击,足以说明疫情造成损失的严重性。然而,从3月和4月的各项经济数据强劲复苏的情况来看,经济韧性已经开始显现,走出疫情影响的确定性逐步增加。4月17日中央政治局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的会议上指出“要以更大的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这些表述都未提及要采用非常规手段应对,表明即使疫情对中国经济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但依然在常规政策可以应对的范围内。五月中旬,我国疫情已经基本走入尾声,经济重启状况较好。4月末,97.5%的工业企业已经复工复产;5月,全国大多数地区都已经宣布了复学通知。从短中期来看,似乎没有必要紧急启用大力度的危机应对的货币政策来支持财政政策,更何况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 通常,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有两个暗含的前提,一是财政资源存量不足以应对未来一段时间的财政支出,二是财政融资遇到困难。综合考虑当前我国的财政政策空间和财政资源状况,很明显,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一方面,中国财政的举债空间依然不小,政府债务率和一般预算赤字率都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国政府债务率水平不足60%,长期以来执行3%的年度一般预算赤字率。财政负债的基本情况使得我国在面对疫情冲击时有足够的应对空间,也给予了财政后续融资以足够的信用。另一方面,不同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从拥有的资产看,中国政府是世界上“最富有的政府”之一。除了拥有大量的土地资源外,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持有大量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国有股份,未来随着进一步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一些关键领域和企业中保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逐步降低国有持股比例,在提升企业经营效率的同时可以为未来财政带来可观的资金来源。当下还可以进一步盘活政府存款类资金的使用,截止到今年2月,央行国库中的财政存款、商业银行存款中国库定存以及机关团体存款合计为33.9万亿,且还在不断增加。这说明财政类存款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如适度加以盘活,则可以在短期内为财政政策提供可观的财务资源。 现代货币理论支持财政赤字货币化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市场处于流动性陷阱中和市场利率为零。在这种情况下,货币政策传导无效且几乎没有进一步刺激经济的政策空间。而从当前我国货币政策传导的实践来看,尽管银行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整个政策传导基本是正常的且效率正在改善,例如改进LPR报价机制,通过多次调降MLF利率切实引导了一般贷款平均利率下行。而货币政策也存在较大的空间,当前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为12.5%,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为9.5%,银行业的综合加权存款准备金率约为10.4%。我国存款准备金率每普降一个百分点,约可投放长期资金约2万亿。这意味着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对于经济的刺激力度较大,也有助于以较大力度支持财政融资。同时我国的利率水平也远未接近于零,当前我国一年期存款利率为1.5%,三年期为2.75%;一年期贷款LPR报价为3.85%,五年期及以上贷款利率为4.65%,且没有出现流动性陷阱迹象。由此看来,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货币政策无效这一条件也不成立。 当前我国债券市场经济运行状态良好,规则并未受到破坏。这里所谓的破坏指的是国债市场的供求关系出现重大扭曲,供给远远高于需求,导致国债利率走高,财政融资成本高企,财政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发行国债,而这一点正是现代货币理论所强调的理论适用前提之一。疫情之前,我国债券市场一直对利率债“钟爱有加”。当我国经济增速进入换挡期,下行压力凸显,国债受到青睐。疫情发生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资金的风险偏好明显下降,这使得债券市场对国债的投资需求进一步加大。如果再考虑到我国疫情进入尾声而全球疫情肆虐、中外国债收益率利差将维持一段不短的时间和中国金融开放的脚步不断加快,未来国际资本对国债的需求可能也会显著上升。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基本可以判断我国当前不存在国债市场无需求的可能,那又为什么要用财政赤字货币化这种极端手段呢?相反,如果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中央银行直接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发行零利率国债,反而会破坏债券市场的利率定价机制,使得整个市场的利率中枢受到破坏,价格信号出现紊乱。 既然中国经济走出疫情确定性明显、现有的财政政策空间和资源都较为充足、货币传导通畅且尚有政策空间、债券市场依然稳健有效,那么我国有什么必要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呢? 四、清醒认识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危害性 上述分析主要是在讨论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必要性及其对经济产生的影响。当前中国不但没有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必要,同时还需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危害性。 长期以来,我国货币政策本就有支持财政融资的功能,其采用的方式是以市场主体购买国债,而央行对市场主体释放流动性;通过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下行,降低财政融资成本;直接进入国债二级市场,通过买卖调节国债市场。这一做法使财政赤字融资加上一个市场机制的约束,这个约束是由金融历史上多年累积的经验和教训转化而来,其意义深刻。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央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地方政府债券。第三十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如果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暂且不论法律层面是否可以通过,仅就中央银行的法定货币信用而言,不通过市场主体而进行“左右手互倒”凭空创造货币信用的行为,就足以让市场主体对于法定货币失去信心,信用更是无从谈起,以及由此引发央行的各项货币政策、货币工具和预期管理的失灵。可见,财政赤字货币化会严重伤害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功能。 财政赤字货币化可能对经济系统造成严重的衍生危害。在有效需求严重不足和财政支出效率较高的情况下,财政赤字货币化对于缓冲危机冲击和重启经济可能会有一定的效果。然而,口子一旦开启就会为为所欲为开方便之门;赤字规模就会不断扩张,“借新还旧”的螺旋式循环会一再上演。由此产生的危害并不只是政府行为的一般意义上的失范,更是政府刺激经济行为的失控。扩张的赤字最终又会转化为货币流动性进入到社会,其出口或是通货膨胀或是资产价格猛涨,从而损害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从历史上多次恶性的通货膨胀事件的起因来看,无不是由政府利用货币为财政融资,初期纪律失范,后期行为失控所造成的。近年来,恶性通货膨胀爆发的事件似乎减少,但资产价格猛涨,导致收入分配不平问题进一步发展,经济风险有可能转化为社会风险,对经济体造成严重的衍生危害。 财政赤字货币化对市场化经济体制构建是一种倒退行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财政预算软约束都广受各界诟病。因为在财政预算软约束下,资源使用效率低,存在大量的重复建设,且政府挤占社会资源情况严重。同时,预算软约束支撑了各种金融产品的“刚性兑付”,又使得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定价体系迟迟得不到发展。经过多年的行政治理和财政规范,特别是中央下决心打破“刚性兑付”后,预算软约束问题才得到明显改善。如果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相当于中央政府开始重走预算软约束的路,这将会出现比预算软约束更糟的状态,与市场配置资源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南辕北辙。 在现阶段人民币发行之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如果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这意味着人民币的发行纪律受损。随着我国金融开放脚步不断加快,稳定人民币汇率的挑战将加大。人民币尚不是主要的国际货币,无法像美元、欧元一样利用其国际货币地位。财政赤字货币化必然削弱和损害人民币的信用基础,只会让投资者降低对人民币的信心,带来人民币贬值压力与资本外流相互加强、抑制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可能性。 (本文作者介绍: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
近日,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从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到投融资便利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面提出相关改革措施。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兼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任志宏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具有标志性意义,这意味着大湾区金融深度融合正在由‘规划图’向‘施工图’演变,这是资本项下自由流动的明确‘施工图’。” 湾区资金流通 向“施工图”演变 资本自由进出,是粤港澳大湾区建成全球最具有影响力金融中心的基础,目前大湾区内港澳与珠三角之间的外汇经常性项目已经放开,香港与珠三角贸易中以人民币结算也较为普遍,但出于对外汇平衡、稳定汇率、防止资本外流以及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考虑,国家相关部门仍然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制定外资进入内地准入条件和门槛。 此次《意见》关于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出台了12条举措,包括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银行销售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等,让市场决定在多元化金融中介渠道中的资金流向和流量等具体要求。 任志宏向记者表示,“这是个标志性事件,这意味着我国资本项下管制的根本性突破,以前都是原则性描述,规划蓝图,没有具体的落地实践政策,尤其是产品、服务等类别并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但现在《意见》中明确提出两地居民可以互买理财,由于香港是全球自由贸易金融中心,这就意味着大湾区居民可以到香港购买全球资产,这个政策是双向开放的,港澳居民也能享受大湾区改革开放的红利,大湾区跨境理财是个突破性举措,正在有限尝试下逐步打破资本项下管制。这就是资本项下实现资金自由流动的明确‘施工图’。” 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绿金委)主任马骏认为,此前我国宣布取消QFII额度限制,现在又决定在大湾区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表明我国已经明显强化了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提升了用弹性汇率自动平衡国际收支的能力,资本管制的必要性正在逐步降低,资本项目开放的步伐正在提速。 不过在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宏观金融稳定与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王健眼里,最大的问题还是额度,因为不可能把额度完全放开。在他看来,整个资本流动风险依然存在,短期内资本的大进大出是不允许的,但是跨境理财机制如果在若干条件限制下应该是可以的,“允许大湾区的居民投资,但是这个钱确实要是在大湾区居民的钱,不能说这个居民的亲戚朋友,也都借用这个通道去投资,那就完全沦为一个资本外流的渠道了。”王健说。 针对跨境理财的额度问题,中泰国际(香港)分析师颜招骏认为,届时跨境理财产品设计上可能会仿照互联互通机制,在同一管道下进行资金流通,又能防止资本外流,资金可能会由两边结算中心进行清算。 “总体而言,虽然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已经具备了大湾区实行内外资金自由流动、双向放开的基本条件。”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张思平表示。 另据记者了解,香港金管局正与内地相关部门探讨在大湾区内先行先试跨境“理财通”的计划,以满足区内居民快速增长的跨境理财服务需求,这将是继沪深港通、债券通之后内地与香港之间另一项金融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 推进资金融通 渠道多元化 《意见》提出,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具体而言,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按规定参与相关基金。吸引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本,为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渣打银行大中华及北亚地区行政总裁兼集团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行政总裁洪丕正向记者表示,《意见》进一步落实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00737)规划纲要》,明确了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的决心和措施,渣打银行计划在大湾区加大投入,相关大湾区项目将于近期陆续推出。大湾区是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推进互联互通,无论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物流快递系统,建立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创新和新兴产业都需要大量融资,也离不开大量融资,离不开金融支持,也更能给扎根大湾区的金融机构带来发展机遇。 但大湾区发展真正要做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前提就是要实现资本要素的自由流通。目前大湾区有三种货币、三种汇率制度、三种资本流动管理方式,而要实现大湾区内的资金流通亟需制度创新来打通三地金融体系。 马骏表示,《意见》的亮点之一就是“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允许跨国企业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令跨国企业资金调拨方式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营商环境优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 马骏认为,《意见》还提出了“支持内地银行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基金、允许港澳机构通过QFLP在大湾区参与设立PE和VC基金”等措施,这些都属于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举措,一旦取得好的经验,就可以在全国许多地方推开。
5月1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今年下一阶段,要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着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 今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多地专项债发行快马加鞭,加速推动各类项目建设,补短板、惠民生,稳投资、促发展。 福建三明 解燃眉之急 增投资信心 在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总医院新建妇产儿科大楼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大型挖掘机正在清理渣土,工人们则忙着为外墙张贴防水卷材……这个一度为资金发愁、随时可能面临建设进度滞缓的工程,如今已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施工工人多了,建设进度也加快了。 “施工单位心里有底了,自然干劲就足了!”这干劲来自今年年初到位的专项债资金6500万元。“项目刚开始时,资金缺口很大,我们筹集的压力也很大。”将乐县总医院新建妇产儿科大楼工程项目负责人吴激扬说。对于早就做好“紧巴过日子”思想准备的吴激扬来说,专项债资金及时解决了难题。“手头宽裕了,我们就能大胆推进项目进程了!” 和吴激扬一样,三明大坂现代物流园的项目负责人陈木金最近也喜上眉梢。让他欣喜的不仅是今年年初拿到的1.1亿元专项债资金,还有近日到账的由几家入驻企业追加的7.49亿元投资款。“专项债资金一到位,原本在观望的几家入驻企业就主动找上门想扩大投资。”陈木金说,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早前资金已面临吃紧的窘境,间接影响了企业对园区的发展预期。专项债资金到位后,不仅缓解了园区建设的资金压力,更为园区引资加了一把力。这不,最近几天又有3家企业找上门来签约入驻,预计将新增投资款5亿元。而陈木金的“胆子”也更大了——他又看上了园区旁边1600余亩的地块,筹谋着扩大园区建设规模。 助复工,稳投资。据统计,三明市共成功申报2020年提前批专项债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565.62亿元,专项债券额度36.81亿元,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2020年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清单项目申报工作也已完成,其中有101个项目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记者 邵玉姿) 山东济南 资金有保障 项目落地快 济南偏北,黄河两岸,机械设备运转的轰鸣声在掘进现场激荡。只见隧道内灯火通明,走进去,有工人手持遥控器,正在控制吊机拼装管片。在这里,一场浩大的穿黄隧道工程,正紧锣密鼓有序推进。 春节前后,一般是工程款支付的高峰期。济南城市建设集团董事长张海平笑着说,“我们‘动手’比较早。去年9月,就开始申请今年的专项债了,立项审批都走绿色通道,很方便!” 今年1—3月份,山东分两批共发放了40亿元专项债券,用于济南“三桥一隧”项目复工复产。张海平说,目前项目全线饱和施工,工期目标能够保证如期完成。 截至2月底,财政部提前下达山东的前两批928亿元2020年专项债券已全部发行完毕,比规定时限提前了4个月。目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省413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部开工。 “管理也有大学问!”山东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处长王进说,今年起,山东将专项债券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实现项目的滚动接续运行,项目储备与债券发行就能无缝衔接。 “瞧,穿黄隧道专项债券发行后,就被转入执行库了,每笔债券资金的后续使用、项目收益、还本付息等情况都有全程动态监控。”王进介绍,为了合理使用资金,项目进度要一周一报,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快、管理规范的地区,可以适当核增额度,反之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专项债如何分配?山东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说,今年,按照国家部署,山东调整了发债结构,突出补短板强弱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聚焦重大产业布局,重点向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国家核准项目多的地区倾斜。其中201亿元用于高速铁路、机场、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218亿元用于重点民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记者 王沛) 广西北海 专款有专用 引得活水来 一笔3000万元专项债资金的投入,给广西北海高新区软件园注入一股活力。 园区内,运输钢材和混凝土的车辆进进出出,技术员边走边做着安全巡回记录,腻子工正粉刷着外墙。“专项债,真实在!”看着眼前这一派忙碌的景象,北海高新区管委会副调研员汪国高激动地说。 花钱的时候不含糊,但这笔专项债资金怎么申报?如何用?有什么体制机制保障?这里面的门道可真不少。 “1500万元用于主楼外墙装修,1000万元用于各栋楼室内公共部分装修,500万元用于园区智能化建设……”北海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罗世伟介绍,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投融资数据在内的扎实材料,把园区的建设方向和资金投放重点说得明明白白。 一边是积极申报资金,另一边则是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广西北海高新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远根说:“为提高使用效率,稳步推进软件园建设,我们成立了专责小组,定期组织项目工作推进会议,及时协调推进专项债资金的落实。” 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分行副行长卢东说:“为确保专项债资金安全且专款专用,我们严格落实资金监管相关规定,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有了专项债资金的支持,软件园迎来了收获。今年一季度,已有21家高新技术公司入驻软件园。未来全部建成后,园区将吸纳逾千家企业。 广西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广西获得财政部下达2020年提前批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57亿元,重点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领域,将充分发挥专项债资金对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的积极拉动作用。(记者 张云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文/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马光远 中国历史上也有过惨痛的滥印货币导致严重后果的惨痛教训,当然,典型的案例发生在国民党时代。改革开放以来,财政货币分家,央行的独立性有法律保障。 “财政赤字货币化”居然成了最近经济学学术圈争论的热点,这让我的确大吃一惊。因为我一直认为,中国没有几个真正的经济学家,在经济学领域我们基本没有什么原创性的东西,除了知识搬运和政策诠释,中国的经济学家们对经济学这栋大楼并没有贡献多少砖瓦。 为什么不说直接印钱,或者说“直升机撒钱”,而是用了一个感觉极其高大上的“财政赤字货币化”的词汇呢,因为这样显得很高端啊,一般老百姓还不敢发表意见。大家要知道,在人类历史上,很多见不得人的事都要被包装成一个非常高端的外衣,“财政赤字货币化”就是这样的东西。 在人类经济史上,政府在缺钱的情况下偷偷印钱的多了去了,但明目张胆的真还不多。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和历史,以及导致的灾难性的结果,书籍和文献资料特别多。一般的人有兴趣的话可以读读拉斯·特维德的《逃不开的经济周期》,这本书一开始就讲了一个名叫约翰·劳的聪明的赌徒如何把纸币引入了法国,并且向这些国家的管理者灌输一种思想:要繁荣,就需要纸币。法国的摄政王奥尔良大公在缺钱的情况下,就疯狂印钱,最终导致纸币大贬值,差点搞垮法国的故事。拉斯是个讲故事的高手,经济周期如此高深的经济学理论被他用最通俗的故事讲了出来。在这本书里,还谈到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物理学家牛顿担任英国造币厂的主管的故事,以及英格兰银行在1797年宣告破产的事,值得大家读读。 正是因为无限制的印钱在人类经济史上产生了很多次的灾难性结果,从而催生了人类历史上的现代银行制度和财政制度,用于约束货币的发行和控制政府的支出。人类经济的现代化,事实上是从金融和财政制度的约束开始的,这是国家信用的基石。凡是挑战这个信用基础的国家,轻则恶性通胀,重则政权垮台,基本都死得很惨,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到了今天,央行不能无限制的印钱,政府的支出要受到严格的控制,已经成为现代经济治理的基本共识。而我们居然开始在理论上创新突破这个共识,美其名曰“财政赤字货币化”,实在是匪夷所思。 政府缺钱不能直接让银行印钱,这基本是一个不用通过什么学术理论来讲道理的道理。可笑的是,中国的很多经济学大咖居然参与了这场论战,长篇大论,从什么传统货币理论的过时,到什么现代货币理论的创新,到什么货币数量论的局限,听着特别吓人。就好像中国的很多券商的研究人员,如果在研究报告中说点什么阿尔法、贝塔,立即显得深不可测一样。但不管用多高尚的词汇或者吓人的理论,老百姓听了他们的,仍然改变不了做韭菜的命运。 “财政赤字货币化”的结果,一定是政府印钱导致人民币的购买力下降,通货膨胀,货币贬值,人民币的信用被严重伤害,最终传导到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如果印钱能够带来繁荣,津巴布韦应该是全球最繁荣的国家。 中国历史上也有过惨痛的滥印货币导致严重后果的惨痛教训,当然,典型的案例发生在国民党时代。改革开放以来,财政货币分家,央行的独立性有法律保障。《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政府如果缺钱,必须通过发行国债在市场上借钱,并且必须还钱。一些人误以为现在美联储等欧美国家的央行实行的量化宽松,央行直接购买债券就是无限制的印钱行为,大错特错,美联储等欧美央行的这种行为是有严格限制的,不是随便印,更不是阴谋论中说的美国通过印钱让全球承担成本等等。 一些参与讨论的大咖虽然反对我国搞“财政赤字货币化”,但又说我国还没有到这一步,意思是,如果我们到了欧美这一步,也是可以让央行直接印钱给政府花的。错也,任何情况下,央行都不能直接印钱给政府花!就如同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非法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一样。千万不要给政府印钱找理论基础和借口,这很可怕。 政府当然不能直接让央行印钱花,这会引发货币信用的崩溃!就如同不能允许偷别人的东西,这点道理确实不需要这么多经济学大咖参与争论,争论这个问题真的很丢人!我在之前的文章中很尖刻地说,中国没有经济学家,据说很多圈子里的大咖非常不满。在此我稍微修正一下,中国真正的经济学家,有理论原创的经济学家真的不超过10个,我这个数字已经非常包容了。在没有理论原创,做其他国家经济学知识的搬运工的情况下,起码要有档次,不要争论政府能不能直接让央行印钱给自己花这么low的话题了。 (本文作者介绍:独立经济学家,经济学博士,产业经济学博士后。现任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