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银保监会强力整治下,现金贷平台“砍头息”等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但是,线上借款纠纷事件依旧频发。在黑猫投诉搜索“借款捆绑保险”关键字,相关投诉多达270条,现金贷平台捆绑搭售保险屡见不鲜。近日,宁夏刘先生(化名)向新浪金融曝光台投诉称,2019年7月29日,其在玖富万卡借款4.42万元,款项到账后未经同意,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下称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以保费名义划扣走1.62万元。线上借款4万多 到账三秒被划走1万6刘先生向新浪金融曝光台介绍了事情的经过,2019年7月,为购买工地短缺的材料,他通过玖富万卡即玖富集团旗下借款APP平台申请线上贷款。2019年7月29日,刘先生顺利收到玖富万卡发放的4.42万元借款。本以为购买材料的问题可以顺利解决,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短短三秒钟,账户内的1.62万元借款被莫名支出,实际到账金额变成2.8万元。1.62万元为什么会在短短三秒内被划走?仔细翻看玖富万卡APP借款详情后,刘先生在电子保单内找到了答案。这份电子保单是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开具的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多年期)保险单。所谓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是指承保借款人不能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所欠贷款的风险,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由保险人承担偿还责任。莫名被划走的1.62万元竟成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而该笔保费用的收取方正是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刘先生对新浪金融曝光台表示,自己从未在该保险公司投保,签订借款协议期间也没有见过任何保险合同,更没有亲自签名授权,他认为这种行为是强行搭售保险。除了保费,刘先生同时发现了新的问题。自2019年7月29日至2021年7月29日,他每个月29日前需要向玖富万卡偿还2003.08元本息,借款期限24个月,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也就是说,刘先生需要在两年内偿还该平台超过4.8万元的本息,以实际到账金额2.8万元计算,年化贷款利率达到35.84%。刘先生质疑称,实际到账只有2.8万元,但却需要按照借款合同上的4.42万元本金偿还本息,而且从没听说保费也要支付利息。为此,刘先生多次向玖富万卡和人保财险客服投诉,但两方皆没有给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也没有明确答复。不买保险不放贷 用户投诉平台捆绑搭售保险刘先生向玖富万卡和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提出两个质疑:第一,贷款为什么需要购买保险?第二,保费为什么需要支付利息?针对刘先生的第一点质疑,玖富万卡客服人员表示,如果是有保费的借款产品,就必须购买保险,不买不能发放贷款,而且,公司的借款产品带有保费的账单,所以确实需要购买保险。此外,保费也是为了出借人的利益考虑,当借款人出现逾期等问题时,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给出的理由是:该保险是可以帮助借款人快速通过借款审批、获取出借人借款的增信措施。此外,因为在贷款时已在页面展示保费及借款金额,需借款人线上勾选确认后才出具保单,整个投保及贷款环节均有人脸识别及身份认证。针对客服提出的须经借款人授权才能购买保险的问题,刘先生对此反驳表示,在整个贷款过程中,他没有见过任何保险合同或者协议,更没有亲自签字确认,如果当初知道借款产品有保费,自己一定不会申请贷款。那么,借款人是否可以申请退回被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扣除的保费?玖富万卡智能客服表示,无法退保,借款由保险公司承保。针对刘先生提出的第二点质疑,玖富万卡客服人员解释,假如在借款时选择保费分期支付,还款时需要支付该部分利息。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方面表示不方便回应此事,需要借款人直接与公司咨询,并拒绝与非借款人沟通。至于玖富万卡与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开展了哪些业务合作?玖富万卡客服表示,人保财险是其合作公司,合作保险项目包括借款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和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加重借款人还款压力刘先生借款4.42万,保费就扣了1.62万,占借款金额36.6%,实际到账只有2.8万,年化贷款利率达到35.84%。央行微信公众号此前发文披露贷款利率陷阱,并运用“内部收益率(IRR)”概念计算实际利率,如果以IRR计算,那么刘先生实际贷款利率则更高。保险公司与现金贷平台是否有保费分成,暂不得而知。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虽然保障了出借人的利益,但高额的保费却明显增加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银保监会此前曾下发通知明确禁止保险公司与现金贷平台合作搭售意外险,但对没有禁止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这一问题值得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此提醒金融消费者,在现金贷平台申请贷款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4月29日,证监会对IPO在审企业一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封警示函。 证监会核查后发现,一力制药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销售返利不规范、宣传推广费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据悉,一力制药的保荐券商为东莞证券,当前审核状态为终止审查,最新公告日为2019年6月21日。 财政部“查账” 2019年5月,国家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开展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宣布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2019年度财政督查检查计划,财政部决定组织部分监管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于2019年6月至7月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虽然,针对各行各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历年都会有,但这次与众不同的是专门针对医药行业进行检查。据了解,本次检查由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会同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一起展开。 从2017年12月,一力制药首次提交招股书,到2018年3月主动撤回IPO申请,又到2019年5月再次提交申请,这家企业的上市之路充满挑战和未知。 业绩增长蹊跷 从经营数据看,一力制药在两大客户的“关照”下一路扶摇直上,沉浮十多年后闯关IPO。 2014-2016年,一力制药营业收入分别为6.8亿元、6.97亿元和6.46亿元,合作业务收入占比超过六成。参照2017年医药工业百强名单,排名第98位的千金药业2016年药品收入约为14.91亿元。 但是,花城制药给一力制药带来的收入支撑并没有沿着增长曲线一路向上。2016年底,在10年合作接近尾声时,双方用一种特别的方式进行了告别,花城制药和一力制药对簿公堂。2018年2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为双方长达10年的“亲密合作”正式画上句号。 招股书申报稿显示,一力制药的业务分为自有药品和合作药品两块,2014~2016年花城制药贡献的收入占合作业务收入的30%~40%。2017年上半年,失去核心合作伙伴的一力制药合作业务收入直线下降至1.70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也从2014年最高峰的71.92%降至47.21%。 不过,之前过于依赖合作收入的一力制药及时抓住了“救生圈”——自有药品收入取得突破性增长,2017年1~6月实现收入1.86亿元,超越2014年全年、紧逼2015年和2016年全年,占总收入的比重也从2014年的23.10%陡增至51.67%,这也是过去3年以来的最高值。 子公司风波不断 一力制药控股子公司还在报告期内曾因产品质量而受到处罚。广东药监局2016年1月份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一力罗定制药生产的批号为150101的银杏叶片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为假药;品号为140501的银杏叶片被检验为劣药,广东省药监局对一力罗定制药给予合计没收产品60259盒,没收违法所得41.04万元。随后,广东药监局对该事件出具了说明函,认定一力罗定制药生产销售银杏叶制剂出现问题,主要是上游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企业改变提取工艺,掺杂掺假造成。 一力罗定制药不仅曾经因生产假药劣药被罚,在报告期内还存在三次被环保部门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原因分别是一力罗定制药处理后所排放废水中的生化需氧量超标、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超标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就排放污染物。对于上述问题,一力罗定制药表示,公司均已及时完成了整改,并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资料显示,一力制药持有一力罗定制药89.03%的股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3亿元,净资产7110.52万元,全年亏损159.34万元。 另外,2016年3月份,一力制药还因公司因蒸汽锅炉排放废气含量超标,被四会市环保局责令进行改正。 保荐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注册资本15亿元,是国有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也是全国首批承销保荐机构之一。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了经纪、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资产管理、基金代销、期货IB、直接投资、融资融券等领域。 4月8日,因控股股东超比例新增质押且券商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广东证监局对东莞证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根据广东证监局对东莞证券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为东莞证券主要股东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锦龙股份)及其关联方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超比例新增质押所持公司股权,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而东莞证券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东莞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当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内部问责。
2019年,P2P网贷机构并不好过。“整顿、清理、取缔”,有人认为中国P2P生于2007年,卒于2019年。九省份发文取缔P2P网贷业务2019年1月,《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即“175号文”)下发,P2P行业持续加速出清和良性退出。梳理显示,2019年已有多个省市对辖内网贷机构的P2P业务进行清退。目前,已有山东省、湖南省、四川省、重庆市、河南省、河北省、云南省、甘肃省、山西省,共9省市宣布取缔P2P网贷业务。最近对辖内全部P2P网贷机构的P2P业务予以取缔的是山西省。近日,山西省宣布对“晋商贷”等26家P2P网贷机构的P2P业务予以取缔。同时对15家在营P2P网贷机构进行了行政核查,结果显示15家在营机构P2P业务均不符合“有关规定,予以取缔。要求在营P2P机构停发新标,并限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良性退出、市场出清。而最早行动的是湖南省和山东省,2019年10月中旬,湖南和山东金融监管局分别发布公告称,辖内网贷机构的P2P业务未有一家通过验收,将全部予以取缔。随后,2019年11月8日,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网站发布公告,对重庆市内机构开展的P2P网贷业务一并予以取缔。2019年11月15日,河南省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河南省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公告》称,2016年以来,河南省网络借贷行业一直在进行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并研究确定了河南省第一批拟注销网站备案编号的网络借贷平台名单。2019年12月4日,四川金融监管局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按照整治要求,对四川省业务不合规网贷机构及省外未经许可的网贷机构在川开展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2019年12月12日,云南省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市场退出的公示(第六批)“,公示称云南省至今没有一家平台完全符合国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整治安排,对所有纳入整治范围的网贷机构全部取缔退出。2019年12月13日,河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河北省内开展P2P网贷业务机构行政核查结果的公告》称,全省未有一家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2019年12月19日,甘肃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表示,经甘肃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研判确定,对甘肃省目前注册的28家P2P网络借贷公司通过四种途径全部退出市场。网贷机构的最后出路:83号文?P2P行业不容乐观,留存下来的平台日子也不好过。清退潮中,P2P平台的表现各不相同,有发布良性清盘公告,隔天就被立案的平台;也有立案后依然可以继续兑付的平台;还有依然在运营没宣布良退,却已然开始了三折收割的平台。目前,有部分省市还剩下一些一枝独秀的网贷平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2019年10月底,有网络传闻称”上海及全国全面结束P2P“,后被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证明为不实信息。2019年11月15日,有自媒体发布消息称,北京市正酝酿全面取缔所属区域P2P网贷运营机构,相关执行方案已落地到所属地执法机构。随后该文章显示,此内容因违规无法查看。“截至目前,未收到相关指示。”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辟谣声明表示,一切互联网金融行业整治工作,均按照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及安排稳步推进中。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1月27日,一份关于P2P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的文件出台,即《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83号,简称83号文),83号文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下发,意在为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提供制度依据。根据83号文,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有明确的资本金要求。对小贷公司的资本要求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其中,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注册资本不低于0.5亿元;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而且,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亿元,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1/10的要求。“83号文其实是给网贷的最后出路。”有业内人士认为,监管态度用大白话说就是,这段时间内:有问题的平台该暴露就暴露出来;该清退的就清退;该经侦立案的立案,该转型的转型,实力雄厚的平台冲刺小贷牌照或者转型消费金融,去拿牌当正规军。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连平 马泓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家发改委《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以下简称《任务》)两份重要文件。在世界经济风云变幻,我国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这两份重要文件的颁发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其政策导向是通过深化改革,引导和推动劳动力、土地、资本合理有序流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步伐向高质量发展。 一、以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意见》提出了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向高质量转变的要求。明确了“五大要素”即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数据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响应十九届四中全会所提及的经济发展新理念。而“重大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将有助于推进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加快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意见》首次提及数据要素。从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到如今“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可以看出数字经济发展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将起到关键作用,也是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必将促进新型基建发展,其涉及七大领域,包括5G、数据中心、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是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核心内容和重要基础。 长期以来,土地制度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意见》将土地要素放在首位,并指出“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建设用地集中审批制度将进行改革,若如此则可能是历史性的突破。与此同时,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试点改革,将进一步增强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理念,具有很强的战略导向性。不仅如此,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有助于推动劳动力和资本在更高水平上流动,给大城市、都市圈和城市群带来源源不断的要素资源。 破除户籍制度壁垒对新型城镇化建设至关重要。《任务》提出的“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是逐步消除城乡二元体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举措。《任务》明确要求增强城市集聚效应,完成户籍城市化目标,进一步消除大城市落户壁垒。比较去年文件来看,《任务》的要求又进了一步,提出要取消落户限制从100万以下提升至300万以下城市,并取消大城市郊区新户落户限制。《任务》强调要落实总体性目标,2020年要实现1亿非户籍人口落户、户籍城镇化率达到45%的目标。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末,户籍城镇化率已经达到44.4%,按照过去两年平均增加1600万人口来看,2020年实现目标没有问题。 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任务》要求更广泛的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这对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激发内需潜力将起到重要作用,符合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任务》提出要加快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发展,首次提及中央预算投资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基金在城乡融合中所起的作用,以补缺传统城市发展的“盲点”。农民加快步伐进城和工商资本入乡发展,可以说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大动力。未来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力度,消除束缚这两大动力运转的因素,让这两大动力更好地发挥作用。其中的关键就是要深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 总体而言,《意见》提出了两个“加快”、两个“推进”和一个“引导”的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思路,而《任务》则重在举措和落实。改革开放以来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人口红利逐步转为慢变量,破除劳动力流动壁垒,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和发展技术要素将作为重要的增量,推动土地和资本加快步伐向市场化迈进,将为“十四五”期间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的重要支撑。 二、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将呈现六大趋势 在要素市场配置优化的基础上,未来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时代将是大势所趋。习总书记在去年年底《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中提出“通过破除资源流动阻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并向优势地区集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结合中央文件和总书记的相关阐述,在《意见》和《任务》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引领和推动下,未来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将呈现一系列重要的发展趋势。 未来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不合理壁垒将进一步被拆除。其最重要的措施便是户籍制度的深化改革,以促成更高效的劳动力市场。过往的研究表明,发生在城市环境下的人力资本普遍增长,劳动参与率提高将带来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中国依然存在规模庞大的农村劳动力,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村人口转城镇市民的空间依然巨大,按照联合国预测来看,假设到2030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那么未来十年新增城镇人口约1.6亿。全面、深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提高劳动参与率最有效的手段。《任务》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在重要位置,意味着未来户籍制度改革会加大力度持续向前推进,未来劳动力要素流动将变得更为便利和灵活,有助于推动生产要素在新的城乡格局下实现再平衡,为新型城镇化带来持续不断的动力。 随着人口进一步向优势区域集中,大城市、城市群人口集聚效应势必进一步增强。尽管中国拥有全球最多的特大型城市,但依据国际经验,真正拉动国家经济增长的往往是100万-1000万的大中型城市及其城市群。与其他国家相比,尤其是与东亚经济体相比,中国人口在大城市的集聚效应是不够的。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2018年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群中人口占国家人口的比例,中国仅为28%,远不及日本(65%)、韩国(50%),人口聚集程度与日韩有较大差距。尽管中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人口聚集程度可能会相对低于日韩这类国土面积相对较小的国家,但无论如何不到30%是明显偏低了。《任务》进一步明确了300万以下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推动300万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将加快破除制度壁垒,持续推动人口向优势区域持续集中,城市群和大城市的人口聚集效应将进一步增强;从而在未来一个时间段内,形成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不懈动力。 人口更多流入要求大城市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在人口持续流入的大背景下,补短板、盘活存量资源成为传统大城市未来发展的新路径。疫情下,城市公共管理的诸多潜在问题逐渐暴露。城市建设已度过了修路、拆迁、盖楼等相对粗放式发展的时期,政策供给将更多服务于新时期下的内生性需求。增量改革涉及公共卫生、公用设施和智慧城市建设,包括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进度,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对城市内进行旧区改造、开发“褐地”,提高土地使用率,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的新型城市商圈。未来大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将会获得持续提升。 核心城市和重点城市将进入都市圈建设时代。未来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将成为重要趋势。纵观全球城市化发展进程,都市圈的形成是中心城市与周围地区资源要素双向流动的结果,突出的特征便是区域内通勤能力的大幅度提升。中国正处在制造业从特大城市、大城市向中小型城市扩散的阶段,功能上侧重于纾解核心城市的压力。新时代都市圈建设需要破除不同行政辖区的行政管制,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和教育资源等公共服务上满足新进都市圈人群的需求。都市圈建设将是未来财政预算支出和基建投资的新领域,相应地也会带动部分配套的房地产需求。都市圈同城化发展要求不同区域行政管理上形成新的一体化机制,来适应都市圈发展,而不是让旧体制继续束缚其发展。 都市圈同城化建设理念的核心是集约化,是建立在要素自由充分流动和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市场竞争更加充分、成本相对更为低廉等基础上,都市圈同城化建设较传统城镇化建设要来得效率更高。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不可避免地需要改变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势必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未来城乡融合发展步伐将加快。这一点《任务》中的表述显得尤为突出。随着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土地确权及其交易属性得到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障碍将会减少;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实施推进,将促使城乡结合地区间要素流动更为灵活,农村对工商业资本的吸引力也会上升。这必然有助于减少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步伐。 “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将逐步落地,重点在于改革建设用地体制和投融资制度。这方面政策旨在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借助资本的力量,助力农业人口进城,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新的劳动力和持续提升的消费需求。“人地钱挂钩”的配套政策是改革开放以来第5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也是城市增量土地供应的标志性改革。重点城市所在地政府将获得更多对土地供给的自主权,“因城施策”的基调将不仅限于房地产市场,未来建设用地将逐步摆脱“均分”的理念,向着人流、产业聚集的方向配置,中心城市和重点城市将会获得较大的土地配置份额。城市投融资方式也将发生变革,将增强财政转移支付能力,增加民生支出占比,并借助更多产业基金来撬动地方投资;扩大发行企业债、鼓励开发性政策金融机构提供更多金融支持。“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的落地将有力地提升要素配置水平,促新型城镇高质量发展。 三、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格局逐步形成 户籍管理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和财税金融制度改革的深化,必将对中国房地产市场产生巨大和深远的影响。人随资本和产业走,房地产则跟着“人地钱”走。新型城镇化建设将逐步摆脱过去“人地分离,供求错配”的时代特征。新的要素配置方式和方向将推动房地产市场形成新的发展格局。 人口流入加大势必带动大城市和重点城市群房地产行业比重上升。未来,土地供应与人口流动方向匹配程度将会上升。农地转城镇土地的推进系城市土地供给的增量改革,地方政府获得更多土地资源的调配权是符合经济规律的。自2003年以来,大量的建设用地指标配置给了人均GDP比较低,地处中西部的人口流出省份。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一线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是2003年的1.69倍,二线城市比例为2.17倍,三线城市比例为2.20倍。而在过去的十年内,一线城市人口增长超过30%,是其他城市级别所无法比拟的。这是一线城市房价高企的重要原因。高质量城镇化建设将扭转这种供需错配的问题。随着要素管理体制的改革,大城市和重点城市群将会获得较过去要多的土地配置指标,相应的房地产行业占当地GDP的比重有可能上升,房地产市场仍有良好的发展空间。 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将承载更多产业和人口。根据《意见》和《任务》两份文件所揭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安排,下一个十年,中国经济将不仅限于长三角、京津冀和粤港澳大湾区三大经济增长极,成渝、长江经济带、山东半岛、黔中城市群都可能成为劳动、生产要素流入的重点地区。而长江中游、中原、关中平原、哈长、北部湾等城市群发展也极具潜力,房企将相应增强上述城市群的布局力度,其房地产市场仍将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诸如大型搬迁安置区、重点城市群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房地产业依然可能有不错的生机。 都市圈同城化建设将提供多元化土地供给方式,抑制地价和房价快速上涨。随着经济结构改善和产业链调整,过往大城市产业迭代后留存下大量低效的土地,诸如老旧小区、老旧厂区、“工业锈带”等地块,在新政下此类城市存量用地将增加流通属性,为城市土地供给增添新的来源。尤其是都市圈同城化建设可能带来更多存量土地的释放。这将有可能较好地满足当前缺乏足量新增土地建设用地指标的一线大城市的需求。允许更多大城市和重点城市周边农村土地入市,将丰富都市圈土地供应体系;亦有助于农村地区实现本地化、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形成多元化土地供给新格局。 这种土地供给新格局的形成有助于核心城区房价过快上涨的基础松动,为这些城市房价长期平稳运行做出贡献。与房地产行业长期供需错配问题对应的是房价。房产本身是商品。如果流通环节变得更加市场化,土地供给随市场需求而动,则至少能够满足基本面供需平衡,房价上涨就失去了重要的基础,“炒房”的基础可能仅存在于货币化层面。在货币供应增速处于长期平稳或下行通道的背景下,非核心城区房价的非理性上涨概率就会大大降低。 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投融资体制多元化,优质房企融资前景将更为广阔。《意见》和《任务》都提及了改革现有与房地产行业有关的金融体制,相应地未来房企融资方式也将发生变化。除了传统商业银行信贷支持以外,未来房企将更有条件的增加直接融资比例。从过往的经验来看,如果宏观调控收紧货币政策,绝大部分房企都将面临融资压力,这对房地产可持续发展增添了不确定性。而直接融资因市场化定价和来源多元化,更符合优质房企的需求。最近几年债券融资逐渐成为房企新增融资的渠道,2019年房企在内地市场发行的公司债和ABS合计5400亿元,仅占全年开发资金来源的3%。未来在“扩大债券市场发展”的基调下,优质房企有望获得更多、更便宜的资金来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注入新的动能。 展望未来,基于改革深化后“人地钱”要素流动加快的趋势,整个房地产市场流通、交易环节的活性将会增加,房地产行业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下仍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最近2次土地市场改革的时间节点为2008年、2012年,政策出台后的12个月房地产销售均出现明显回升,不出意外的话2020-2021年房地产销售也有可能重拾增长,进而房地产投资也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从中长期来看,要素管理体制的改革,将合理配置资源,提升劳动生产率,增加居民收入,扩大首次置业和改善性置换的需求。 (本文作者介绍: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沈建光 5月11日,央行公布了2020年4月金融及信贷数据。整体而言,在经历一季末的天量投放之后,新增社融和人民币信贷在4月均有季节性回落,总体符合预期;但仍显著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尤其前四月社融和人民币信贷分别合计新增14.17万亿、8.8万亿,均为历史同期之最,表明当前总体延续了中国国内全面复工复产背景下、融资需求持续恢复的态势。在笔者看来,疫情之下金融及信贷数据持续表现强势,当前中国货币及信贷政策的宽松发力基调已十分明确。 随着全球疫情发展与防控形势的变化,一季度的国内供给侧冲击已经过去,当前最大的问题已是国内消费恢复滞后、海外出口订单减少下的有效需求不足。当前,笔者认为,货币政策宽松之外,更需要积极财政的发力,5月两会对财政政策的部署显得尤为关键。 一、人民币信贷继续发力,结构调整不断向中长期倾斜 4月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新增1.7万亿元,与3月相比呈现出季初较季末投放明显减少的季节性规律,但较去年同期仍大幅多增6800亿元。 结构来看,居民短贷当月新增2280亿元、同比多增1187亿元,中长贷则与3月水平大体相当、新增4389亿元;与国内防控措施已很大程度上解禁、居民消费和房地产销售活动步入加速回暖通道密切相关,30大中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积4月环比回升超15个百分点。 企业方面,票据、短贷、中长贷4月分别新增3910、-62、5547亿元,同比分别多增2036、1355、2724亿元;工信部数据显示4月下旬全国中小企业复工率已接近90%,企业全面复工之下,融资需求恢复态势延续。此外,中长期贷款的占比继续有所提升,政策引导下金融对实体的中长期支持力度在强化,或对投资回升形成一定支撑。 二、债券发行延续火爆,社融保持强势 4月社融新增3.09万亿,同比大幅多增1.42万亿,贷款和债券发行成为双支柱。其中,社融口径下人民币贷款当月新增1.62万亿。 债券一级市场持续火爆表现,企业债券融资新增连续两月接近万亿。近期市场流动性十分充裕,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下调使利率走廊下限下移,资金市场利率总体下行,企业发债需求旺盛、投资人配置意愿强烈。当然,从信用债发行统计数据来看,低评级债券仍占比极低,发债资金主要流向大中型企业,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债券融资渠道仍须拓宽。 其他分项来看,第二批专项债额度的下达保证了4月发行力度不减,当月地方政府债券新增3357亿元;股票融资当月新增315亿元。非标贡献仍然有限,委托和信托贷款仍在收缩通道,尤其资金信托新规的出台将进一步压缩后者的存量空间。 三、天量投放助M2创2016年12月以来新高 货币政策宽松和融资需求持续恢复之下,市场流动性十分充裕,货币派生不再受到经济暂停的制约,供需双方动力均较为充足,4月M2同比增11.1%,为2016年12月以来新高。结合央行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保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并略高”的最新定调,M2增速未来有望进一步走高。 四、货币政策宽松已至,下一步关键是两会财政政策发力 总体而言,疫情以来中国货币及信贷政策的基调已十分确定,即在总体宽松基础之上,灵活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加大中长期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信贷供给仍是核心任务。 然而,想要尽快促进实体经济的恢复,仍须财政政策发力支持。尤其是,防控措施逐步解禁以来,中国生产端正在迅速恢复,截至5月9日五大发电集团日均耗煤量升至54.27万吨,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但消费端的恢复仍明显滞后,加之二季度外部供需中断的冲击将接踵而至,当前中国面临的最大挑战已转化为有效需求不足。上述背景下,5月两会对财政政策的定调显得尤为关键。 笔者在此前文章《再议破除“四万亿”恐惧症》中已经明确表达了观点,即当前政策面财政应加大力度,尤其不应被“四万亿”恐惧束缚手脚。例如,大幅提高赤字率至GDP的5%、增发3万亿抗疫特别国债来扩充财政资金来源;重点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加强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支持发放消费券、现金券,以保民生、促消费;加强对就业基本盘即广大中小企业的定点帮扶,降低企业税费、完善公积金制度,配合货币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如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创设融资担保基金;发力新基建,加大对5G、冷链物流、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医疗投资等。 (作者沈建光为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数科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张晓晨为京东数科研究院研究员) (本文作者介绍:经济学博士,现任京东数科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程实、钱智俊 “理想总是丰满的,而现实总是骨感的。”4月17日美国公布经济重启指南至今,市场对于美国复工成效的期待持续高涨,助力美股创下1987年以来最强单月表现。但是随着5月的开启,美好的预期正在迎来现实的检验,其结果也将主导美国经济金融的未来走势。围绕这一焦点,我们构建了两步测算模型:首先从复工后的居民活跃度推导经济活力的高频变化,进而演算季度经济增长的总体表现。研究表明,一方面,复工对美国经济的短期提振有限,即使在相对理想的条件下,美国经济在二季度仍将受到深度冲击。另一方面,由于疫情压力尚未真正消退,复工的持续性依然存疑,加速复工或将适得其反。有鉴于此,我们维持此前预判,即在3月份的“信心冲击”之后,美股仍将遭遇源于经济基本面的“实体冲击”。市场此前对复工成效的过高预期料将渐次迎来修正,并催化“实体冲击”下资产价格的调整。同时,由于复工在短期内难以显著降低美国经济金融风险,6月份美联储推出收益率曲线控制的可能性亦将上升。 资料来源:我们的测算 复工的经济影响:两步测算法。对于美国复工的经济提振作用,美好的想象难免走向偏颇,基于现实的推算将更具前瞻意义。沿循这一思路,我们构建了两步测算模型:首先从复工后的居民活跃度推导经济活力的高频变化,进而再演算季度经济增长的总体表现。具体的推导逻辑和指标体系如下: 第一,从居民活跃度到经济活力。一方面,基于我们此前研究中国复工的经验,交通数据能够敏锐反映防疫封锁力度和居民活跃度的变化。自疫情爆发后,谷歌定期发布美国社区交通数据。基于此,我们采用其中的购物、娱乐、迁徙、工作、旅游五大领域的交通数据均值(以下简称CMI),以刻画居民参与经济活动的强弱,从而追踪和前瞻美国经济从封锁走向复工的详细进度。另一方面,我们采用纽约联储的周频经济指数(以下简称WEI),以刻画美国经济活力的高频变动。这一指标基于十类主要的日频、周频经济数据编制而成,信息更为综合全面,并且有效滤除了噪音干扰。我们的实证研究显示(详见附图),美国疫情爆发至今,CMI与WEI的周频走势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在计量模型中,CMI对当期和滞后一期的WEI均有显著影响,影响系数分别约为0.2个和0.1个单位,并且均在5%的置信水平上显著,模型R2达到0.97。由此可知,通过对CMI的追踪和前瞻,能够相对合理地推断美国经济活力的未来边际变化。 第二,从经济活力到增长表现。美国周度的经济活力变化,能否准确推导出季度的经济增长表现?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对每季度的周频WEI进行平均值处理,得到推算出的季度同比增速(以下简称WEIA)。从历史数据看(详见附图),这一推算增速与官方公布的实际增速走势高度一致。进一步的计量检验表明:其一,在以官方GDP增速为被解释变量、WEIA为解释变量的模型中,截距项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需要剔除,这与许多现有研究中的直观判断不同;其二,在剔除截距项的干扰后,WEIA每变动1单位,官方GDP增速的变动亦接近于1单位,模型R2达到0.86。有鉴于此,美国经济高频活力和季度经济增速存在直接、精确的对应关系。我们提出的“居民活跃度(CMI)→经济活力(WEI)→增长表现(GDP增速)”的推导链条,在逻辑和实证上均能成立。 复工的未来走势:现实料骨感。基于上述的两步测算模型,我们可以推演出不同情景下的美国复工进程和经济影响。研究显示,不同于当前市场高涨的预期,美国复工仍将面临多方面的现实挑战,预计难以有效舒缓二季度经济所遭遇的深度冲击。 第一,复工的短期效果有限。对于疫情时期的复工进程,中国经济提供了目前唯一完整的经验参照。以此为基础,我们需要针对美国国情,做出两方面的关键调整。其一,初速度调高。中国的复工是“冷启动”,春节假期加上堪称全球最严的防疫封锁,导致了复工真正是“从零开始”。从历史数据也可以看到,中国复工初期较为艰难,到中期才明显提高了速度。与此不同,美国防疫封锁较为松散、经济并未完全“休克”,因此复工属于“热启动”,初速度料将更高。其二,加速度调低。中国是在基本控制疫情后,集中全国之力推动复工。与之不同,美国疫情仍未迈过拐点,加之各州的政策差异和政治博弈,因此复工速度预计提升较慢。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我们认为,在基准情景下,5-6月份美国复工的速度均值预计达到中国复工中期速度的70%,即每周恢复疫情停工总量的7%左右。由此根据两步法模型推算,至6月末,CMI修复至-13.2%,WEI修复至-4.2%,二季度美国经济的同比增速预计为-7.9%左右,环比折年率预计为-31%左右。这意味着,即使在相对理想的状态下(即复工平稳推进、不发生疫情回潮),美国经济在二季度仍将受到深度冲击。 第二,复工的稳健性成疑。上述经济影响的测算建立在复工能够稳步推进的基础上。如果因防疫封锁放松而触发疫情回潮,进而导致复工停滞甚至倒退,那么就可能出现复工经济成本大于收益的负效应。事实上,目前两重因素正在共同加大这一潜在风险。其一,从疫情演进来看,虽然近期欧洲多国疫情已经迈过拐点,但是相似的疫情进程未必能照搬至美国。从牛津大学的评估数据来看(详见附图),意大利、西班牙、英国、德国、法国等疫情趋缓的国家,其防疫封锁措施的严厉程度均明显高于美国。与之相比,美国疫情规模更大、封锁措施更弱,因此未来疫情走势是否能跟随上述欧洲国家,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二,从复工进程来看,即使是作为防疫“优等生”的德国、法国,亦在谨慎的反复斟酌中多次放缓复工步伐。日前,法国参议院否决了政府最新提出的解封计划,德国经济部亦敦促各地区不要急于解封。与之相比,美国的防疫“成绩”明显落后,近期每天新增病例数量仍在3万例左右宽幅波动。在此基础上,如果美国提速推动复工,或将操之过急,进而抬升疫情回潮的风险。 当理想撞向现实,当预期走向修正。目前,美国复工的落地力度、节奏和成效仍有较多不确定性,无疑增加了对其经济影响估算的难度。我们也将持续跟踪这一进程,并在两步测算法的框架下不断更新后续研究。基于本文的分析,至少从现有数据和信号来看,市场的预期与复工的现实已存在深刻冲突。因此,以下三个要点值得投资者密切关注: 第一,二季度经济冲击依然沉重。虽然美国复工提速开启,但是其短期效果有限,持续性亦不稳固,因此料难扭转二季度美国经济的颓势。即使在相对理想的状态下(即复工平稳推进、不发生疫情回潮),二季度美国经济的同比增速预计为-7.9%左右,环比折年率预计为-31%左右。因此,至少在三季度到来之前,美国的经济金融风险仍将维持在较高位置。 第二,市场或再度修正预期。倘若上述的要点一如期兑现,则意味着二季度经济冲击的强度将是2008-2009年危机期间经济谷底的两倍以上。在此重压之下,美股EPS的降幅预计将大概率高于2008-2009年危机期间。由此,我们维持4月下旬报告的观点:3月份的美股剧震是“信心冲击”,而展望未来,经济基本面恶化将引致美股新一轮的“实体冲击”。此前市场对复工效果抱有过高期望,期待其能够消弭“实体冲击”,并且这一预期在美股4月份的强劲反弹中已经提前反映于价格之中。未来,随着这一预期的修正,以及“实体冲击”的到来,美股的二次探底亦渐行渐近。 第三,6月美联储或将推出新工具。由于复工进程短期内难以稳定美国的经济金融形势,因此在6月份的FOMC会议上,美联储料将讨论或推出新的政策工具。我们认为,较之于负利率工具,以收益率曲线控制(YCC)进一步管理各期限利率目标,料将是概率更大的下一个政策选择。 (本文作者介绍:工银国际研究部主管,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领域为全球宏观、中国宏观和金融市场。)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王剑 每期金融数据公布之后,有些朋友会关注M2与社融的差异。比如以最新披露的2020年4月数据为例,M2当月新增1.26万亿元,而社融当月新增2.98万亿元,差异很大。 但两者以前的差异更大。由于这两个月M2同比增速是快速上升的,从去年的8%多增加到了4月的11.08%,而社融同比增速去年以来就在11%左右,4月升至12%,所以两者的增速其实是缩小的。 4月M2同比增速快速上升,有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基数效应。往年的4月,一般都是M2余额环比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两点:(1)4月是缴纳所得税的时间,会回笼M2,同样7月、10月也有些年份会出现M2环比下降;(2)3月,银行会通过一些短期投放,派生更多存款,以此来做大季度末的存款数字,到了4月,这些投放会回收,于是存款环比下降。 去年4月,M2环比下降4742亿元,而今年的4月,一反常态,M2竟然环比增加了1.26万亿元,因此4月的M2同比增速就比3月(10.14%)更高,达到了11.08%,与社融同比增速的差异缩小了。 然后,来研究一下这个M2与社融的差异。这一项研究要从M2和社融的内涵出发: 上图表示,图中的各种经济活动,有些是计入社融,有些是会派生M2,有些是既计入社融又会派生M2。在我国,银行向实体部门(指企业、居民)投放贷款、购买债券构成了社融的主体,也构成了M2来源的主体,因此,M2与社融大致上还是接近的。 上图中左右两翼的部分(即不在两者重叠区域的部分),左翼是只计入社融(但与M2无关),右翼是会派生M2(但不计入社融)。M2与社融的差异主要就是由两翼的差异造成的。 我们来逐一分析: 左翼包括: (1)直接融资:居民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这是存量M2的转移,因此不派生新的M2。但众所周知,我国直接融资还太弱,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太大影响。 (2)非银部门向实体部门投放:注意一下,金融统计时的“非银金融部门”包括非银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即各类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产品、基金、信托计划等)。非银金融机构在我国也不是很强,所以这里产生影响的主要是资管产品。比如,一只基金申购了企业发行的债券,便会计入社融的“企业债”里。 (3)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这个计入社融,但并不影响M2。当然,这个也没多少…… (4)银行买政府债:银行购买政府发行的债券时,是拿自己的超额准备金(计入基础货币)去买的,所以并不影响银行自己的负债端M2。所以,政府向银行发行债券时,是把银行的基础货币收归国库,不影响M2。 右翼包括: (1)外汇占款投放:显然,这个不计入社融。 (2)财政净投放:是指政府的收支净额,或净支出。政府向居民收税、国企利润上缴、罚没等回笼M2,向居民支出(比如发公务员工资、政府采购)会投放M2,因此其净支出就是M2的净投放。这几年我国政府处于赤字状态,净支出为正,因此会投放M2。 (3)银行向非银部门投放:非银部门即包括非银金融机构和资管产品。这里包括银行申购资管产品,或向非银机构、资管产品拆借资金。其中,又是以银行申购资管产品最为主要,银行向它们拆借资金较少。 中间重叠部分里面,有一项非银购买政府债。它是指居民、非银金融(包括非银机构和资管产品)购买政府发行的债券。这会计入社融,但同时导致M2被回笼,所以它的数计入社融,但它的相反数计入M2,是一个特殊情况(所以我们在上图中用红字表示)。不过这个也可直接忽略,因为量不大,政府债券的发行主要是由银行买的。 最后,我们就先把量小可忽略的部分从图中清除,以便清晰一些。 这样,左右两翼就只留下非银部门、政府部门的事了。政府部门这边,银行购买政府债券会计入社融(不影响M2),然后政府把这些资金再花出去,又会形成居民手上M2。所以两者虽然有时间差,但一年到头,基本上是同步的。因此,政府行为一般也不会导致M2与社融的大差异。因此,我们将政府行为也先从上表中清除,先不管它(当然,如果光看某一个月的数据,是不能这样忽略处理的,因为财政的收和支,在月度上是不平衡的)。 同时,我们还把上图中的“非银部门”直接用“资管产品”替代,忽略非银金融机构的影响,指代更为明确: 基于上图,M2与社融的差异就容易找了。当然,为此,我们还要引出另一个图,就是关于资管产品的一个图: 这图的含义是,我们把所有资管产品概括为中间的格子,而购买资管产品的有银行、“非银与实体”两大类,银行购买资管产品会派生M2,而后者则不会。而当资管产品再把钱投出去时,如果是投给二级市场或金融同业,则不计入社融,如果是投给实体,则计入社融。 看上去很绕,其实很简单:银行买资管派生M2,否则不会;资管投给实体则计入社融,否则不会。 那问题就比较清楚了。 (1)如果某一段时间,银行大量购买资管产品(货币基金、同业理财、信托计划等),并用于债券二级市场投资,那么就会有大量M2,但不体现为社融,M2超过社融, (2)如果银行购买了资管产品,资管产品几乎如数投给实体(购买企业债、非标等),那么M2与社融也是大致同步的。 (3)而如果非银、实体大量购买了资管产品,资管产品大量投向实体,那么就会变得社融高过M2。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导致社融高过M2,即上述(1)的逆过程:银行大量赎回资管产品,资管产品只好卖出债券等。这时,M2被回笼,但不影响社融,因此社融高过M2。这便是2017年之后严监管期间发生的事情。 但很可惜,现在我们依然缺乏对大资管的统一统计,包括其购买人、投向的统计。因此,上面这个图我们只能大致分析,无法精确量化。我们期待着监管当局的综合统计系统上线后,能够更好地解决这一困惑。 最后,大家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上述分析其实是为了分析需要,把社融的项目,按交易方式重头分类了。比如,企业发行企业债,卖给个人的部分,上图中计入“直接融资”,卖给基金的部分,计入“非银部门向实体部门投放”,卖给银行自营的部分,则计入“银行向实体部门投放”。但现实中,社融原表并不是这么分类的,而是完全只站在融资者的角度,比如本期企业债共发行多少,社融统计的时候并不关心你是卖给谁去了。这是导致社融数据和M2数据平时很难对得上的原因。因为,同样的融资工具,卖给银行能派生M2,卖给其他人则未必派生M2,于是就发生了差异。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CFA持牌人,曾供职于浙商证券、光大证券研究所,担任金融行业分析师,2018年加盟国信证券,任金融业首席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