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公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公司拟对融资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据央行网站消息,为增强支付机构监管主动性,提高支付机构风险甄别、预警和处置能力,推动支付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对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机构报送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管责任等进行了规定。重点内容包括:一是适用范围,《管理办法》适用于支付机构报告重大事项,将重大事项报告分为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两类,并明确重大事项不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和常规报送的统计数据等信息。二是报告要求,《管理办法》明确了支付机构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报告重大事项的要求。三是属地监管责任,《管理办法》明确了支付机构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为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的主要监管责任人,非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属地原则承担相应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主要对事前报告事项、事后报告事项的范围等进行了规定。重点内容包括:一是事前报告事项范围,《管理办法》明确了事前报告事项包括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股票、对外投资等九类事项。二是事后报告事项范围,《管理办法》明确了事后报告事项分为一类事项和二类事项,一类事项包括涉及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负面舆情等六类,二类事项包括支付机构及其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涉及重大法律问题等七类。 第三章重大事项报告程序,主要对重大事项报告渠道、时限、内容等进行了规定。重点内容包括:一是报告时限,《管理办法》按照事前报告事项的类别,对不同事前报告事项分别提出了生效或实施前至少30个自然日和5个工作日的报告要求;对一类事项提出了发生后2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即时报告,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的要求;对二类事项提出了发生后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即时报告,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的要求。二是报告对象,《管理办法》明确了重大事项报告的对象为支付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但涉及支付机构分公司的,支付机构分公司应当同步报送分公司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三是报告内容,《管理办法》分别明确了事前报告事项、事后报告事项报告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四是持续报告义务,《管理办法》规定事后报告事项涉及风险处置的,支付机构应根据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求持续报告处置进展,并在处置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第四章监管与责任,主要对重大事项报告的考核通报、监督权力、支付机构内部工作机制、违规责任等进行了规定。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工作机制,《管理办法》明确了支付机构应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风险事件防控、处置等工作机制。二是违规责任,《管理办法》明确了支付机构未按规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风险事件防控、处置等工作机制,未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报告重大事项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依据2号令进行行政处罚。 第五章附则,主要对解释权、施行日期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重大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应当事前报告的重大经营事项,以及可能对支付机构(含分公司)自身经营状况、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应当事后报告的事项。重大事项不包含行政许可事项和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定期或者不定期报送的报告和报表等常规信息。 《管理办法》中的支付机构分公司是指支付机构为落实本地化经营、管理要求设立的,已在分公司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完成备案手续的分支机构。 《管理办法》明确,支付机构的下列事项,应当事前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报告: (一)支付机构拟首次公开发行或者增发股票的、支付机构主要出资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二)提供支付创新产品或者服务、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展跨境支付业务、与其他机构开展重大业务合作的; (三)支付机构拟在境外投资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控股附属机构开展支付业务的; (四)支付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出资人拟抵押、质押、托管或者变相抵押、质押支付机构股权或者超过净资产10%的重要资产的; (五)累计对外提供的有效担保超过净资产30%的; (六)对外投资超过净资产5%的; (七)支付业务设施发生重大调整,可能对支付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系统应用架构或者重要版本、迁移生产中心机房或者灾备机房等; (八)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外部重点合作机构,可能影响支付机构商誉的; (九)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8月3日,在多次延期后,近期风波不断的*ST群兴终于回复深交所问询函。 相关公告显示,由于2019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于7月6日下发问询函,要求*ST群兴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再次进行严肃自查并披露结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报表重点科目以及包括多位高管、董事离职、主营业务描述、子公司是否为“空壳公司”等事项表示关注。 在回复函中,除了再次明确实控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总额达到3.27亿元,且实控人已归还7000万元非经营性占用资金。*ST群兴也表示,增资康存数据事项以及投资沃民高科事项具有商业实质,不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对于其他事项。*ST群兴也在回复函中一一做出了解释,包括确认公司2019年度的收入、成本真实、准确、完整;表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表明由于控股权发生变化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导致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较为频繁等事项以及将采取持续督促实际控制人按承诺还款、修订并完善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等措施,以消除导致年报被“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因多名董事辞职,*ST群兴于7月16日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事和监事。其中,原招行行长马蔚华将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消息一出,二级市场上,公司股价应声上涨。从7月16日至8月3日,公司股价涨幅达到52.05%。8月4日公司股价再次上涨0.62%,报收4.85元/股,市值达到30亿元。 作为深圳“三驾马车”之一,马蔚华的加入是否会给公司带来“明星效应”?第三方研究机构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对记者表示,“有的公司独董能带来资源,有的不能。这需要结合更多方面,以及公司本身的情况去考虑。有马蔚华的背景加成,对于*ST群兴未来的发展应该会有所帮助,但效果如何目前还无法判断。” 华讯投资高级分析师彭鹏也对记者表示,“作为已被退市风险警示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能够邀请到原招行行长马蔚华作为独立董事加入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无疑将提升公司形象,增强投资者对未来公司经营决策的信心。但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是客观地监督公司管理层,维护中小股东权益,防止内部人控制,未必能给上市公司的经营带来重大变化,后续的影响仍有待观察。” 除了马蔚华或成为独董的实际影响尚不明朗,公司补选董事会事项在近期似乎也有变数。7月27日,持有公司5.81%股份的股东郑凯松提交临时提案,提名两名董事朱洁玲、吴董宇和一名监事林捷。而三位人选中,有两位与王叁寿入主之前的群兴玩具颇有联系。公开资料显示,提名的非独立董事朱洁玲曾任群兴玩具销售部经理;提名的独立董事吴董宇,曾在2012年-2018年间,任群兴玩具证券事务代表。 实际上,提案人郑凯松在A股市场并不显眼,之前也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天眼查显示,目前,郑凯松名下只有汕头市烽成佳贸易一家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末,注册资金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儿童用品和玩具等,与*ST群兴曾经的主业相似。 今年5月14日,*ST群兴第一大股东群兴投资,将所持全部股份7243.11万股(占总股本的11.71%),转让给自然人给郑凯松(5.81%)和黄锐富(5.90%),对价分别为9521.7万元和9672.50万元,彻底从上市公司中退出。而随着群兴投资股权转让退出上市公司,对成都星河的投票权委托失效,成都星河等持有的投票权大幅降低。 今年3月,成都星河的一致行动人深圳星河还因自身资金需要,拟将持有的3360万股(占总股本的5.43%),以每股6元转让给李玥,金额合计达2.02亿元。 虽然因标的股权存在质押和冻结等权利限制,该笔股权转让仍未最终完成。但若上述股权交易全部完成,成都星河的表决权将由14.81%降至5.44%,成都星河和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表决权将由20.97%降至11.40%。 提案提交后,*ST群兴随即召开董事会,5名董事全部投票反对,该议案未获通过。提案被否的主要原因是提案人郑凯松自称作为控股股东明显与事实不符,《提议函》中存在虚假、不实陈述。候选人材料不真实、不全面,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相应的完整文件等。 对此,彭鹏对记者分析称,“群兴玩具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不高,在上市公司经营遭遇挫折,并被监管当局调查的情况下,未来董事会人选被中小股东提出挑战也是情理之中,但郑凯松提交的文件并不完整,也未集聚到足够的持股,本次企图很明显是失败的。”
证券代码:600518证券简称:ST康美编号:临2020-068 债券代码:122354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的通知,康美实业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具体方式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则的要求。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3日上午开市起连续停牌两个交易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在宣布停牌筹划股改事项不足一个月后,S佳通再次叫停了这次股改的筹划事项。 7月9日,S佳通公告称,公司在停牌后,与相关各方进行了交流,目前仍无法形成相对成熟的股改方案,继续推进股改的困难较大,现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改筹划,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7月9日起恢复交易。 同时,公司方面表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监管函提及,请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积极创造条件,推进股改事宜,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次叫停股改事项,记者以投资者的身份致电公司,公司方面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称,“价格谈不妥,要求差的太多,没办法谈。” S佳通是两市的“股改钉子户”。今年6月15日,S佳通发布公告称,6月12日接到控股股东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正式发函通知,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拟筹划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6月12日紧急停牌一天。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股票自今年6月15日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将于7月15日复牌。 彼时,小股东对于公司的股改进展抱有很大期望,希望公司此次股改能够顺利,能有实质性的进展,实现“拔钉”。不过,7月9日,公司发布公告,叫停了股改筹划。 7月8日,S佳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改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监管函对公司提出三项监管要求:“停复牌事项为影响股票交易的重大事项,公司应当审慎判断公司停复牌相关事项,保障投资者交易权;请公司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积极创造条件,推进股改事宜,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于价格差异导致的股改无法推进之事,S佳通的小股东似乎早有预料。此前,在交易所的互动平台上,有投资者给S佳通出主意:“请转告大股东,股改作为一项国策,是拖不黄的,请大股东拿出诚意,进行股改,如果大股东怕对价太高失去控制权,请用股权对价+现金对价来获得股改的对价。” 对于S佳通的股改事项,将继续给予关注和报道。
博雅生物6日早间公告提示,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特佳集团”)的《告知函》,高特佳集团正在筹划涉及公司股权变动的重大事项。截至目前,该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精华制药6月29日早间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森萱医药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企业,公司持有其84.14%股份。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委员会2020年第10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森萱医药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委员会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