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7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欺骗投保人,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被罚12万元。 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欺骗投保人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法定陈述申辩期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称,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查:招商银行南京地区代理销售两款保险产品的双录视频中,销售人员将保险产品介绍为“无风险”或者“保本”,共涉及4笔代销保险业务。销售人员向投保人介绍万能型保险最低保底利率5%,而该产品实际最低保证利率为2.5%,涉及1笔代销保险业务。 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指出,上述违法行为涉及招商银行南京分行以及招商银行湖南路支行、城北支行2家支行,共5笔业务。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设立零售金融事业部,上述销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合规管理由该部门负责,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应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称,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情况说明、相关保险条款及保险单、双录视频及情况确认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内设架构调整文件、招商银行相关产品风险评级办法等证据证明。上述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对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处12万元罚款。 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强调,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进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中新经纬APP)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南银罚字〔2020〕30号)显示,南京银行(601009.SH)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户资料;未按规定开立账户使用;未按规定加强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违规占压财政资金七宗违法违规行为。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南京银行警告,并处罚款73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88万元,合计罚没756.88万元。 陈晓辉、周猛、戚梦然对南京银行反洗钱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其分别处以罚款3.5万元。文斌对南京银行未按规定加强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 以下为原文:
12月28日,江苏省电影局、南京银行和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举行三方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正式对外发布“金融支持江苏电影产业行动计划”。 在省电影局指导下,南京银行作为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担当作为,疫情期间联合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推出“苏影保”抗疫纾困特色产品,为江苏化危为机、打好电影业复苏之战备足粮草。三方将合力推进金融支持电影行动计划落地见效,为构建电影金融生态服务体系提供“江苏样本”。 参加签约的南京银行行长林静然表示,该行将依托省电影局政策支持与协调,充分发挥自身文化金融的业务优势,在未来三年为江苏电影企业提供不低于30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支持精品制作、电影科技、影视基地发展、发行放映等领域,助推江苏电影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回首来路“苏影保”,三方合力“引活水” 江苏省是全国文化大省,也是票房大省,全省972家影院多数是小微企业,疫情发生后普遍无法正常营业,面临资金周转困难,人员无法复工等情况,承受着房租、人员工资、设备维护等刚性支付压力,现金流大多只能支撑一个月,整个行业更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 危难时刻显真情。2月19日,江苏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影十条”,在全国率先出台措施,提升电影行业抗风险能力、降低电影企业损失。南京银行坚决响应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号召,深入研究行业变化趋势,制定电影行业纾困政策。3月底创新推出支持全省电影业抗疫专项金融服务“苏影保”,主要面向江苏省内影院企业、影管公司,围绕全省电影企业疫情期间的经营实际,满足短期内影院租金与人力成本等支出需求,帮助影院企业在疫情期间纾困解难、复工复业。 “苏影保”依据省电影局、南京银行、省信用再担保集团三方共同确定的“白名单”,精准对接客户需求,灵活设定服务方案,专设绿色审批通道,以10亿元的专项额度保障,最大限度地扩大纾困覆盖范围。截至11月末,发放贷款超过2亿元,惠及36家影院企业。在疫情期间,尽可能多地解决符合条件的企业短期资金问题。 金仕达大地影城是首家获得南京银行“苏影保”服务纾困信贷资金的影院企业。该影城位于南京江宁区,成立于2018年,由多个自然人股东出资成立,因受疫情影响停业超过3个月,没有营业收入,周转资金也消耗殆尽,处境十分艰难。作为一家社区影院,此前经营情况良好,疫情发生前现金流宽裕,企业没有银行融资经验,面对疫情造成的现金流中断束手无策。3月25日,获悉南京银行推出“苏影保”纾困贷款产品,企业即决定尝试申请。4月3日中午,影城实际控制人蔡在学到南京银行紫金中心支行填报申请材料、现场审核、总行审核。当天下班前,91万元的贷款就审批通过,利率比市面上绝大部分贷款产品都要低。而且9月底前这笔贷款一分钱都不用还,10月以后才开始还本付息。蔡在学说:“万万没有想到,这笔救命钱这么快就获批下款了!” 把握当下创特色,“鑫动文化”显初心 南京银行始终致力于服务实体企业,坚持将科技文化金融作为战略业务推进,为支持文化产业转型发展、培育业务新增长点,较早开始探索文化金融业务,以培育特色、树立品牌为目标,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积极打造特色化、差异化的文化金融服务模式。截至2020年11月末,全行文化企业贷款超50亿元,文化企业客户数500余户,已累计支持初创型文化企业超1000户,累计发放贷款超200亿,客户主要涉及新闻出版、广告传媒、影视制作、动漫游戏等行业。特别是在影视文化金融领域,南京银行的创新步伐从未停歇。 据了解,在影视文化金融领域,该行致力于创新影视文化企业特色金融产品。针对不同阶段文化企业的特点和经营模式,不断创新特色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推出了“鑫动文化”专属金融服务品牌,其中就包括了专门针对影视行业的“影视贷”。 南京银行还注重打造影视产业园专属金融服务包。该行一直注重整合政府、投融资平台及园区等多方资源,积极搭建“银行+政府+创投+担保”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业务模式。推出“鑫文创”专属金融服务包,制定专属支持政策,支持包括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在内的园区快速发展,更好地为电影产业园内小微企业提供有效金融服务。 在业务模式上,南京银行注重专业运作,培育影视文化金融专门团队、专营支行。在总行小企业金融部下设文化金融部,专门推动全行文化金融业务发展,并坚持科技文化金融一体推动的原则,在全行挂牌科技文化支行,组建专门的科技文化金融服务团队,科技文化支行作为分行直属支行管理,实现单独授权、单独考核、单独管理、单独资源配置。 展望未来“五政策”,“鑫”随影动耀苏影 南京银行想做的事情还不止于此。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阶段后,南京银行始终在探索创新,着力解决服务电影产业的深度与广度问题。 12月28日,江苏省电影局、南京银行与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举行三方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并正式对外发布“金融支持江苏电影产业行动计划”。具体包括支持电影精品项目融资、支持电影科技企业项目融资、优化发行放映企业金融服务、升级“苏影保2.0”专项金融服务、支持影视基地(园区)创新发展、创新探索电影企业融资产品与服务模式等。未来三年,三方将探索建立“江苏省电影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如今,江苏电影产业已经全面复业,在过去的半年时间,江苏电影票房全国领先。电影兴则文化兴,文化兴助力经济兴。未来,南京银行将更加坚定地推进影视文化业务的发展,用“鑫”服务江苏电影,为璀璨苏影喝彩!
三十而立,我国资本市场栉风沐雨、春华秋实,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2007年,南京银行等三家城商行的成功上市,标志着继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批量上市后,“第三梯队”的地方银行正式登上了资本市场的“舞台”。截至目前,37家A股上市银行中,22家上市区域银行数量占据了A股上市银行的六成,成为“金融板块”中一股重要力量。 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主力军,地方银行又是如何借力资本市场实现自身跨越式发展的? 与资本市场携手同行 作为首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城商行,南京银行是我国资本市场较早的参与者与受益者。 “上市13年来,得益于资本市场的助力加持,南京银行运用配股、定向增发、优先股、二级资本债等多种融资工具及时补充资本,共进行外延式资本补充10次,共计募集资金707.9亿元(含IPO)。”南京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昇荣告诉记者,及时的资本补充,不仅有力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充足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增强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实力,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业务发展看,近年来,南京银行以五年战略规划为引领,坚持围绕“做强做精做出特色”的战略愿景,强化“规划引领、战略机遇、领先半步”三个意识,聚焦大零售、交易银行“两大战略”,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成果。 截至2020年9月末,南京银行总资产近15000亿元,净资产约1100亿元,税后净利润超100亿元。 胡昇荣介绍说,南京银行上市13年来,该行总资产增长了约20倍,净资产增长了约38倍,税后净利润增长了约16倍,形成了资源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发展的综合化经营格局,市场地位和品牌形象稳步提升,已成长为国内城商行中的“领头羊”。 目前,南京银行经营业态丰富多样,经营区域实现京沪杭和江苏省内地区全覆盖,设有17家分行,200家营业网点,员工总数超过10000人;投资控股了南银理财有限公司、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昆山鹿城村镇银行、宜兴阳羡村镇银行四家金融机构;参股了江苏金融租赁、日照银行、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芜湖津盛农商行有限公司四家金融机构。 其中,江苏金融租赁是国内首家登陆A股的金融租赁公司,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村镇银行。2020年8月,南银理财正式开业运营,这是江苏省内首批获准开业的城商行系理财子公司。 “上市十三载,南京银行与我国资本市场共同成长、携手同行,在对资本市场助力加持心怀感激的同时,不断夯实自身基础,提高发展质量,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贡献力量。”胡昇荣表示。 制度、机制更加完善 从公司治理看,南京银行表示,该行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的公司治理体系,将党的领导与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做到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现代化建设。 其中,在制度建设方面,南京银行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在组织架构方面,始终践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管理体制,明晰党组织在经营管理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中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在决策机制方面,严格执行好党委议事规则,坚持党委对“三重一大”的前置决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在执行机制方面,健全党领导核心与授权经营的关系,各司其职、群策群力地开展各项工作。 从投资者回报角度看,南京银行积极践行价值分享的经营理念,向投资者充分展示公司的内在价值,让广大利益相关者分享公司价值增长的丰硕成果。数据显示,该行历年的现金分红水平持续维持在净利润的30%左右,自上市以来累计派发现金红利约201亿元。 从社会责任角度看,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南京银行切实贯彻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要求,责无旁贷、主动作为、全面参与,通过多种方式向实体客户让利约18亿元,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同时,积极践行“责任金融、和谐共赢”的文化理念,响应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政策号召,展现出一个有策略、有温度、有方法、有速度的上市银行的担当。 与时偕行,顺“市”而为 对于未来的展望,胡昇荣表示,“即将到来的2021年,意义非同寻常。” 结合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来看,资本市场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美好生活提供重要支持,资本市场自身也将迎来“内涵式发展”新阶段。 在他看来,南京银行如何将自身高质量发展与国家“十四五”规划发展战略相契合,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切实做到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将成为南京银行新的远景使命。 同时,2021年南京银行将迎来成立25周年。胡昇荣表示,该行将全面加强党建引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大改革转型力度,提升经营管理质效,牢守风险合规底线,强化精细规范管理,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快数字智能化发展步伐,积极响应、深入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战略部署和政策安排,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切实践行普惠金融,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与地方经济相融共生、与资本市场共同成长。
中国经济网惠州2月8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惠州日报”消息,近日,省委决定:胡洪同志任惠州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李贻伟同志不再担任惠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胡洪,1969年5月生,曾长期在江苏省工作,2019年底调任广州市委常委,次月任广州市副市长。李贻伟,1965年11月生,近日已当选广州市政协主席。 胡洪简历 胡洪,男,1969年5月生,江苏南京人,汉族,1991年4月入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987年9月,江苏工学院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学习; 1991年8月,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房地产部、规划建设部干事; 1996年2月,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用事业处科员; 1998年1月,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用事业处副处长; 2000年11月,江苏省江浦县副县长; 2002年7月,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副区长(2001年9月―2004年11月南京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06年6月,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010年7月,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委常委,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2011年6月,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12年3月,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委副书记、区长(2005年9月―2013年9月南京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4年7月,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委书记、区长,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兼); 2015年9月,江苏省对口支援西藏拉萨市前方指挥部总指挥、党委书记; 2015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省对口支援西藏拉萨市前方指挥部总指挥、党委书记; 2015年11月,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省对口支援西藏拉萨市前方指挥部总指挥、党委书记,西藏拉萨市委副书记; 2016年2月,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省对口支援西藏拉萨市前方指挥部总指挥、党委书记,西藏拉萨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7年6月,江苏省南京市副市长,省对口支援西藏拉萨市前方指挥部总指挥、党委书记,西藏拉萨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8年1月,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省对口支援西藏拉萨市前方指挥部总指挥、党委书记,西藏拉萨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8年9月, 江苏省南京市副市长; 2019年12月, 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 2020年1月,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2021年2月,广东省惠州市委书记。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7日讯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苏市监处字〔2020〕00013号)显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601009.SH)南京分行经营者或行业协会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行为及其从属、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及其从属。 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价格法》第十三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银行南京分行罚款54.50万元,并责令改正。 相关规定: 《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标明价格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以下为原文:
,苏州市政府近日印发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区公共户落户政策,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户,也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落户,破除隐形门槛。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