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发布青海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39号),阳光一家家庭综合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一家”)青海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注销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信息违法违规行为,青海银保监局对阳光一家青海分公司上述行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行政处罚依据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 阳光一家于2011年11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公司大股东为北京中关村融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阳光一家大股东有华融资产背景,北京长盛安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北京中关村融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57.28%股份,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北京长盛安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9.98%股份,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76.79%股份。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收回执业证书,并在信息系统中注销执业登记: (一)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离职的; (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被注销的; (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的; (四)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停业、解散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下为全文:
图片来自网络 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通知,并就此发布答记者问。中银协宣布,为塑造银行业共同职业操守,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现修订《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操守和准则》),明晰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早在2007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就制定过一部《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为强化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以及银行业的发展,一些严重违法违规违纪、损害行业声誉行为时有发生,如何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修订后的《操守和准则》,强化了职业操守自律机制建设,在银行业从业人员自我约束的基础上,增加接受所在机构管理、接受银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内容;专门规定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高管的自律要求,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和氛围;明确了银行业协会通过银行业“黑名单”“灰名单”等制度对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实施自律惩戒的机制安排。 《操守和准则》的一大亮点是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高管提出了“特别准则”。 即针对一些因机构风气不正、高管意识不足导致的行业乱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要“不得向特定关系人等提供高薪、职位职称”、破除“圈子文化”,要“关爱员工,严禁体罚、辱骂、殴打员工”“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等要求,以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和氛围。 对高管提出“带头遵守、模范践行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在战略制定和绩效管理等工作中融入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考量”“全面推动所在机构营造良好从业氛围和工作环境”等要求。 此前,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一新员工因不喝领导敬酒而被打耳光一事引发了社会舆论地广泛关注,并引起广大网民对“畸形酒桌潜规则”“职场圈子文化”“上下级攀附”“不尊重基层员工”等现象地广泛讨论。 据网友披露,厦门国际银行校招新员工与同事聚餐时,因没喝“A角”敬的酒,被领导殴打辱骂。 事件发酵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说明,确认该行中关村营业部领导及个别员工酒后失态而对员工杨某言语及行为失当,决定对该领导董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扣罚二个季度绩效工资;对支行负责人罗某给予警告处分,扣罚一个季度绩效工资。 对此,中银协曾发布两千余字长文《加强行业自律 涵养清廉文化》对此事件表态,认为该事件存三方面深层次的原因,即“酒桌文化”积弊难除、“圈子文化”陋习犹在、“奢靡之风”屡禁不止。 文中称,银行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服务行业,信用是经营基石,声誉是立行之本,“银行”二字是行业共同的金字招牌,但是本次事件暴露出有些银行依然存在人身依附、家长式管理、官老爷作风、职场霸凌、对员工缺乏尊重等种种与风清气正相悖的恶俗陋习,如任其发展,将会给行业社会形象带来严重损害。 中银协表示,该事件暴露出有些银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衍生和形成的一些不良作风和陋习,对行业造成了恶劣影响,也为加强银行业清廉文化建设敲响了警钟。 此番《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修订,中银协指出,对于塑造银行业从业人员共同价值观,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推进银行业清廉文化建设,维护银行业正常经营秩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等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9月1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专项文件,要求在京银行保险机构全面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从业人员管理,有效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建设清廉的金融企业文化,树立风清气正的行业之风。 北京银保监局要求,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全面压实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以近期负面舆情事件为鉴,杜绝“看客心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酒桌文化”“圈子文化”“奢靡之风”,以及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是否亲清纯粹。要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并细化各层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构建覆盖全面、权责清晰、协同配合的从业人员管理架构。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严肃问责,除对直接违规人员问责外,还要对相关管理失职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出现问责偏轻偏虚、忽视管理责任的情况。 文件要求,在京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加强从业人员正向引导,树立风清气正行风,有效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要大力培育遵纪守法、清廉自律、爱岗敬业的金融企业文化,加强从业人员思想教育、品德教育和廉洁教育,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家国情怀和人生境界。要构建风清气正、和谐文明的从业环境,鼓励从业人员积极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要加强员工关爱,重视从业人员心理建设,通过畅通从业人员诉求表达渠道、及时提供心理援助或法律援助等方式,妥善化解矛盾问题,促进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发展。 文件强调,在京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完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八小时”以外管理。包括制定员工行为守则、明确工作场合行为标准、对“八小时”以外的行为提出禁止性规定等,尽早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谈心谈话、教育提醒、强制休假、轮岗交流等措施妥善纠正、防微杜渐。 北京银保监局还要求各机构高度重视自身声誉管理,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应及时开展独立、专业的调查,在快速查清事件的基础上,积极发声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社会公众对金融行业的监督作用,促进行业稳健运行。
据Choice金融终端统计证券业协会数据,截至8月26日,登记在册的证券从业人员总数为33.02万人,较2019年末有小幅增长,结束了近两年从业人员总数连续下滑的态势。 今年以来,股市交投趋于活跃、资本市场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券商业绩普遍出现大幅增长。在此背景下,不仅从业人员数量已开始正增长,券商的各类融资活动也明显增多。 回看前3年的数据:2017年末,证券从业人员数量为34.23万人,2018年末降至33.58万人,至2019年末进一步减少到32.88万人,呈逐年递减之势。而目前,从业人员数量已较去年底时有所增加,扭转了此前的下滑趋势。 而通过分析从业人员结构的变化,可总结出三个业务板块的发展走向:首先是经纪业务从业人员数(经纪人及投资顾问合并统计)呈逐年下滑趋势,但进一步细分,经纪人的数量在加速减少,投资顾问数则逐年增加;其二,研究人员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第三,投行业务人员数量也在逐年上升,且今年以来的增量更为显著。 具体来看,经纪人被逐年出清的力度较大。2017年末,券商的经纪人总数为9.04万人,而目前已降至6.92万人。与之对应,投资顾问的数量则从2017年末的4.02万人增至5.76万人。 今年以来,经纪人数量缩减规模最大的3家券商分别为申万宏源、海通证券和方正证券,分别减少527人、358人和324人。同时,头部券商中信证券的经纪人数量已降至10人,几乎全部出清。而今年投资顾问人数增加最多的3家券商是中信证券、方正证券和国泰君安,分别增加441人、351人和324人。 对此,一家中型券商的财富管理部负责人认为:这些数据说明,一方面,券商经纪业务由线下转至线上的趋势十分明显,新设营业部配备的人员数量一般都很少;另一方面,经纪业务的财富管理转型是大势所趋,随着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日益增加,预计券商压缩经纪人数量、增加投资顾问的力度还将加大。 研究所业务方面,登记在册的分析师数量从2017年末的2589人增至目前的3457人,今年以来新增分析师人数最多的3家券商是长江证券、开源证券和华西证券。其中,开源证券、华西证券均以卖方研究业务作为展业重点。 投行业务方面,保荐代表人数量由2017年末的3489人增至4212人。 从各家券商的数据看,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和民生证券今年以来保荐人队伍扩充明显,分别增加58人、48人、42人,而被处罚的广发证券保荐人大量流失,减少29人。
证券业吸金更吸人 下半年超2200人“加盟” 在市场向好以及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证券业吸引了不少人才加入。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证券业从业人员数据发现,下半年以来,有2223人进入证券业。其中,券商人员流入幅度最大的业务线就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析师),从业人数增幅达5.39%。与此同时,券商还在广撒“英雄帖”招贤纳士。 证券行业人才需求旺盛 目前,有数据可查的124家证券公司(包含子公司)从业人员总数为32.75万人。与近年来员工大批出走情况不同,今年下半年以来,券业从业人员较上半年增加2223人。其中,券商人员流入幅度最大的业务线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析师),增幅达5.39%。 在券商从业人员中,一般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析师)、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保荐代表人这四大类业务从业者人数全部增长。这其中,分析师人数为3341人,增幅为5.39%;一般证券业务人数为19.16万人,增幅为1.72%;保荐代表人人数为4117人,增幅为0.88%;投资顾问人数为5.65万人,增幅为0.85%。 近期,券商正在广撒“英雄帖”招贤纳士,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包括中金公司、天风证券、平安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在内的多家券商正在积极招聘人才,岗位覆盖包括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管业务、研究、金融科技等热门业务线,某券商还专门开设了湖北地区专项招聘。 对此,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赵亚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上半年虽然有很多行业受到疫情冲击,出现了大量离职现象。但就证券公司来说,与其他金融机构不同,由于股市异常火爆,有大量新客户、新资金入市,证券行业反而变得非常有吸引力,有不少证券公司也存在人手不足的现象,人才需求缺口很大。” 分析师队伍增至3341人 当下,券商“研究力”已成为核心竞争力之一。随着金融业逐渐开放,在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出台后,券商面临全能型券商和专业型券商的路线抉择。同时,新《证券法》全面推行注册制,具备成熟投行团队、项目储备丰富、研究定价和机构销售能力突出的证券公司将迎来新的盈利增长点。124家券商中分析师已增至3341人,较上半年增长171人。拥有分析师人数超过100人的券商有8家,其中,海通证券、国泰君安、中金公司的分析师人数最多,分别为147人、138人、132人。 在行业竞争压力与日俱增的情况下,各家券商都在找寻自己的特色化“研究道路”,证券公司对于优秀的分析师人才求贤若渴。《证券日报》记者通过猎聘网发现,某上市券商招聘的分析师给出的薪资福利为36万元/年-90万元/年,需要能根据业务需要提供各类专题研究,形成深度的专业研究报告,为团队及客户提供深度可落地的资产挖掘及策略支持;参加路演和实地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出具信用评估意见等多项要求。 而业内关于研究所或者研究业务的布局、调整动作也很频繁。8月份,红塔证券将新设研究所(事业部制),作为公司的一级部门,专门履行公司卖方研究业务的拓展与管理等职责。浙商证券首次将研究能力提升为“五个提升建设”的头号工程,对研究能力的重视达到空前高度,同时从市场上引进白金分析师,打造“白金研究所”。5月份,原国金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立峰正式加入浙商证券研究所,任浙商研究所副所长、首席策略分析师。华林证券在投资研究方面,将进一步优化员工结构,继续加大投资、研究、信评等方面的人力投入,重点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引进,积极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投资研究团队的能力。光大证券推进人才结构调整,加强重点客户服务,扩大在核心研究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与创收力,不断提升卖方研究价值。中银证券将以大类资产配置为抓手,推进贴近买方需求的卖方研究工作。 3家券商从业人数过万 从各家券商从业人员总数来看,目前,有3家券商的从业人员数量超过万人,分别是国泰君安(1.08万人)、广发证券(1.07万人)、国信证券(1.07万人)。下半年以来,有9家券商从业人员数量增长超过100人。其中,国信证券的从业人员数量增长最多,达758人;其次是中信证券,为359人;广发证券位列第三,为270人。 同时,减员的券商也不在少数,下半年以来,已有46家券商呈现人员减少的情况。其中,申万宏源证券从业人员减少293人,国盛证券减少138人,安信证券减少97人。不过,据记者观察,安信证券从业人员的减少主要是由于8月份以来,有32人“转战”安信资管。 目前,证券行业马太效应凸显,强者恒强态势显著,39家上市券商从业人员(包含子公司)共有21.29万人,占124家券商从业人员的65.01%。 当下,留住人才,成为金融机构普遍的难题。近日,普华永道发布的金融人才趋势报告显示,金融机构提供的薪酬已经不像以前那么诱人,也未找到合理的薪酬与福利组合来吸引和留住年轻人才。借助扩张与合并,大型企业愈加壮大,开始面临全球各地企业普遍存在的技能不匹配问题;相对而言,成熟市场合格的人才过剩,新兴市场则面临人才短缺。但解决方式并不是简单地将人才转移到增长更快的市场。更重要的是,只有了解本土情况的员工才最有可能成功。
昨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发布了《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下称“职业道德准则”)。“职业道德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下一步,中证协还将结合行业文化建设的要求,制定证券行业诚信准则和业务操作手册。 “职业道德准则”具体包括:敬畏法律,遵纪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守正笃实,严谨专业;审慎稳健,严控风险;公正清明,廉洁自律;持续精进,追求卓越;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尊重包容,共同发展;关爱社会,益国利民。 “职业道德准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针,围绕“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内涵,结合中国证监会对行业文化建设及从业人员管理的基本要求,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从九个方面提出了证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要求。 中证协指出,“职业道德准则”发布实施后,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将准则的相关要求落实到从业人员管理、道德风险管理等体系之中,切实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从业人员道德水平及专业能力,防范道德风险,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高素质从业人员队伍,推进证券行业做大做强。 据了解,自2019年11月证券基金行业文化建设动员大会召开以来,中证协按照证券基金行业文化建设的整体部署,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多措并举,积极引导行业培育,形成良好的行业文化和职业操守,优化软环境,提升软实力。 “职业道德准则”是继《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倡议书》《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之后,中证协发布的又一个推动行业文化建设落地的配套制度文件,是具有倡导性质的自律规则,也是中证协履行新证券法赋予的对从业人员实施自律管理职能的又一具体举措。
5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 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以下统称“两个《通知》”),全面加强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统称“从业人员”)队伍管理。 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 从业人员是保险业展示行业形象的窗口。“他们直接面对保险消费者,进行保险销售、咨询等服务,其素质水平、诚信状况直接关系到保险消费者切身利益,直接影响保险行业形象。2015年以来,从业人员快速增长,目前仅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就达900万人。”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然而,从去年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清核工作的结果来看,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进大出等问题较为突出。上述负责人表示,其根源在于保险机构在从业人员管理的理念、架构、举措等方面存在缺失和偏差,没有切实肩负起主体管理责任。 某寿险公司营销员王某对《金融时报》记者说:“夸大保险责任,真的只是营销员的问题吗?个别人员确实存在问题,但公司内部进行的产品培训,本身就存在误导嫌疑。规范营销员行为的同时强调保险公司的责任,非常有必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国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已达到973万人。面对如此庞大的人员队伍,两个《通知》的切入点和着眼点就是抓住保险机构对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这个关键,全方位推动保险机构按照强管理、提素质、促转变、树形象的总方向,持续全面加强从业人员队伍管理。 从两个《通知》内容来看,落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体现三个原则:一是法人主责原则。坚持责任落实主抓法人机构、责任追究首问法人机构,敦促保险机构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渠道业务管理责任人自上而下切实承担起职责,发挥好指挥棒作用。二是全面责任原则。坚持全方位、全流程压实保险机构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责任,全面督促引导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形成层层有责、层层负责、事事明责的工作机制。三是严肃问责原则。必须对从业人员管理责任不到位的保险机构及其管理人员,依法严厉处罚,依规严肃追责,以此保证制度要求切实落地做实。 建立销售能力分级体系 对于从业人员而言,两个《通知》均提出的建立从业人员销售能力分级体系备受关注:一方面,保险公司应顺应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发挥平台优势推动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地方行业自律组织要结合保险产品类型研究建立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和相应的培训测试机制。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建立本公司销售能力资质管理体系。保险公司应综合考察销售人员从业年限、保险知识、学历状况、诚信记录等情况,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销售能力资质高的销售人员多授权、销售能力资质低的销售人员少授权。 据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发达保险市场,对从业人员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授权是通行做法,他们通过监管部门、行业组织、保险公司等主体,建立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从业人员销售能力分级管理体系。从我国的情况来看,我国保险业当前正在向高质量转型发展,消费者的保险需求更加多元化、复杂化,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必须与消费者的保险需求以及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相适应,客观上要求对从业人员实行更加精细化的管理。 “建立销售能力分级系统对销售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进一步提高行业形象有很大的帮助。”作为从业人员中的高学历者,王某对于销售能力分级系统十分期待,“分级后,可以提升销售能力比较高的从业人员的自豪感和存在感,希望这些措施能尽快落地。”他表示。 对从业人员进行全流程管理 从业人员是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最主要创造者,是保险公司形象的第一代言人,因此,保险公司本应站在公司战略高度,统筹考虑从业人员发展及管理问题。两个《通知》也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并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建立全过程管理,从入职到离职每一个关键流程都要严格管理。 具体来看,在招录环节,要杜绝销售人员“带病”入岗。保险公司在招录时,严禁模糊单位主体、误导职位性质、混淆合同类型、夸大收入水平等做法,严禁怂恿销售人员频繁无序流动。保险中介机构在招录时,严禁授权个人发布招录广告或单独招录人员,严禁恶意挖角、怂恿同业从业人员频繁无序流动,严禁利用互联网无序发展从业人员,严禁对非本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严禁授权未经执业登记的人员从事保险业务活动。 在培训环节,要持续提升销售人员职业素养。保险公司应针对销售人员入职和在职分阶段制定培训规划,根据公司销售人员数量、业务规模、保险产品复杂程度,建立专业稳定的培训师资队伍,编制金融保险知识、法律法规制度、监管标准规则、职业道德规范、保险产品等方面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