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河北监管局批准,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开业。中银富登筹建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领取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中银富登法人实体正式成立。 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首批试点设立的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雄安新区。其中,中国银行(601988)出资9亿元,持股比例90%。在经营村镇银行业务的基础上,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范围还包括投资设立和收购村镇银行,以及为村镇银行提供代理支付清算、政策咨询、信息科技、产品研发、运营支持、培训等中后台服务。 大力发展村镇银行是中国银行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提升县域金融服务的具体实践。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将有力提升中银富登的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中银富登在村镇银行领域的领先地位,也将有助于中银富登加快发展普惠金融事业,更好地服务于中西部地区和县域实体经济。 2011年,中国银行与新加坡淡马锡下属的富登金控合作,在全国范围内批量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截至2020年5月底,共设立法人机构125家,乡镇支行网点172家,行政村助农服务站278家,形成了覆盖全国22个省(市)县域农村的金融服务网络,建成全国最大的村镇银行集团。 中银富登始终坚守“扎根县域 支农支小”战略定位,专注于服务县域中小微企业、“三农”客户和个体工商户等普惠客群,在产品设计、风险内控、公司治理、运营服务、企业文化等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不断完善信息科技体系,实现业务模式数字化升级,着力打造场景驱动型科技银行,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型银行发展普惠金融之路。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证监会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吉林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金域支行共被罚40万。 吉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因信用卡专向分期付款业务未有效落实授信担保条件,吉林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吉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的刘愚,因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信用卡专向分期付款业务未有效落实授信担保条件负直接经办责任,吉林银保监局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吉银保监罚决字〔2020〕12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金域支行,因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调查环节严重不审慎,吉林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同样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首都金融”微信号7日消息,经公示审核,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第二批11个创新应用均已通过复审并完成登记,将向用户正式提供服务。 创新应用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基于智能机器人的移动金融服务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基于区块链的产业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5G+智能银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服务”;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参与的“‘一路行’移动终端理赔产品”;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参与的“多方数据学习‘政融通’在线融资项目”; 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参与的“天翼智能风险监控产品”; 国网征信有限公司申请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的“国网智能图谱风控产品”; 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申请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的“移动金融云签盾”; 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申请的,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参与的“基于区块链的企业电子身份认证信息系统(eKYC)”;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智能云小店服务”。
图片来源:微摄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以下企业的首发申请: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被罚10万元,两员工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桂银保监罚决字〔2020〕16号罚单显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罚款10万元,邓顺昌,王少卓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发现,这已经不是中国人寿第一次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 2020年6月23日,山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那娜2019年1月销售保险产品时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山西银保监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中心支公司责令改正,罚款5万元。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那娜警告,罚款1万元。 2020年4月24日,湖南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支公司罚款20.5万元。 2019年12月4日,唐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个人代理人的黄河负有直接责任,唐山银保监分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给予黄河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证监会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