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4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603号)。12月21日,微信号“格隆汇探雷区”发表了一篇题为《废水捞黄金?撒谎者“双塔食品”》的文章。文章表示,这家靠卖龙口粉丝、红薯粉上市的一家山东招远的村镇企业摇身一变“中国人造肉龙头”,其优秀的商业模式更是因为蛋白原料是从制作粉丝的废水中提取,生产成本较低,而制成的蛋白产品作为食品、保健品的基料销售,盈利水平较高,被誉为“废水里捞黄金”。 7月8日,双塔食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山东双盛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9年末融资租赁余额7.45亿,经统计,截止到2019年末还有8家客户存在余额,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经核实,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存在利用融资租赁业务直接或间接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8家客户全部列示如下: 而文章表示,客户1“君阳生物工程公司”有一名历史法人叫李海燕,同名的李海燕曾出现在公司17年、18年、19年财报中,公司跟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关系,有一笔股权上的应付未付款。而且君阳生物公司本身,在2016年还是公司期末应收账款欠款前三的客户。客户2“烟台君晟粉丝”就更有的说了,一查使用同一个号码注册的公司,搜罗出好几个熟悉名字,比如烟台圣源创投的法人是招远市金岭金矿,公司的控股股东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与金岭金矿为同一出资人“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双塔还曾在2015年向金岭金矿出售了一笔资产。 客户3“招远宝鸿工艺品有限公司”同类号码的公司也包括多个与上市公司存在密切关系的自然人及公司主体。客户4“烟台好客坊酿酒厂”早在2015年就是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是被告,2020年是一桩借贷案的再审被申请人。它跟客户5“山东源发食品”用的还是同一个注册邮箱。源发食品的股东隋兆华持股的“君盈蔬菜”公司的大股东是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而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正是双塔食品的控股股东……8名客户中有7名都跟上市公司有关系,这些公司合计欠公司7个亿。 此外,文章称,2019年,公司减少了材料贸易业务,提高了高毛利的蛋白业务占比,导致盈利能力有所提高,业绩达到了上市以来最高水平,但净利润现金含量却不如前几年。业绩暴涨,经营性现金流不好,根据现金流间接法可知主要是因为应收项目增加8.27亿、存货增加1.65亿。 跟资产负债表对应时,公司当期的存货为4.42亿,的确同比增加了52%,与应收款项相关的项目却并不是增加8.27亿,反而是减少4.72亿,二者的差额达12.99亿。而且“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7.02亿也就是前文提到的对神秘关联方的长期债权。按理增加,实则减少,难道对关联方的资金拆借不止披露的数目?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出现13个亿的勾稽关系疏漏,让人难以相信2019年业绩暴涨的真实性。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双塔食品002481.SZ)2019年年报显示,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净利润为1.87亿元,其中,存货增加1.66亿元,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8.27亿元。 2019年年报资产负债表显示,2019年双塔食品存货4.42亿元,增加1.52亿元;应收账款为1.67亿元,减少1562.14万元;长期应收款3993.08万元,减少8.0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7.02亿元。增加3.50亿元。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表示,文章提到,双塔食品2019年年报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披露,2019年双塔食品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8.27亿元,但资产负债表中与应收款项相关的项目非但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勾稽关系涉嫌存在明显异常。请双塔食品补充说明上述勾稽关系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请双塔食品补充说明主要客户的关联关系、现金流量勾稽关系等事项。请双塔食品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603号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期,有自媒体发表题为《废水捞黄金?撒谎者“双塔食品”》的文章,质疑你公司涉嫌通过融资租赁业务为关联方输送资金以及现金流量表勾稽关系异常等。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文章提到,你公司融资租赁主要客户存在工商登记预留联系电话或邮箱与你公司或你公司关联方重合等情况,质疑你公司涉嫌利用融资租赁业务直接或间接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请你公司自查上述质疑是否属实,并明确说明你公司融资租赁主要客户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文章提到,你公司2019年年报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披露,2019年你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8.27亿元,但资产负债表中与应收款项相关的项目非但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勾稽关系涉嫌存在明显异常。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勾稽关系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3、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23日
反食品浪费法是对粮食的深层保护 反食品浪费法草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共32条,分别对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按照草案,反食品浪费法所称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也就是说,按照食品本身的功能,是完全可以利用的,只是食品消费者不按规定使用,导致食品出现浪费。因此,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显然,这是依据我国在食品浪费方面出现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解决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决策。要知道,虽然从粮食安全的角度来看,我国尚不存在粮食安全方面的问题,即便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也能比较好的应对。但是,决不是说粮食安全方面可以高枕无忧,可以随意浪费。退一步讲,就算我国粮食无忧,按照目前全球尚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解决吃饭问题,从大国责任心的角度,也不应当存在严重浪费粮食的问题,应当最大限度地节约粮食、节约食品,减少浪费。 制定和出台反食品浪费法,毫无疑问就是顺应发展潮流,最大限度地节约食品、提高食品的利用效率、减少食品的浪费,从而达到节约粮食、增强粮食安全性的目的。 事实也是,如果单纯把节约粮食与餐桌结合起来,可能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所有可以安全食用的食品和饮品,都与粮食有着密切关系,浪费这些食品、饮品,就是浪费粮食。恰恰是,通过“光盘行动”等,“明面”上的浪费得到有效遏制了,“暗面”上的浪费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与粮食有关的饮品,浪费现象依然随处可见。别的不说,在喝酒方面,就存在着严重浪费现象。一次聚会下来,倒在外面的酒、洒掉的洒、被狂喝之后吐掉的酒,不计其数。说到底,也是对粮食的浪费。 饭店等公共消费地带的食品浪费现象越来越少了,家庭中的浪费现象却仍然十分严重。特别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家庭,经常出现浪费食品的问题,有的还十分严重。如果没有有效的约束手段,也会成为食品浪费的重要通道。能否从立法的角度,将这些可能存在的、又最容易被忽视的浪费行为控制住,对减少食品浪费至关重要。 很显然,要真正形成爱惜食品、爱惜粮食、爱惜劳动的良好习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政府层面来看,不仅要做好反食品浪费的宣传工作,加大反食品浪费的工作力度,从而让社会各方面都能知道反食品浪费的重要性,而且要带头做好反食品浪费工作,对每一位政府公务人员提出这方面的要求。一旦发现浪费现象,要严厉惩罚和严肃处理。 从监管部门来看,面对食品方面可能出现的浪费问题,除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法外,还要围绕法律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与措施,能够更具体、更精细地遏制食品浪费。尤其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方面,要有明确而具体的惩罚措施,以便于在发现问题时,能够依法处理,不需要有那么多的顾虑和压力。 对市场主体来说,要依据法律规定,制定本场所的反食品浪费办法与措施,如饭店对顾客就应当时刻做出减少浪费的要求,提醒顾客不为了面子好看,造成食品的大量浪费。必要时,面对有些顾客明显存在数量过多,可以主动为顾客减掉一些食品。对剩下的食品,要求顾客必须打包。再如一些出售小食品的店铺,也要及时提醒顾客,注意数量合适,不要多多益善,即使不花自己的钱,也要注意节约,不要造成浪费等。又如学校、幼儿园,如果能够在教育好孩子如何爱护食品、减少浪费的同时,把他们养成的良好习惯传递给家人,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市场主体都动起来了,对居民消费来说,也就能形成一定约束。 对广大居民来讲,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食品消费的要求也在提升,出现浪费的概率增大。因此,如何依据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去做好食品的节约工作,对每一位居民都是非常重要的。节约型社会,节约粮食、节约食品、减少浪费,是每位居民都能做到的,也是必须做到的。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可以认为是不合格的居民。因此,必须主动做反食品浪费的示范和标兵。 总之,只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反食品浪费,共同爱惜粮食和爱护食品,那在食品方面就一定能够形成良好的节约局面。 谭浩俊
从目前情况看,国内出现的多起疫情,跟国外进入到国内冷链食品有关,这也让人非常担心。那买到核酸阳性食品是否会被传染?对此,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活病毒、死病毒、病毒的片段检测,都可能是核酸检测阳性,但“核酸阳性不一定代表有传染性”,由于污染造成的感染,必须是污染量比较大,同时还需要长期反复接触,才有可能造成感染。 吴尊友表示,因为采购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引起感染的风险非常低,“只要人们保持手卫生,坚持生熟分开,造成感染的风险就会非常小”。 针对“新冠病毒现‘环境传人’”的新课题,吴尊友表示,“环境传人”又叫“物传人”。目前在我国一般由进口物品引起,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物品污染比较严重;2、在物体表面存活时间比较长,一般来说温度越低,病毒存活的时间越长;3、接触污染物品没有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吴尊友提示,接触到可能污染的物品时戴口罩、注意手卫生,是可以防止感染的。 值得一提的是,张文宏医生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我们追溯到最终是冷链传人,但是基本上都是冷链的操作人员,真正因为我们的民众吃了冷链食品而感染的病例,我可以说一例都没有。 目前为止,我们中国的进口冷链食品从来没有停过,我们国家采取一定的防控的措施,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发现有食用冷链食品而造成确诊的病例,所以我们不要因为世界上存在这些风险,我们就生活在杞人忧天的地步,我们老是担心天要掉下来,然后就没法睡觉。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7日讯(记者何潇马先震)12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18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显示,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酒类、豆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食盐、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蜂产品、饮料、冷冻饮品等18大类食品1018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1批次不合格样品(经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不合格率为1.08%)。主要是微生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问题。 其中,不合格产品信息第2项显示,由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丰州南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赤峰市赤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花玫瑰月饼(规格型号:500克/袋;生产日期/批号:2020-8-26),菌落总数不合格。5次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分别为25000CFU/g;22000CFU/g;29000CFU/g;15000CFU/g;15000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0,M=100000。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不合格产品信息第3项显示,由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丰州南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赤峰市赤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子月饼(规格型号:500克/袋;生产日期/批号:2020-8-26),菌落总数不合格。5次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分别为17000CFU/g;18000CFU/g;17000CFU/g;26000CFU/g;21000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0,M=100000。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涉及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1年3月8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9日,注册资本8536万元。该公司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联综超”,600361.SH)全资子公司。华联综超成立于1996年6月,注册资本6.66亿元。公司于2001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361),经营综合超市等零售商店。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熟肉制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反食品浪费立法在路上。12月2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上,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请会议审议。草案共32条,分别对食品、食品浪费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此次草案定义了食品浪费行为,据此规定了食品供需双方应承担的相关法律义务,并为“大胃王吃播”等网络视频提供者标定了处罚的相关细则。食品供需双方加强引导约束餐饮业是我国食品浪费的产业“大户”。2018年,世界自然基金会与中科院地理资源所发布的《中国城市餐饮食物浪费报告》显示,我国城市餐饮业仅餐桌食物浪费量就达1700万至1800万吨,相当于3000万至5000万人一年的食物量。为从源头减少食品浪费行为发生,草案对“食品”及“食品浪费”定义均作出明确。按照草案规定,本法所称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食品浪费,则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此次草案提出了食品供需双方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例如,针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草案规定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应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其中,当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食品、餐饮行业应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等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而对于消费者,此次草案也结合垃圾分类行动提出,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实际上,早在草案发布前,地方法律已就食品浪费做出相关约束。例如,继今年5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地后,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明确餐饮经营者、单位集体食堂在制止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中应采取设置提示标识等具体措施。南京农业大学规划院上海分院院长孙文华指出,反食品浪费法使得节约粮食从道德倡议有法可依,但由于用餐场所分散,执法难度较大,需要借助社会的力量共同遵守。餐饮场所容易形成浪费,因此除立法外,还可通过社会引导,推广餐饮“预订”业务,减少餐饮单位食材采购量的不确定而引起食物浪费;通过各单位加大“光盘行动”的宣传,强化人们对食物消费的定量意识;同时,加强食物教育,通过食物课程、营养教育等走入学校。“大胃王吃播”可被处10万元以下罚金近年来,随着“大胃王吃播”视频在国内走红,单条视频创百万浏览量的记录屡见不鲜。但流量红利时代,视频主播弄虚作假、浪费粮食的相关消息也在网站、报端不胫而走。8月12日,微博话题“大胃王吃播被批浪费严重”引发网友热议。随后,抖音、快手等平台相关负责人公开对媒体表示,已关注网络舆情,一旦发现用户创作中有暴饮暴食,以假吃、催吐、宣扬量大多吃等方式博眼球的行为,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删除作品、关停直播、封禁账号等处罚。今年9月,据国家网信办数据显示,单月处置违规“吃播”账号数量达1.36万个。此次草案就前述情形同步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网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降低粮食损耗,杜绝餐饮浪费,除了正面宣传外,对于屡教不改和造成严重浪费的行为,给予合法的训诫和惩罚是必要的。执法者应及时受理举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造成粮食及餐饮浪费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此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调研专家座谈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粮食安全保障法被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也列入明年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提请审议。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有关粮食生产加工、储备流通等环节的节粮减损将在该法中作出具体规定。”在日前召开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透露。据统计,世界76.33亿人口中仍有8.2亿面临饥饿,国人每年在餐桌上浪费的粮食价值高达2000亿元,被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多人一年的口粮。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会同其他国际组织联合发布的《全球粮食危机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球55个国家和地区有逾1.35亿人处于重度粮食不安全状况。前述报告预警,今年全球面临严重粮食危机的人口可能增至2.65亿人。12月16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21年要抓好的“八大任务”,“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被列入其中之一。近期,中央连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例如,1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提出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12月3日,《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针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粮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孙文华指出,“十四五”时期,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我国在粮食生产方面仍不能放松,粮食安全问题不用担忧了,但在其他国家疫情尚未平稳控制的情况下,我国仍要抓住粮食生产的主动性,把饭碗牢牢端在手里。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刘瀚琳
反食品浪费立法在路上。12月2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上,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请会议审议。草案共32条,分别对食品、食品浪费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此次草案定义了食品浪费行为,据此规定了食品供需双方应承担的相关法律义务,并为“大胃王吃播”等网络视频提供者标定了处罚的相关细则。 餐饮业是我国食品浪费的产业“大户”。为从源头减少食品浪费行为发生,草案对“食品”及“食品浪费”定义均作出明确。按照草案规定,本法所称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食品浪费,则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 此次草案提出了食品供需双方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例如,针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草案规定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应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 当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食品、餐饮行业应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等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 而对于消费者,此次草案也结合垃圾分类行动提出,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 南京农业大学规划院上海分院院长孙文华指出,反食品浪费法使得节约粮食从道德倡议有法可依,但由于用餐的场所分散,执法难度较大,需要借助社会的力量共同遵守。餐饮场所容易形成浪费,因此除立法外,还可通过社会引导,推广餐饮“预订”业务,减少餐饮单位食材采购量的不确定而引起食物浪费;通过各单位加大“光盘行动”的宣传,强化人们对食物消费的定量意识;同时,加强食物教育,通过食物课程、营养教育等走入学校。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大胃王吃播”视频屡见不鲜,但视频主播弄虚作假、浪费粮食的相关消息也在网站、报端不胫而走。对此,草案就同步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网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降低粮食损耗,杜绝餐饮浪费,除了正面宣传外,对于屡教不改和造成严重浪费的行为,给予合法的训诫和惩罚是必要的。执法者应及时受理举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造成粮食及餐饮浪费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此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调研专家座谈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前召开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透露,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也列入明年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提请审议。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有关粮食生产加工、储备流通等环节的节粮减损将在该法中作出具体规定。 “粮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孙文华指出,“十四五”时期,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我国在粮食生产方面仍不能放松,粮食安全问题不用担忧了,但在其他国家疫情尚未平稳控制的情况下,我国仍要抓住粮食生产的主动性,把饭碗牢牢端在手里。
1月29日,双塔食品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显示,2020年公司预计净利润约为3.46亿元至3.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至95%;预计扣非后净利润为3.36亿元至3.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至98%。 双塔食品表示,2020年,公司在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的同时,克服原材料价格上涨、汇率波动、海运费上涨等多因素影响,调整经营策略,改善管理效能,加大豌豆蛋白、粉丝、膳食纤维等主营业务市场开拓,最终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据了解,双塔食品是目前行业内规模最大的植物基肉原料生产企业。近年来豌豆蛋白业务增长迅速,营业收入和利润都保持相对高的增长速度,已成为公司第一大主营业务。 公司表示,目前公司高端豌豆蛋白销售订单饱满,未来公司将会以每年20%的速度加快豌豆蛋白的产能扩张,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夯实公司在豌豆蛋白领域的龙头地位。 此外,双塔食品还进军植物蛋白肉领域。2020年11月份,双塔食品推出了一系列植物蛋白肉产品,加快了餐饮渠道的开发力度,同时还与联合利华等企业开展了业务合作。随着植物蛋白肉市场的持续打开,公司未来值得期待。